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制造中心物流工部库房保卫及出入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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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制造中心物流工部库房保卫及出入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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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所有外来人员(包括中心内部各单位取料或工作人员)出入库房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记明入库人姓名、时间、原因以及出库时间,库房门卫负责对外来入出库人员进行检查登记。
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巡守值班人员负责本负责库房库的安全巡视、记录、防火、防盗工作。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库房门卫其工作所用桌椅必须放置在库房门口处(视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入出库人员、车辆实施现场管理与指挥。
第七条入出库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包括厂家送料和车间取料等人员)入库,库房门卫在门口进行登记,禁止外来人员私自入库,禁止外来人员私自取拿库房内料件。
2、为保证料件管理受控,车间取料人员名单必须事先与库房沟通或备份,对于门卫或库管员不认识的取料员一律不准入库。
要求车间尽量不要安排新来人员取料,如果需要尽量保证有1名老员工在场。
3、为保证库房正常管理秩序,要求车间取料人员原则上不要超过3人,长大料件需要多人领料,多余人员请自觉在门口等候。
4、公司或中心其他相关人员入库时,必须说明入库事由,出具工作证,在入出库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注明入库时随身携带的物品、工具后,库房门卫方可让其入库,出库时在登记本上注明出库时间。
库房门卫或库房管理员必须对出库人员逐一进行检查确认。
5、外来送料人员原则上禁止入库,必须在门卫登记后方可让其入库。
送料车辆进入与停放必须服从对应库房门卫和库管员指挥和安排。
6、所有外来人员出库时,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出库时间,库房门卫必须对出库人员逐一进行检查,对外来人员出库时所携带的物资、物品,逐一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7、库房工作人员入库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巡守员值班期间严禁睡觉、抽烟、喝酒、与他人聚集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履行岗位职责。
第九条值班期间巡守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巡视打点(打点时间见附件二)。
第十条各库房对应班长与负责人要对巡守员值班巡检情况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节假日、休息日后上班的第一天,要对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巡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巡查结果上报保卫部保卫处。
第十一条各库房班长和负责人负责本库房钥匙的保管,并统一在工部登记与备案。
第十二条库房钥匙原则上不得随身携带及下班后带出厂。
第十三条班组长必须妥善保管库房钥匙,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向工部报告,做好登记,及时找相关部门解决处理。
第十四条库房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离岗、调出、内部变动时,库房钥匙交接时必须做好记录。
新到岗人员有权向工部申请更换主要锁具。
第四章考核
第十五条库房内如有出入库手续不全人员及物品、或者入出库没有按规定要求执行,发现一次,扣罚门卫可对应库房50元。
第十六条门卫、巡守员在岗不带袖标、登记不全、脱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或违规违纪,视情节扣罚10-50元,如因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第十七条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个人与班组年度工作评优和年度考核中。
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生产部物流工部负责起草。
第十九条规定不能涉及的部分按照公司与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加说明
本制度起草人:
孙横学
本制度审核人:
王洪志
本制度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
附件一:
入库出库登记表
姓名
单位
入库原因
入库时间
出库时间
备注(携带物品)
附件二:
巡守员、节日值班人员巡更棒打点时间表
夜班巡更时间表
接班巡查时间
巡查
时间
交班巡
查时间
17:
00
21:
23:
01:
03:
05:
8:
白班巡更时间表
巡查时间
10:
12:
14:
16:
注:
有关巡守员和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每次巡查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专用记录本上做好相关记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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