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常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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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常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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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常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09年8月18日,市委、市政府常发20号)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常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常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省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快常州建设“文化名城”的步伐,现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常州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抓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机遇,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与创新为支撑,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为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为又好又快推进“率先基本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2.主要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经济发展的功能。
——坚持以文化改革促进文化发展。
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原则,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根据文化事业产业不同特点,制定不同政策,促进共同发展。
繁荣文化事业,确保政府投入到位,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发展文化产业,确保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到位,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提高文化产业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履行政府规划、指导、监管、服务职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以资本为纽带整合资源,加快培育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大型文化企业和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重点文化行业。
二、发展目标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常州建设,全面提升常州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文化需求。
到2010年上半年,全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到位,公益性文化单位“三项制度”改革到位,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到位,全市文艺院团改制到位。
到2012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成为支柱产业。
(一)转变职能,理顺机制
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
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文化管理体制以及文化经营单位运行机制。
(二)优化结构,提升质量
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工艺美术、出版发行等传统文化产业;积极扶持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广告会展等现代文化产业;努力培育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提高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三)打造旗舰,龙头带动
鼓励现有新闻单位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并购重组,实现集团式发展。
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通过资本运作,扩大企业规模,提升我市文化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通过构建园区,引导企业集聚,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区的政策引导,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通过园区(街区)的建设和发展,引领和带动全市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
(四)加强保护,综合利用
对我市现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加以积极保护,深度挖掘,注重传承,合理利用,重点规划建设青果巷、古运河等历史文化街区。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坚持以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发展,在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上实现突破,激发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活力。
1.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转企。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推进市区两级文艺院团、影视制作和流通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转企。
2009年底前,完成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单位改制任务。
2010年上半年,完成市、区两级文艺院团改制。
文艺院团改制要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实现有效资源整合。
抓好党报党刊发行体制、宣传经营分离和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改革,推进报刊发行、电视剧制作机构进入市场,实行公司化运作。
2.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
2009年底,完成全市公益性文化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3.加快政府文化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分开,强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
2009年底,全面实现辖市(区)广电系统局台分开、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合并;各辖市(区)文化、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两局合一”;归并行政管理职能,相应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4.推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上市。
鼓励民营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途径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改制。
放开市场、放宽准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以及外资依法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大型民营文化企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二)积极发展文化事业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根本任务是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要适应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坚持把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文化设施、健全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1.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确保公共财政投入到位。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原则,继续加大各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
