第二次续签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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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续签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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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续签合同
第二次续签合同
篇一:
续签合同的风险分析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与运用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法》该条的理解,用人单位有一次终止合同的权力还是两次终止合同的权力?
实践中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没有违法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即用人单位这时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条规定在“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之前需具备三个条件:
(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3)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1项、第2项均无“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只要达到10年则可直接签订,第3项中增加了“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根据法条前后文意思应当是指前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再次决定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要求,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再次“续订劳动合同的”,则因为缺乏双方共同的
“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终止,即使劳动者提出要求,也因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而无法达到目的。
两种不同的理解,对劳动者权利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到底《劳动合同法》立法原意是哪种解释呢?
我们其实可以从20XX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有关说明找到答案。
20XX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立法机关的意见与第一种意见一致: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的情形,这两条规定的情形就是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特别是第三项在制定过程当中,我们反复征求了意见,二审以后,这个修改意见又在相当范围的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大家都对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签订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表示不解,或者是反对的意见。
后来我们想到,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要作这样的规定,并且劳动者是在没有出错的情况下,是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的情况下,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付出了劳动,在工作期间能够胜任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合理的。
”
举例如下:
阿明于20XX年2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
合同到期后,双方续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0XX年1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
到期,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阿明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案中阿明与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后阿明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
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在实践中需注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行使的终止权仅在第一次合同到期之时,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实际上已经“等同于”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
因此,用人单位在第一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时,就应当慎重决定是否续订下一期劳动合同。
篇二:
续签合同总结
劳动合同续签工作总结
转眼间我已经来到园区整整三年了。
今年,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从20XX年2月入职以来,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同事的关怀、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务领导、团结同事、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谦虚学习,自觉锤炼
三年来,我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交通法规知识,使自己的思想观念紧跟时代的步伐,加深了对党在现阶段的方针政策的正确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强化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工作中,我注重把握根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现在司机班人手少,工作量大,同事之间必须团结协作。
在这三年里,遇到各类活动和会议,我都积极配合做好保障用车服务工作,与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计较干多干少,只希望把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中的不足
三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学习、服务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工作形式还有基本格式上徘徊,工作内容上缺少纵深挖掘的延伸,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发扬吃苦耐劳精神。
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真正做到“眼勤、嘴勤、
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勇于实践,在今后的
工作中,始终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司机的重要性,以确保领导和同事们乘车安全为己任,在驾驶中保持高度集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规则,做到万无一失。
总之,三年来,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事们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学习与园区共同发展,希望继续在绿赛克的家庭里努力奋斗,以更新的面貌和更加积极的态度去迎接每一件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能效,取得更大的进步!
为园区发展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篇三:
当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
当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
商博
20XX-10-2515:
36:
28: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20XX年04期
【内容提要】如今,很多企业20XX年以来与员工签订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将面临或已经面临合同到期的问题,而此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还是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已近四年,不少用人单位开始面临或已经面临与员工签订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问题。
此后,用人单位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不能单方终止劳动合同HR面对接下来的工作表现出了极大的焦虑与无措。
就此,笔者将通过下面的案例,解答众多HR心中的疑问,并对相关法律问题加以阐述分析。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XX年7月入职某大型跨国公司,岗位为销售经理,双方连续签订了六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20XX年至20XX年间签订两次,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日为20XX年12月31日。
合同到期后,公司向李某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但李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未果,公司于20XX年1月1日强制终止劳动合同,禁止李某正常工作,以致李某之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20XX年4月,李某提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李某表示与该公司劳动合同尚在存续中,公司应按月向其支付工资,但是由于其非因本人原因一直未工作,故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要求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其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基本生活费2436元。
据悉,公司在提出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时,并未与其充分沟通,导致李某态度坚决。
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虽然公司提出对李某高额补偿,但李某表示只要“讨个说法”,坚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并不要求公司向其全额支付工资,只需按最低工资1160的70%向其支付月基本生活费。
至此双方陷入僵局,仲裁员多次调解也未能协商解决。
最终,仲裁裁决公司与李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间月基本生活费2436元。
