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淹溺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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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淹溺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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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淹溺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0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2月12日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原则 1
三、编制依据 1
四、适用范围 2
五、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
六、工程概况 3
七、组织机构和职责 4
7.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
7.2防淹溺事故的组织措施 4
7.3.防淹溺事故的技术措施 5
7.4防淹溺事故的应急措施 5
7.5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6
7.5.1组长职责 6
7.5.2副组长职责 7
7.5.3应急救援各小组的工作职责 7
八 危险源监控与事故预防措施 8
8.1危险源监控 8
8.2淹溺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0
九、应急响应 11
9.1应急响应分级 11
9.2响应流程 14
9.3应急内容 15
9.3.1坑底出现流砂 15
9.3.2坑底承压水突涌 15
9.3.3坑底隆起 15
9.4人员伤亡急救措施 17
9.3.1搬运 17
9.3.2创伤救护的注意事项 17
9.5事故报告原则 19
9.6紧急通讯联络 19
9.7事故报告程序 19
9.8事故报告内容 19
9.9资料整理 20
十、应急组织演练 20
十一、附表 20
21
防淹溺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淹溺事故发生,降低项目部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准备和控制,以便减少紧急情况或事故可能带来的安全方面的危害,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防止淹溺伤害事故发生,根据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法规和规范,结合本标段的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淹溺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坚持确保人员安全优先,减少财产损失优先的原则。
3、坚持群防群控,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应急处置原则。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8、《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0、北京地铁16号线06标工程特点及周围环境情况。
四、适用范围
适用本项目所有从事现场施工的员工,在施工现场发生淹溺事故时,承担保护淹溺伤害紧急救护的责任和义务。
本项目主要为项目经理部所属施工现场、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及其他相关设施范围。
五、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淹溺事故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机械、财产安全均可能造成极大损害,因此该事故应急处置应当把保障员工和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依法规范
建立健全泥浆池、基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突发淹溺事故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管理
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充分发挥地方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努力提高内部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救援装备,切实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内部现场救援队伍与地方专业救援力量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项目区域合作优势,是确保淹溺事故中受害人员生命安全的根本保障。
六、工程概况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包括一站二区间,西北旺站、永丰南站~西北旺站区间(以下简称永西区间)、西北旺站~西马区间风井(不含)(以下简称西西区间),即右K11+181.300至右K14+314.600。
其中,西北旺站为地下岛式车站,双层三跨框架结构,车站起讫里程为右K13+056.798~右K13+292.800,总长236.6m,标准段宽21.1m;车站顶板覆土范围3.7~5.4m,中心里程处顶板覆土厚度为4.0m,底板埋深18.65m;车站共设置4个出入口通道及2个风亭。
永丰南站~西北旺站区间起讫里程为右K11+181.300~右K13+046.798,区间总长为1865.5m,本段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
区间设有附属结构三处:
包括联络通道两处(分别位于里程右K11+700.000和右K12+750.000),中间风道兼泵房一处(里程为右K12+278.403)。
均采用暗挖法施工。
西北旺站~西马区间风井(不含)起讫里程为右K13+292.800~右K14+314.6,长约1021.8m(双线延米),本段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
区间在里程右K13+870设置联络通道一处,采用暗挖法施工。
七、组织机构和职责
7.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
马文科
领导小组副组长:
仇志龙、王涛、解清超、李双全
抢险救援组:
廖大才、井红光、周成全、吴斌、温文兵、柳林、张广井、崔永亮
安全保卫组:
乔磊、闫浩
工程技术组:
吴斌、黄水灵
物资保障组:
陈安民、王文玄
医疗救护组:
任国荣、王蓓、杨振川
成立应急救援专业领导小组,由组长统一负责指挥现场施工应急救援,由项目专职电工负责指导临电专业救援。
7.2防淹溺事故的组织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马文科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在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安全员坚持天天对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做好预防工作。
(3)物资做好充分准备,如:
工字钢、钢管扣件、方木等,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7.3.防淹溺事故的技术措施
(1)将溺水者从水中救出,立即清除口腔、鼻孔中堵塞的异物,以使保持呼吸通畅。
(2)检查溺水者已无呼吸和动脉搏动,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呼吸和脉搏恢复后,急救者可抱住溺水者双腿,将其腹部置于肩部,并快步行走。
