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指导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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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指导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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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指导规划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
2014年8月
目录
前言 1
一、规划性质 1
二、本规划对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分类 1
三、规划范围 2
四、规划期限 2
五、规划依据 2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背景 4
一、山东省旅游业发展概况 4
(一)旅游经济发展概况 4
(二)旅游产业要素发展概况 4
二、山东省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现状及问题 5
(一)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现状 5
(二)旅游公共服务存在问题分析 7
第二章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意义、机遇与挑战 10
一、发展城市旅游公共服务的意义 10
(一)实现旅游业两大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 10
(二)建设城市旅游目的地的必然要求 10
(三)扩大旅游消费、满足大众旅游需求的必然要求 11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11
(五)宜居宜游并举发展的需要 11
(六)是山东省各市打造国际、国内著名旅游城市的迫切要求 12
二、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12
(一)机遇 12
(二)挑战 14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与依据 15
一、指导思想 15
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 15
(一)游客为本、需求导向 15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15
(三)分级负责、分类指导 15
(四)因地制宜、统筹发展 16
(五)先进引领、强化规范 16
三、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目标 16
(一)总体目标 16
(二)具体工作目标 17
四、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主要依据 18
(一)旅游法颁布实施,使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有了基本法律依据和支撑 18
(二)《旅游法》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要求 18
(三)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19
(四)率先出台标准,为科学规划建设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参考 19
第四章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规划 21
一、分类 21
二、规划目标 21
三、重点旅游信息服务设施规划 21
(一)旅游咨询中心 21
(二)旅游导引标识信息服务 23
(三)旅游有线声讯及移动终端信息服务 23
(四)旅游信息网站服务 24
(五)旅游信息指挥调度中心 25
四、提升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的主要措施 25
(一)制定和实施旅游公共信息与服务标准 25
(二)加强旅游重要信息的实时发布 25
(三)借助旅游大数据推进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25
(四)引导基层旅游产品加入信息网络,分享信息时代的带来的市场共享 26
(五)借助智慧旅游年活动,大力发展智慧旅游 26
(六)密切跟踪利用多维信息技术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旅游信息服务 27
第五章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规划 28
一、完善全省和城市的旅游大交通环境 28
二、重点规划发展城市公共服务设施 28
(一)旅游集散中心体系 28
(二)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 31
(三)其他类型的公共设施与服务 32
(四)推进建设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 34
第六章旅游安全保障体系规划 36
一、发展思路 36
二、重点工作领域 36
(一)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的体制机制 36
(二)加强旅游安全风险防范 36
(三)强化旅游应急处置能力 37
(四)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38
(五)旅游气象服务与预警 38
(六)切实防范由恐怖活动和其他原因造成的旅行风险 38
(七)不断强化旅游安全工作机制 39
第七章旅游惠民便民公共服务规划 40
一、发展思路 40
二、重点领域 40
(一)城区旅游 40
(二)城市休闲和环城市休憩带 40
(三)旅游厕所 41
(四)惠民便民措施 42
(五)特殊人群(无障碍)旅游设施 43
(六)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障游客合法旅游权益 43
第八章省内跨区域旅游公共服务规划 45
一、对接"蓝黄"两区国家战略和仙境海岸产品打造,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建设 45
二、围绕“一圈一带”,规划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45
三、乡村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46
四、完善城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46
五、高铁沿线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47
六、推进跨区域重点旅游产品相配套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7
(一)大运河山东段 47
(二)大泰山旅游 47
(三)水浒旅游 48
(四)齐长城旅游 48
第九章17个城市重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近期规划 51
一、各城市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总体目标 51
二、17个城市重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近期规划要点 51
(一)济南市 51
(二)青岛市 52
(三)淄博市 53
(四)枣庄市 53
(五)东营市 54
(六)烟台市 54
(七)潍坊市 55
(八)济宁市 55
(九)泰安市 56
(十)威海市 57
(十一)日照市 57
(十二)莱芜市 58
(十三)临沂市 58
(十四)德州市 59
(十五)聊城市 60
(十六)滨州市 60
(十七)菏泽市 61
第十章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保障体系规划 62
一、政府职能保障 62
二、法规制度保障 62
三、投入保障 63
四、人力资源保障 63
五、科学技术保障 64
六、加强示范带动和工作调度 64
第十一章蓬莱市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5
一、蓬莱区位交通条件概况 65
二、蓬莱旅游业发展概况 65
(一)蓬莱旅游业发展步入转型升级新阶段 66
(二)“全域旅游”热情高涨,旅游空间架构扩展 66
三、蓬莱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现状 67
(一)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具备基础 67
(二)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对蓬莱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68
四、蓬莱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 68
(一)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原则 68
(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68
