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日活动中心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874062
- 上传时间:2023-04-29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3.90KB
团日活动中心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团日活动中心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团日活动中心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接受主任及副主任的工作安排;
2.协助组织每学期团日活动;
3.指导各班团支部书记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4.及时督促各班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督促其按时上交活动策划和活动呈报总结材料参与评比、评优。
5.经常性了解支部团员的思想动态,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及时汇报。
第十六条各班级团支部工作职责
1.团支部书记带领本支部委员开展工作,指导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做好团日活动,加强支部自身建设。
2.做好团支部的团课学习以及党章学习,定期开展团日活动组织工作研讨会,组织团干部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观摩活动。
3.对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相关内容进行初步核查和认证,整理并上交。
4.经常性了解支部团员的思想动态,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
5.积极向团日活动中心推荐和建议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6.及时向团日活动中心反映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7.完成团日活动中心及团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中心常规
第十七条招新安排:
1.时间:
依据本学院大学生会招新日程于学年开学初;
2.对象:
物联网工程学院全体同学;
3.形式:
招新分初试和复试,均为面试,根据情况可增设笔试。
第十八条例会制度:
1.中心依据工作需要,于招新后每星期召开一次例会,对中心成员进行相关培训;
2.每期主题团日活动前期召开例会,确定活动主题,安排相关工作;
3.每期主题团日活动期间召开例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反馈,纠正和指导相关班级开展活动;
3.每期主题团日活动后期召开例会,布置活动评比工作,对评比结果进行总结;
4.每期主题团日活动完成后面向全体成员召开总结大会,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优秀团支部进行表彰等。
第十九条值班制度:
1.本中心设有值班办公室,中心成员(班级团支部成员除外)依据大学生会的安排需按时到办公室值班,接待和服务学院师生。
2.中心对各成员实行严格考勤,考勤纳入学期末的中心成员成绩评定项目中。
第二十条人事管理
1.团日活动中心常务成员可自愿推出本中心,退会时需向中心提交退会申请书,说明退会原因,及相关事宜;
经分团委指导老师同意,可退出本中心。
2.团日活动中心常务成员退出本中心后,该学期综合测评中,按表现和贡献酌情加分。
3.各班级团支部成员由各班级同学选举产生和换届。
第二十一条违纪处分
1.团日活动中心常务成员和各班级团支部及成员违反正常规定,擅离职守,不服从管理,上级对下级有权力和义务进行批评教育。
2.各班级团支部及中心常务成员有监督和检举本组织内任何成员的权利。
3.每学期综合测评,团日活动中心主任及成员有权力对于获得不合理加分的成员进行检举。
第二十二条考评考核
1.每学期综合测评,团日中心常务成员负责对各班级团支部书记考核。
考核标准以《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支部书记考核评比办法》及《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支部书记考核评分细则》为准。
2.每学期综合测评,团日中心主任有权力根据各成员(含班级团支部成员)日常表现给予相应分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所有团日活动中心成员需认真学习和遵守本章程的相关条例。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有对本章程进行相关解释的义务,并具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中心依据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实践情况,有对本章程进行不定期的修改和完善的义务。
并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的监督和指导。
附件1: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主题团日活动实施办法》
附件2: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细则》
附件3: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支部书记考核评比办法》
附件4: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支部书记考核评分细则》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主题团日活动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团日活动章程,落实学校学院要求,做好主题团日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提高青年团员的思想素质和实践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和引导广大青年团干部和团员在主题团日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条各学期学校要求学院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和学院自发组织的主题团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各团支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并有义务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本办法。
二、方案策划
第五条策划案构思提交
1.由班级团支部撰写策划书,可参照《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日活动策划模版》。
2.在接到团日活动中心开展主团日活动的通知下发之后,一周内按规定要求的形式上交团日活动策划。
3.书面申请按通知的地点上交至团日活动中心办公室,电子稿发到指定的邮箱。
第六条策划审核
1.由团日中心在策划提交截止日期后的一周内进行初步审核,退回不合格策划并给予建议,团支部须在3日内补交策划。
否则取消资格。
2.将所有策划案递交分团委指导教师审批后,返回各班团支部执行实施。
三、活动实施
第七条各班级以班会等形式进行动员活动,宣布活动内容,并做好准备工作。
第八条依据策划落实具体活动。
第九条活动过程中要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力度。
各团支部须至少上交一篇通讯搞至分团委,交宣传部负责人。
四、材料整理
第十条各团支部按《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日活动报告模板》格式要求撰写活动报告,在内容完备的情况下,可自主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报告于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周内上交,书面报告按通知地点上交至团日活动中心办公室,电子稿发到指定的邮箱。
五、审核评比
第十条考核小组
1.院各年级辅导员为考评小组组长;
团日活动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团日活动中心常务成员为考评小组成员。
各班级班主任为考评监督员。
2.考评小组组长对于加分负有指导意见,对考评结果有最终决定权,并受理各种申诉和意见。
