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项目供电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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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项目供电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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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供电配套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上海******************
供电配套工程
招
标
文
件
编制单位:
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5年06月24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二、招标综合说明 5
三、工期要求 6
四、质量要求 6
五、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6
六、工程验收 6
七、付款方式 6
八、工程报价 6
九、投标文件要求 7
十、招标文件 8
十一、废标的界定 8
十二、开标、评标、定标 9
十三、合同签订 10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11
二、标 函 14
三、授权委托书 15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16
五、投标保证金 17
六、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18
七、施工组织设计 19
附表一:
20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20
附表二:
21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21
附表三:
22
劳动力计划表 22
附表四: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23
八、项目管理机构 24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24
九、资格审查资料 25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5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6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9
第二条:
工程范围及工程质量 29
第三条:
合同工期 29
第四条:
工程承包方式 30
第五条:
施工管理 30
第六条:
竣工验收 30
第七条:
保修 31
第八条:
合同价款 31
第九条:
合同价款支付 32
第十条:
工程材料与设备 32
第十一条:
合同价款调整 34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负责人 34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34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4
合同附件一:
甲方约材料与设备一览表 37
合同附件二:
发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一览表 38
合同附件三:
图纸清单 39
第27页/共41页
上海******************供电配套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规定
1.1
报名、购买
招标文件
1.1.1时间:
2015年6月25日上午09:
00起至下午17:
30;
1.1.2地点:
上海市*********268号***************************室;
1.1.3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4在领取图纸时应缴纳0元图纸押金,图纸资料退返后退还图纸押金(中标者不予以退还)。
1.1.5在领取本招标文件时应缴纳0元资料费,该资料费不退还。
1.2
投标担保要求
1.2.1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8万元。
1.2.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转账方式提交,转入的银行账户资料为:
1.2.2.1 开户单位:
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1.2.2.2 开户行:
账号:
。
1.2.3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1.2.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1.2.5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
本工程招标人不认可担保机构,即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书不予认可。
1.3
投标答疑
1.3.1投标人应在2015年6月30日上午12:
00前将投标疑问传递以书面的形式(要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或送至招标人,并将电子档投标疑问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1.3.2招标人名称:
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1.3.3地址:
上海市*********268号*********室。
传真:
(******************)。
Email:
。
1.3.4招标人答疑纪要将于:
2015年7月1日下午18:
00前发放。
1.4
现场踏勘
1.4.1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
1.4.1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916864699
1.5
投标文件份数
1.5.1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
1.6.1地点:
上海市*********268号*********室;
1.6.2时间:
2015年7月3日上午9:
00时起至2015年7月3日中午12:
00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1.7
投标有效期
1.7.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为60日历天。
1.8
开标地点
及时间
1.8.1地点:
另行通知
1.8.2时间:
另行通知
二、招标综合说明
2.1工程名称:
上海******************供电配套工程
2.2招标人:
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2.3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开发区,********路以东、********路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50895.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649.91平方米,由综合商业和独栋办公组成,具体详见所附图纸;目前施工用水、用电已进场,场外道路通畅,施工场地具备了施工条件。
2.4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5监理单位: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执行技术文件:
甲方招标时提供的室外排管招标图及用户站招标图纸、本工程有关的招标文件、答疑、招标图、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供电配套工程施工图,以及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
2.7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2.8工程承包范围:
2.8.1用户站内变压器及所有供电相关电箱(柜)安装(变压器及供电相关电箱由甲方采购,投标人须保证甲供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及卫生洁净,避免损坏,甲供设备列表见附件);用户站内电缆、桥架、母线槽、铜排等及设备基础的供应及安装;用户站及电业站附属工程(站内门窗、接地、通风、照明、及挂牌、划线等供电局标准施工内容);
2.8.2所有甲供设备到工地后二次搬运及移交后管理、安装调试等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2.8.3红线内高压电力排管施工(包括土方开挖、回填、垫层、接地、工井、井盖等所有工作内容);
2.8.4按上海电力公司相关要求,办理本项目供配电相关手续;
2.8.5取得*********按一个10KV电业站,4个10KV主用户站的供电方案审核报告及供配电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2.8.6本项目供电配套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的推进与协调、供电测试及保证送电,竣工后供电配套施工界面内的清洁卫生及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退场;
2.8.7负责供电配套工程电力部门的验收,提供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的所有手续和资料,正式送电后取得电力公司供电合同的证明;
2.9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验收通过,固定总价包干。
本工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10现场踏勘:
2.10.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0.2经招标人允许和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需踏勘的现场,但明确规定:
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或他人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2.10.3投标人要承担不进行现场踏勘、核实所产生后果的一切责任。
三、工期要求
3.1本工程开工日期:
暂定2016年1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工期已包含其他配套专业的施工工期,各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3.2本工程完工定义:
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通电。
3.3本工程完工日期:
暂定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并正式通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四、质量要求
4.1工程质量:
合格。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五、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5.1参加投标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5.1.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送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1.2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
5.2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及项目班组成员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否则中标人需支付5~10万元违约金给招标人,具体金额视情况由招标人确定。
5.3投标人在交标前,必须缴交8万元投标保证金,未缴交视为未响应本次招标。
投标过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撤回、修改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或未按时缴交银行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后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人(包括已缴交投标保证金但未按时递交标书的)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4投标人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原投标保证金8万元自行转成履约保证金,即中标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总额为:
人民币捌万元。
六、工程验收
6.1本工程验收与移交,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七、付款方式
7.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八、工程报价
8.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第Error!
