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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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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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
1总则
1.1目的和意义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水资源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水资源的匮乏和水污染的日益严重,在许多地区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在社会继续发展的过程中,水资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和对水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水资源保护工作要在水的量和质上不断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根据安徽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社会发展的需求,确定重要水域的主导功能及功能排序,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功能区,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和水资源保护目标管理的依据。
1.2水功能区划的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水功能区划应与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并根据水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和自然环境的可承受能力,以及国家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方针政策,使水功能区划满足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
水功能区划应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行政区域间、近远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在划定水功能区的范围和类型时,优先保护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用水水域、大型调水工程水源区。
(3)前瞻性和实用可行相结合原则
水功能区划要体现社会发展的超前意识,结合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划定水功能区,为将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留有余地。
水功能区的分区界限,尽可能与行政区界一致,以便管理。
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区划方案的确定不仅要反映实际需求,还要考虑技术和经济发展,切实可行。
(4)水质水量并重原则
水功能区划既要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对水量的需求,又要从分区类型划分上考虑其对水质的要求。
划分水功能区,确定其功能和水质保护目标,不得低于现状功能和现状水质。
要综合考虑江河湖库的自然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及污染程度,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
对水质水量要求不明确,或仅对水量有要求的,不予单独区划。
(5)以主导功能为主的原则
水功能类型的确定以主导功能为主,兼顾其他功能。
在有两种以上用水功能时,按功能主要性排序,确定主导功能。
1.3水功能区划的依据和标准
(1)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水资源(2000)58号]
国家环保总局《》
(2)主要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景观娱乐用水标准》(GB12941—91)
(3)主要技术文件
《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
《淮河流域片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
《长江流域片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
《太湖流域片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
《安徽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技术细则》
(4)省、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安徽省及各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环境保护规划等。
1.4水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和水平年
根据安徽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原则上对73条主要河流、22个湖泊、13座大型水库进行功能区划分。
见表1-1及表1-2。
本次区划确定的基准年为1999年(部分采用相邻年份资料),近期水平年为2010年,远期水平年为2020年,以近期水平年为规划重点,并考虑与“十五”计划相衔接。
表1-1安徽省水功能区划范围(河流)
序号
流域
河流名称
河长(km)
流域面积(km2)
流经市县
备注
1
淮河
淮河
430(401)
66900
阜阳、六安、淮南、蚌埠、滁州
干流
2
洪河
56
527
阜南
一级支流
3
谷河
98
1080
阜南
一级支流
4
颍河
212
4010
界首、太和、阜阳、颍上
一级支流
5
泉河
98
1990
临泉
二级支流
6
西淝河上
99
2244
亳州利辛
一级支流
7
西淝河下
64
1609
利辛、凤台
一级支流
8
茨河
92.5
1328
怀远
一级支流
9
茨淮新河
134.2
5222
阜阳、亳州、蚌埠
一级支流
10
涡河
227
4340
亳州、蚌埠
一级支流
11
惠济河
亳州市
二级支流
12
怀洪新河
95
怀远、固镇、五河
一级支流
13
北淝河(下)
40
6130
濉溪、固镇
