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的安全性评价表格版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起重作业特殊作业电动工具.docx
- 文档编号:100597
- 上传时间:2023-04-28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21.97KB
工具的安全性评价表格版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起重作业特殊作业电动工具.docx
《工具的安全性评价表格版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起重作业特殊作业电动工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具的安全性评价表格版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起重作业特殊作业电动工具.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工具的安全性评价表格版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起重作业特殊作业电动工具
工具的安全性评价(表格版)
序号
评价项目
标准分
查证方法
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发现问题
实得分
2.1.1.1
电气安全用具
50
(4)电气安全用具是否从经过省级及以上鉴定的生产厂家购置,安全监督部门对购置的产品是否审查和把关;定期检查和试验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10
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检查班组责任制文本
购置未经鉴定产品、安全监督对购置的安全工器具不审查把关、定期检查和试验责任制不落实,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80%
2.1.1.2
手持电动工具
40
(1)手持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0
按清册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02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查评单位无清册或与实际不符,本条不得分;一件不合格,扣本条标准分的20%;超过10件不合格,本条不得分
(2)有关人员是否掌握了手持电动工具正确的使用方法
10
现场考问不少于5人;是否合格按02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1人不完全掌握,扣本条标准分的50%;2人不完全掌握,本条不得分;3人及以上不完全掌握,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1.2标准分的10%
(3)本单位是否按GB3787-9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验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管理手持电动工具
10
检查有关部门及班组
无国家标准文本或本单位的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不严或管理责任制不落实,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1.3
移动式电动工具
20
(1)抽水泵、砂轮锯、空压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现场检查,是否合格按03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清册或与实际不符,本条不得分;现场检查一件不合格,扣本条标准分的20%;问题较多的,本条不得分
(2)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试验,责任制是否落实
10
检查制度文本,现场检查
无责任制文本或落实不到位,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1.4
是否按照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在现场正确安装和使用漏电保护器(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
10
检查制度文本,现场检查
无国家标准及本单位的使用管理规定,或现场执行不严,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1.8
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掌握触电急救及心肺复苏法,是否经过模拟人的培训
15
查阅培训记录,用模拟人抽考10人
普及率不足70%或没有经模拟人培训、无培训记录,本条不得分;抽查1人不合格,扣本条标准分的20%
2.1.2
高处作业
90
2.1.2.1
安全带
30
(1)安全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保管、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
随机检查不少于10条,对库存未发放用品全数检查,是否合格按06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抽查的车间无统计数字或数字与实际不符,扣本条标准分的30%,发现一条不合格,扣本条标准分的50%,存放、保管不符合要求,扣本条标准分的60%
(2)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安全带使用前的检查项目
现场作业是否正确使用
15
现场检查及考问
评价期内发生因不系安全带造成高空坠落的轻伤、未遂及以上事故,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2标准分的10%;现场发现1人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2标准分的50%;其他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50%
2.1.2.3
脚手架及安全网
30
(1)脚手架组件[木质或竹质脚手杆(管)、脚手板、扣件、吊架等在用品]及安全网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保管、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每种组件抽查5%,不少于50个;少于50个的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08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在用品中混有应报废品,本条不得分;每种组件中1个不合格的,扣本条标准分的20%;存放混乱或存放地点环境恶劣,扣本条标准分的50%
(2)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及安全网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现场随机抽查,是否合格按09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本条标准分的5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50%
(3)有无脚手架搭设分级验收制度,使用后的脚手架是否及时拆除
10
检查制度文本,现场检查
无制度文本,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2.3标准分的50%;有制度执行不严,本条不得分;使用后未及时拆除,扣本条标准分的50%;评价期内发生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发生的轻伤、未遂及以上事故,本条不得分
2.1.2.4
移动梯、台
20
(1)移动梯子、平台、高凳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保管、存放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根据统计数字随机抽查,样品数不少于10件,是否合格按10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车间、班组无清册,扣本条标准分的30%,抽查不合格率每1%扣本条标准分的10%;
存在好坏混放等,每件扣本条标准分的5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50%
(2)移动梯子、平台、高凳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
10
检查制度文本,现场检查