3.考评监督员对于考评结果明显失实情况,有权提出疑议。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
1.活动材料上交情况;
2.活动主题的符合程度;
3.活动形式的新颖度与开展的成功度;
4.活动中学生参与程度;
5.活动的实际意义;
6.活动的影响力;
7.活动策划及总结的书面材料;
8.考核评分细则中的其他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标准参照《物联网工程学院主题团日活动考核评分细则》。
六、总结表彰
第十三条团日活动中心于活动考核完成后召开“主题团日活动总结大会”,公示各团支部团日活动项目和考核成绩,对优秀团支部进行表彰。
第十四条本中心依据考核成绩进行奖励表彰,成绩突出的团支部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奖励的团支部及支部书记在终期考核时加相应分数。
七、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活动中必须注意参与成员的安全,大型活动必须提交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包括安全责任人、紧急措施实施人员任务分工和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活动中出现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团日中心及分团委汇报。
第十六条资料内容:
材料真实可信,能够完整、全面的反映支部的团日活动情况,材料制作简洁不奢侈。
第十七条活动图片、照片要求:
1、图片2~4张;
2、图片电子稿存储大小原则上要小于4M;
3、每张图片须附有简要的介绍。
八、附则
第十八条团日中心对本条例具有最终解释权,并有继续完善本条例的义务。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主题教团日活动评比细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各班级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日活动中心特制定本细则,并作为团日活动的评比依据。
第二条团日活动中心针对各学期学校要求学院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和学院自发组织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的评比适用本细则,不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支部无资格参加评比,得分为0分。
第三条依据《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主题团日活动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总分及考核采用100分制,由分团委及团日活动中心对各团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评比标准
第五条活动主题(15分)。
1.主题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完全符合主题思想要求,能够与活动宗旨与思想紧密结合,理论联系实际。
(15分)。
2.主题团日活动主题明确,内容基本符合主题思想要求。
(10分)。
3.主题团日活动主题不明确,内容不符合主题思想要求,不能体现活动宗旨与指导思想。
(5分)。
第六条活动形式(15分)。
1.主题团日活动形式新颖,有创意。
能够在不脱离主题的基础上丰富活动形式,展现特色,突出主题。
(15分)
2.主题团日活动形式遵循传统,但能够在不脱离主题的基础上开展活动,基本体现主题思想。
(10分)
3.主题团日活动形式陈旧单一。
不能丰富活动形式,无法展现特色、突出主题。
(5分)
第七条活动实施(10分)。
1.主题团日活动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或在开展中能不断完善活动内容,圆满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
2.主题团日活动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
(8分)。
3.主题团日活动无法按计划顺利开展,在开展进程中,中断活动,无法如期完成。
第八条参与程度(10分)。
1.主题团日活动实施过程中,团支部内所有成员积极参与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除请假等特殊情况,所有支部成员均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2.主题团日活动实施过程中,团支部书记及委员参与活动的策划与实施,除请假等特殊情况,所有支部成员均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8分)
3.主题团日活动实施过程中,团支部书记及委员不能积极响应活动的策划与实施,无特殊情况下,部分支部成员不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第九条活动意义(15分)。
1.主题团日活动具有实际意义,对参与人员具有思想引领和教育意义。
能够带动团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积极性,提高团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认识,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与竞争力,活动影响深远。
2.主题团日活动具有实际意义。
能够带动团支部部分团员青年的思想积极性,提高团支部部分团员青年的思想认识。
3.主题团日活动过于形式化,对参与人员无法起到思想教育意义。
不能提高团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认识,对团支部的凝聚力与竞争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第十条宣传效果(10分)。
1.主题团日活动宣传效果好。
团支部成员能够积极响应,端正态度,认真参加。
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对其他支部起到正面积极影响,能够展示出团支部的特色,展现团支部团员的风采,学院师生对主题团日活动反响强烈,兴趣浓厚。
2.主题团日活动能够积极宣传。
3.主题团日活动宣传效果差。
团支部成员不能积极响应。
班级学生对主题团日活动不了解。
第十一条策划材料(10分)。
1.活动策划材料按时上交且完整,有明确、可行的方案。
条理清晰,形式新颖,(10分)。
2.活动策划材料按时上交但条理不够清晰,策划形式不够新颖。
3.活动策划材料不能按时上交,每延迟一天上交,扣1分,扣完为止。
第十二条总结材料(15分)。
1.活动总结材料按时上交,格式规范,描述详细,逻辑性强,并能够很清楚介绍活动的目的,流程,同学的参与程度以及活动取得的效果,附带照片清晰且有说明。
2.活动总结材料按时上交,格式不规范,版式杂乱,条理不够清晰,缺乏图片等相应材料。
3.活动总结材料不能按时上交,每延迟一天上交,扣2分,扣完为止。
三、附加分
第十三条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前,能够积极为团日活动中心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酌情加1-5分。
第十四条主题团日活动开展规模较大,能够有校级、院级领导参加,或有知名学者、教授参加活动,酌情加1-5分。
第十五条主题团日活动对全院学习风气或学术氛围起到积极影响,或对其他团支部以及个人起到模范作用,能够引领其进行形式更新颖,思想更深刻,意义更积极的主题团日活动的,酌情加1-5分。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在实行过程中,在不影响公平性的基础上,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团日活动中心常务工作组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支部书记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加强我院团支部建设,提升我院团支部书记的工作水平,充分激发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创造热情、工作热情,增强我院优秀学风建设,制定此考核办法。
第二条团支部书记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调民主参与和民主程序。
第二章考评对象
第三条考评对象为物联网工程学院各年级、各班级任职满一学期的所有团支部书记。
第四条对于由特殊原因导致任职未满一学期的团支部书记,根据所作贡献以及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可酌情加分。
