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小学生“对立违抗行为”问题的心理咨询案例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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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精神状态:
感知觉尚可,思维逻辑正常,对母亲和老师有抵触情绪,情感表达言行一致。
(四)身体状态:
近期无重大疾病,无躯体异常感觉。
(五)社会功能状态:
能按时上学、放学,但不愿完成作业,与同学关系紧张,存在交往困难。
(六)心理测验结果:
1、90项症状清单(SCL—90)结果显示:
总分175分,阳性项目37项。
其中出现异常的因子分如下:
人际关系敏感4.0、焦虑2.3、敌对4.2、偏执2.5。
2、儿童行为量表(CBCL)结果显示:
社会能力——社交活动2.8<3.5分;
学校情况1.7<2.0分;
行为问题——交往不良22>14分;
敌意性15>10分;
不成熟7>5分;
违纪11>8分。
二、主诉与个人陈述:
(一)主诉:
对学习失去兴趣,与父母、老师违抗,与同学关系紧张,学习成绩下降。
发病时间近一个多月。
(二)个人陈述:
该求助者称——从小妈妈就严格管我,弄得我很不开心。
在学校,老师不相信我,回家妈妈还骂我是“笨蛋”,同学也不愿意跟我玩,他们都跟我过不去,我就是要捣乱,让他们不敢小瞧我。
看到他们着急生气的样子,我真是觉得太高兴了。
妈妈说咨询师能帮我提高学习成绩,我就来了。
三、咨询师观察的内容与他人反映:
(一)咨询师观察:
大眼睛,虎头虎脑,身穿运动服,拉链敞开。
求助者意识清楚,讲话声音清晰,语言流利,无幻觉和妄想障碍,自知力完整,有明确的求助要求,从进入咨询室到叙述完毕,都很正常,只是谈到师生关系、和父母关系时,言语中充满了对老师、同学以及妈妈的怨恨。
妈妈给他拉拉链时,对妈妈叫道“别烦我”。
(二)母亲陈述:
老师说这孩子有逆反行为,让他遵守纪律,他偏要捣乱,让他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他偏不听。
在家里也是这样,一让他读书,他就变成哑吧,让他写作业,他就说没本子,整天对我瞪眼睛。
以前他也不是这样的,小时候奶奶给他算命,说他长大不服管教,会闯大祸,可与其他孩子相比,他在行为方面过去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就是最近一个多月以来表现反常,是不是真应了算命先生的话了?
(三)老师反映:
这个学生行为很不正常,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无所谓,甚至把老师的惩罚当作在同学面前露脸的机会,常常搞小动作以引起别人注意。
四、评估与诊断
(一)综合分析所收集的临床资料,对心理、生理及社会功能状态进行评估
1、精神状态:
情绪易激动,一提到母亲或有关老师和同学,就会产生反感情绪。
2、学习与交往状态:
不注意听讲,不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下降,与父母、老师违抗,与同学交往困难。
3、验证资料:
通过打电话与老师联系,证明母亲和患者的陈述基本属实,提供的临床资料真实可靠。
(二)诊断依据:
1、根据病与非病三原则,该求助者知情意相统一,对症状有自知力,有主动求医行为,无典型意义的特异行为,无逻辑思维混乱,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因此根据郭念峰教授的病与非病三原则来判断,该求助者可以排除精神病。
2、对照症状学标准:
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是由师长明显的教育失误的现实原因引起的,病程持续时间1个多月,该求助者情绪反应易激动,对抗父母老师,但是故意的,可以控制的;
该求助者的学习效率下降,不注意听讲,不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下降。
但反应内容尚未泛化,思维合乎逻辑,人格无明显异常。
(三)根据以上依据诊断为:
一般心理问题。
(心理测验的结果支持本诊断)
(四)鉴别诊断
1、与精神病相鉴别:
根据病与非病三原则,该求助者知情意相统一,对症状有自知力,有主动求医行为,无典型意义的特异行为,无逻辑思维混乱,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因此根据郭念峰教授的病与非病三原则来判断,该求助者可以排除精神病。
2、与严重心理问题相鉴别:
