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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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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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
项目
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园林植物
乔木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基本不裸露,设施基本完好。
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
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树穴裸露土地不明显。
花灌木
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花灌木开花适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
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花灌木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
绿篱、色块枝叶正常。
地被
草坪
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
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线清晰,杂草不明显。
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较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
花坛
花带
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
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全年观赏期240天(全年六次)。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
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花卉生长基本正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
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发生。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
设施
维护
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完整。
卫生
保洁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一级养护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绿地
保护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为促进我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所有市管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
苏州市绿化管理站负责市管绿地养护管理的日常验收考核工作。
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考核结果每月底绿化管理站上报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
三、考核项目
考核项目分5项,即园林植物、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地保护以及养护管理档案。
四、考核办法
每月采用定期考核与巡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评分
1、考核实行百分制,5个考核项目所占比分分别为:
园林植物55分,设施维护15分,卫生保洁15分,绿地保护10分,养护管理档案5分。
2、每月考核分数由定期考核得分与巡查考核得分综合组成,定期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70%,巡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
3、因养护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5分;经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次扣1~3分;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1~3分。
4、考核分数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当年的养护资格。
5、考核分数与当月养护经费挂钩,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
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2、绿化养护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
3、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每万平方米绿地安排养护工人2-4名,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4、养护单位在苏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5、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二、养护技术要求
(一)园林植物养护
1、修剪
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养一致,不影响交通。
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
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
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公分,年修剪次数:
冷季型为40次(冬季12-2月份,2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5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5次/月),暖季型为20次。
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
所有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2、浇水
植物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
草坪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暖季型草坪夏季要勤浇水,1-2月,1次/周;3-6月,3次/周;7-8月,4次/周;9-10月,3次/周;11-12月,2次/周。
对于名贵树木及新种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
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3、松土、除草
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
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
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慎重,不能造成药害。
4、病虫害防治
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
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用药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使用生态农药比例不少于50%。
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草坪修剪后过1-2天,应喷洒一次常规抗菌剂(如甲基托布津、代森锌等)防止病害发生,特别是在6-8月病害多发季节。
5、施肥
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
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
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绿地内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
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
草坪主要施肥时期在春秋季,施肥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每次修剪后需立即施肥,不发生明显的肥害现象。
1-2月,1次/月,结合打孔施用鸡粪等草坪专用有机肥,130g/m2·次;3-6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5∶5),20g/m2·次;7-8月基本不需施肥;9-10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6∶4),15g/m2·次;11-12月,1次/月,结合中耕施用复合肥(N∶P∶K=5∶10∶5),15g/m2·次。
6、保护
每年的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
