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泵站除臭设备材料采购及组装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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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泵站除臭设备材料采购及组装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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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泵站除臭设备材料采购及组装项目招标文件
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泵站除臭设备、材料采购及组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公司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书
:
代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某某除臭设备、材料采购及组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
本项目设备采购总投资约220万元,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800(售后不退)。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2011年6月30日起至2011年07月04日,每天08:
30~11:
00、14:
00~16:
00(北京时间)(07月04日下午15:
00截止)(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07月06日,14:
00~16:
00(北京时间)。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某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6.投标保证金: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现场踏勘:
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递交需澄清问题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8.标前答疑: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在2011年07月13日16:
00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1年07月27日14:
3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
10.开标地点: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某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11.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以下单位联系。
招标人:
公司某市振东新区和平路162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
代理公司)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保证金交纳账户: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公司
2011年07月04日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一)前附表
条款
内容
1
项目名称:
某某除臭设备、材料采购及组装项目
2
招标人名称:
公司
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公司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有满足本工程供货要求的加工工艺设备、设备配套能力、物流配套能力和产品检验制度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5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在2011年07月13日16:
00时(北京时间)前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0573-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自行准备现场踏勘以了解可能的交货现场及运输情况,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6
投标保证金: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
3)投标保证金应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帐户。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和评议。
4)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7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中标人须另外提供电子文件1份)。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07月27日14:
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递交至开标地点。
10
开标时间:
2011年07月27日14:
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会议室()
1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清单》中规定的招标内容增加或减少。
12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3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自行踏勘。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建设方为合同签署甲方。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方
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在国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或受权供货商均为合格的投标方。
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技术规格及要求
(3)投标方须知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投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
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7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个性,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统一格式),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投标货物数、价格表
(4)规格性能偏离表
(5)投标书附件(投标方依据招标方要求填写)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方情况表
(4)贸易商的资格声明及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该项如代理商,招标需出具)
(5)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6)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提交)
(7)用户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
(1)技术性能表
(2)性能曲线表
(3)产品样本
(4)操作与运行手册(中标后提供)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见附件格式)。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见附件格式)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文字说明与数字不符,以文字说明为准。
投标方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3)投标人的交货价为货物到达安装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关税、销售税、安装、调试费和其他一切费税。
12.3投标方按上述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方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2.4本次投标报价超过204万元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13投标货币
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见附件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若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方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
物制造商和/或技术拥有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
(2)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投标方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投标方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资料;
(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格式)
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投标方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号码,并填写投标方规格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6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17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方可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本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装订成册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封口须加印,封皮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由于本次评标为综合评估法,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方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涉及到投标价格的文件或其它商务条款部份单独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技术与资信能力部份装订在一起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该部份内容应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收据、隐去价格的投标书等。
如因投标方的原因在技术资料与资信能力部份出现与投标价格相关的资料引起投标价格的泄密,招标方不负责任。
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中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方。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投标文件不得通过邮寄递交。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根据21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出现第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方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否则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招标方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招标委托方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携身份证参加。