重点增加对文物单位修缮保护和镇村、社区的文化投入,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文化服务。
把加大投入力度与改进投入方式结合起来,逐步增加项目投入、激励性投入和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比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市、辖市(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市级重点建设好常州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辖市(区)坚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把镇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加强社区和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辖市(区)有两馆、镇有一站、村有一室”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加大文化惠民力度,继续抓好“‘三送’下乡活动”、“幸福广场周周演”、“龙城讲坛”等文化惠民活动。
实施精品战略,创作和生产出更多既能反映时代精神、又能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
使全市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得到更便利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更好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
4.创新文化服务机制,增强公共文化建设活力。
广泛运用现代科技和经济调节手段,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
进一步完善有线电视、宽带网“村村通”工程,积极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采取政府招投标等方式,在重要公共文化产品提供、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承办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公共文化设施。
积极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机制,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
(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着重发展文化创意和高新技术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优势文化产业,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产业集群,以大企业支撑大产业,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
1.做强重点文化行业
动漫游戏业。
坚持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以常州创意产业基地为支撑、以产业链的全面拓展为导向,重点发展软件、动漫、网络游戏、服务外包、设计服务为主的创意产业。
继续落实动漫专项资金,加大对动漫产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是具有民族特色的原创动漫产业扶植、专业人才引进、公共平台及研发机构建设,促进动漫游戏向3G和CMMB领域延伸,拉长产业链,将我市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动漫游戏产业基地。
影视传媒业。
以数字内容产品开发为核心,大力发展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手机报等新媒体,发展数字视听设备制造业,构建有线无线全覆盖的现代传播体系,打造经营模式和影响力全省领先的品牌广播电视频道。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影视制作和发行机构合作,提升影视剧、动画片、非新闻类电视节目制作和营销能力,多渠道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电影院线,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影视制作、发行放映的重要城市。
文化旅游业。
发挥我市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增加旅游产品的文化含量,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化进程。
大力发展城市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优化旅游市场主体结构,营造舒适的城市旅游环境,实现从“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的跨越。
培育1-2个国家“5A”级旅游区和10个左右国家“4A”级景区。
加大我市“中华龙城”城市品牌的挖掘,充分展示城市旅游特色。
工艺美术业。
发挥我市工艺门类广、品种全、国家级工艺大师影响大的优势,提高工艺水平,打造产品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市场,推进连锁经营,扩大我市工艺美术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
健全行业标准和工艺规范,加大制造基地和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加强知识版权的管理力度,确保艺术家合法权益,保护民间传统工艺品牌。
积极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坚持创意优先,创新发展思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传统工艺品生产领域。
印刷复制业。
优化印刷产业结构,形成合理的产业链。
加快印刷产业数字化升级,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推动印刷业适度集中和布局优化,力争在我市设立印刷工业园。
大力推广循环经济理念,实现我市印刷复制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发展与监管相结合,发展与规范相促进,进一步规范印刷市场秩序,健全印刷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鼓励专业化分工,发展规模经济,重点扶持潜力较大的专项印刷企业向集约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运用印刷新技术开发高端产品,逐步淘汰低端设备和低端产品,提高印刷业整体工艺水平。
广告会展业。
培育一批规模化、品牌化广告发布公司。
继续加强我市会展业的硬件建设,提高会展服务质量。
积极鼓励各级、各部门举办有一定影响力的会展、节庆活动,开发一批有特色、高品位的会展项目。
努力培育会展博览业的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和培育会展专业人才,推进会展博览业的市场化运作。
强化我市“科技经贸洽谈会”、“动漫艺术周”等会展品牌,努力提升其在全国的品牌影响力。
积极培育演艺娱乐业、创意设计业、出版发行业等行业门类,形成以重点文化行业为主导,相关行业联动发展的格局。
2.做优特色文化园区。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引导生产要素和相关企业按照产业组织优化原则和市场化方式集聚,建设一批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优先发展创意产业集聚区。
大力推动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以及数字内容原创为主的文化企业集聚,重点是做优创意产业基地、华夏工艺美术产业博览园、国家动画产业西太湖基地等一批现有的创意产业集聚区。
同时,结合产业结构提升、旧城改造,突出抓好现代传媒中心、江苏环球数字狂欢谷、“运河五号”创意街区等一批新建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和建设。
加强园区公共技术、投融资、综合服务等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对中小企业的孵化培育,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提高核心竞争力,成为引领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积极开发优势文化园区。
充分发挥我市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注重开发与文化创意和高新技术的结合,规划建设历史文化街区、特色主题公园、文化休闲街区等形态多样、市场吸引力强的文化园区。
重点是做好春秋淹城遗址、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古运河等的保护和开发。
积极规划建设印刷复制、农耕休闲、演艺娱乐、酒吧茶座、文化餐饮等特色文化(园区)街区。
着力打造专业化生产基地。
依托我市制造业基地的优势,不断提升全市文化产业优势门类的专业化水平和产业集聚度,发挥我市印刷、纺织、电子以及传统工艺研发、生产、销售的优势,增强创意内涵,提高创新能力,打造产品品牌,扩大市场覆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特色文化制造业基地和专业市场。
3.做大骨干文化企业。
在重点行业中不断选择和培育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实现低成本扩张,做大骨干文化企业,以骨干文化企业的发展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的壮大。
龙城旅游控股集团。
着力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和演艺娱乐等产业。
进一步延伸旅游产业链经营,打造吸引力强的旅游产品,形成旅游区产业集聚效应。
