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军同志在全盟党风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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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
配合中央、自治区专项检查组,开展了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
重点围绕项目审批手续、招投标管理、工程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彻底整改。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安排,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对2008年以来全盟400多个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国有和非国有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出问题660多个,对发现的问题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逐一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和纠正,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对盟委、行署确定的100个基本建设重点项目、25项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及建盟30周年献礼工程进行了效能督查。
在抓好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开展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土地和矿权出让情况等专项督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从维护农牧民权益的要求出发,开展了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两次深入各旗区,采取核查帐务、入户走访、召开农牧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共检查惠农惠牧资金1.56亿元。
对查出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做了行政问责,使各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到位。
从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出发,加强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分赴各旗区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协调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改进管理和服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从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要求出发,开展了清理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占用草场耕地的工作。
目前已清理草场和耕地1.3万多亩。
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出发,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解决问题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评议方式,组成6个评议组对盟直73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形式,共征集群众意见110条,责成有关部门逐一研究解决,有10个单位和部门被评为先进。
进一步发挥“行风热线”作用,全年制作节目144期,受理反映问题115件,解决107件,办结率达93%。
此外,还对教育收费、“高考移民”、雪灾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是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0年,全盟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1件(次),通过认真排查信访线索,初核违纪线索35件次,立案17件,结案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其中:
处级3人,科级9人,其他5人。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为2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特别是严肃查处了阿左旗煤炭收费总站部分工作人员侵占私分煤炭管理费案件,调查处理了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弄虚作假乱收费以及套取财政资金和个别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等案件,办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五是源头治腐工作有了新进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4项。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预报备案161项,总交易金额37.8亿元。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单位自查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检查覆盖面均达到100%。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年政府采购2.05亿元,节约资金2786万元。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择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盟国土资源局等5个地区、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
各试点地区、部门围绕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等,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认真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试点期间共查找风险点2565个,绘制工作流程图244幅,制定防范措施2687条,制定完善制度500多项,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程序。
通过试点,进一步拓展了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增强了干部勤政廉政意识,达到了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源头治理的效果。
年底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在全盟推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正在积极有序地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
六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邀请中纪委领导为全盟处级以上干部作了题为《学习<
廉政准则>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专题讲座。
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展,“倡勤廉、促党建、迎大庆”知识竞赛,“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等活动,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通过编发《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手册》和廉政日志、制作廉政贺卡、发表廉政文章、编发廉政短信等形式,把反腐倡廉教育由八小时之内向八小时之外延伸。
出台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评审办法》,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向纵深发展。
七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全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81人次,诫勉谈话60人次,有87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有45名厅级干部、469名处级领导干部按照中央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全盟公款出国(境)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26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用电用油用水、会议文件通信等4项费用在上年的基础上均有所减少。
八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盟委行署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制定下发了加强旗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了自治区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并提出了6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办公经费和装备设备得到有效保障。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逐步深入,盟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编制划归盟纪委统一管理。
加强对派驻纪检组长的管理与考核,增设了盟纪委干部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明显增强。
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交流、培训力度,年内,提拔2名、交流3名处级干部,提拔11名、交流15名科级干部,机关干部培训覆盖率达90%。
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制定和完善了纪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机关绩效考核、旗区纪委领导干部任免规程等制度,干部队伍服务群众意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回顾一年来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的那样,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
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就我盟来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以及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个别地区和部门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执法犯法、滥用职权的问题时有发生;
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漂浮,执行力差,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
不少地区和部门对反腐倡廉制度存在重建设、轻执行的问题,等等。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坚定信念,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利条件,增强机遇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深入。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
今年我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力度,围绕承办全区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等重点工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整体布局,重点推进,狠抓落实,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确保“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加快富民强盟进程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党纪政令的贯彻落实
一是严肃党纪,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政令通畅。
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特别是今年,全盟各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各级纪委要会同组织部门对换届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是服务大局,认真开展对党的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自治区、盟委的工作部署和全盟“十二五”规划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党和国家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我盟确定的2011年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为民办实事项目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盟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一是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要制定出台我盟《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
