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2011年新修订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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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2011年新修订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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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负责设备大修和修理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3.9开展设备教育培训活动。
3.10负责办理公司设备的验收(编号)、登记以及设备铭牌的发放工作
3.11负责设备事故的管理,事故分析并监督进行整改;
3.12负责公司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3.13负责公司生产性工具(装)、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3.14负责公司生产性工具(装)、仪器等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4、使用部门的职责:
4.1根据生产的需要,提出设备的采购申请(技改技措不在此列)。
4.2各部门必须指定专(兼)职的设备管理员,业务上接受管理部的指导。
4.3负责执行设备日常管理制度,对本部门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和妥善保管全面负责。
4.4负责本部门所有设备及附件、随机资料、随机工具的建帐和填卡。
做到帐、卡、物相符。
不得丢失。
4.5负责本部门设备的领用、调拔、封存、验收、报废和退役等申报工作。
4.6负责本部门设备的保养计划的制定、一、二级保养的执行、检修记录、故障申报,参与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后的验收。
负责组织设备竞赛、检查、评比等活动的开展。
4.7全面掌握本部门设备的状况,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5号之前必须填写设备管理情况汇报表
与下季度第一周前填写设备综合管理情况表报管理部。
严格执行设备工艺能力的认可及各项设备管理考核指标的实施。
4.8年终组织编制来年的一、二级保养以及大、中修理计划,报管理部审批和组织实施。
4.9及时上报设备日常修理时所需的配件,对重点关键设备所需的配件要有一定的储备。
4.10组织本部门会同管理部开好设备事故分析会,并提出处理意见。
共同填报事故报告表。
4.11对设备使用不当和无证操作等违章现象予以制止。
4.12负责职工的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和有关设备规章制度的教育,并将培训内容报管理部。
4.13组织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并将操作规程报管理部审批。
5、生产班组长、项目经理职责
5.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制度,全面搞好本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
5.2确定本班组各类设备及附件的保管人,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5.3全面负责搞好本班组设备的日常一、二级保养工作。
5.4拒绝违章与超负荷使用设备,以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
5.5熟悉并掌握本班组设备的性能、结构与原理,以达到“三好”,“四会”的要求,坚持设备的“五项纪律,四项要求”。
5.6在班组内开展设备的节约工作,杜绝设备的跑、冒、漏、露。
5.7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班组内开展设备的小改小革工作。
5.8协助本部门机械员组织开展设备的事故分析会。
5.9协助配合本部门机械员、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整改工作,以求设备的完好。
5.10组织搞好新操作工人“传、帮、带”的工作。
6、技术部门的职责:
6.1根据生产的需要,提出设备采购的详细参数或技术要求;
6.2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监督进行整改;
6.3参与公司设备的改造、大修和报废处理工作;
6.4参与设备大修和修理后的验收工作;
6.5参与设备的集中招(议)标采购和必要时的供方考察;
6.6负责公司技改、技措项目(或设备)的编制。
7.质量部的职责:
(计量器具)
7.1依据部门工作需要,进行计量器具购买申请的审核工作;
7.2参与设备、工(器)具的招标;
7.3参与新购仪器仪表、工器具和负责维修后的仪器仪表、工器具的验收;
7.4负责质量部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
7.5组织计量器具的周期校验;
7.6负责计量器具的维修和报废鉴定;
7.7组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培训;
7.8做好校验、维修、报废等组织工作及相关记录的整理;
7.9负责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各部门学习。
8、财务部负责价格审核,建立健全设备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盈亏报废、对外处置发票开具等财务手续,设备的验收、半年度和年度设备清查盘点、2000元以上采购和维修项目的价格审核和设备报废处理工作,确保帐卡与实物一致。
四、设备的申购
1、各部门需要申购固定资产(设备)的,由各部门向管理部提交申请表(附表一),报告中需写明以下内容:
1.1申购理由(如现有设备情况说明、新购资产用途等);
1.2所购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必要时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报告);
2、固定资产申购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固定资产,须向提供资产预算清单,并附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
2.1请购固定资产对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
2.2请购固定资产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2.3部门对该资产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情况及该资产的使用、管理方案;
2.4请购资产所必需的附件、零配件等配套预算等情况;
3、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现有资产情况对申购内容进行预审,提出审核意见后将报告流转到相关财务部、技术部收取各部门意见后交公司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入招(议)标采购流程。
4、属技改、技措项目的按照立项批准文件或技术规范在预算范围内组织实施。
五、设备的验收
1、购置设备到厂后,采购部门负责提出验收申请,开箱检查验收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质量)部门、财务部门和购置实施部门共同执行,需在使用单位安装交付的,由购置实施部门主持,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安装单位参加,按照装箱单清点数量和查看设备外表状况,填写“设备开箱记录表”。