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
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台风季节,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
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美观,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
7、补植
发现枯枝、死枝须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死亡,及时报批、倒伐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一周内挖除,并填平挖穴,并在一星期内补种完毕。
补植树木应选用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
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花灌木、地被、草坪及草花缺损的,应在3天内补种完成。
8、专项养护
(1)草坪
草坪更新可采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方法。
每年早春土壤解冻之际,应对草坪进行滚压一次,滚压后及时对草坪进行疏耙,并追施PK为主的复合肥25公斤/亩。
每年深秋采用专用草坪打孔机进行打孔,打孔深度达到5-8厘米,以改良草坪的物理性能,增加土壤透气性,促进地下部分生长。
每年夏末和初秋用松土机或中耕机进行近地表的垂直刈剪或划破草皮,中耕后需及时修剪一次,并清除枯草、修正草坪。
冬季应在草坪上覆盖厚为0.5-1公分的细土或细砂,为保证草坪的弹性和保护根系。
用专门机械对草坪疏草一次,以减少来年病虫害的发生。
(2)露地花卉
露地种植花卉应使用F1代品种,营养钵苗,质量好,种植密度通常为36株/㎡(三色堇为49株/㎡)。
常规花卉品种为:
春秋季以矮牵牛、三色堇、万寿菊等为主,夏季以鸡冠花、秋海棠等为主,冬季以羽衣甘蓝、三色堇、金盏菊等为主。
换花移栽前必须深翻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填土10㎝高台种植。
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2-3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生长时,必须按不同品种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或更新移植。
(二)设施维护
公共绿地内的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照明灯等基础设施维护良好,保持整洁,无墙面破损、路面残缺、油漆剥落等,小修小补要及时进行,木制结构的亭廊等每2年油漆一次。
桌椅、垃圾桶、指示牌、围栏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破损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缺损应在三天内修补完成。
绿化隔离带护栏、侧石,花坛、行道树树穴等设施每日巡查,发现损坏,当日整理安置好,三天内修补完成。
(三)卫生保洁
日常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穿戴整齐。
绿地(包括水面)、设施应巡视保洁,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石子砖块、各种杂物、白色污染(树挂)。
一级绿地每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7:
00~18:
00(6~10月延长至21:
00);二级绿地每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8:
00~18:
00;三级绿地每天保洁4次,保洁时间为8:
00~17:
00。
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
(四)绿地保护
应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绿地保安全天候24小时,无重大破坏和偷盗案件,如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
绿地占用必须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严禁各种侵占绿地行为发生。
经审批同意占用的,须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占用的要及时恢复。
(五)绿化养护台帐
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
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
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应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符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不弄虚作假。
应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所有市管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
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实行两级考核制,苏州市绿化管理站负责日常全面检查考核工作,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抽查、季度考核及年度排名工作。
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见附件),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考核结果由绿化管理站于次月10日上报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审批,最终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
三、考核项目
考核项目分5项,即植物养护技术、养护人员、绿地保洁、设施维护、绿地保护、养护档案以及其它养护要求。
四、考核办法
每月考核采用定期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季度由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组织全面考核,并结合月度考核进行季度排名。
每一轮养护周期期末,进行综合排名,实行末位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招标。
五、考核评分
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所占比分分别为:
植物养护技术35分、养护人员10分、绿地保洁15分、设施维护15分、绿地保护15分、养护管理档案5分、其它养护要求5分。
2、每月考核由定期考核、巡查考核和专项考核组成,定期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60%,巡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专项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
3、绿地分公园绿地(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道路绿地及风景林地等3种类型,考核重点根据绿地性质有所侧重,每块(条)绿地为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各块绿地考核得分的数学平均值为本项目的综合得分。
4、考核分数与当月养护经费挂钩,考核分数95(含)分以上为优良,不扣分;90(含)~95分为合格,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85(含)~90分为基本合格,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2%;8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养护经费。
考核单元累积5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本项目当年的养护资格。
附:
《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一、养护技术考核
1、按照要求对不同植物特性进行修剪,未及时抹芽的,或单一色块枝条10%的面积超过6cm时,每次扣2分;色块有缺株或空洞,每次扣3分;色块灌木高度不一,曲线不流畅的,每次扣3分;草坪修剪不及时,高度超过10cm的,每次扣5分;其它达不到修剪要求的,每次扣5分;出现重大失误的,每次扣10分。
2、未按要求及时浇水,每次扣3分;未及时清洗蒙尘的,每次扣3分;因缺水造成苗木大面积枯死的,为不合格。
3、每月松土一次,做树穴一次,草坪切边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3分;杂草清除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
草坪出现1平方米以上斑秃的,每处扣5分。
4、病虫害防治不力,造成对苗木的损害并影响观赏效果的,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每次扣5分;出现药害的,每次扣5分。
5、每年冬春两季施肥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0分。
6、台风季节未加固高大树木,未及时处理倒塌的树木,每次扣10分;未及时响应110联动的,为不合格。
7、未在规定时间更换生长不良、树形欠佳、缺损、死亡苗木的,每次扣10分;遇到因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苗木损坏,须在3天内补种完毕。
补种苗木不符合合同规格要求的,扣除苗木费及补植费用。
二、养护人员考核
