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制度优缺点概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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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优缺点概论
比较政治制度美国组针对美国政治制度,我组将分别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联邦制度、政党制度、公民权利、选举制度等五个方面来分别探讨其优缺点以及感想。
一、三权分立制度
(一)特点三权分立的思想最初是由洛克、孟德斯鸠等人提出的,尤其是孟德斯鸠系统地对其内容进行了阐述。
他的三权分立思想中既强调权力的分工,又强调权力的制衡,这对美国三权分立的确立产生了深远影响。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独立战争后,为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在1787年美国宪法中所确立的政权组织形式。
其主要内涵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与法院行使,三权彼此独立,但又互相制约、保持均衡的一项政治制度,所以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三权既分工又互相牵制的综合体。
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也已经证明:
三权分立制度对于维护美国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功不可没。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从权力的来源上保障各自的独立性,使三种权力保持平行,是一种严格的三权分立模式。
三大部门权力来源不同,相互平行。
根据这个原则所设计的体制,国会参议院议员由各州选民选举(最初是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1913年第十七条修正案生效后改为现制),众议员由各选区选民选举产生;总统由选民选出的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选出;联邦各级法院的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但一旦被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就终身任职。
因此,三个机关的地位是平行的,其中没有一个是最高权力机关。
2、三权分立体制下的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动态的运作过程中维持彼此之间的制衡关系。
三权的分立与制衡不是简单的权力分配,也不是简单的权力制约,而是在动态的权力运作过程中体现各自的价值,展现各自的权威,实现相互的协作。
这也是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区别。
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下,国家权力是僵化的,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分工,君主是绝对权威。
而在美国制宪者的设定下,国家权力的任何一方均不拥有绝对权。
宪法根据各自特点赋予每种权力以威力的同时,又为每种权力戴上了“紧箍咒”。
美国国会是立法机关,有权制定法律,但法律若想生效的话,必须经过总统的批准。
当总统不认可国会通过的议案时,他就可以行使否决权。
而参议院和众议院又可以分别以2/3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
最高法院可以对国会及总统行为进行违宪性审查,使二者的活动纳入宪法设定的轨道。
同样,国会和总统也有制约最高法院的上方宝剑: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和任命,由参议院批准。
国会拥有对联邦法院法官的弹劾权。
简而言之,只有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三权分立的价值才得以充分体现。
这就是美国三权分立制度设立的精妙之处。
3、三权分立制度所设定的权力界限存在含混不清、相互交叉之处,为权力在现实中的倾轧埋下伏笔。
一方面,这是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制衡思想的体现。
三权的制衡是通过模糊权力的界限、重叠权力的行使领域而实现的。
比如缔约权、人事任命权,均需在国会与总统的共同行使下才能够实现,成为双方长期争夺的目标。
另外一方面,这种局面的出现应该说是和宪法规定不明确有直接关系的。
除了明文规定所造成的立法权与行政权互相干预以外,宪法中许多语义不明的笼统规定,也在两权之间引起了许多矛盾。
实际问题在于,宪法提供了相当大的弹性空间供国会、总统发挥.由于权力规定的不明确,总统与国会各自按照宪法已经授予他们的权力“合理”推断出衍生的权力,造成两权冲突。
比如有关战争权的规定,宪法规定总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但同时又规定国会有宣布战争的权力。
正因为此,战争权一直是国会与总统的焦点之争。
4、三权分立体制设定了这么一套分权与制衡的模式:
用分权机制与程序机制实现对政府权力的排除性控制;用否决机制与弹劾机制实现对政府权力的反抗性机制。
美国宪法根据权力的性质不同,将其分配给不同的部门,并以列举、分类等形式将权力专属化,防止权力集中。
宪法为每一个权力设定既定轨道,以期三权能按照既定轨道运行。
同时,宪法又设定了制裁措施,一旦出现权力滥用,偏离运行轨道的情况时,相应的否决权、弹劾权就可以发挥威力。
(二)作用
1.积极意义。
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是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思想家针对封建专制主义提出来的。
它对于反对封建专制,调节资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持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有其积极作用。
2.三权分立制的阶级局限性和消极作用。