严重心理问题的反应强度强烈,反应已经泛化,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病程大于2个月。
而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并不严重,反应仅一个月,内容反应只对有关的人员,尚未泛化,情绪反应可以理解,没有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所以排除严重心理问题。
3、与多动障碍相鉴别:
其特征是多发于儿童时期(多在3岁左右)与同龄儿童相比,表现为同时有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及活动过度或冲动的一组综合征。
该求助者无严重的注意力持续困难和异常的躯体性不安,只是在受到师长批评时才表现出来,而且该小学生3岁时无这方面的症状,且持续时间仅一个多月,故可以排除。
4、与品行障碍相鉴别:
有某种持续的具有异常攻击性或反抗性的行为模式,如过分好斗或霸道、偷窃、残忍、故意破坏、反复撒谎、逃学或离家出走。
上述行为存在6个月以上,才考虑本诊断。
而该求助者出现的对立违抗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基本属于正常范围,严重程度远未达到。
故可以排除品行障碍。
(五)心理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1)生物因素:
处于青春早期的“心理动荡时期”
(2)社会因素:
孩子出生时,家人为其算命,以为其将来长大后会闯祸,因此对其管教十分严格;
父母亲都是底层工人,深感生活的艰辛,希望孩子能出人头地,对其抱有很高的期望,不顾孩子学习能力,一味加压,导致孩子学习负担过重;
尽管孩子很努力却得不到老师和家长的认可,人际交往中又倍受冷落。
以上种种情况使孩子的心情长期受压抑,而老师的误解只不过是一根倒火索,使孩子长期压抑的心情一下爆发出来,老师和同学的关注又强化了这种不良行为。
(3)心理行为方面的认知因素:
求助者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
他为了引起别人的主意,就要捣乱,让家长老师同学也没好日子过。
看到他们着急生气的样子,求助者真是觉得太高兴了,从而导致求助者对家长老师的批评不当回事,甚至搞小动作引起他们的注意。
因此,治疗的着眼点是探寻并纠正导致不良行为和情绪的观念的认知过程,由于求助者年龄还小,适用于阳性强化法。
五、咨询目标的制定
根据以上收集到的资料与评估诊断,同来访者及其母亲协商,确定如下咨询目标:
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
减少求助者的“对立违抗行为”,改善当前人际关系。
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
正确对待他人的误解,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情;
培养学习兴趣,完善个人人格,发展健康心态。
六、咨询方案的制定
(一)主要咨询方法和适用原理:
咨询主要方法:
阳性强化法零反应区别强化法
阳性强化法的原理是如果想建立或保持某种行为,必须对其施加奖励,如果要消除某种行为,就得设法给予惩罚,以阳性强化为主,及时奖励正常行为,漠视或淡化异常行为。
零反应区别强化法是指在一规定时间内若不需要的行为(即要消除的行为)不发生,就给予强化。
比如,如果我们规定某儿童在阶段时间内,开始20分钟,不准大声说话,就给奖励,最后45分钟内都不准大声说话,就按做到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针对来访者产生行为问题的原因,除指导其父母改变过去的不当教育方式外,鉴于心理发育尚不成熟,故适于采用以上两种方法。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求助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责任:
(1)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2)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3)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利:
(1)有权选择或更换咨询师;
(2)有权提出终止咨询;
(3)对咨询方案、咨询时间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1)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