2、开箱后,购置实施部门应将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等技术资料文件归档。
外文资料应翻译为中文,与随机中文资料一并归入资产管理保管。
翻译工作由购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
3、开箱检查、清点中发现缺件和质量问题以及调试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购置实施部门与供应方(生产厂家)联系解决。
4、设备安装过程中,使用单位应为安装方提供便利,积极配合调试,以保证购置设备按质、按时、按要求使用。
若需更换安装方案,须经设计部门、购置实施部门同意,同时将更改资料整理存档。
5、安装调试竣工并试运行后,购置实施部门应及时整理资料,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验收(附申请报告、设备验收资料及清单目录)。
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设备购置实施部门按协议、按合同、按技术要求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单”
6、设备验收后,资产管理部门应按规定要求在三日内完成设备编号。
7、计算机及外围硬件设备、网络设备其资产编号由IT组负责。
8、设备在正式投产前,使用部门根据说明书的要求编制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非标设备操作规程由设计单位编写。
9、设备验收后五日内,设备购置实施单位应将固定资产验收单、设备采购合同、设备购置发票报财务部门核算和入固定资产帐户。
六、设备的修理
1、管理部负责对设备修理业务的归口管理。
质量部归口负责计量工(器)具项目的维修工作
2、各部门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或突发故障的情况,向管理部书面申报。
经质量、技术部鉴定确认后报
公司主管副总审批后,各部门根据审批书组织实施。
3、各部门须在每年11月20日前报下年度的修理计划。
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各类专业人员,对申报修理的项目逐一鉴定,确定出大、中修理项目。
报财务部审核(核定大修资金及项目),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管理部编制年度修理计划正案,各部门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4、临时插入的大修项目:
各部门根据设备故障情况(人为故障需开分析会)书面报告管理部备案,并迅速组织实施,使损失降到最低。
如须大修,则需向管理部申报,经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后,按审批意见组织实施。
5、特种设备(桥式、半门式起重机、叉车、电梯)的检验、修理,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主管副总经理的审批意见组织实施。
在签订设备修理合同时,需经使用部门认可、财务部进行审核。
维修完毕需报技术监督局检验的,管理部负责报检。
6、签订修理合同原则:
承修单位应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有较好的业绩。
7、修理合同签订: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合同的签订工作。
单项次维修费用在2000-2万元的维修项目,
由使用部门提交“机械设备报修单”,按流程进行审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管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议价的方式后直接签订维修合同。
2万以上的维修项目,由财务部门核定、落实维修费用,管理部邀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以招(议)标的方式优选承修单位,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签订维修实施合同。
8、设备修理合同签订后,拆、修前必须通知使用操作者、机械员、设备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技术部门(质量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修前三结合会,记录修前技术状况。
方可对设备进行解体;
解体后管理部汇同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承修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确定更换件及几何精度状况,并记录备查。
设备大修要求实行部件检定,部件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组装,检定过程各单位管理人员在场。
设备修理总装调试完毕,项目施工单位通知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共同参与验收,由专职检验人员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几何精度检测,合格后由操作人员作实物加工测试,三项检测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操作者,在修理任务书上签字,方可办理结算,修理鉴定书交设备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特别是更改原结构部份图纸资料要完整齐全。
特种设备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验收,发使用证后方能使用。
9、零星维修项目(单项次维修总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项目),使用部门提交“机械设备报修单”,经技术部门确认、管理部批准后由使用部门组织实施。
报管理部备案。
超过2000元以上的维修按条款7执行。
七、闲置设备处置
1、闲置设备是指企业设备连续使用一年以上或新购进厂二年以上不能投产或变更计划后不用仍有价值的设备。
在用和备用或正在维修与改造的设备不能作为闲置设备。
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淘汰的耗能大,严重污染环境和危害职工人身安全的设备,以及已到报废期的机动车辆不得作为闲置设备
进行转让与扩散,必须作解体送废处理。
2、管理部是闲置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闲置、退役设备的建帐与保管,防止拆卸丢失,锈蚀和损坏,积极组织闲置退役设备在公司内的调剂使用,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外作价处理。
3、重点设备,需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方可列入闲置、退役设备。
4、公司内的闲置设备,应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退库单”报送管理部,经管理部和技术部门确认后,由管理部进行备案。
5、闲置设备退库,使用部门必须保持设备的完整,做到附件与备件齐全。
6、闲置设备的变价收入,应用于企业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以利于设备物质运动的良性循环。
7、闲置、退役设备定价坚持随行就市,按质论价,集体议定的处理原则。
8、管理部负责组织处理闲置、退役设备的议价工作,由财务部、技术部门、纪委和设备退役部门共同参加,对闲置、退役设备进行现场逐台议价,并确定最终处理价格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9、零星资产与设备附件的处理,不须集体议价,有管理部负责,但需经财务部审价。