(1)所谓分权与制衡,事实上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权力分配的一种机制。
(2)实行三权分立制,出现三大权力机关之间互相扯皮,导致效率低下。
(3)再次,即使在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也难以在政治实践中真正贯彻。
美国建国后150年中,国会一直在政治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到了当代,则是总统居于主导地位。
由于司法机关无权直接支配社会力量和财富,相比之下,联邦法院力量向来较弱。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美国一直追逐全球霸权,美国总统的战争权力更加强化,向海外派遣军队的次数更加频繁。
总之,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二百多年的历史经验表明,它有效地维护了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
但是,广大劳动人民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享有真正的民主。
(三)三权分立原则与我国国家机构的运行原则三权分立是依一定原则,通过宪法将权力在各国家机关之间及不同层次之间进行划分,限定权力行使的范围,即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是宪政的首要任务。
宪政意味着:
第一,宪法是权力合法化的渊源和手段。
宪政内在地要将权力来源及运行过程置于宪法之下,宪法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不得行使。
第二,权力必须分立,但各种权力须组成一个完整、合理并体现民主精神的动态运行体系。
西方国家主张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相互独立,有相互制衡。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是其典型。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否定三权分立制,坚持议行合一原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联邦制度美国是一个十分典型的联邦国家,在美国宪法中规定联邦和州分权,共同行使权力,美国历史上也曾经进行过一段时期的邦联制,但是在实行邦联制期间,政府难以应付经济衰退、社会动荡和外部军事威胁等问题。
特别是1786年美国爆发了反对当局的人民起义,使争权夺利的资产阶级各派有了一种共同的“危机意识”。
因而,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
为了用成文宪法巩固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成果,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权,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依据宪法,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各州把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转让给联邦中央政权,使联邦成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国家。
虽然美国的联邦制相比较以前的邦联制而言,中央政府的权力有所扩大,但是,由于受邦联制的影响,美国的联邦制度任然存在一些弊端。
(一)优点从美国联邦制的历史看,联邦制的最大优点在于,在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统一国家的同时,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二)缺点在美国实行联邦制的二百多年问,联邦制的弊端也显露无遗。
美国联邦制的最大问题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相互扯皮、推诿,各州政府之间各自为政。
全国性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与地方性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分享权力,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资产阶级则利用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相互推卸责任。
当大多数资产阶级利益集团意见接近时,联邦制既能保护州的灵活性,又能保证中央的权威;当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矛盾重重时,联邦制就处于低效运转之中。
(三)解决方式通过分析,不难看出,美国联邦制度的优点和缺点事实上都是由于一个共同的原因所导致的,就是地方的权力过大。
因而解决其弊端的最根本方式也就在于扩大中央权力,对地方权力进行适当的控制,但地方处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必然会与联邦政府进行一定的博弈,最终双方必然会向由邦联过渡到联邦制一样有所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四)感想对于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同样,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分配都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热点问题。
1.对于各类权力的划分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些权力必须要收归中央,有些权力则要下放地方。
中央的权利应该体现在:
在(人大)法律授权范围内制定国家政策、把握政策实施的方向和力度、确保国策的上传下达、排除抵制阻碍国策实施的因素。
过细的经典的成熟化管理的权利应该下放地方政府。
中央应该是制定游戏规则,并充当裁判员的角色。
而地方政府权利应该体现在:
首先以国策为纲,纲举目张,为保证国策的实施,依据国策制定符合本地区实情的以保证本地方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目的地方性法规,细化管理权利和监督行权责任,地方政府应当是教练员的角色。
2.当管辖权与中央权利出现重叠时,以最利于执行国策为标准,确定管辖归属权力,通常是地方服从中央。
但是往往地方政府得不到权力时,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地方政府行为,中央权利的权威性有效性丧失。
如果上级组织滥用权利多行不义必自毙。
下级抵制权利或阳奉阴违或胆大包天,不顾党纪国法。
应该让他丢官,并为此付出高成本代价。
整肃干部队伍,这就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核动真格,让掌权者珍惜手中的权利。
3.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划分一定要针对当时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整,不能一成不变。
三、政党制度美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但没有一种制度是十全十美的,它的两党制既有优点又有一定的弊端。
(一)美国两党制的优点:
1、两党制是一个较负责任的体制
2、两党制比较公平,鼓励竞争;它鼓励政府更换,能防止某一政党垄断行政权力。
3、两党制被视为鼓励温和政治活动的体制,为了赢得竞选,两大政党必须争取为数甚众的中间阵营
4、两党制有利于社会和政权稳定
5、促进政党做出有利于民的措施,巩固资本主义民主
6、有效的权力监督与制约,防止腐败
(二)美国两党制的弊端:
1、政党纲领模糊,党员缺乏行动约束
2、政党组织观念淡化,党员队伍意志涣散
3、政党职能引力不够,党员思想难以凝合
4、政党外部环境不优,党的建设缺乏活力
5、美国两党制不是全体美国人民利益的纯粹代表
6、美国两党制滋生金钱政治带来民众信任危机
7、美国两党制的政治色彩浓烈对国家权力构成威胁(三)感想美国的两党制,是美国人民经过艰苦斗争而选择的一种适合美国国情的国家政治体制,同时也是经过几百年实施与实践而深受美国广大人民认同的一种政党制度,但其还需要不断的创新与完善,使其进一步发扬光大。
四、公民权利美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理论基本上沿袭了英法关于公民权利的理论学说。
“天赋人权说”和“主权在民原则”是美国公民权利的两大理论基石。
美国“天赋人权论”的代表人物是杰弗逊继承发展了洛克的天赋人权理论,他以自然法理论为依据,认为“人生而自由平等,享有人身的权利”,并把洛克倡导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三大权利发展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独立宣言》充分吸收了杰弗逊的天赋人权理论,明确宣告: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1787年费城会议上起草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自从1789年3月4日该宪法生效以后,200多年来不但从未修改过一个字,而且为世界各国纷纷效尤,成为许多国家立宪的参照体。
但实际上在联邦宪法批准之际,曾因没有把《独立宣言》中所肯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在内而倍受指责。
于是,1789年4月当第一届美国国会开始运转后,制定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权利条款就成了它的首要议题。
经过激烈辩论,1789年9月25日美国国会最终通过“修正案”的方式,把10条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权利法案补入联邦宪法,即后来的《权利法案》。
在《权利法案》中,最重要的是第一条修正案,该条款开宗明义地规定:
“联邦议会不得立法建立宗教,不得立法禁止宗教活动自由;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得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向政府请愿、表达不满、要求申冤的权利。
”该条款明确规定,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无论如何必须得到保障,政府和国会不能蚕食、侵犯、剥夺公民的这些权利。
此即著名的不得立法条款,该条款被称作是美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灵魂,数百年来成为美国人民自由价值观的根本保证。
对比中美两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们发现《美国宪法》似乎没赋予人民多少权利,而是限制公权。
中国人民的权利比美国人民的权利多了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多了劳动、休息、救助、教育、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等权利。
而美国人民只比中国人民多了持枪和选举两项权利。
美国宪法中把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赋予国会、总统、法院。
而中国宪法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国公民的权利看似大于美国公民,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中国公民拥有许多看似很大的权利可是却得不到保障,有许多权利是一纸空谈,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无法实现。
而在美国情况却有所不同,例如美国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公民的权利,防止外侵,防止产生军人独裁政权,防止产生寡头统治,保证州自治,保证思想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新闻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自由选举,也可以有效的防止滥用权力。
美国公民拥有许多权利,而且能够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限制政府滥用权利,是主权真正的在民。
