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一些主要问题(20130220).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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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一些主要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茹英杰,汇报内容,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措施,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劳动人事制度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建立了体现国情特点、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制度。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近年来,正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全面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鼓励自主创业,发展个体经济,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公务员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我国目前企业的用工环境是由以下法律、法规、政策构成的: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2008年9月18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法律定位: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劳动者。
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外,实行聘用制的其他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劳动合同法制度体系(注:
已有的为;正在制定的为,需修订的为),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果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废止有关劳动合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用人单位:
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本法没有规定自然人能作为用人单位,包工头不具备用工资格)劳动者:
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先签约后用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时,(上班那天)订合同(同时用工和签约)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先用工后签约),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订立机制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条例第五条):
如劳动者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但:
应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条例第六条):
期间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双方应抓紧补订;若劳动者不愿订立,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其终止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条例第七条):
双方仍不订合同,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每月支付其两倍工资;从满一年的当日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抓紧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订立种类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均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种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确定终止时间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九个必备条款:
一是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是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四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是劳动报酬,七是社会保险,八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履行履行地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按照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履行地的,且合同约定按注册地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履行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特殊性:
为促进就业开发的岗位;公共服务岗位;政府财政投入;流动性公益性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不适用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变,仅改变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变化,发生重组(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依法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生效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十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十四种情形),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依法情形劳动合同的终止: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3种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法人资格消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条例第二十二条)。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高于所在地三倍的工资的标准(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
分段计算(法第九十七条),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违法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职业危害在健康恢复和医学诊断观察期的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患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的女职工在“三期”的本单位工作连续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单赔:
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已经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务派遣用工法律定位法律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定位:
我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不能派出、无工作期间,按规定支付最低工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的责任义务与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承包协议;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福利;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到其他单位;连续用工的工资须正常增长。
一、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定位和几个重点,劳务派遣用工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有权在被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参加工会;有权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情形下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用人单位:
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遵循法律劳动者:
维权意识增强,注意签订合同全社会:
劳动用工法律观念逐步树立,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
(二)劳动合同签订数量普遍增加,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三)中长期劳动合同比例明显提升广东省1年以下期限合同:
从60%下降到10%以下3年左右期限合同:
从30%提高到80%以上,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四)两个带动带动企业职工工资明显增加带动参加社会保险人数明显增加,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中小型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例: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中型:
从业人员300人;营业收入2000万元小型:
20人从业人员299人;300万元营业收入2000万元微型:
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300万元,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例: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中型:
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5000万元小型:
5人从业人员19人;1000万元营业收入5000万元微型:
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1000万元,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估计在30%-60%原因:
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劳动者流动性大,有的不愿签合同中小企业目前的困难:
贷款难、原材料成本上升、人工成本上升全国工商联对17省市的调研当前中小企业生存非常艰难,困难程度甚至超过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初期,90%以上的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劳务派遣问题突出没有实现法律鼓励直接用工、约束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目标。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统计调查,全国劳务派遣单位达到8200家左右,多数是2007年之后设立的;全国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约800万人左右。
据国资委调查,2011年,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逐户调查统计,国资委系统监管的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344万人,其中117家中央企业劳务派遣用工216万人,与在岗职工人数比例为1:
5左右;地方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128万人,与在岗职工人数比例为1:
9.6。
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1年初调查,全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4.29万家、被派遣劳动者132.9万人(不含市外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数),分别比2008年初增长67%和95.7%。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劳务派遣用工的分布从地区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明显多于中西部,其中上海、广东、浙江、福建、江苏5省占全国总数的40%。
从行业分布看,涉及国民经济大多数行业,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电力、铁路、金融等6个行业占全国总数的25%。
从用工单位看,主要是国有企业,占被派遣劳动者总数的60%以上。
如中国移动2009年全部用工人数为55万人,其中被派遣劳动者32.6万人,占59.2%。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劳务派遣用工目前的问题一是同工不同酬。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的调查,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比用工单位直接用工低20%-50%;上海市调查,劳务派遣工工资平均相当于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48.1%。
二是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是少数劳务派遣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企业中职工身份出现三六九等,劳务派遣工得不到尊重。
劳务派遣工基本权益(比如工资增长)得不到保障,扩大了社会阶层的差别。
逐渐累积对社会的不满,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缓慢覆盖范围较小,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签订集体合同的,有的流于形式,合同照抄法律文本,针对性不强;重签订,轻协商;重文本,轻履行。
集体协商发生争议后,解决争议的机制不健全。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劳动合同法执法力量薄弱,影响了法律的实施劳动关系工作基础薄弱,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乡镇(街道)、村(社区)基本没有从事劳动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不健全,案多人少。
截止2010年底,全国劳动争议仲裁院组建率只有29.3%,一些地区仲裁员年均办案量在200件以上,不能按时结案现象普遍。
劳动监察执法面广任务重。
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涉及3400万户城镇用人单位、近4亿劳动者,现有监察员专职2.3万人,兼职2.5万人,平均每人需要面对1700多户用人单位、近2万名劳动者。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措施,
(一)加快完善落实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规章、政策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的意见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规定劳务派遣规定,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措施,
(二)深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0号)从2010年至2012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其中,2010年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2011年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各地采取的措施:
小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等。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措施,(三)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力度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摸清劳务用工底数实现动态监管、清理、淘汰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检查执法加快完善劳务派遣相关立法提高门槛,前置审批明确劳务派遣“三性”岗位规范合同签订,缴纳社会保险将劳务派遣费纳入工资总额管理,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措施,(四)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要对象,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研究建立集体协商争议发生后的调解调停机制问题,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措施,(五)加强法律实施机构队伍建设在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加载劳动关系职能。
按照“有专门机构和编制,有专业人员,有充足经费,有齐全办案设施,有完善工作制度”的目标,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
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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