23.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投标方将做唱标记录。
23.3评标办法:
详见第六部分。
24评标委员会
24.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5名,其成员由专家4名和招标方的代表1名组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2评标期间,投标方代表应准备参加有可能进行的询标。
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5.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25.4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5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6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
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6.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7.1招标方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评标时除考虑标价和技术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
(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
(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需要的话)和系统的优化能力;
(5)投标方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今后服务的可能性。
(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7)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8)交货时间,安装竣工时间。
(9)经营信誉。
28评标原则及询标
28.1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8.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8.3招标方将对认为有必要询标的投标方进行与评估有关的询标。
29保密
29.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9.2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七)授予合同
30定标准则
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1资格最终审查
招标方将审查合理评标价标的投标方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2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公示3天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天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清单”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其费用作相应调整。
增加或减少的项目价款占合同价10%以下的(不含10%),费用按投标价调整;增加或减少的项目价款占合同价10%以上的,费用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另定协议。
34签订合同
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论据。
35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须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2条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总则及须知
1.总则
投标商要仔细阅读标书,认真填写投标文件,详细提供附表中买方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供评标。
列出设备的概况,投标商应注明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并注明与买方要求的差异,如果不列出差异,则等于声明供货完全符合买方技术规格中提出的要求。
2..当地标准
电源频率:
50Hz。
电源电压:
单相220V,三相380V。
3..技术文件
货物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如有);
货物技术规格标准,厂家、品牌,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系统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工艺方案及技术措施;保证安装质量、安装工期、材料质量的主要措施;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售后服务及承诺:
系统质保和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后的售后服务描述、明确各故障级别的技术支持时限、投标单位认为能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
技术资料(格式自拟)
●设备各组成部件的名称(包括型号、技术规格、制造商和数量等);
●产品检测、检验合格证;
●产品获得的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证书(如有)
●中文操作手册和说明书;
●年运行费用核算书、年维护费用核算书。
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比较表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4.交货地点
详见第三部分(四)招标货物清单。
5.交货及组装期
交货及组装时间为: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及现场组装。
6.投标价格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进行报价,分别报单价和合价;
报价必须统一,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报价应包含货物送到工地现场指定位置并完成施工、安装、调试等的一切费用,报价时应考虑对价格有影响的一切因素;
本次报价为总价报价,故报价中如发现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
投标人应仔细填写附件零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清单。
7.零备件及选件
投标商要按买方要求,推荐供设备5年(即设备验收后第二年到第六年)使用的易损件的规格、数量、品名并报出价格,其价格应在设备交货后六年内有效。
这些备件供买方选购,价格不应包括在投标价中。
8.运输及吊装
卖方在投标价中应已包含(含设备到工地的卸货费用)。
9.保险
所有的保险,由卖方负责。
10.安装与验收
卖方负责培训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买方有权要求替换卖方指派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调试完毕。
设备验收:
(1)设备运达后的检查:
供方提供的设备须通过买方验证检查,如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卖方应承担责任;
(2)交工验收:
按照合同和供需双方共同商定的验收条款对调试完毕的设备进行验收。
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卖方应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开始第二次调试,调试时间为第一次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卖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使买方满意,买方拒绝接受全部设备卖方负责赔偿该项目的一切损失。
(3)设备最终检验的验收合格以泵站成功完成联动试运行10天,并通过验收为准。
售后服务
(1)到货后双方协商,由业主提前三天通知承包商进行安装调试,业主配合验收,保证能正常工作。
如因设备本身原因不能通过验收,经业主确认,承包人应提供新的符合要求的设备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必须提供称职的指导人员,为业主确定的培训人员在现场提供系统操作和维护培训,直至可独立操作。
(3)投标人提供设备从验收合格后二年内的原厂商全免费保修,投标人同时提供不低于二年的全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和24小时内上门并解决故障。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应承担关于此设备的所有服务,维修等一切费用。
在保修期内,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和附件应在二周内无偿更换。
(4)承包人对业主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必要的上门服务。
(5)维修响应到位时间为24小时之内;
11..质量保证期
卖方应保证合同下所发货物完全是新产品,没有任何由于设计材料及工艺问题或卖方疏忽行为所造成的缺陷,卖方还应保证所发货物到达工地后能正常运转。
从整体设备成功完成试运行10天后且通验收之日起24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及时地负责修理和替换不合格的部件并承担所有费用,需要替换的进口部件,在必要时必须采取空运,从而保证不影响生产运行。
被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和附件仍按本条款处理,并赔偿买方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二)一般技术要求
12.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有长的使用期,并应适合长期的每天二十四小时的连续运转或按设定的时间间隔断运行,且只须进行最少量的维修。
在标书澄清时可以要求承包人对任何部件使用期作出证明,承包人可以用相类似设备的使用记录或用设计强度数据来证明。
常规的维护和修理应一般技术人员即可完成,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
13.专利
承包人应当对本合同规定的设备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技术使用费承担责任,并且负责保护业主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技术使用费、文字和专利侵权的申诉,或者由于工艺、设备结构特征、元件的排列所引起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与业主无关。
本合同所包括的设备的价格,应当视作包括了但不限于专利费、技术使用费和其它这方面费用。
14.材料
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最适合该工作的,并应是新的,一流的商业质量,无缺陷的,且应选择使用寿命长、维护要求低的材料。
所有和腐蚀气体直接接触的材料及设备等应是抗腐蚀的。
直接与各种化学制品接触的部件应具有对这些化学制品有完全的抗腐蚀与抗磨损的能力,并能保证这些部件不会随时间而消逝或暴露在日光下或任何其它原因引起老化。
所有风管都采用SUS304不锈钢材料,强度须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
当合同上规定需要提供样品时,则这些样品应由承包人在所承包的任何工程中,需要使用这些样品所代表的那些材料前,不少于30工作日,自费提交。
这些样品应获得业主的认可,而这些样品所代表的材料,在未获得认可时则不得进行制造或用于任何工程。
15.工作质量
工作质量与涂层应是属于第一流的商业质量并应符合于优良的工厂实用操作。
同类设备及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备件应用与原件同样的材料制成,并应能与设备的相似的项目装配,对可以更换的部件的机械加工应是精确的,并须达到原件规定的允许偏差,以便按照制造商的图纸安装其代用品。
当设备在操作运行时没有过分的振动和只具有最小的噪声。
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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