也可使溺水者俯卧,并使其头部下垂,腹部垫高,用手击背部,驱使呼吸道和胃内水分倒流。
注意不能因“倒水”而耽误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3)复苏成功后,将溺水者放置于稳定性侧卧位,脱去病人身上的湿衣服,干的衣物盖身借以保暖。
给溺水者以其他急症救助,并随时注意其呕吐,防止发生窒息。
(4)监测病人的脉搏,每1~2分钟一次,并劝慰溺水者以消除其疑虑。
鉴于溺水者存在肺部感染的危险,应确保溺水者得到必要的药物治疗。
经溺水或经气管吸进水而营救过来的溺水者,需住院观察治疗。
(5)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及时转移住院。
7.4防淹溺事故的应急措施
1、当险情发生时,第一发现人要及时通知应急救援组成员,并组织现有力量进行抢救。
应急救援组组长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并与上级联系组织抢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拨打紧急电话。
2.救援组及时接通应急照明灯具,保证夜间抢险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场指挥要掌握灾情状况,以便于正确指挥。
3、安全员立即承担疏散引导的责任,要首先对人员进行疏散,把需要疏散的人员立即疏散到事故现场以外的安全地带,要做到不丢下一人,确保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另外,还要组织对财物损失在最低限度。
4、应急救援组人员在接到报警命令之后,必须立即赶赴到事故现场,首先对事故现场被掩埋覆盖人员进行救援。
5、医疗救援小组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处于危险中的人员进行救护,在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使伤员得到及时救护。
7.5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7.5.1组长职责
(1)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本项目的防淹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并督促项目部人员做好在日常生产活动中的淹溺隐患排查工作。
(3)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进行应急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工作。
(4)对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进行审核,并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物资准备充足。
(5)收到事故报告后,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6)在预案启动后,立即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并下达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并领导应急救援各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7)在事故救援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总结。
7.5.2副组长职责
(1)编制本项目的防淹溺应急救援预案。
(2)审批应急救援所需的采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购买并应满足使用;组织定期检查救援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的完好,并且在事故发生时调用项目部一切物资和设备。
(3)协助组长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4)负责对全体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工队工人进行预防淹溺及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5)在事故发生时负责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故情况。
(6)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配合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做好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并监督各救援分组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7)在事故救援结束后,参与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总结。
7.5.3应急救援各小组的工作职责
(1)抢险救援组:
服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达的救援行动方案,及时对产生事故的危险源进行处理或控制,并且对伤亡或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
服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在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护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物资保障组:
服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并做好对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
在事故发生后负责提供物资设备,确保抢险物资充足。
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
服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负责对遇险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将遇险伤员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5)工程技术组:
服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助领导小组成员编制救援行动方案。
八 危险源监控与事故预防措施
8.1危险源监控
根据西北旺站施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及淹溺事故可能产生的严重危害,集团地铁指挥部及公司将深淹溺作为重大危险源,对该危险源的控制按照公司、项目部及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工区及工班四级监控体系
1)集团公司地铁指挥部、公司监控
集团公司地铁指挥部、公司对淹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由公司安质部负责,安质部在对项目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进行指导的基础上,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重点控制项目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并将深淹溺事故作为防范和监控重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实施。