10、设备一经定价,资产管理部门需在2天内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同时将信息张榜公布。
11、各单位接到信息后,需在一周内将单位所需要的设备以书面形式报资产管理部门。
12、从第二周开始,资产管理部门将公司内所需设备留下后,其余设备向外公布,以购买者填报“闲置设备申请购买竞价表”的方式和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出售,如遇价格相同则按先后次序而定。
13、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竞价表择高确定买主,办理处理相关手续。
14、购买者应按自己提出价格的5%向财务管理部交纳押金,竞价表方可有效。
15、设备一经认定购买,购买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否则押金不退。
16、购买不成功,则押金退还购买者。
17、闲置设备的购买者应交纳一定的设备拆除与吊装费,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搞好此项工作,拆除吊装时间由使用部门合理安排。
18、吊装费用由购买者承担:
一般0.5t—3t有吊车施工厂房的设备收费为100—300元,露天或无吊车施工厂房和其他重量较大的设备,拆除与吊装费则共同协商。
费用开支应逐项登记,每半年送交公司财务部门稽查。
19、作价处理的闲置设备,图纸资料随机调出,自制设备的图纸资料,购方如需要时,则向公司财务部门另付资料费。
20、闲置设备处理时,财务部门必须凭资产管理部门开出并经公司主管领导会签的“闲置退役设备处理凭证”(见附表8),方可开出票据。
21、设备开票后,提货联与回执联由资产管理部门保管。
八、资产(设备)报废
设备资产确实无法使用,需要报废时,由申请单位填写“设备报废申请鉴定书”(见附表9),经质量部、技术部审核,管理部、财务部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管理部、使用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报废后的设备处置按闲置设备进行相应程序处理,无购买方时,可直接送废。
九、设备教育与培训
1、设备管理、维修与操作水平的提高,关键在于人的素质,加强职工的培训,是设备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由管理部人力资源小组负责组织进行。
2、设备教育与培训是有计划、有目的的系统地培训一批有一定实践经验、德才兼备的设备使用与维修的专业队伍,以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
十、特种设备管理
1、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及厂内运输车辆,管理范围如下:
a)容积≥0.025m3的受压容器,最高工作压力≥0.1Mpa的压力容器(不含液体静压力)。
b)设备提升高度超过2米以上,起重量超过1吨以上的起重设备。
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机。
c)厂内行驶的汽、柴油车辆。
2、特种设备的购置
公司范围内如需购置“特种设备”,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制造单位作资格审查。
填报特种设备购置申请表。
凡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不包括厂内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则须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且资料齐全,质量证明书必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鉴检证明。
利用闲置及旧容器作为压力容器使用时,必须向管理部报告,在收集补齐容器技术资料,由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符合使用压力容器条件后方能使用。
3、特种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特种设备的安装与验收(除运输车辆外),必须是经过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并办理开工报告,由管理部、技术部验证安装单位资格,并在开工报告上签出意见后,方可报送市技术监督局锅特科备案审批。
批准后才能实施安装,安装质量接受技术监督局的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除运输车辆外)在安装前及安装进程中如发现制造缺陷或存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管理部、使用部门均可应令安装单位停止安装,管理部及时与市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对该特种设备作出鉴定意见。
特种设备使用前应将各安全附件及设施调试检查一次。
受压容器的安全阀在调试时,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使用部门领导、使用部门“兼职”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质量部、安装调试人员、车间负责人等,安全阀及有关安全附件及设施调试记录作为原始资料应存入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内。
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由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验收检测合格并签发准用证(限指机电类特种设备),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合格后持相关资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科办理安全使用证方能使用。
并按公司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办理验收手续,并建帐编号。
4、特种设备的资料管理
起重设备资料:
a)产品说明书,产品证明书(包括材质检定书、无损探测检定书、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监控质量证明书)
b)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c)安装自检记录
d)技术监督局检验报告书、准用证复印件
5、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安全的管理
a)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发证。
b)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人、定机。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做好一、二级保养,如发生异常现象,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报告车间领导,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方可开机,并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班组长应安排维修人员对危险源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6、特种设备的修理、改造
特种设备的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实施维修。