一级支流
14
崇潼河
23.8
10052
固镇、蚌埠、五河
一级支流
15
浍河
320
8173
濉溪、固镇
一级支流
16
沱河
203
6919
濉溪、宿州、固镇、五河
二级支流
17
新汴河
127.2
4000
宿州、灵壁、泗县
一级支流
18
濉河
140
2348
宿州
一级支流
19
奎河
39
宿州
一级支流
20
老濉河
90
637
宿州
一级支流
21
史河
100
2685
金寨、霍邱
一级支流
22
史河总干渠
87.5
23
沣河
75
1750
霍邱
一级支流
24
汲河
100
霍邱
一级支流
25
淠河
260
6000
金寨、霍山、六安、霍邱、寿县
一级支流
26
淠河总干渠
104.5
六安、合肥
27
东淝河
152
4210
寿县
一级支流
28
窑河
104
1490
淮南
一级支流
29
天河
40.5
340
蚌埠
一级支流
30
濠河
56
626
凤阳
一级支流
31
池河
245
5021
明光
一级支流
32
白塔河(新)
91.5
1303
天长
一级支流
34
长江
长江
416
66000
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
干流
35
华阳河
100
2721
宿松
一级支流
36
皖河
227
6442
怀宁
一级支流
表1-1安徽省水功能区划范围(河流)
序号
流域
河流名称
河长(km)
流域面积(km2)
流经市县
备注
37
长江
长河
138
2506
太湖
一级支流
38
潜水
1160
1326
潜山
二级支流
39
枞阳河
100
3960
枞阳
一级支流
40
裕溪河
60
12938
巢湖
一级支流
41
南淝河
70
1446
合肥
二级支流
42
店埠河
43
十五里河
28.8
111.25
合肥
二级支流
44
派河
60
584
肥西
二级支流
45
杭埠河-丰乐河
263
6230
舒城、肥西
二级支流
46
舒庐干渠
78.2
舒城、庐江
二级支流
47
杭北干渠
65.8
舒城、金安
二级支流
48
白石山河
35.5
619
庐江
二级支流
49
兆河
34
1138
庐江
二级支流
50
双桥河
巢湖
二级支流
51
柘皋河
24.4
507
巢湖
二级支流
52
得胜河
31.4
398
和县
一级支流
53
滁河
197
6586
滁州
一级支流
54
襄河
74
720
全椒
二级支流
55
清流河
96.5
1252
滁州
二级支流
56
来安河
70.5
720
来安
二级支流
57
前河
71
东至
二级支流
58
黄湓河
102
1548
东至、贵池
一级支流
59
秋浦河
149
2235
贵池
一级支流
60
九华河
54
533
青阳
一级支流
61
青通河
68
1229
青阳、铜陵
一级支流
62
漳河
115
1359
南陵
一级支流
63
青弋江
309
7195
泾县、芜湖
一级支流
64
麻川河
黄山区
二级支流
65
水阳江
254
9027
宣城
一级支流
66
姑溪河
当涂
一级支流
67
阊江
1914.5
祁门
二级支流
68
新安江
新安江
242.3
6500
黄山市
干流
69
横江
74
1025
黟县
一级支流
70
练江
75
1492
歙县
一级支流
71
富资水
26.3
歙县
二级支流
72
扬之水
48.1
766
歙县
二级支流
73
丰乐水
515
歙县
二级支流
表1-2安徽省水功能区划范围(湖、库)
序号
流域
湖库名称
位置
湖面面积(km2)
容积(亿m3)
集水面积(km2)
所属河流
1
淮河
八里湖
颍上
13.2(19.5)
483.0
八里河
2
焦岗湖
颍上、凤台
37.5(17.5)
0.20
480.0
4
四方湖
怀远
35.0(17.0)
0.35
1470.0
北淝河
6
沱湖
五河
70.4(14.0)
0.37
2983.0
沱河
7
天井湖
五河
28.1(13.0)
0.38
791.0
石梁河
8
城西湖
霍邱
314.0(21.0)
5.60
1816.0
沣河
9
城东湖
霍邱
140.0(20.0)
2.80
汲河
3
瓦埠湖
寿县、淮南
156.0(18.0)
2.20
4200.0
东淝河
10
高塘湖
淮南、滁州、合肥
50.0(17.5)
0.85
1490.0
窑河
11
天河湖
蚌埠
22.0(47.5)
0.15
340.0
天河
12
女山湖
明光
103.0(14.0)
2.30
4215.0
池河
13
七里湖
明光
48(14.0)
1.28
池河
14
佛子岭水库
霍山
20.8(124.96)
3.83
1840.0
淠河东源
15
磨子潭水库
霍山
8.0(187.0)
1.90
570.0
淠河东源
16
白莲崖水库
霍山
规划待建
淠河东源
17
响洪甸水库
金寨
63.8(128.0)
14.1
1400.0
淠河西源
18
梅山水库
金寨
59.2(126.0)
12.4
1970.0
史河
19
长江
龙感湖
宿松
304(12.0)
1.95
3519.0
华阳河
20
大官湖
宿松
136(12.0)
1.61
3863.0
华阳河
21
黄湖
宿松
119(12.0)
0.87
3986.0
华阳河
22
泊湖
宿松、望江
164(12.0)
2.13
4941.0
华阳河
23
武昌湖
望江
86.6(11.0)
0.36
皖河
24
菜子湖
桐城、枞阳
172(11.0)
2.87
3340.0
枞阳河
25
巢湖
巢湖、合肥
755(8.0)
17.11
9130.0
裕溪河
26
升金湖
东至、贵池区
100(11.5)
1.4
1548.0
黄湓河
27
南漪湖
宣城、郎溪
160(8.0)
2.67
3542.0
水阳江
28
花凉亭水库
太湖
57.4(78.0)
8.61
1880.0
长河
29
龙河口水库
舒城县
47.4(68.0)
5.02
1111.0
杭埠河
30
董铺水库
合肥
16.2(28.0)
0.66
207.5
南淝河
31
大房郢水库
合肥
15.6(28.0)
在建
184.0
四里河
32
黄栗树水库
全椒
13.8(47.0)
0.84
262.0
襄河
33
沙河集水库
滁州
14.1(37.5)
0.73
300.0
清流河
34
陈村水库
黄山、泾县
98.0(119.0)
19.24
2800.0
青弋江
35
港口湾水库
宁国
32.8(135)
在建
水阳江
注:
()内为正常蓄水位m。
1.5水功能区划水质管理目标
根据国家批准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安徽省有关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要求,在各功能区划分中按近期水平年2010年和远期水平年2020年,分别确定其水质管理目标,最低要求为:
淮河干流水质管理目标为III类;
淮河流域其他主要河流水质管理目标为IV类;
长江干流质管理目标为III类;
长江流域其他主要河流水质管理目标为IV类;
巢湖湖区水质管理目标为III类,向中营养化转化;
新安江干流水质管理目标为II类;
大型水库最低水质管理目标不低于II类。
1.6水功能区划的分级与分类
安徽省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功能区和二级功能区。
