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鸿君邑花苑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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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鸿君邑花苑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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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鸿君邑花苑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度
洛阳市新天地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度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洛阳市新天地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1.6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措施8
2.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11
2.6事故隐患举报奖励12
2.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13
2.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13
3.1目的13
3.2范围13
3.3考核方式及频次14
3.4考核标准15
3.5奖励15
3.6惩处15
3.7惩处15
4.1目的16
4.2培训工作目标16
4.3培训组织17
4.4培训计划18
4.5培训教育管理18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特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1总则
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危害因素以及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1.2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1.2.1公司双重预防体系体系领导小组:
组长:
闫欢乐(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
王镇、吴涛、
成员:
张金龙(安全管理处负责人)
王文学(总工)
张向超(质量部负责人)
李邓辉(技术中心负责人)
于化龙(总经办负责人)
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
1.2.2公司双重预防体系体系领导小组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对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安全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系统的风险辨识、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风险管控工作。
6)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风险辨识管控。
1.2.3公司双重预防体系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
主任:
王文学
副主任:
马宁、李高峰、
成员:
张军锋、董朝阳、王飞、焦建星、张向芳
办公室:
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
王文学、田义辉
办公室职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安全管理处,由高书强(安全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督促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部门、项目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保证风险管控率百分百;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危险源辨识程序及风险评估方法
1.3.1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
每年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聘请专家),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对生产系统、装置设施、作业环境、作业活动等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危险源辨识。
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源种类及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2)月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
每月由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牵头组织本单位进行一次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结合本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危险源辨识。
3)每日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
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危险源辨识。
加强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危险源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危险源辨识,发现危险源后及时向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部门负责人。
1.3.2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采用LEC评价法(格雷厄姆评价法)、风险矩阵法等方法对危险源进行风险分级,确定风险等级。
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分别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其中: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界定为重大风险。
1)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3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3)具有坠落、坍塌、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30人及以上的;
4)经风险评估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5)本公司认为有必要列为重大风险的其他条件。
1.3.3建立风险数据库、重大风险清单
1)各部门危险源辨识结束后,分别由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针对各系统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风险等级评定标准(推荐采用LEC评价法、风险矩阵法等)对危险源进行风险分级,确定风险等级。
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分别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建立一整套风险数据库、重大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布图,汇总造册。
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各单位每次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风险清单,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1.4风险分级管控
1.4.1根据风险评估,针对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公司、分公司、项目、班组”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分类、分级、分层、分专业,逐一明确公司、分公司、项目和班组的管控重点、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
重大风险应由公司级组织进行专项管控,较大风险由分公司级组织进行专项管控,一般风险由项目级组织进行专项管控,低风险由班组级组织进行专项管控;风险控制资源投入如安全专项资金、升级改造、监测监控等应根据风险等级确定优先等级;按照消除、限制和减少、隔离、个体防护、安全警示、应急处置的顺序控制。
A级:
重大风险/红色风险,评估属不可容许的危险;集团公司必须建立管控档案,明确不可容许的危险内容及可能触发事故的因素,审核分公司、项目部所采取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并监督分公司、项目部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作业时,应立即命令暂停作业。
B级:
较大风险/橙色风险,评估属高度危险;分公司必须建立管控档案,明确高度危险内容及可能触发事故的因素,审核工程项目所采取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并监督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作业时,应监督工程项目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C级:
一般风险/黄色风险,评估属中度危险;工程项目必须明确中度危险内容及可能触发事故的因素,综合考虑伤害的可能性并采取安全措施,完成控制管理。
D级:
低风险/蓝色风险,评估属轻度危险和可容许的危险;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跟踪监控,综合考虑伤害的可能性并采取安全措施,完成控制管理。
1.4.2针对重大、较大风险,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按照“五落实,五到位”原则,跟踪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1.4.3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召开公司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风险管控重点。
1.4.4各部门牵头组织召开部门专题会,每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1.4.5由安全负责人牵头,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1.5建立风险清单及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之后,负责建立风险清单及数据库,参照《风险清单》格式,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清单应至少包括风险名称、风险位置、风险类型、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及责任人等内容。
1.6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对重大风险进行汇总,登记造册,并对重大风险存在的作业场所或作业活动、工艺技术条件、技术保障措施、管理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等进行详细说明。
对于重大风险,集团公司应及时向市安监部门报告。
1.7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7.1完善风险公告制度,全公司要在重大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制作岗位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标明主要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1.7.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中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集团公司所有安管人员进行一次以年度、综合、专项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1.1认真落实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2.1.2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1.3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2.1.4明确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2.1.5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2.2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
2.2.1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2.2.2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管理处人员进行。
分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
2.2.3公司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2.3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2.3.1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处及相关管理部门、分公司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2.3.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