五、选举制度是人类组织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生国家各级代表机关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
美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马拉松”式的过程,从建国前一直到现在,仍然在不断发展改进。
(一)优点总的来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而且还在不断改革、完善。
整个选举过程是有序的、透明的,选举结果也能得到公众的认可。
选举有如下一些功能:
第一,选举使政权交接或延续和平地进行。
选举是获得国家权力的唯一合法渠道,谁要想掌握国家权力,只有参加竞选,别无它途。
通过其它方式如政变即使控制了权力机关,其权力也不会为公众所承认。
这就基本排除了因争夺国家权力而引起国家政治动荡、乃至内战的可能。
自南北战争结束后,近一个半世纪以来,美国政治是稳定的,没有因国家最高权力的交接而发生动荡,尽管社会下层因某些问题,如越战、种族歧视,一度出现过动荡局面,但政府的权威并未受到挑战。
第二,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途径。
美国人的民主权力有许多实现途径,如自由发表言论,但选举是最重要的途径,选民参加投票,最主要的动机就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力。
在美国,选民参加选举投票是完全自愿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迫使选民投票是非法的。
在新奥尔良的一个投票站,门前的告示上就写着:
“距投票站100米内,禁止任何竞选活动”。
第三,选举是一次全民政治总动员。
通过媒体展示出的竞选活动,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在选举上,促使人们关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理念。
可以说,选举是向公众宣传、灌输美国价值观的极好方式。
第四,选举是一次对美国内外政策的大讨论。
两党之间、候选人之间就美国现行及将来应该实行的政策展开激烈的辩论,并通过媒体展示给公众,而投票就是选民对各方政策的表态,胜者的政策自然是得到了多数选民的赞同。
此外,获胜的竞争者还可以根据选举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政策,甚至将竞敌的政策拿过来为己所用。
第五,选举是选拔、锻炼人才的有效方式。
首先是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国家领导人。
在选举中,被选举者本人要经受严格的考验,优胜劣汰。
艰苦的竞选工作是对竞争者能力、智力、耐力、毅力、体力的全面考核,也是对他们个人乃至家庭成员品行及形象的检验。
在竞选中,竞争者自然成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人物,他们必须接受人们的品头论足。
经受不起考验和检验者,自然要被淘汰。
此外,在竞选过程中,许多热心于社会、政治工作的人,可以在竞选活动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并且得到锻炼。
帮助某个有希望的总统候选人竞选,是进入政府高层的最捷途径。
(二)缺点美国选举制度也存在着明显的弊端,选举投票率低就表明这个制度有缺陷。
英国大选投票率一般达70%,而美国只有50%左右,初选投票率更低,只有20%—30%。
美国选举制度的弊端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时间太长,令人厌倦。
从初选开始到大选结束,将近一年的时间。
如果算上初选前的准备工作,则有一年半甚至两年的时间,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游戏。
每四年一次,一次一年。
这样时间长而频繁的竞选,而且几乎是重复同样的过程和内容,自然会使人们感到厌倦。
我们考察团的一些人就说,如果他们是美国人,也会感到厌倦。
此外,长时期的竞选,不利于总统和国会履行自己的职责。
如果是在任总统参与竞争,他难免要分散一部分精力用于竞选,因此有一年多的时间,他不可能全力以赴处理国事。
大选是关系两大党切身利益的角逐,两党势必要将主要注意力用在竞选上,有时会将一些内外政策问题作为一张牌来打,攻击对方,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利益。
第二,费用高昂,富人的游戏。
美国的竞选费用呈不断上升趋势。
到今年3月中旬初选定局前,小布什已筹集了创纪录的7300多万美元,而且声称还要再筹1000万美元;戈尔受到职务的限制,只筹到700万美元,他打算再筹300万美元。
美国总统选举是典型的金钱政治(当然这并不等于贿选或“黑金”政治),虽然捐赠给候选人的竞选基金受到有关法规的严格限制,但捐给政党的钱却没有明确的限制(被称作“软钱”),政党可以将之转用于帮助候选人竞选。
金钱政治使得穷人望而却步,甚至望而生厌。
不参加投票者,穷人居多。
穷人认为,选举是富人的游戏,与他们无关。
虽然宪法规定,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在美国境内居住满14年者都有资格成为美国总统,但巨额竞选费用却将很多人限制在竞赛场之外。
第三,驴象之争,两党垄断政坛。
民主党和共和党已垄断美国政坛近一个半世纪,两党的价值观和政治纲领在许多方面相近,而美国又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存在着很多利益群体。
许多利益群体没有自己的政治代表,而现有的政治体制又很难使第三党崛起。
在投票时,很多关心国家大事的人都是采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态度,或者干脆拒绝投票。
有的专家说,在参加投票的选民中,只有10%认为民主党或共和党能代表他们。
不过,有些专家又认为,两党制比多党制更利于保持政治稳定。
再说,在多党制下,许多执政党所得到的选民支持率也并不比美国的执政党高。
在多党制国家,对执政党和主要反对党不满者,将选票投给了其它党;而在美国,这部分人则是不投票,实质是一样的。
美国的一些小党如改革党,对美国现有政治体制虽然持激烈批判的态度,但他们所提出的改革方案却很难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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