第三章考评小组
第四条学院各年级辅导员为考评小组组长;
第五条考评小组组长对于加分负有指导意见,对考评结果有最终决定权,并受理各种申诉和意见。
第六条各班级班主任为考评监督员。
对于考评结果明显失实情况,有权提出疑议。
第四章考评内容
第七条组织建设考评:
(一)支部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程度。
(二)支部机构设置合理性,支部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工作态度。
(三)团员教育、管理和奖惩工作。
团员统计、团员注册、支部成员档案信息,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完成程度。
(四)团员培养、发展工作。
第八条工作情况考评:
(一)团组织生活,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学风建设。
(二)所在支部成员的宿舍卫生、上课出勤率。
(三)团费上缴情况。
(四)参与和配合团委、团日活动中心工作的程度。
包括学院团委确定的每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及其他任务完成情况。
第九条思想学习考评
(一)自身思想成熟程度,对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认识深度,对于时事政治的掌握情况。
此项以班主任和辅导员的评价为准。
(二)自身学习成绩。
包括名次与分数的提升情况,班级排名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团日活动中心每学期开始对上一学期团支部书记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信控学院每学期综合测评中学生干部加分项依据。
第十一条考核标准参照《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支部书记考核评分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团支部书记考核评分细则
第一条团支部书记考评成绩作为综合测评成绩的一项,评分结果将在全院进行公示。
第二条本细则包括组织建设、工作表现、思想学习三大方面,总分100分,在综合测评加分时折合成五分制。
第三条各加分项所列分数为该项总分,评分时按各团支部书记所达到的标准对应评分。
第二章组织建设(30分)
第四条团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
每学年都能组织换届选举,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完好;
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第五条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定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
第六条认真组织带领支部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中央文件精神;
并在学习和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
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
能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性地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第七条团员统计、团员证注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无误。
第八条每年按时进行团员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团员,“推优”汇报总结详细及时;
第九条有发展新团员和向党组织“推优”的计划,积极配合党组织工作,定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推荐经过培养考察已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入党;
工作开展有成效。
第三章工作表现(40分)
自身表现(5分)
第十条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能够顺利做好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组织能力,作风扎实,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望,能起到模范骨干作用。
主题团日活动部分(15分)
第十一条按照学院规定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
参照活动总结报告得分,给予相应比例分数。
第十二条能根据上级团委确定的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上交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分)
第十三条形成具有本团支部特色的品牌活动。
(1分)
第十四条对于主题团日活动会不断提出建设性意见。
日常工作成效(20分)
第十五条所带领的支部有积极进取、团结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
宿舍卫生、出勤率在各次抽检中均未不合格;
支部学习风气良好。
支部全体成员考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考试违纪现象。
第十六条按时出席院团委及团日活动中心召开的例会和会议。
(5分,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0.5分)
第十七条按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等院团委以及团日活动中心要求的工作材料。
(2分,不报扣除,迟报扣1分)
第十八条积极组织同学参加院团委、团日活动中心举办的活动。
(2分,每次不参加扣1分,每次不认真扣0.5分)
第十九条团费缴纳及时、足额。
(2分,迟交扣1分)
第二十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分)
第二十一条每学期至少组织团组织生活5次,并有详尽的团组织生活情况记录。
在组织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
第四章思想学习(30分)
第二十二条作为团支部书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5分,根据辅导员和班级同学意见给分)
第二十三条积极主动地拓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和文化素质。
积极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
学习成绩优良,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十四条考评学期内成绩良好。
出现重修科目,每科目扣1分;
所带领的支部成员学习成绩良好。
出现重修科目,每门次扣0.5分,扣完为止。
第二十五条支部成员课堂出勤率较好,各任课老师对班级学风评价良好。
出现无故缺勤者,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第二十六条在考评学期内,支部有团员受到校纪、团纪任何等级的处分,每人次扣5分,扣完为止。
第五章附加分
第二十七条团支部活动已经申报登记,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创新且有特色,每举行一次加2-4分。
第二十八条主动协助或承办院团委组织的活动和下达的任务,每承办一次加4-6分。
第二十九条支部全体成员奋发向上,学习气氛浓厚,总体成绩良好,每学年获得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的总人数不少于20%。
加2-4分。
第三十条在考评学期内,支部有团员在学院活动中获奖:
集体奖加3分,个人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
在学校活动中获奖:
集体奖加5分,个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在省市级活动中获奖:
集体奖加7分,个人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优秀班级体加3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团日 活动中心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