依托主题公园和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恐龙园资本上市。
到2012年资产规模突破50个亿,成为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
常州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
着力发展影视、动画等内容产业,稳步提高广告经营能力,积极开拓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电视购物等新业务。
依托现代传媒中心的建设,不断拓展出版、旅游、商贸等新业态。
积极创新营运模式,到2012年,营业收入突破25个亿,资产新增10个亿,成为全国地市级广电优势品牌。
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国际会展中心)。
办好我市动漫艺术周、科技经贸洽谈会等重要会展活动,以及十七届省运会等重大赛事活动。
努力培育会展博览业的市场经营主体,推进会展博览业的市场化运作,培育壮大自己的参展客商网络。
常州卡龙影视动画产业有限公司。
作为首批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授予“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称号的动画企业,坚持“走国际合作道路、创民族文化特色”的宗旨,借助“亚洲动画联盟”这一平台,力争跻身中国一流动画企业。
到2011年,争取实现卡龙公司上市,成为我省动漫上市“第一股”。
常州报业。
着力发展报业经济,优化重组报刊资源,拓展印务、广告、发行等主营业务,发展手机报和视频网站等新媒体。
通过对报社印刷厂的改制,激发其活力,进一步拓展期刊、书籍及商务印刷等业务,促使其成为全市印刷行业的排头兵。
依托报业大厦,盘活存量,放大增量,拓展经营领域。
积极组建常州报业传媒集团,到2012年,资产总额超过5个亿。
依托优势文化资源,做大骨干文化企业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具体措施,提升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古籍印刷厂有限公司、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天地不夜城、常州中网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外事旅游广告有限公司、常州青云阁艺术有限公司、常州工艺美术研究所等一批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实力,形成一批大型民营文化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
把文化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真正使提高文化软实力变成推动科学发展的硬任务。
1.健全领导体制。
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
市成立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具体研究制定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一起监管国有文化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合理有序流动和保值增值。
各辖市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加强统筹规划。
把文化产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总体布局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
抓紧制定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扶持政策,制定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3.完善统计考核。
由宣传部门牵头、政府组织实施、统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地区部门配合协调,建立符合国家统计要求、体现文化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
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对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增幅较大的辖市区和经营效益增长快的文化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产业政策
适应文化产业培育和发展的需要,制定、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激励和保障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1.落实现有政策。
按照国办发〔2008〕114号、苏政发〔2006〕113号和常政发〔2007〕7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的增值税、营业税、资产和土地处置、工商登记、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退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文化体制改革单位应享受的财税优惠政策,优先安排文化产业项目用地,重点项目用地等给予重点支持。
发改、财政、税务、国土、工商等部门抓紧对现有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分类制定实施细则,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2.加大财政投入。
支持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转企单位原财政拨款不减,视企业效益情况,通过建立企业年金等办法,切实解决企业与事业退休待遇差问题。
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及文化企业的发展。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把文化产业纳入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把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扩大内需的总体安排。
对文化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资源重组成立新集团等,给予专项支持。
辖市区相应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3.完善人才政策。
加强“六个一批”人才建设,构建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作,完善在职人员培训的常规机制。
加大文化产业人才的引进和奖励力度,积极引进文化产业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
加快建设文化产业人才培育基地,支持地方高等院校设立相关专业,重点培养文化产业发展紧缺的创新创意人才、专业管理人才和营销经纪人才。
(三)建设公共平台
辖市区政府和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创建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平台,为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1.投融资平台。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纳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平台,积极推动现有国有投资公司增加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努力争取省级文化企业集团的合作参与。
加强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给予贷款支持。
制定著作权、品牌等无形资产评估和质押办法,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适应文化产业的贷款担保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2.信息交易平台。
建立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监测预测、发展动态、投资目录、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产业政策数据库,为市场主体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办好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尝试举办区域性的文化产品、旅游产品交易会等。
加快建设网上文化产品交易平台。
3.技术创新平台。
采用政府牵头、企业界和学术界广泛参与的方式,对基础性强、公共特征明显的公共性技术进行预测和研发,逐步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和政府、企业及学术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发挥企业主导作用,重点扶持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大企业或产业园区建立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中心,促进新技术广泛应用和创新成果共享。
4.版权保护和贸易平台。
加强文化产业版权保护,建立文化产业作品版权登记制度、版权数据库和交易系统,促进版权资源有效开发利用。
开展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
建立版权侵权举报制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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