一级区划是从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问题,协调省际间用水关系,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级区划主要协调省内各市之间用水关系,具体分类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水功能区一级区划对二级区划具有宏观指导作用。
其中一级功能区划分由相关省和流域机构配合完成。
二级功能区划分是在一级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由各省完成。
根据《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规定,一级水功能区划分四类,即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划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进行,分七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
水功能区划的分级分类系统见图1-1。
图1-1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图
1.6.1一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⑴保护区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
该区内严格禁止进行破坏水质的开发利用活动。
保护区的划分可分为三类:
①河流源头保护区,指以保护水资源为目的,在重要河流的源头河段划出专门保护的区域。
②自然保护区,指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用水水域或具有典型的生态保护意义的自然环境所在水域。
③特大型调水工程源头保护区,指跨流域或跨省以及省内的大型调水工程水源地及输水线路。
保护区水质管理目标是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类、II类水质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⑵保留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水质较好,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
保留区应维持现状水质不遭破坏,并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未经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保留区内进行大规模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保留区的划分标准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
2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
3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预留的水资源区。
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⑶缓冲区主要指为协调省际间用水关系而划定的特殊水域,未经流域机构批准,不得在该区进行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
缓冲区水质管理目标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水质控制。
⑷开发利用区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渔业和娱乐等多种需求的水域。
该区内的开发利用必须服从二级功能区的分区要求。
开发利用区的划分条件为取水口较集中,取水量大,如重要城市河段,具有一定灌溉规模和渔业用水要求的水域等。
开发利用区的水质管理标准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在开发利用中必须注意节约水资源,加强对水资源质量的保护。
城市人口、用水量、供水能力、城区面积及工业布局和产值等方面因素是划分开发利用区和保留区的重要指标及参考。
1.6.2二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二级水功能区划是在一级区划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开发利用水域进行功能区划分,共分七个区。
1饮用水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
其划分的条件是已有或规划的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口较集中的水域。
水质管理目标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I类、III类水质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有关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的规定。
2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水域。
其划分的条件是现有或规划水平年内的工矿企业生产用水的集中取水水域。
水质管理目标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V标准。
现状水质优于IV类的,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③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
其划分条件为已有农业灌溉用水集中取水点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水域,或根据规划水平年内农业灌溉的发展,需要设置农业灌溉集中取水点且取水量大的水域。
水质管理目标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V标准。
现状水质优于V类的,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④渔业用水区指具有鱼、虾、蟹、贝类产卵场和养殖场的水域。
水质管理目标执行《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I类标准,一般鱼类养殖水域可参照执行III类水质标准。
⑤景观娱乐用水区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江河湖库等水域。
其划分条件为风景名胜区所涉及的水域;度假、娱乐、运动场所涉及的水域。
