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全)(3)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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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星期一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召开,全院所有职工参加,安排总结各项工作,通报上周工作安排执行情况,布置本周具体工作任务。
4、工休座谈会:
由业务院长、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每季度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二、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和贵重及毒、麻、剧、限药品,发现药品变质失效时。
4.收治涉及法律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害危险和安全问题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7.增补、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三、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
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2、业务学习:
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四、卫生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卫生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2.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按规定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具的毁形、消毒和销毁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卫生清洁活动,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
4.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5.有计划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
五、赔偿制度
1.院长或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卫生院财产损坏、损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应调查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情节,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卫生院各科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对病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
对危重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就诊。
2.医师对就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
并尽量做到复诊病人由初诊医师连续诊疗。
凡疑难病人三次门诊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
3.加强检诊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6.对候诊人员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1.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详细记录。
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病房或转院。
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和消毒。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4.急诊病人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
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5.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领导亲临指挥。
凡涉及法律和民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注射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一人一针一管工作,禁止一次性注射器具重复使用。
2.凡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3.对病人热情、体贴,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准备抢救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四、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清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五、门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在门诊观察室进行观察治疗。
2.凡收入观察室的病人,必须按诊疗规范开好医嘱,填写门诊观察登记本,做好观察病历的记录工作。
3.值班医护人员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
4.值班医护人员要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观察病人的病情交接工作,必要时作书面记录。
六、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
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
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做好防护工作。
七、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病人随到随诊。
2.摄片由医师和放射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
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中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边检查。
4.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以保证归还。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
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6.上、下班应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步骤。
X线机应定期保养和检修。
7.建立科室登记制度。
登记薄内容应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结果。
八、B超室工作制度
1、B超是功能性辅助检查科室之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正规训练,了解B超机的构造基本原理,能够进行熟练操作。
2、B超检查工作人员应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依法开展超声服务。
3、需作B超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生填写检查申请单,检查前熟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了准备。
危重病人检查时应有人护送到床边检查,发现有传染病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格消毒仪器和用器。
4、态度和蔼可亲,解除病人的顾虑,取得病人合作,提高B超辅助检查的参考价值,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5、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有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6、B超检查时要做好登记各种原始资料,报告结果,登记本应归档保存,以备查核。
7、操作认真、细致,努力钻研辅助诊断业务,不断提高B超检查的技术水平。
8、爱护设备,保持B超室的整洁,离开机器时应切断电源,认真执行医疗设备,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设备进行调试和检测
九、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擦洗,并保持干净整洁。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及时清领,严格交接手续。
4.毒、麻、限、剧和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十、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天者重新灭菌。
无菌溶液(生理盐水等)不能超过24小时。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十一、产房工作制度
1、分娩室每日二十四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分娩室。
2、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3、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
如有不能处理的,报告上级医师。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6、分娩室应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
如有传染病者,应隔房分娩后及时消毒。
7、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8、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新生儿处理完毕,全身检查,测验脚印、手圈、点眼药,一并送回母婴同室病房。
十二、手术室工作制度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等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术室护士同意。
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3.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
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之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4.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
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5.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6.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7.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
病人要穿病员服进入手术室。
十三、供应室工作制度
1、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械、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
2、凡需要新添置或改装医疗器材时,必须经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3、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由供应室每天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回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4、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内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5、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6、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7、凡沾有浓血的器械,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
8、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天或封口已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1.病区由护士长或护士负责管理,医师积极协助。
2.保持病区安静,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或护士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4.保持病区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一次。
5.医护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衣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
不得在病房内吸烟。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保管,出院时清点收回。
7.护士长或护士全面负责管理病区财产、设备,建立账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十五、查房制度
1、病房内全部医护人员参加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医师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改进工作。
5、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提出检查或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和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作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要检查和讨论,听取医生和护士的反映。
7、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历,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
8、院领导应有计划、有目的的定期参加科室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十六、病房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二小时内开出,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
如需改正或取消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
医嘱要即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下达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要复诵一遍,对口后执行,执行后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二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生不在和工作不能脱身时,护士可临时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生报告。
十七、病例讨论制度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以科室为单位举行,也可以全院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时回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
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6、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例依次进行审查。
包括:
1)记录有无错误或遗漏;
2)是否按顺序排列;
3)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4)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7、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并将讨论情况汇入病历。
8、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召开。
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十八、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2、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入科写转入记录。
十九、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制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保管、发药,非指定人员严禁入内。
2、认真阅读处方,严格掌握配伍禁忌,防止差错事故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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