要求项目部加强对泥浆池、基坑作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加大基坑防护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投入,完善基坑施工操作规程和日常检查制度,明确各及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奖罚措施,并将在施工过程中方案制定、日常检查、安全投入,问题整改等情况填写安全月报,按时报公司安质部。
2)项目部及公司安质部门监控
项目部负责对工程西北旺明挖车站泥浆池、基坑作业内容进行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将淹溺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针对泥浆池施工中的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规程、根据应急预案和管理方案中制定的防护措施提出防护用品使用计划,尽快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投入资金,做好现场临边和人员安全防护。
制定本级安全培训计划和监控检查制度,在施工人员进场后要进行安全生产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罚措施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做到人员教育覆盖率和重点工序交底率100%,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把施工过程中对深淹溺危险源的检查和控制情况按月度上报。
制定淹溺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救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同时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本级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3)工区
协助项目部对本单位泥浆池施工中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提供对管理方案的参考意见;负责对管理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中临边和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等措施的落实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助项目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的自查力度,尽量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到实处。
4)作业工班
在泥浆池、基坑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对施工现场可取缔或取消的危险源及时处理消除,尽量防止新的危险源出现和突发性危险事故发生。
8.2淹溺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对参与泥浆池、基坑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并现场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2)施工前邀集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内容及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
3)制定完善的施工防护措施,并召集专家对安全防护方案进行论证评审,当防护的安全性满足施工要求时方可开展现场作业。
4)泥浆池、基坑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网及安全警示牌;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
5)根据安全防护方案要求采购安全防护材料,确保安全投入及防护方案的贯彻落实。
6)加大对作业面的监察和检查,当地址水文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调整措施,确保基坑作业面安全。
7)及时对完成作业的泥浆池放回,防止基坑长期爆露。
8)加强施工管理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基坑开挖作业施工安全隐患。
9)工地和附近医院建立密切联系,工地设医务室,配齐必要的医疗器械。
一旦出现淹溺事故伤害事件,可立即进行抢救。
九、应急响应
9.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附件九“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机制参考”对事故等级进行规定,《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突发事件分级的要求,有本工程相关的突发事件分级如下:
依据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突发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100人(含)以上重伤的(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
4)造成军队或中央单位的供电、供水、通信等线路运行中断或城区大范围停水、停电、通信中断等,产生特别严重的后果的;
5)造成地上及周边中医药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桥梁、铁路等毁坏或丧失使用功能并出现二次伤亡事件,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
(2)重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突发事件(Ⅱ级)
1)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造成城区较大范围停水、停电、通信中断等,产生重大严重后果的;
5)造成地上及周边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破坏、既有线运营安全受严重影响,并可能出现二次伤亡事件,社会影响重大的。
(3)较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突发事件
1)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10人以上(含)5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主要交通干线及桥梁受损,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较严重影响的;
5)水、电、气、热、通信等管线主干管断裂,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较严重影响的。
(4)一般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根据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特点,需要强化各单位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突发的各类环境风险事件和自身风险事件的应急与抢险管理,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险,防止风险事件影响和蔓延,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轨将一般轨道工程施工突发事件由高到低氛围A、B、C、D、E五个级别,即:
A:
符合下列任一条款的,属于A级事件:
①死亡2人或重伤5人(含)以上10人以下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③主干道、次干道及桥梁受损,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的;