无责任制文本2.1.2.4不得分,有责任制但落实不够,扣本条标准分的20%~50%
2.1.3
起重作业安全
120
2.1.3.1
各式起重机(门式、桥式、汽车、斗臂车和其他流动式起重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5
根据清册随机抽样检查,不少于10台;少于10台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11~15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汽机房天车不合格2.1.3不得分;无清册或与实际不符,扣本条标准分的20%;抽查一台不合格,扣本条标准分的2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3.2
各式电动葫芦、电动卷扬机、垂直升降机(载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根据清册随机检查,样品数不少于10%,少与10台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17号评价检查判定
无清册,扣本条标准分的50%,抽查不合格率每10%扣本条标准分的30%;问题较多,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3标准分的1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3.3
手动葫芦(导链)、千斤顶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查评方法同2.1.3.2,是否合格按18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清册,扣本条标准分的50%,抽查不合格率每10%扣本条标准分的30%;问题较多,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3标准分的1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3.4
起重机用钢丝绳、纤麻绳(麻绳、棕绳、棉绳)、吊钩、卡环、吊环等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15
抽查三个班组的实物,查阅检查、试验记录
没有定期试验,本条不得分,试验存在漏洞的,扣本条标准分的50%~80%;评价期内发生由于没有定期检查和试验,致使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造成断绳、断卡等问题,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3标准分的50%
2.1.3.5
起重机械、机具有无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定期检验,缺陷是否及时消除;日常检查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25
查阅制度及责任制文本,查阅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无管理制度、无责任制,本条不得分;未经专业部门检验,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3标准分的50%;检验后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3标准分的3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3.6
电梯(生产用载人、载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
现场检查、试验,全部查评。
是否合格按16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任一台电梯不合格,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3.7
有无电梯管理制度和维修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10
查阅制度文本,现场检查
无管理制度、无维修责任制和维护记录,扣本条标准分的5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50%
2.1.3.8
是否有专人负责起重设备、电梯的技术管理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10
查阅制度文本、技术台帐、资料,现场检查
无技术资料、台帐、检验报告,本条不得分;无专人负责,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80%
2.1.4
焊接安全
40
2.1.4.1
交直流电焊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
根据清册随机抽样检查。
样品数为总数的10%,不少于10台,总数少于10台时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19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清册或清册与实际不符,扣本条标准分的30%,抽查不合格率每1%扣本条标准分的2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4.2
有无电焊机使用管理、定期检查试验制度,检查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
10
查阅制度及责任制文本,现场检查
无管理制度、无责任制2.1.4不得分;贯彻执行不严,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60%
2.1.4.3
电焊机二次线与焊接物接线是否规范,焊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
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本条不得分;严重问题,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4标准分的50%
2.1.5
机械安全
70
2.1.5.2
台钻、固定式砂轮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按清册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21、22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清册或清册与实际不符,扣本条标准分的20%;1台不合格,扣本条标准分的50%
2.1.5.3
各类机加工设备(冲、剪、压机械、车床、铣床、刨床、磨床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按清册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23、24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清册或清册与实际不符,扣本条标准分的20%;1台不合格,扣本条标准分的50%
2.1.7
特种作业及防护用品
60
2.1.7.1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复审(包括检修人员中的二工种、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20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清册、培训记录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发现1人无操作证,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7标准分的20%;定期复审执行不严,扣本条标准分的50%;无特种作业清册或培训记录,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50%
2.1.7.2
有无劳动保护及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具体规定,职工在现场是否正确使用
20
查阅规定文本,现场检查,是否合格按29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具体规定2.1.7不得分,存在漏洞,本条不得分;发现不正确使用1人次,扣本条标准分的50%
2.1.7.3
安全帽质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按班组检查,总数不少于20项,是否合格按30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发现1顶不合格,扣本条标准分的10%;发现1个班组的安全帽全部不合格2.1.7不得分
2.1.7.4