1、每万平方米绿地需固定安排养护工人2-4名(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并配备专职养护负责人,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或上岗工人严重不足,每次扣5分;
2、养护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绿化管理站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等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
3、所有养护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严禁在公共场所内闲谈,发现一次扣10分。
4、养护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如在养护工作时间发生养护人员伤亡事故,轻者扣除当月养护经费,重则取消养护资格。
三、绿地保洁考核
1、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绿地保洁要求,一级绿地每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7:
00~18:
00(7~10月延长至21:
00);二级绿地每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8:
00~18:
00;三级绿地每天保洁4次,保洁时间为8:
00~17:
00。
各种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2~5分;如发现超过24小时的垃圾,则视为不合格。
2、绿色废弃物不能日产日清的,每次扣2~5分(台风抢险季节除外)。
四、设施维护考核
1、所有绿地设施要每日巡查一次,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每日巡查2~3次,发现损坏,当日整理安置好,三天内修补完成。
当日不能整理安置好的,一处扣3分;三天内未修补完成的,一处扣5分。
2、所有绿地设施要保持整洁,未及时清洁的,一处扣2分。
五、绿地保护考核
1、绿地全天24小时保护,因保护不力而导致绿地被占用的,为不合格;有审批手续但未控制施工作业面的,一处扣10分;临时占用绿地未及时恢复的,一次扣5分。
2、绿地中严禁停放车辆,发现一辆非机动车,扣5分,发现一辆机动车,扣10分。
3、对进入绿地践踏树木和损坏花木现象应予以制止,遇到严重的破坏绿化行为应及时报绿化管理站,同时上报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0分。
六、养护台帐考核
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绿化养护数据库建立的,一次扣5分;如延误有关工作的,则为不合格。
2、月度养护计划上报不及时,养护档案不完整、不真实,每次扣3分。
七、其它
1、未及时完成园林绿化局和绿化管理站下达任务的,一次扣5分。
2、因养护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10分;经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分。
1、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要求的每次加5分。
公共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一、总体要求:
1、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2、养护方应具有绿化养护工作必需的工具和设备,以及在苏州市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3、养护方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4、养护后的绿地、需环境整洁、美观、无杂草、病虫害、枯枝败叶等垃圾,植物生长旺盛。
二、养护规范
(一)树木养护
树木养护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浇水(B)松土、除草(C)病虫害防治(D)施肥(E)树木保护、支撑(F)修剪(G)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
(二)灌溉与排水
植物的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
1、养护方应确保所浇的水不含任何污染物。
2、养护方应自行解决从水源到浇水地点的运输,严禁擅自打开消防水笼头或窨井盖取水。
3、浇水前应先松土,并围堰做好积水坑。
夏季浇水宜在上午进行,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节。
浇水水流不能过急,以防止地表泾流。
4、对于名贵树木及新种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5、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三)松土、除草
1、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2、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须每年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
3、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一般在土壤含水50%)的时候进行,不得在土壤泥泞下进行,以免破坏土壤结构。
4、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除掉的杂草要马上清理,运出绿化带。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任何除草剂。
使用除草剂的申请应为书面的并附有有关化学药品的功能的详细资料,得到批准后,养护方应确保该药品的使用符合政府规定的要求。
(四)病虫害防治
1、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做到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不发生危害。
2、喷药时间宜有清早或傍晚,同时,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3、每次打药应在浇水后进行,以确保杀虫剂不被冲掉。
4、制止病虫害发生的效果,应是植物看不到明显的伤害及发生大面积病虫害蔓延现象。
(五)施肥
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
1、树木休眠和栽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生长势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宜选择晴天进行。
2、基肥施用,应将肥料和表层土彻底搅和,追肥使用,应确保植物的叶子不因施肥而变枯焦。
3、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
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4、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
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
5、所有的化肥应清楚的贴有标签。
必须说明化学元素及其比例;化肥必须有制造厂的名字和商标;制造和出厂日期及过期日期也应标明。
(六)树木保护、支撑
1、树木保护:
每年的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
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做到早治,防止扩大。
以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2、树木支撑:
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
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
(七)修剪
1、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
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后侧呈45度倾斜。
剪口要平整,涂抹防腐剂。
(剪口直径大于15公分以上时)对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撕裂树枝,并做好操作时的安全工作。
2、修剪程度: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包括剥芽、去蘖、疏枝等工作)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
3、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4、绿篱、地被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
5、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
(八)树木补植及死树处理
1、补植树木应选用规格略大于原树种1---2公分的树种。
2、补植季节与绿化季节相同。
3、及时清除死树,并填平坑塘。
(九)地被植物
1、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每年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2、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要适时、适量浇水。
早春发芽前要施肥,生长季节采取薄肥勤施。
3、枯死植物应及时挖除并补植,枯枝败叶、残花要随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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