(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总体框架 69
(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9
五、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近期规划 78
V
山东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指导规划(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编制)
前言
一、规划性质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正式出台,2013年8月,山东省发布《关于提升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成旅游强省的意见》,提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2014年2月,全省旅游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加强全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调近两年按照17个城市提出的创建国际、国内著名旅游城市的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中心规划建设。
同时,山东省重要的仙境海岸、山水圣人、齐长城、大运河、水浒旅游等跨区域性旅游产品,以及近期正蓬勃发展的乡村旅游、城区旅游等,都需要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为此,有必要编制全省旅游公共服务规划,以对全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作为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建设主体的各城市提供指导。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更加突出,节约型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民生问题获得广泛关注,旅游城市建设成为区域旅游发展的重中之重。
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成为旅游目的地建设的迫切需求。
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多次出台的促进旅游业的意见中都明确指出:
要合理配置旅游目的地要素,按照城市不仅要为市民服务,也要为游客服务的原则,合理配置旅游目的地要素体系,提升区域旅游功能。
编制城乡一体化旅游规划,加强城乡旅游交通、旅游厕所、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把旅游业建设成为“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地现代服务业”的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使全省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更加合理、系统、均衡,更加符合全省旅游发展的需要,本规划依据国家出台的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发展的实际,参照国家和山东及各地方的相关标准,完成了旨在指导山东省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的专项规划。
二、本规划对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分类
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类型多样、分类体系也尚无定论。
根据我国和山东省城市旅游公共服务的当前实际,参照有关标准,本规划将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分为四类:
(1)旅游信息公共服务;
(2)旅游交通公共服务;
(3)旅游安全公共服务;
(4)旅游便民惠民公共服务。
三、规划范围
以山东省行政序列内的17个地级以上城市作为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的主要空间单元和实施的承担主体,对于跨区域性的城市群、区域协作体和跨区域性旅游产品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度扩展到几个相关的城市。
四、规划期限
鉴于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的具体性、时效性,本规划的周期:
重点是在“十二五”周期最后两年的近期(2014-2015年两年内)积极行动,部分内容适度延长到“十三五”(2016-2020年)。
五、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
——《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二五”专项规划》
——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
——GB/T26358-201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GB/T17775-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26354-2010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18973-200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28003-2011城市中央休闲区服务质量规范
——GB/T28102-2011城市公共休闲服务与管理导则
——GB/T28101-2011城市公共休闲服务与管理基础术语
——LB/T010-2011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LB/T012-2011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LB/T013-2011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范》,山东省旅游局组织编制,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地方标准,2012年10月
——山东省近期出台的有关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会议文件、统计数据
78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山东省旅游业发展概况
(一)旅游经济发展概况
在“好客山东”品牌引领下,经过近些年来的发展,目前,山东省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指标已经位居全国前列,不论是游客接待人次还是旅游总收入,都位居全国前三甲之列,已经是名副其实的旅游大省。
刚刚过去的2013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5.47亿人次,与上年相比增长4.92%,其中接待国内游客5.53亿人次,增长4.87%,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014.74亿元,增长15.68;接待入境游客452.71万人次,下降3.66%,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7.31亿美元,下降6.58%。
总体来看,当前国内旅游持续走热,旅游发展对于扩大内需发挥有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受国际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山东省的入境旅游也出现下滑的趋势(但全国其他地区对比,仍然是下滑幅度比较小的省份)。
全省旅游总收入突破5000亿元,达到5183.9亿元,同比增长14.7%,相当于GDP的9.47%,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3%,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8.3%。
旅游经济总量居全省前3位的青岛、烟台、济南作为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
(二)旅游产业要素发展概况
从旅游景区的发展情况来看,截至目前,共拥有A级旅游景区667家,新评84家。
其中,5A级景区9家,新评2家;4A级景区153家,新评12家。
在2013年,济南景区集群抱团申报“天下第一泉”,潍坊沂山风景区和临沂蒙山旅游区,跨区域联合创建“沂蒙山旅游区”,双双获得国家5A级景区称号,创新了5A级景区的创建模式,使全省5A级景区达到9个,名列各省(市、区)第三位。
旅游度假区是山东省旅游产业发展的特色和重要支撑,从旅游度假区的建设情况来看,2013年新评升级旅游度假区12家,总共达到39家,已经成为拥有省级旅游度假区最多的省份。
全年省级旅游度假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90.6亿元,接待游客7392万人次,实现财政收入43.6亿元,拥有一定规模的酒店1817座,床位17.3万张,在建重点旅游项目规划投资额1064.7亿元。