(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
(3)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2.咨询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1)有权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
(2)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提出转介或终止咨询。
(1)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2)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3)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面的内容;
(4)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三)心理咨询时间和收费
咨询时间:
每周一次,每次50分种。
收费:
学校接待学生咨询、心理测验不收费。
七、咨询过程
咨询阶段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建立咨询关系、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心理诊断、制定实施方案阶段;
2.心理帮助阶段;
3.结束与巩固阶段。
具体咨询过程:
第一次:
2009年4月2日
目的:
1)了解基本情况;
2)注意同求助者的共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3)确定主要问题;
4)探寻改变意愿;
5)进行咨询分析。
方法:
摄入性会谈心理测验
过程:
1)填写咨询登记表,询问基本情况;
介绍咨询中的有关事项与规则;
2)向求助者了解其成长过程中的事件尤其是重大事件;
2)进行心理测验;
3)确定咨询目标;
4)与来访者交谈,收集临床资料,探寻来访者的心理矛盾及改变意愿;
5)对来访者的心理历程进行简要的回顾;
6)作出初步问题分析,让来访者了解“为什么会这样”;
7)通过与母亲及求助者协商,准备运用阳性强化法和零反应区别强化法对求助者的对立违抗行为进行矫治;
8)布置咨询作业:
记录“对立违抗行为”发生的频度。
第二次咨询:
2009年4月9日
1)加深咨询关系,进一步收集资料;
2)通过谈话,改善来访者的不良认知。
3)采用阳性强化法,由母亲与老师详细观察和记录“对立违抗”行为,设计靶行为,通过咨询作业使用消退和强化技术,形成良性行为和认知。
同时,通过咨询作业实施“零反应区别强化法”,对求助者在规定时间内“对立违抗行为”若不发生,即给予强化。
谈话法、阳性强化法、零反应区别强化法、行为契约法。
1)咨询师与来访者通过交谈、启发与引导,帮助求助者认识到他的不良认知,并进行改变。
使求助者正确的认识现状,认识到他的这些“对立违抗行为”给自己带来的不良后果,并提供一些与老师、同学和家长建立良好关系的方法和策略。
2)在这次咨询中,通过与求助者协商,并取得其母亲与老师的配合,详细观察和记录“对立违抗行为”发生的频度、程度和后果。
由母亲和班主任对求助者的对立违抗行为与感觉进行整理记录。
3)布置咨询作业:
在咨询结束后,首先要取得有关人员的配合,特别是在学校要做好与班主任的配合。
首先,运用消退疗法,家长和老师对求助者的逆反行为不予理睬,暗地里密切注意观察,期待其行为的转变,当行为出现转机的时候要立即给以口头表扬。
其次,取得家长和班主任的支持,运用零反应区别强化法,与求助者签订契约:
求助者在学校学习,每节课内20分钟内无对抗老师及干扰的行为发生,由老师在全班点名表扬,并发给小红花1朵,如果45分钟内不发生上述行为,则发给小红花2朵。
在家里,45分钟内如果不与父母顶撞、不乱摔东西,奖励观看《喜洋洋与灰太狼》动画片30分钟;
如果三天内在学校、在家里无上述行为,则家长奖励50元以内求助者想要的物质奖励。
最后,要求母子二人在家里对每天的行为和想法的改变做交流并由母亲协助记录。
第三次咨询:
2009年4月16日
进一步强化良性认知,进行行为矫正,强化适应性行为。
谈话法调整行为契约法、零反应区别强化法
1)小结前次咨询感受,讨论咨询作业的情况,反馈咨询作业:
认识到自己以前对老师、同学、家长的逆反行为的原因和不良后果并有所感悟。
其母亲表示孩子与老师、同学、家长的关系有好的发展趋势。
2)在前次咨询的基础上,设计新的行为以取代目标行为。
根据来访者的实际情况,并与求助者探讨签订相应的行为契约,使其自觉控制“对立违抗”的发生,以改善人际关系,养成适当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