④水、电、气、热、通信等管线支线断裂或停止使用的,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较严重影响的。
⑤重要建筑物受损,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的。
B:
符合下列任一条款的,属于B级事件:
①死亡1人或重伤3人(含)以上5人以下
②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③重要地段周边地表出现过大沉降,并对各类建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构成重大隐患的;
④后续工程施工造成已完工程的结构受损的;
⑤工程主体结构或支护体系局部破坏需拆除重新建设的。
C:
符合下列任一条款的,属于C级事件:
①重伤3人以下;
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
③次干道、支道及桥梁受损,但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不大的;
④周边建筑物受损但不属于危房可继续使用的;
⑤水、电、气、热、通信管线入户断裂的;
⑥发生地表过大沉降、拱顶坍塌、建筑物、管线变形过大,基坑隧道涌砂涌水、盾构姿态偏移较大等较严重的风险事件。
D:
符合下列任一条款的,属于D级事件:
①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②发生围(支)护结构失稳,基坑边坡滑移、隧道突泥涌水、有毒气体中毒、基坑隧道渗漏、隧道初支失稳、盾构始发与到达端头土体不稳和渗漏及管片错台与破裂等有一定影响的风险事件的;
③工程主体结构或支护体系局部受损,社会影响不大的。
E:
符合下列任一条款的,属于E级事件:
①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②出现险情征兆的;
③风险事件影响范围在施工围挡内,社会影响不大的。
9.2响应流程
(1)淹溺事故发生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统一指挥,全力以赴投入抢救、抢修,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当有人员伤亡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当地的社会医疗机构,并组织项目部的抢救人员进行必要的自救。
(3)在事故发生区域设臵警戒线,除抢救人员可以进出外,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现场自救的情况作详细地汇报,以便制定更加快速有效的抢险方案,减少因事故带来的损失。
(5)淹溺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6)淹溺事故现场处理完成后,应指派专人加强观测,防止基坑出现二次坍塌情况。
9.3应急内容
9.3.1坑底出现流砂
(1)停止开挖基坑
(2)回填土方压住流砂
(3)采取坑内降水补救措施,降低地下水位,阻止流砂的发生。
(4)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对策 。
9.3.2坑底承压水突涌
(1)停止开挖基坑,加强基坑内排水。
(2)采取坑内降承压水补救措施,降低承压水压力,阻止突涌发生。
(3)采用快凝压力注浆或灌注快凝砼堵住涌口。
9.3.3坑底隆起
(1)加密基坑外沉降监测点。
(2)坑内加载或增加钢支撑防止外土向坑内挤压,坑底土体降水处理。
(3)坑内按实际情况作坑底地基土加固,然后挖至标高。
(4)基坑侧壁打设锚索。
9.3.4基坑围护结构位移过大
(1)立即停止开挖,在薄弱部位紧贴土面设臵临时支撑,控制围护结构继续位移。
(2)根据监测报告和位移情况,找出围护结构位移原因,制定具体对策。
等到坑内井点预降水达到降水深度,坑内外地基加固土体达到令期或设计强度时再开挖基坑。
严格执行分段、分层、分块、限时开挖要求,限时支撑到位的基坑开挖原则。
9.3.5围护结构缺陷,导致基坑开挖阶段渗漏水甚至涌土、喷砂
如果开挖过程中发生渗漏,应视渗流部位、流量、渗漏点大小分别采用下列方法:
(1)如果渗漏点局限于开挖面以上,且渗漏量不大,宜采用双快水泥抽槽压注聚氨酯的方法封堵。
(2)采用快速水泥封堵泄水点周围,并埋设注浆管进行注双液浆止水。
(3)如果渗漏点延伸自开挖面上至开挖面以下,应在基坑外渗漏点附近压注双液浆,注浆采用压力控制,最高压力不得超过0.3Mpa。
(4)如果渗漏点延伸自开挖面上至开挖面以下且流量较大,应在基坑内局部回填至流量减小后,在基坑外渗漏点附近压注聚氨酯。
(5)如果渗漏点不明,水流自开挖面下向上涌出,应立即停止开挖,局部回填直至渗漏停止,然后采取上述基坑外注双液浆措施
(6)如果渗漏水流混浊,且渗漏时间较长,应注意渗漏点附近可能存在严重的土体流失,出现空洞,此时严禁重型机械靠近,并应立即采用注浆方法填补空洞。
9.4人员伤亡急救措施
9.3.1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的正确的搬运至医院进行救治。
不正确的搬运,可能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疼痛,甚至威胁生命。
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情况存在、应在止血包扎固定后进行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因搬运震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对肢体造成损害。
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以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冰袋或带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3.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怀疑有脊椎受伤的可能,要使伤员平卧在硬平板上进行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双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
9.3.2创伤救护的注意事项
1.护送伤员的人员,应向医生详细介绍受伤经过。
如受伤时间、地点,受伤时所受暴力的大小,现场场地情况。
凡属起重作业高处坠落致伤时还要介绍坠落高度,伤员最先着落地部位或间接击伤的部位,坠落过程申是否有其他阻挡或转折。
2.高处坠落的伤员,在己确诊有颅骨骨折时,即使当时神志清楚,但若伴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仍应劝其留住医院严密观察。
因为,从以往事故看,有相当一部分伤者往往忽视这些症状,有的伤者自我感觉较好,但不久就因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
3.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部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
例如伤员胸部皮肤完好无伤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还伴有外伤性气胸和血胸,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误诊,影响救治。
在下胸部受伤时,要想到腹腔内脏受击伤引起内出血的可能。
例如左侧常可招致脾脏破裂出血,右侧又可能招致肝脏破裂出血,后背力量致伤可能引起肾脏损伤出血。
4.人体创伤时,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
例如软组织外伤出血时,可伴有神经、肌健或骨的损伤。
肋骨骨折同时可伴有内脏损伤以致休克等,应提醒医院全面考虑,综合分析诊断。
反之,往往会造成误诊而错失抢救时机,断送伤员生命,造成终生内疚和遗憾。
如有的伤员因年轻力壮,耐受性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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