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分公司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管理处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管理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2.3.3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2.4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2.4.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2.4.2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2.4.3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4.4按《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2.4.5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4.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
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
属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2.4.7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2.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2.5.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年度安全投入计划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2.5.2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2.5.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2.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分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全管理处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2.5.5财务管理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2.6事故隐患举报奖励
2.6.1鼓励集团公司广大从业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2.6.2安全管理处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
来访举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好书面记录。
2.6.3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二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6.4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
2)在集团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
3)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6.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从业人员季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2.6.6奖励方案由安全管理处编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
2.7.1每月末,各相关管理部门、分公司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处。
(2)安全管理处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市安监部门。
2.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2.8.1安全管理处定期将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
相关管理部门、分公司也相应地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2.8.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主要包括:
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3)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8)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9)其它相关资料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长期保存。
2.9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双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3.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两个体系”建设强化管理,充分落实“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贯穿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3.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运营、工程建设、交通和职工安全事故的处理以及“双体系”建设工作中各项风险点监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3考核方式及频次
3.3.1每年年底由公司安委会对集团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组进行考核;
3.3.2每年年底由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组组长及副组长牵头对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进行综合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基层单位、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
3.3.3各基层单位“双重预防体系”领导组组员负责每月对本单位所属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性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项目进行考核。
3.3.4工程项目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4考核标准
3.4.1公司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河南三建双重预防体系实施细则》,制定对基层单位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考核标准。
3.4.2各基层单位依据集团公司的考核标准,针对本单位具体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双重预防体系考核标准。
3.4.3各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具体分工,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考核标准。
3.4.4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下,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5奖励
3.5.1在公司年底考核得分达到优秀标准的基层单位,免交下一年度安全保证金;
3.5.2考核得分达到优秀标准的单位,在集团公司年底基层单位综合考评时,加5分;
3.5.3每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必要条件为:
在集团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评成绩为良好以上。
3.6惩处
3.6.1在集团公司年底考核得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基层单位,下一年度安全保证金增加50%;;
3.6.2考核得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位,在集团公司年底基层单位综合考评时,安全项目直接为零分;
3.6.3考核得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位,给予5000元罚款;
3.6.4各级管理人员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评成绩应与其本人绩效工资挂钩,不合格者扣当季绩效考核工资。
3.7附则
3.7.1公司由安全管理处、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管理部、财务管理公司、市场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评领导小组;
3.7.2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3.7.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管理处。
4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制度
4.1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有序建立两个体系管理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公司两个体系工作,系统评估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状况,评判安全风险程度,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安全“可控、能控、在控",特制定本制度。
4.2培训工作目标
以国家、河南省安全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和辨识防范能力,防止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深入基层班组、一线员工和作业现场,扎实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防范与评估工作。
逐步建立一套完善高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4.3培训组织
全员均参加两个体系管理培训。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开展人员安全风险管理培训,抓住具体工作落实。
4.3.1培训标准
确保每位员工掌握风险管理办法,能够发现工作岗位中存在的风险,在工作中,提得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降低风险。
并根据排查出风险点,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4.3.2培训内容
4.3.2.1指南培训: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豫建建〔2018〕72号)要求,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风险点划分原则、危险源辨识方法、风险评估方法、管控措施制定等内容的培训。
4.3.2.2规范性文件培训:
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全员实施省政府令第173号、安委办〔2016〕11号、豫政办〔2018〕68号、豫安委办〔2018〕79号、豫建建〔2018〕72号等文件进行培训。
4.3.2.3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培训
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全员进行可能接触的风险点信息、危险源、可能导致的后果及采取的主要管控措施,并将企业风险信息培训列入企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4.4培训计划
4.4.1集团公司自主组织员工共同学习培训,共同学习。
4.4.2集团公司聘请专家授课,对公司班组长以上人员、专职安全员和评估骨干进行集中培训。
4.4.3经集团公司培训后,各单位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重点为一线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岗位作业技能、风险辨识控制方法等。
4.4.4各单位及班组应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针对具体工作特点,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作业实训、安全活动日、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风险管理知识教育和岗位安全风险分析。
4.5培训教育管理
4.5.1安全员负责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5.2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4.5.3公司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4.5.4各阶段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结果计入培训档案。
4.5.5培训迟到或早退罚5-20元不等的罚款。
4.5.6考试时不合格者加强学习,择时继续教育重考一次,如仍不合格者罚50元;如第三次考试仍不合格者,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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