是否配备了足够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存放地点是否合理,定期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工作人员是否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10
查阅责任制文本及定期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考问有关人员
未配备或配备数量不足,本条不得分;1人不会使用,扣本条标准分的50%;2人及以上不会正确使用2.1.7不得分;定期检查责任制不落实,本条不得分
2.3
交通安全
110
2.3.1
各类机动车辆(含厂内机动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0
根据清册随机抽样检查,样品数为总数的5%,不少于10辆,是否合格按31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抽查的单位无各类机动车辆(含电瓶车、叉车、铲车等)清册,扣本条标准分的50%,抽检不合格率每10%,扣本条标准分的30%;
评价期内发生了因车辆不合格造成的交通事故,本条不得分
2.3.2
有无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厂内机动车辆司机是否有合格证或驾驶许可证(含外包施工单位在厂区内行驶的厂内机动车)
30
查阅文本,现场抽查三个车间机动车驾驶人员和外包施工队车辆
无制度或流于形式,本条不得分;重要问题1处,扣本条标准分的30%;发现无证驾驶人员,本条不得分;持证驾驶规定执行不严,扣本条标准分的60%;
评价期内发生司机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本条不得分
2.4
防火、防爆
150
2.4.4
消防器材配备有无清册,是否符合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是否定期进行检查
10
查阅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实
无消防清册,扣本条标准分的20%;与典型消防规程不符,本条不得分;定期检查无记录或无标志,本条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80%
2.4.9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10
查阅制度文本及现场核查
无管理制度,本条不得分;有重要问题1处,扣本条标准分的50%~100%
2.4.10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防雷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10
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记录
存在重要问题(如:
安全间距、建筑物防火等级等问题)、防雷系统不符合要求本条不得分;防雷系统未经定期检测,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80%
2.4.11
高压气瓶的运输及现场的使用、存放是否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10
现场检查,是否合格按28、33号评价检查表判定(重点检查氧气、乙炔、氢气、六氟化硫气瓶的使用)
发现1只不符合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本条标准分的50%;2只及以上不符合要求,本条不得分;严重问题,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4标准分的20%~80%
2.4.12
有关人员是否熟悉氧气、氢气、乙炔、六氟化硫等有关气体的物理、化学特性
10
现场考问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合格按32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超过3人对有关气体特性不熟悉,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20%~80%
2.5
防汛
50
2.5.1
汛期前能否做到提前研究防汛工作,制定措施,落实防汛值班及抢险组织
15
查阅有关文件,现场查询
工作不严密,措施不够全面,扣本条标准分的40%;责任不明确,组织不落实或评价期内发生过事故未认真吸取教训的,本条不得分
2.5.2
防汛器材管理、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保证汛期后不丢失、不损坏
10
现场调查了解
无人管理不得分;管理不善,扣本条标准分40%~60%
2.5.3
供水泵房、厂房、零米以下部位等永久性防汛设施是否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0
现场调查了解
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40%;较差者,本条不得分
2.5.4
是否制定了防汛总体方案
15
查阅文件
未制定,本条不得分,不具体、不切合实际,本条不得分
3
安全生产管理评价
1200
3.1
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目标管理
100
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落实
700
3.2.1
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150
3.2.1.3
职能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得到落实
10
查阅制度文本,重点检查计划、财务、劳资、培训教育、物资、后勤、生产技术部门
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1标准分的20%;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制不明确,工作扯皮等现象,本条不得分;其它一般性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3.2.1.4
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并得到落实
10
查阅制度文本
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1标准分的20%;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制不明确,工作扯皮等现象,本条不得分;其它一般性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3.2.1.3
职能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得到落实
10
查阅制度文本,重点检查计划、财务、劳资、培训教育、物资、后勤、生产技术部门
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1标准分的20%;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制不明确,工作扯皮等现象,本条不得分;其它一般性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3.2.1.4
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并得到落实
10
查阅制度文本
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1标准分的20%;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制不明确,工作扯皮等现象,本条不得分;其它一般性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3.2.1.7
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否亲自审定“两措”计划,资金是否落实,对完成情况是否检查和考核
20
查阅“两措”计划的批准书,或有关会议记录等
由于资金不落实,“两措”没有按计划完成,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1标准分的20%;不审定或对执行情况缺少考核,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性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3.2.1.8
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否至少每季度对一个车间的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二次,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20
查阅现场有关记录,听取汇报
不按要求查岗,本条不得分;邮件查去记录或对检查出的问题解决效果差,扣本条标准分的的50%