旅游度假区已经成为全省旅游产品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旅行社的发展情况来看,伴随着《旅游法》的颁布实施,2013年以来,全省旅游部门和旅行社行业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积极应对旅游市场新变化,旅行社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全省旅行社总数突破2千家,达2001家。
去年全省旅行社共组织接待游客8817万人天,比上年增长2.8%,其中:
入境旅游外联791万人天,增长5%;入境旅游接待785万人天,增长4%;出境旅游组织1443万人天,增长39.2%;国内旅游组织3406万人天,下降5%,旅游接待2392万人天,下降2.3%。
从旅游饭店的发展情况来看,伴随着中共中央有关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统一部署,各级政府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廉洁从政,这对旅游饭店业的政务市场构成冲击。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星级饭店901家。
全年全省星级饭店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1%,餐饮收入下降17%,客房出租率下降8.27%,平均房价下降8.94%。
旅游饭店业务经营受到较大冲击,经营效益普遍下降,特别是中高档酒店餐饮收入出现较大滑坡。
从旅游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来看,截至2013年底,全省在建重点旅游项目661个,规划总投资1330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040亿元,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达到234个,其中过百亿项目32个,50-100亿项目34个。
在建项目中,我省主导的度假、生态、文化、乡村项目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全省重点项目库中:
休闲度假类196个,文化生态类51个,基础设施类33个,旅游村镇类31个。
旅游部门对于旅游项目发展的引导性作用得到了体现,与省金融办共同召开了旅游金融合作对接洽谈会,47家省内重点旅游企业同等20余家金融机构进行直接对接,搭建了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省旅游项目共争取金融部门贷款超过400亿元。
二、山东省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现状及问题
(一)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现状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旅游客源市场散客化、自由行比例的增加,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全方位的要求,山东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套不足的问题开始不断显现。
面对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早在2009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鲁发9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就明确指出:
在全省旅游总体布局的框架内,按照城市不仅要为市民服务,也要为游客服务的原则,合理配置旅游目的地要素体系,编制城乡一体化旅游规划,加强城乡旅游交通、旅游厕所、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旅游局也明确把推动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山东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完善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
2013年颁布的《旅游法》对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设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是各级政府应尽的法律责任,山东省各级政府依法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投入稳步加大,旅游公共服务功能逐渐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并处于不断完善中。
1、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在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山东旅游政务网和酷旅网在旅游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方面较为完善,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覆盖全省的公共旅游信息平台。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各地旅游资讯网站纷纷建立,12301旅游服务热线逐步开通,旅游咨询热线在主要旅游城市普遍设立,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网点在旅游中心城市基本建立。
以游览咨询信息、旅游市场信息、境内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信息、旅游服务质量信息等为主的旅游公共信息内容不断充实,信息发布渠道逐步拓宽。
2、旅游交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近些年,山东省及时建设与高铁网络站点对接的交通网络,修建了一批旅游专线公路。
为了引导自驾车游客便捷的进入旅游城市和景区,各城市旅游部门积极加强与交管部门的对接,在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和通往景区干道等部位设置了旅游指示标识,免费为游客提供与食宿、交通、游览、安全相关的各类信息,受理游客投诉。
当前,山东省景区的可进入性逐步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体系基本建立,自驾车旅游停车场地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3、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各地旅游安全保障法规、标准不断完善,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旅游安全保障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旅游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越来越得到重视,旅游安全投入逐步加大,旅游安全设施设备逐步完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旅游业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4、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各地不断推出旅游公益惠民便民的旅游公关服务产品,改善休憩环境,不断提高居民休闲和生活品质。
逐步开放各类免费公园、博物馆、科普场所;部分城市推动旅游景区等旅游资源为老年人、学生、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优惠政策;建设公共游憩区、特色街区、游览观光步道等公共景观和游览设施;推动完善方便游客的通信、邮政、金融、医疗、无障碍等设施;推动旅游城市的绿色环保发展。
5、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功能得到加强
大力推进了旅游标准化工作,2012年10月,山东省旅游局组织编制了《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术语和定义、相关设施与服务的要求,适用于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以及旅游强县、强乡(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规范》对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设施、旅游配套保障设施、无障碍旅游设施、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共安全信息服务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保障等进行统一规范。
《规范》的发布将对山东省旅游公共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起到指引作用。
(二)旅游公共服务存在问题分析
综上可以看到,近几年来,通过开展以好客山东为引领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推动大项目建设,山省的旅游市场影响力空前提升,旅游景区、旅游住宿等旅游产业核心要素得到快速发展,旅游供给能力形成较大规模,总体上可以满足迅速增长的国内外游客需求。
