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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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委托书
丧葬费委托书
篇一:
丧葬费领取手续办理委托书
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委托事项: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办理丈夫逝世后丧葬费领取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
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书,本人均予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此委托书双方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年月曰
篇二:
丧葬费领取手续办理委托书2
委托书
兹有,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去世,因老伴早逝,家中有八个子女,特委托为八个兄妹的合
法代理人,全权代表八个兄妹办理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书,八个兄妹均予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此委托书双方签字之H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年月曰
篇三: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
托事项:
代办母亲养老保险等事项
委托权限: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领取丧葬费等委托时
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H备注:
本委托书一式二份。
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
年月曰
(本授权委托书共壹页)
篇四:
关于丧葬费、抚恤费领取的建议
关于丧葬费、抚恤费领取的建议
---刘宇磊
按照原劳动部18号令,供养亲属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关于参保职工死亡的,我们认为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
1、个人账户。
这部分应属于遗产,可以继承,应适用《继承法》的规定。
2、丧葬补助金。
这部分应是国家对家属对经办丧事的补贴或补偿,应由承担死亡职工丧葬费的家属享受。
3、抚恤费。
这部分应是对供养亲属的抚恤,应由供养亲属享受。
目前的操作方法是几项费用我们统一支付,为便于操
作,简单流程,同时规避我们自己经办机构的经办风险(如:
各个家属间就谁来领这些费用如何分割有异议的),我建议如下操作,供大家参考:
方案一:
来办理的家属除提供《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外,要求领取人写出《领取声明》,该声明中需明确死亡人员家属的情况,写明所有家属一致委托领取人进行相关费用领取,同时所有的法律责任由领取人承担。
该方案把责任全部推到了领取人身上,能较大程度避免我们的行政风险,当然,如家属之间矛盾比较大,仍会把责任推到经办机构头
上。
方案二:
领取人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领取人必须是该公证书中确定的亲属,同时需提供所有亲属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该方案其实把所有的法律漏洞全部弥补,但操作较复杂,对目前我们积压了约9000的死亡人员来说,短时间里会操作复杂,容易引起各种埋怨。
上述是自己的一点思考,请大家批评指正。
如有更好的方案,希望一起探讨。
篇五:
个人委托书范本
委托书
委托人:
性另U: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另U:
身份证号:
特委托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
办理吴隹述交通意外死亡的相关事项及吴隹述交通意外死亡后死亡赔偿事宜,其中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额的全部保险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委托人帐户上(扣除预支丧葬费参万元整);,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篇六:
职业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
职业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原单位已无)
1、企业退休职工
2、在家死亡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
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
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
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二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
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篇七: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姓名(身份证号:
*******)办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涉及有关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事故赔偿金领取、交强险领取、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全部和交通事故相关的赔偿。
委托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0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篇八:
丧葬费
丧葬费丧葬费的概念国内外的立法例中对丧葬费赔
偿的规定丧葬费赔偿的理论基础丧葬费赔偿的具体办
法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丧葬费的概
念国内外的立法例中对丧葬费赔偿的规定丧葬费赔偿
的理论基础丧葬费赔偿的具体办法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丧葬费的概念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国内外的立法例中对丧葬费赔偿的规定
1、《德国民法典》第844条第1款规定:
“在杀害的情形,赔偿义务人应向担负埋葬费的人赔偿埋葬费。
”
2、〈〈瑞士债务法》第45条第1项规定:
“伤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赔偿金应当包括所支出的费用和丧葬费。
”
3、《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094条第1款规定:
“对受害人死亡负有责任的人,应向支付丧葬费的人赔偿必要的
丧葬费。
”4、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规定: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于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
5、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第36条规定对丧葬费进行赔偿,并在第37条规定“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这也使得各地对丧葬费的实际赔偿标准上差异很大,如山东省每人为800元;重庆市每人为1500元;上海市每人为5000元;而广东省每人为4000元。
虽然这考虑到了当地的生活状况,但这种差异太大的标准,还是显得有些不公正。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这一标准既考虑到了地域差异,乂兼顾了公平,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标准,还简单易行、标准明确、便于掌握。
丧葬费赔偿的理论基础
赔偿实际损失的理论