律师点评
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跨越了20XX年1月1日,那么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将从该劳动合同到期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事有选择权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对于这一条款,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
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订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享有选择权。
目前司法实践中,较倾向于第一种观点。
虽然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在20XX年出台的意见中倾向于后一种观点,但是在北京以及其他几个主要城市,均普遍采取第一种观点。
笔者就此问题也曾与仲裁员和法官沟通,结果均明确表示在北京的司法审判中适用第一种观点。
另外,根据20XX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在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明,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立法机关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违纪或不胜任的情况,用人单位是没有选择权的。
特殊情形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享有选择权
在上述分析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引起注意,那就是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例外规定,即当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一,劳动者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当劳动者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单方终止,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劳动者存在因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在除上海之外的其他主要城市的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违纪或不胜任的情况,用人单位是没有选择权利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当劳动者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单方终止,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原则上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当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违规、违纪、违法及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选择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者简介】商博,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篇四:
二级建造师续签合同(最新)
建造师续聘合同
甲方:
公司
乙方: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继续聘用专业贰级建造师,经过真诚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壹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申报公司的企业资质年检,并免费为乙方办理增项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甲方不得以乙方注册建造师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4、聘用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建造师注册证的有效延续,如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甲方承担其培训报名及注册费用,保证乙方的注册证能及时转注。
5、甲方合理安排乙方出场开标,出场费用根据所属地域按市场行情支付。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
2、在聘用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
如甲方需要为乙方购买社保,乙方须配合,社保个人部分乙方承担。
3、乙方应配合甲方保证注册证件的有效延续,否则后果自负。
4、在聘用期内,乙方应为甲方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合同期内每年支付乙方元(大写:
元整)聘用工资。
在乙方安考证合格有效的前提下,待签订好本合同且乙方办理好领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聘用工资。
合同期内剩余聘用工资按年支付,在每年到期且乙方建造师证、安考证合格有效的前提下办理好领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聘用工资。
聘用工资由乙方本人直接领取或甲方电汇到乙方指定的建造师本人银行账户。
五、证书及印章的保管
乙方将注册证、信息卡交由甲方管理,甲方需妥善保管。
资格证、执业印章乙方自行保管,但乙方需配合甲方使用。
六、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
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在合同聘用期限到期后3天内配合乙方出具
解聘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协议解除即返还第五
条中所列由甲方管理的证章等,不得无故刁难。
3、乙方如需将甲方为其办理的除建造师注册证以外的其它证件转走,甲方办
理该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协议要求支付工
资;
(2)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注册(转注册)不成功的;(3)甲方以乙方建造师名
义进行非法活动;(4)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
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
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
证书发下来并办理完注销或
变更注册之日为止。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注册满壹年,才可以转注,若乙方要求提前解聘,乙
方退还甲方当年聘用工资,且赔付甲方违约金5万元整(大写:
伍万元整)。
4、甲方必须在注册满壹年,才可以解聘,如提前解聘,甲方赔付乙方违约金
5万元整(大写:
伍万元整)。
5、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报酬,经乙方提醒仍不履约的视为提前解聘。
6、乙方不参加甲方安排的安考或不配合甲方办理其安考变更、延期,视为提前
解聘。
7、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所付聘用工
资;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聘用工资。
八、续聘及增项
1、聘用期满,双方有意再次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2、聘用期内,乙方如有升级或其它增项,双方另签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盖章)乙方:
(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五:
续签合同确认单
劳动合同续签确认单
本公司员工
职务,合同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聘期为年。
现合同即将到期,请及时联系我公司续签合同。
南京协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XX年月日
回执单
续签合同意见:
一、□同意续签
同志下期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日。
聘期
为年,担任职务,基本工资元/月。
二、□不同意续签
单位(签章)
年月日
篇六:
劳动合同续签方案
劳动合同续签方案
鉴于目前劳动合同签定未标准化,为完善人事档案管理,作出如下规划:
1、首次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2、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6年。
3、第三次续签合同需按无固定期限签定或与员工洽谈,解除劳动合同或虚拟离职后重新再办理入职,虚拟离职期间暂停购买社保或社保单位间调动、工资以现金进行结算。
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要谨慎人员规划,避免引起劳动争议。
(1)方法一:
按正规手续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优势:
①容易操作,正规
合法。
劣势:
①企业只有在劳动者出现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比如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由于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等,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当单位发生经济危机需要裁员时,不得裁减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
(2)方法二:
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优势:
容易操作、正规合
法。
劣势:
①按劳动合补偿费较高;②会导致优秀老员工离职。
4、目前公司合同情况如下:
篇七:
劳动合同续签意见书
广东梓盛发旅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见表
篇八:
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订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
乙方本人提出继续与甲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年月日,终止日期为_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
乙方本人提出继续与甲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年月日,终止日期为_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篇九:
合同续签
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并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修改如下,其他约定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一同保存。
甲方:
(盖章)乙方:
(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确认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年月日
(此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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