在看到山东省旅游产业要素规模发展取成绩的同时,还特别需要认识制约全省旅游业提升发展的制约因素和问题,突破和解决相关的制约因素和问题也将成为旅游业下一阶段提升发展的重要目标任务。
其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旅游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这在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时段表现得更为突出。
造成这一矛盾的根源,一是旅游产品供给总量和结构问题,二是与之配套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问题,当前来看,由于长期欠账,后者的短缺更为突出。
通过贯彻实施星级饭店、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山东省星级饭店、等级景区内部的设施与服务有了全面提高。
现在,游客在整个旅行过程中,可能感到不放心、不方便、不舒适和不满意的,多数不是发生在酒店或者景区内,而是在酒店、景区之外的与旅游相关的交通、信息咨询和沿途休息、上厕所直到社区环境,再就是在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求援、投诉等处置。
山东省旅游业发展到现阶段,按照建设国际国内著名旅游城市的要求,一个比较突出的短板,就是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认识不足,工作布置缺失,已经成为全面提升山东省和各市旅游目的地总体形象、充分发挥旅游产业供给能力的“瓶颈”,也是实现旅游业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现代服务业”的难点和重点。
随着游客散客化、自由行比例的增加,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全方位的要求。
在很多重点旅游城市,年接待游客数量已经几倍于城市常住人口,在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游客对城市承载力形成巨大压力。
为此,城市的规划建设既要承担好为常住居民生活和生产服务的基本职能,也必须把为游客服务的各类公共设施,列为城市规划建设的必要内容。
2014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提出:
17市要向着公共旅游服务配套体系齐备,满足“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宜居并宜游”的旅游目的地发展。
对照这个要求,各地差距明显,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忍者任道远,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法规标准要求,以各市和区县政府为落实主体,全方位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总体来看,山东省当前旅游公共服务的发展与人民群众和广大日益增长的旅游公共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经验不足以及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失衡等问题,还存在着供给主体、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体制机制的症结,具体表现为:
一是贯彻落实《旅游法》的政府主体机制没有充分落实,旅游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支持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二是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中,合理的分工和问责制还没有形成;三是旅游公共服务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尚未形成;四是旅游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标准尚未健全和落实到位。
相关问题的相互交叉叠加使得山东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短缺成为释放旅游产业要素潜能、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瓶颈性问题。
第二章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意义、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城市旅游公共服务的意义
(一)实现旅游业两大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是旅游公共服务贯穿于旅游活动的始终,是旅游活动顺利进行的内在需求,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对旅游业的总体运行效率、产业素质、关联带动作用、与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节能环保等均有促进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将极大推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在旅游业的应用,对实现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智慧旅游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对信息技术业也提出更多、更高的需求,必将促进新技术的发展。
三是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将为游客提供一个更为便捷、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提高游客的满意度,是实现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目标的关键所在。
(二)建设城市旅游目的地的必然要求
城市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整个目的地的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既是城市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旅游目的地形象的重要展示。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可以改善城市旅游目的地公共交通条件,美化生活空间,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对促进当地居民支持旅游业发展和在游客心目中树立目的地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对增强目的地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
山东省17个城市(济南市、青岛市及其他15个地级市)围绕“好客山东”的总体形象定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设国际、国内著名旅游城市、打造城市旅游目的地的发展目标。
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是国际上公认的旅游名城的必要构成,也是“好客山东”品牌的重要支撑。
世界旅游强名城普遍重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注重为游客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旅游信息、方便快捷的旅游交通服务、保障充足的旅游环境等,这也是旅游城市与世界上旅游发达国家城市的差距。
(三)扩大旅游消费、满足大众旅游需求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旅游消费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的日常化、普遍化需求,旅游公共服务也逐步成为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随着旅游大众化、个性化、散客化的发展趋势,游客更加注重旅游活动的自主性、灵活性和多样性,更加注重旅游品质和安全,对目的地旅游信息服务、旅游交通便捷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等的需求更加强烈,要求更高。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已经成为适应旅游业新形势的必然选择。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在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背景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也在转变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游客提供更加健全的旅游公共服务,这将是今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行政服务职能的主要方向。
与推进旅游产业要素发展相比,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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