赔偿实际财产损失的理论认为,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其丧葬支出的费用,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这是通行的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
费利息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的理论认为,人早晚皆难免于死,其殡葬费用,习惯上是由其遗族支付。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死者的殡葬费用不能认为系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而是早晚要支出的费用,充其虽仅相当于比本来死期提早支出之费用之利息之损害而已。
因此这种赔偿金应当赔偿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利息为合理。
上述两种理论的对比选择
应用前一种理论作为丧葬费赔偿的基础,赔偿数额较
高;依据后一种理论作为赔偿的基础,则赔偿数额很低。
从实践上看,采用后一种理论作为赔偿基础,尽管合乎道理,但不合乎情理。
对此,考虑一般的人伦理道德观念,应当采用前一种理论确定丧葬费赔偿问题。
注:
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在上公布后,有的民提出意见建议,丧葬费的赔偿有悖赔偿理论,支付丧葬费只是一种习惯的传统做法和对侵权人的经济惩罚措施。
理由是人总是要死的,侵权行为致人死亡和自然死亡均须支出丧葬费用,故该项费用属于必然支出,只是提前支出了,特别是现在精神损害赔偿已有规定的情况下,丧葬费更不应列为财产损失。
不仅本解释涉及此项规定,就是《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也涉及此项规
定,只不过大家同情死者谁也不愿意率先提出废除该规定罢了。
因此,建议在本解释中取消赔偿丧葬费的规定。
人身
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未采纳这一意见,仍将丧葬费赔偿作为赔偿项目之一。
丧葬费赔偿的具体办法
1、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2、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前,实际上还有一种赔偿实际损失的办法,这就是按照丧葬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其应当赔偿的项目是:
寿衣费
受害人死亡的寿衣支出,应当赔偿。
寿衣的购置费,应当是一般的寿衣,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寿衣装殓的,只赔偿一般标准的寿衣损失。
运尸和火化费
这是必须支出的费用,应当全额赔偿。
骨灰盒(棺木)费
在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只赔偿骨灰盒的购置费用,标准是中等的费用。
如果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骨灰盒,则按照中等的购置费用计算。
在没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则应当赔偿棺木购置费。
骨灰存放费用
对此,只赔偿一期骨灰盒放置费用。
必须采用土葬的,则适当赔偿安葬费。
注:
对以上的赔偿,如果当地有关机关有赔偿标准的,依照该规定标准赔偿。
没有标准的,按照
实际支出和上述合理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上述司法解释实际上只规定了一种赔偿办法,即:
定额赔偿办法,实行一次性给付赔偿。
一次性赔偿丧葬费,就是按照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办法,就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6个月。
其中,职工月平
均工资应当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确定。
注:
有的学者对这种规定一个相对固定数额标准确定丧葬费的做法提出疑问,认为“将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不断发展,司法者素质的提高,此种完全不考虑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也不管其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而是统一按照一个标准支付丧葬费的规定,终将为民法典所抛弃。
”对此,我们认为虽然在
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赔偿实际丧葬费损失的方法曾经普遍采用,但随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施行,应当严格执行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出应当赔偿的丧葬费数
额,实行定额化赔偿,并向赔偿权利人一次性给付赔偿。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扶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丧葬费:
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职业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原单位已无)
1、企业退休职工
2、在家死亡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
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
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二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
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篇九:
失业人员丧葬费、救助费及抚恤费申办程序
5664582a204077-260b-4da5-8fd9-833b010f64c6
失业人员丧葬费、救助费及抚恤费申办程序
一、办事依据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津人发[20XX]10号)
二、受理部门
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
办事地点:
开发区档案馆七楼
联系电话:
59833524
三、办事程序
1、失业人员同户籍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委托人在其死
亡后30日内办理,办理日期必须在孚受失业金期间
2、在办事窗口填写《失业人员孚受一次性失业保险待
遇申请表》
3、经办人员将材料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4、个人向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提交各项申办材料。
四、提交材料
1、失业人员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失业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城镇人员需提供)。
4、供养亲属所在学校开据的在(中、小)学就读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5、街道(或乡镇)办事处开据的供养亲属未从事有报
酬工作或是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据的工商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
件。
7、直系亲属或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
篇十:
交强险委托书
委托书南京人保公司
因需要将车辆鲁kxx80x长期在南京使用,委托xxx在
南京办理交强险。
签名:
日期:
承诺书南京人保公司
因工作需要将车辆鲁kxx80x申请在南京人保公司承保
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如实告知,交
强险回山东年检不过关不予退保签名:
日期:
篇二: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姓名(身
具
体委托事项如下:
事故赔偿金领取、交强险领取、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全部和交
通事故相关的赔偿。
委托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0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篇三:
代驾委托书代驾服务客户
须知甲方:
xxxxxx
乙方:
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驾服务事项
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提供车况良好,手续真实齐全,车辆配套设备完善,有交强险、第三者责
任险、车损险,无违法运输物品的车辆提供代驾服务。
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概不负责。
二、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预约,需提前60分钟预约。
把乙方由预约指定地点安全送达目
的地。
到达后,乙方认可车辆及财务无损失并签字确认后,本次服务结束。
三、甲方人员到达指定地点与乙方签订协议,按甲方与乙方电话预约的标准收费。
如乙
方中途改变目的地或需等候,则按〈〈收费标准》收费。
乙方改变目的地不超过5公里不收取
费用。
四、如乙方原因取消服务预约,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以
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代驾
司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乙方需付给甲方交通费
元。
五、在甲方驾驶员上车之前,乙方必须检查自己车上的贵重物品及随身财物,妥善保管。
出现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提示:
车内禁止放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如发生财物丢失,甲乙
双方在公安部门到达现场之前,不得离开现场)。
六、出发前乙方需配合甲方了解乙方车辆的特性及车
况。
如乙方车辆已有破损须经双方
确认,若属乙方车况不良引发的车辆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送车途中乙方不得干扰甲方驾驶,不得要求违反《交
通法》规定的操作和行驶。
如
乙方提出过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并通知公司签订免除一切法律责任的协议。
八、如遇意外交通事故发生,若属于甲方驾车违章行为而应承担责任,由保险公司索赔。
免赔之外部分由甲方承担。
属对方车辆主要责任的,甲方不负责赔偿,但可协助交警调查及
保险理赔。
九、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保险情况。
甲方声明:
甲方只为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
损险的车辆提供代驾服务。
如乙方隐瞒以上情况未告知甲方,出现任何车辆、人员意外伤害
事故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为避免法律纠纷,对于意识不清,醉酒的客户须有清醒同伴陪同。
随车到达客户指
定的地点,确认车无损失及无财物丢失后,在服务协议书上签字,本次服务结束。
十一、因车辆自燃或刹车、方
向盘失灵、爆胎、机件老化等引起的交通事故,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十二、因甲方驾驶员操作失误,引发的交通事故,给乙方带来的直接损失(例:
合同、
协议没签成,耽误上飞机、火车等)甲方不承担损失赔偿。
十三、因特殊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不能按指定路线行驶(例集贸市场,积水路段、下雪和堵车等)甲方概不负责。
十四、商务代驾、长途代驾、旅游代驾,乙
方承担甲方司机食宿。
十五、因甲方驾驶员
个人原因造成违章(如:
闯红灯、压线等)带来的损失,
由甲方驾驶员自己承担。
十六、结算方式,出发前请乙方
支付部分定金,到达目的地后,请乙方结清一切相关费
用。
高速费、过路费、过桥费、加油费等一切费用由乙
方支付。
十七、长途代驾、商务代驾、旅游代驾停车住宿,要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
由乙方支
付费用。
十八、如本协议未尽事宜出现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
份。
甲方:
xxxxxx乙方:
xxxxxx年月曰篇四:
车辆
年审,上户授权委托书格式车辆年审,上户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地车辆,在外地长期使用,需要在外地验车,办理异地验车手续要求持行驶证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强险原件,以及注明车辆号牌,车主姓名,委
托验车的省份车管所名称等信息的申请书。
到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
料后,车管所为你出具异地年检委托证明书,凭委托书
就可以在外地验车了。
所有人是单位
的,还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授权代理证明。
车辆年审授权委托书这样写兹有本人XX车(车辆号牌:
桂
c-xxxxX),因工作需要在XX省XX市使用,暂
不能回西安市办理年检手续,特申请办理委托异地年检手续。
申请人:
XXX
年月日篇五:
委托书委托书委托人:
车号:
身份证号:
因承租车辆营运需要,从公司人力资源储备中心选拔聘用(身份证号)为我承租车辆的
副班驾驶员。
经本人与聘用司机协商,遵循行业自律原则,为确保安全营运责任保证金收缴
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本人现委托公司代为收取副班驾驶员“保证金”伍仟元。
如本人与
副班驾驶员签订的协议终止,退还“保证金”时,须经本人与副班驾驶员共同签字方可领取。
否则,由被委托方承担本人损失。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曰岳阳市出租汽车聘用驾驶员安全营运协议
书甲方:
(承租车主)车号:
湘f身份证:
乙方:
(副班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号: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本着双方自愿原则,经相互沟通协商一致,甲
方同意聘请乙方为其承租车辆的副班驾驶员。
为维护双方权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合法、各种手续齐全的营运出租车给乙方营运,确保车况良好,设施齐全,并承担车辆正常维护和非乙方造成的修理。
二、乙方给甲方提供“随行就市”的合理劳动报酬(细则自定);提供合理休息时间;并给乙方提供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
三、考虑到保险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
如因政策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乙方能够体谅的情形,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不
视为违约。
四、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营运责任保证金伍仟元整;协议终止45天后经双方结算完毕,无息退还。
五、为维护“保证金”收缴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甲方委托营运车辆所属单位代为收取,乙方应予支持。
六、乙方应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行业的法律法规,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保持车辆及设施完好,车容整洁,安全营运,自觉维护公司及行业形象。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1、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营运车辆道路违法或服务质虽违规,受到相关处罚的(包括行业各管理部门、公司),其经济损失由乙方金额承
担。
2、乙方驾驶营运车辆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对甲方造成保险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甲
方与乙方:
比例分摊。
3、未经甲方同:
1,乙方擅自将营运车辆交给第三人驾
驶的,发生一次扣除“保证金“1000
元,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在营运过程中有违法犯罪行为,引发扣车等事件,造成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
失的,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故离职,且未在15日前告之甲方的;未按要求交还“服务监督卡”的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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