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有关规定,督促领导干部狠抓工作落实,严禁形式主义和自我作秀,坚决治理庸、懒、散的问题。
要在全盟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优秀公务员”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选好活动载体,狠抓督查落实,推动全盟机关作风建设上水平,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的召开。
二是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
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各级党政机关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
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公务用车情况监督检查。
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重点解决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和住房分配使用的监管。
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
继续开展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它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加大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管理涉农涉牧资金的办法,把监督管理和便民服务结合起来,建立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的长效机制。
切实解决在农村牧区土地和草场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牧民利益的问题,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占用耕地清理工作。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及公路“三乱”问题。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我盟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整合纪检监察网站、行风热线等信息资源,搭建群众诉求、举报、办理情况反馈、综合分析等快捷有效的信息网络平台,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大力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务环境。
要抓住今年我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大厅新建的有利契机,采取集中治理、系统建设的方式,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有审批事项的行政部门都要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
并做到人员授权充分、岗位职责明确、监督管理到位。
要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方法,提高公开的时效性。
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健全以电子监察、信息公开、集中审批和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平台。
要加大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责任。
要加强对行政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进不进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
要继续开展走访企业家活动,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投资建设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自律意识,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新建我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基地,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建党90周年和承办全区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为契机,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大力推进具有地区、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全盟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命名工作。
加强对反腐倡廉舆论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掌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动权,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着眼于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注重监督的科学性和长效性。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
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我盟各地区各部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决策内容,规范决策程序,有效监督、制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用权行为。
认真总结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情况,积极探索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要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抓好自治区纪委《加强对旗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盟纪委与旗(区)党政正职谈心谈话、廉政测评、信访举报和廉政信息定期分析等一系列制度,有效规范旗(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三是着眼于《廉政准则》的宣传贯彻,注重增强干部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级党委党组要狠抓《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加强调查研究,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年内适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专项检查。
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促进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深
要把2011年作为惩防体系建设攻坚年,扎实抓好中央《工作规划》、自治区《实施办法》和我盟《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确保2012年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目标如期实现。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对照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台帐,认真自查整改,查遗补漏,建立健全督查机制、评估机制、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年内要适时开展一次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验收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要实施问责。
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总结借鉴试点工作经验,按照全盟《实施方案》“四步走”的要求,抓细抓实基础工作,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职能,绘制好流程图,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特别要抓住少数关键的、核心的廉政风险点不放,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认真做好监控考核评估、修正完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不照搬照抄,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互相促进,整体推进,努力使每一个岗位上的干部都能受到应有的监督制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执纪执法部门要带头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带头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廉政风险防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
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
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重点对我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相关领域,有针对性地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与改革。
研究制定《阿拉善盟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大力促进信息公开和诚信建设。
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我盟招投标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推进招投标管理改革,建立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审批项目、调整规划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做法经验。
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将各种公开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五)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基层廉政建设全覆盖
推进事业单位惩防体系建设。
事业单位人员多、资金量大、服务面广,各种情况千差万别,工作难度比较大,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实际的惩防体系,必须因地制宜,不能千篇一律。
要加强对事业单位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行业指导,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制的各项规定。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要在事业单位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提高服务社会水平。
要认真落实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
总结推广农牧区村务公开、民主建设的有效做法,稳妥、有序地推进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工作。
组织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底登记工作,研究制定加强“三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切实抓好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少数干部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
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强化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指导企业加强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
抓好对城镇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
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全盟各级党委、纪委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办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
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
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
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
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
要努力拓宽案源,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不断加大信访监督工作力度,通过在全盟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进一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特别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
要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
三、强化责任,创新举措,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
全盟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任务落实、抓巩固提高、抓改革创新,确保反腐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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