Referencesourcenotfound.条“投标报价原则”进行报价。
8.2投标报价原则
8.2.1投标报价中各分部分项子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除特别约定外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现行相关法规规定。
8.2.2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时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提供优化意见及对应报价,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优化图纸不能通过供电公司审查为由增加本工程造价。
8.2.3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经供电公司审查通过的实际施工版图纸的工程量与招标图的工程量差异的风险因素,合同总价不因供电公司审查意见需增加工程量而进行调整。
8.2.4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缩短工期措施费、优良工程增加费、总承包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发包补充说明及《*********置业工程施工管理手册》、《*********置业房建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图册》的相关规定做法增加费用。
8.2.5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包干,中标后不再核对工程量及子项。
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意见、招标答疑、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等,并根据现场踏勘,结合自身企业实力,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子项、工程量自行进行核对,并于清单“投标单位自报包干量”填报经过投标人确认的投标量,若投标人发现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有缺项、漏项,可增补项。
若图纸与工程规范不符,按标准高者执行。
投标人应对自己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含工程量、单价、总价)的正确性负责,一旦中标,不得以投标文件存在缺、漏或错误,工程量少报为由,要求修正中标合同价或施工中提出索赔、补偿,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该项要求,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2.6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报送供电申请所涉及的所有手续、施工图审查通过、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验收通过并能正常通电使用等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人工费、各种材料、设备的市场浮动及政策性调整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不予以调整。
8.2.7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选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应满足供电单位抢险、维修要求。
8.2.8工程施工中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脚手架费用、垂直运输费用、临时设施费用等均包括在总价内,由中标人与总包单位协商处理。
8.2.9报价应包含现场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备案、人工工资担保等费用及法规规定或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8.2.10外地投标人应按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要求自行办理进驻相关手续,一切费用自理。
8.2.11达到工程竣工验收的所有工程检验费用已包括在总价内。
8.2.12现场施工应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对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的统一管理。
8.2.13安装期间须指定本项目的专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安装前须与总承包单位及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协调落实有关设备、管道、线盒等的定位及走向问题。
8.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函格式分单位工程进行报价。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8.4相关工程造价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九、投标文件要求
9.1商务标的要求:
9.1.1投标函:
格式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9.1.2标函:
格式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9.1.3授权委托书:
格式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9.1.4投标保证金:
格式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9.2投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必须按照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没有格式可自行确定。
9.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9.3.1密封: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封口处必须有投标人签字盖章。
封面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9.3.2标注:
投标人须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9.4投标截止期:
9.4.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9.4.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10.3条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9.4.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9.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5.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9.5.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第9.4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十、招标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图纸及所有按第10.2、10.3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
10.2.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10.2.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10.3招标文件的修改:
10.3.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10.3.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
10.3.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十一、废标的界定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均为废标:
11.1投标文件前后矛盾,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1.2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11.3标函投标者未签字、盖章。
11.4未按招标文件内容规定格式填写者。
11.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密封不合格。
11.6串标、围标的投标者。
11.7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或对招标文件提出附加条件。
11.8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1.9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的。
11.10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1.11投标文件如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修改处投标人没有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没有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其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11.1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十二、开标、评标、定标
12.1按投标活动安排表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工程管理部、审计法务部监督。
12.2开标为公开及内部二种形式,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不得疑义。
若公开开标,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2.3开标若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由招标人及*********集团工程管理部、审计法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开评标小组,投标人对此不得异议。
12.4评标重点考察因素:
12.4.1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12.4.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
12.4.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信誉等。
12.4.4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择优选定中标人。
12.4.5招标人将依据上述评标原则择优选择投标人,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
12.5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中标或不中标原因。
12.6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7评标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2.7.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2.7.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2.7.3按以上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2.8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15个工作日前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15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合同签订
13.1本招标文件连同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13.2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上海******************
供电配套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一、投标函
致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上海******************供电配套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我方所递交的已包括劳保费的投标包干价,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
我方经过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价格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标函是我方投标函的重要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如有履约担保要求,我方如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时间和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一旦我方中标,保证按标函的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按时开工、竣工并交付使用,若中途停工,赔偿不低于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我方所递交的标函中的质量标准。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在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5天内提报监理及甲方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使用。
10、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他投标承诺。
11、一旦我方中标,为保证工期,所有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请贵司考核。
1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13、我方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鉴)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二、标 函
工程名称
上海******************供电配套工程
质量等级
关键节点完成时间
项目
室外排管完成
电缆敷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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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上海 项目 供电 配套 工程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