3.2.1.9
是否设立了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其职责、职权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监督机构的岗位设置是否合适,人员待遇是否落实,装备是否齐全
20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没有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不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监督机构的资质经上级审查未通过、同岗位安全部门的岗级规定低于生产技术部门,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1标准分的10%;存在一般性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3.2.3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100
3.2.3.1
班组长是否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班控制异常和未遂及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发生事故或不安全情况后能否及时汇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是否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
10
查阅有关资料及不安全情况记录;检查版纳组数不少于5个
无具体措施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湖报,本条不得分;未组织开展作业点风险分析,或措施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等,本条不得分;贯彻执行情况不好等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的10%~40%
得分为各班组得分的平均分
3.2.3.2
班前会是否能够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班后会是否能够结合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安全日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并能联系实际,有针对性
10
查阅有关资料及不安全情况记录;检查版纳组数不少于5个
班前会交代安全措施不具体、班后会批评违章作业等情况差、安全日活动没有正常开展,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的10%~40%;
得分为各班组得分的平均分
3.2.3.3
班组长及工作负责人是否能够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事先都有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中是否经常检查班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具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予以解决
20
查阅工作记录或工作日志及不安全情况记录。
抽查班组不少于5个
发现现场违章作业不及时制止或带头违章作业,本条不得分;交底内容空洞、缺少针对性、坚持不好,扣本条标准分的80%;工作中班长不到现场巡视,扣本条标准分的50%;存在的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30%~50%
得分为各班组得分的平均分
3.2.3.4
运行班组是否有以下安全生产的记录簿:
运行日志、设备缺陷记录、设备异动记录、检修工作票记录、临时接地线登记(电气运行)、不安全情况记录、安全日活动记录、事故预想记录、生产培训考核记录、设备定期轮换试验记录、系统图册;记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及时,图册是否符合设备系统实际情况
25
抽查5个运行班组
发现记录弄虚作假,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3标准分的20%;极力缺漏严重或不认真填写,本条不得分;缺少一种记录,扣本条标准分的50%;记录内容不全,或不规范扣本条标准分的30%。
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30%;
得分为各班组得分的平均分
3.2.3.5
检修班组是否有以下安全生产的记录簿:
设备缺陷记录、设备台帐、设备系统图、主要设备装配图、检修技术记录、不安全情况记录、安全日活动记录、保护和自动装置定期试验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及时
25
抽查5个检修班组
发现记录弄虚作假,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3标准分的20%;极力缺漏严重或不认真填写,本条不得分;缺少一种记录,扣本条标准分的50%;记录内容不全,或不规范,扣本条标准分的30%;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30%;
得分为各班组得分的平均分
3.2.3.6
班组的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含临时工)的第三级安全教育是否落实
10
查阅培训记录,抽查班组不少于5个
开展培训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求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得分为各班组得分的平均分
3.2.4
生产指挥、技术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370
3.2.4.11
岗位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安全规程考试、运行检修规程考试工作是否落实。
新值班(含调换岗位)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是否落实
15
查阅岗位培训计划、规程考试卷。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培训内容流于形式、规程考试试题针对性差或考核流于形式,本条不得分;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完全做到持证上岗,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3.2.4.17
有无“两票三制”现场执行情况全过程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且能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整改;
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违反“两票三制”造成的事故;
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强行解除闭锁发生的误操作
15
查阅有关运行、检修专工的检查记录及有关事故报告、记录等
评价期内发生强行解除闭锁操作造成的误操作事故,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4标准分的20%;由于缺乏管理,造成事故,且措施不得力的,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4标准分的10%;无制度或工作未能认真开展,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3.2.4.18
设备变动记录、系统图纸变更是否及时、准确;
运行分析是否定期进行,对影响安全运行的问题是否有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异常分析工作是否及时,原因分析是否清楚
15
查阅有关记录,并核实有关情况
评价期内由于设备的异常运行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4标准分的20%;系统变更后一个月内有关的图纸、资料仍没有及时修改,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2.4标准分的10%;运行分析没有定期开展或流于形式,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标准分的10%~4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具 安全性 评价 表格 安全 用具 防护用品 起重 作业 特殊 电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