在咨询结束后,在未来一周执行除执行上次的协议外,另增加下面的协议:
1.每节课45分钟内,课堂上不出现违纪行为,按老师要求完成各项课堂作业,老师当天在行为契约表上打“√”,完成哪样作业,在哪样作业后面打,放学之前与老师一起总结,表现好的,给以口头表扬。
2.在家有母亲监督,每天完成回家作业,坚持读书30分钟,若完成得好,同样在行为契约表上打“√”,并给以口头表扬。
3.与同学交往情况由自己记录,如果与同学发生争执,自己主动退让,打“√”一次。
4.每节课下课后与同学一起活动或游戏,不出现侵犯他人的行为时,在老师调查核实后,自己在行为契约表上打“√”。
5.每天遇见老师,主动向老师问好,一周之内为班级同学做一件好事,帮妈妈做家务活两次,并由自己记录打“√”。
6.周末,回忆一周情况,记录下心理感受,以便强化正向行为。
如果共计打“√”10次,母亲奖励10元;
如果共计打“√”15次,母亲奖励20元;
如果共计打“√”超过20次,可由本人提出奖励100元以内的任意奖品。
第四次咨询:
2009年4月23日
1)巩固咨询效果;
2)改善来访者与母亲、老师和同学的关系。
谈话法
1)反馈作业:
对照行为契约记录表,顺利完成对靶行为的强化。
与求助者讨论这一段时间发生的变化,与母亲和老师同学的关系有哪些改善,学习上有哪些进步,自己心理上有哪些感受。
求助者的行为改变有了明显的效果:
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情绪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对老师和同学不再怨恨,对妈妈不再反感,并表示以后要好好学习,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2)针对行为的转变,咨询师给以精神鼓励,并监督母亲兑现诺言。
继续执行行为契约,在实际接触中采用积极的态度,主动与母亲沟通谈自己的想法并与同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记录自身感受。
第五次咨询:
2009年4月30日
2)对前几次咨询进行总结;
3)结束咨询。
建立了较为良好的师生的关系,增强来访者的学习和交际信心。
母亲对来访者的一系列改变非常满意。
2)对前几次咨询进行总结,与求助者讨论今后努力的方向,巩固已习得的良好行为,同时向求助者说明过去对他实施的那些奖励,都是为了改变其不良行为的,现在求助者各方面的表现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就不再对其实施金钱奖励,这一点求助者表示赞成,但是提出自己以前喜欢画画,可母亲不让画,希望母亲不要干涉他画画。
经过这次事件,母亲思想上开明了许多,她相信孩子能处理好学习与画画的关系。
孩子则表示他会管理好自己,争取学习画画两不误。
3)基本结束咨询。
同来访者共同讨论,详细制定自己未来的学习生活目标计划。
八、咨询效果评估
1、求助者对咨询效果的自我评价:
一个月后电话随访,求助者自述现在觉得上学很开心,因为老师指派班长与他结成帮学对子,探讨学习问题,还交到了几个要好的朋友。
目前他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还能再考90分来证明自己。
2、求助者社会生活适应状况改变的客观现实:
现在在学校很开心,与老师同学关系得到改善,学习效率提高。
在家里与父母关系融洽。
3、他人评价:
老师反映,求助者现在学习很用功,作业写得也比较干净,课堂上也能专心听讲,基本能按老师的要求去做,没有发生与老师对抗行为。
母亲反映,家里安静了许多,因为孩子不再吵闹摔东西,放学回家会主动对妈妈讲我回来了,做回家作业也不用人催促,自己非常自觉,看电视的时间也能自己控制,偶尔忘了时间,经提醒也能接受。
4、90项症状清单(SCL—90)减分率疗效评估:
咨询前总分175,咨询后总分107,人际关系敏感1.9、焦虑1.2、敌对1.8、偏执1.3。
减分率为:
39%,减分率结果≥25%,故此咨询有效。
5、咨询师评价
通过电话回访,发现咨询已达到目的,改善了求助者的“对立违抗行为”,减少了对立情绪,能主动协调好与同学的关系,尊重老师,与母亲的关系也融洽起来,咨询过程完整有条理。
参考文献:
(1)郭念锋、《心理咨询师》(三级)、北京:
民族出版社、2005年出版。
(2)郭念锋、《心理咨询师》(二级)、北京:
(3)郭念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北京:
(4)吕静、《儿童行为矫正手册》、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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