如确需进行大修改造时,承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管理部填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实施过程中,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工程完工,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7、特种设备定期检查
期检查周期:
安全阀一年一次
电梯、厂内运输车辆:
一年一次
起重机械:
二年一次
受压管道:
外部检验一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特种设备的周期检测:
电梯、厂内运输车辆、受压容器、受压管道,管理程部依据周期时间组织安排年检,统一办理。
年检由市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负责检测,开具检验报告书,管理部和使用部门陪同检测。
安全阀由各使用单位依据周期时间拆卸,送市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校验,开具校验报告书。
检验校验报告书由管理部存档。
8、特种设备的报废
办理特种设备的报废,使用单位必须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并备案,经管理部确认后,再由管理部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设备注销手续。
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执行。
各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程。
十一、设备档案资料管理
1、设备档案资料包括:
合格证、检测数据、机械说明书、电气说明书、重要部件说明书、技术文件、图片、录像、计算机软件、设备改造后的技术文件与图纸和说明书等文件材料。
2、管理部是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归口单位,管理基本原则依据公司《科学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并结合设备管理的特点进行管理。
3、新购置的设备开箱检查验收时必须有管理部设备资料人员参加,全部文件设备档案资料由管理部门收回归档,如业务部门急用,再向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4、设备新购与新制和设备修理与改造时,各实施单位在签定合同时必须提出祥细设备档案资料名称与清单以并验收时档案部门便于索取。
5、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必须图样清晰、字迹工整。
6、新制非标设备和设备改造的档案资料、图样必须有设计、核对会签等签字,文字资料必须有编制、校对、审定等人员签字,因更改设计需要改图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无签字或签字不全不能归档。
7、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由采购部门负责翻译成中文。
8、各部门要借用设备档案资料时,使用部门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9、借出资料须在10日内归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时必须到管理部门办理续借手续。
10、凡公司自制非标设备、动力设备、管网系统的图样资料,原则上一律不外借,但如系协作,经管理部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借用手续。
11、借阅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资料,不得损坏与涂改,不得遗失。
12、外借资料归还时,资料管理人员须检查有无缺损和涂改等情况。
13、离退休人员或调离本公司人员,须到设备管理室办理移交清理手续。
14、设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为便于资料的索取必须将资料装订成册、分类,妥善保管,资料帐目、索引卡片必须保持完整、清洁,不得遗漏、涂改等。
15、设备资料存放场所须保持干燥,并有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鼠、防尘、防潮等措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设备技术档案的安全。
16、设备资料管理员必须定期(一季度)对资料进行清理、整顿,检查借阅情况,对模糊不清的资料及时申报,重新制作或索取,对无价值的资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经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
17、因设备资料不全、不齐需外索时,资料管理员需填写〈〈外索技术资料申请单〉〉,须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二、设备的事故管理
1、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和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
2、一般事故指:
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0000元;
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在2000~20000元;
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者。
3、重大事故指:
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10000元;
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在20000元以上;
设备事故造成生产停产一天以上、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车间电力供应中断2小时以上者。
4、特大事故:
修复费用≥10万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产一天以上,车间停产三天以上者。
5、设备发生事故后,操作者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现场,并向主管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门报告。
6、一般事故应在4小时内由事故发生单位机械员或主管领导报告管理部。
7、重大及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在1小时内由事故单位报告管理部门,再由管理部门报告主管副总经理。
8、设备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责任者与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所有事故都要进行分析、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9、一般设备事故分析会由事故发生部门领导组织和主持,参加人员为:
当事人、证明人、设备保管人员、班组长,管理部门须派员参加。
10、重大及特大事故,由设备发生事故部门立即通知管理部,由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分析、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11、设备事故发生后,一般在3日内召开事故分析会,7日内将设备事故分析报告报管理部。
12、重大事故7日内召开分析会,10日内将设备事故报告表和处理结果等详细情况报管理部和主管副总经理。
13、特大事故15日内召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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