水质管理目标执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并可参照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II类标准。
⑥过渡区是指为使水质要求有差异的相邻功能区顺序衔接而划定的水域。
其划分条件为下游用水水质要求高于上游的或有双向水流的水域,且水质要求不同的相邻功能区之间。
水质管理目标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按相邻功能区水质要求选用相应的控制标准。
⑦排污控制区指接纳较大城镇生产生活废污水较集中,且对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水域,其划分条件为接纳的废污水量较大或污染物浓度高但为可降解稀释的,水域的自净能力较强,其水文、生态特性适宜作为排污区。
排污控制区不执行水质管理标准。
2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2.1自然环境
安徽省位于华东腹地,与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河南六省接壤,国土面积约13.94万km2。
其中平原占49.6%,山地占15.3%,丘陵占14.0%,台地占13.0%,水面占8.1%。
全省耕地面积为424.3万hm2。
2.1.1地形地貌
长江、淮河横贯东西,将全省天然划分为平原、丘陵、山地相间排列的格局。
皖北平原坦荡,江淮之间丘陵起伏,黄山、九华山逶迤于皖南,大别山雄峙于皖西,形成本省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的特点。
全省大致可分为五个自然区域:
①淮北平原:
黄淮海平原的一部分,地面由西北向东南略有倾斜,海拔20—40米,为全省重要的粮油棉基地。
②江淮丘陵:
地面主要由丘陵、台地和镶嵌其间的河谷平原组成,山岭呈东北—西南走向。
东部为江淮水系的分水岭,海拔70—300米,西北部略低,河谷平原宽阔。
③大别山区:
位于本省与鄂、豫两省交界处,为大别山主体部分,地势险要,有海拔1700米以上的山峰多座。
④沿江平原:
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一部分,包括巢湖流域的湖积平原和长江沿岸的冲积平原,海拔多在10—20米左右,河网密集,土地肥沃。
⑤皖南山区:
位于本省长江以南,大部分海拔200—400米。
黄山屹立其中部,最高峰海拔1873米,为本省最高点。
2.1.2气象水文
安徽省气候具有明显的特点,一是虽属内陆省份,但距海较近,受季风气候影响非常明显。
二是由于地处中纬度,由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区域,气候表现出明显的过渡性。
全省大致以淮河为界,北部为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南部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全省年平均气温14—17℃。
年平均日照时数1800—2500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00—250天。
降水量较丰富,年平均降水量800—1800毫米,降水地区间分布不均,有明显的南多北少、淮北北部年平均降水量800mm;沿淮地区900mm;江淮分水岭900—1000mm;大别山区1200—1400mm;沿江地区1000-1400mm;江南地区1200—1400mm;黄山地区1600—2200mm。
由于受季风和地形影响,地区间降水量差异明显,由南向北递减,山区大于平原和丘陵区。
影响全省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是旱涝灾害,其次是寒潮、连阴雨和干热风等。
2.1.3土壤植被
安徽省的土壤发育受气候影响,表现出一定的过渡性,由北向南地带性土壤分别为棕壤、黄棕壤、黄壤和黄红壤。
台地还大量分布着一些非地带性土壤,如砂姜黑土、潮土、石灰土、水稻土等,多数土壤由于结构和开垦方面的原因比较贫瘠。
全省林业用地约4.18万km2,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草地1.66万km2,占1.2%。
地带性植被,淮河以北是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淮河以南是北亚热带阔叶林与常绿阔叶纯林存在,但规模不大。
受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天然植被破坏较严重,只有在皖西和皖南山区有较多保存,其他地区以人工营造的针叶林为主。
全省植物种类丰富,共有木本植物1300余种,草本植物2100余种,其中有不少珍稀和特有树种。
包括珍稀动物在内的动物种类有500余种,主要分布在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
全省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4种,以扬子鳄、白鳍豚最为珍贵。
全省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达485205h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9%,见表2-1
表2-1安徽省已建设各级种类自然保护区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建区地址
级别
面积(hm2)
建区时间
1
扬子鳄自然保护区
广德县、郎溪县、宣城区、泾县
国家级
43333
1986
2
牯牛降自然保护区
祁门县、石台县
国家级
7133
1988
3
鹞落坪自然保护区
岳西县
国家级
12300
1994
4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
东至县
国家级
33400
1998
5
马鬃岭自然保护区
金寨县
国家级
4800
1998
6
皇藏峪自然保护区
萧县
省级
2067
1982
7
清凉峰自然保护区
绩溪县、歙县
省级
4000
1982.1986
8
皇甫山自然保护区
滁州市
省级
3600
1982
9
安庆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
安庆市
省级
120000
1995
10
万佛山自然保护区
舒城县
省级
2000
1995
11
岭南自然保护区
休宁县
省级
2771
1995
12
板仓自然保护区
潜山县
省级
1523
1995
13
板桥自然保护区
宁国市
省级
5000
1995
14
十里山自然保护区
黄山市黄山区
省级
1937
1995
15
十八索湿地自然保护区
池州市贵池区
省级
7500
1998
16
枯井园自然保护区
岳西县
省级
4000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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