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模板.doc
- 文档编号:8498280
- 上传时间:2023-05-13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71.59KB
电厂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模板.doc
《电厂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模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厂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模板.doc(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Q/×××-×××-××××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
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
2×××-××-××发布
2×××-××-××实施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7
目次
前言 3
1总则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分类 4
4分类 4
5管理职责 4
6危险化学品管理 7
8应急处理 8
9考核 8
10附则 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1号的要求,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规范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储存保管、防盗等工作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本标准由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
本标准由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本标准初审人:
×××。
本标准审定人:
×××。
本标准批准人:
×××。
本标准于2×××年××月××日实施。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贮存、使用和报废等有关管理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和报废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GBZ/T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通则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Z/T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术语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判断依据请参照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通则(GB13690-2009)、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和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有关规定。
5管理职责
5.1物资供应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等环节安全负全责。
5.2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职责。
5.2.1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规范或标准和本规定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际,编制二级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程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并认真监督落实。
5.2.2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和使用登记,把好使用安全关。
5.2.3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岗前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
5.2.4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工作,保证好用。
5.2.5按照公司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和总结。
5.3安全监督部门职责。
5.3.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履行审批手续会下发执行,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3.2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备案和报废处理等工作。
5.3.3负责危险化学品工作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并监督二级单位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5.3.4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6危险化学品管理
6.1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
6.1.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物资部门负责采购。
6.1.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选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和有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要按流程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其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资质、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服务、应急救援相关资源的支持能力等,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
采购剧毒品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6.1.3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核对、确认包装或容器上贴有或拴挂有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1.4在签订购货合同或协议时,应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包方提出相应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承包方和运输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6.1.5使用单位对新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程序进行验收,危险化学品应包装完好,无泄漏现象。
6.2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
6.2.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房间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消防法规及标准要求,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储存设备、消防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6.2.2危险化学品入库存储前,应由仓库保管员及使用单位一起对货物及安全标签、CSDS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6.2.3剧毒危险化学品库房必须采取“双人、双锁”收发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存货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有防盗和报警设施,并保持好用。
6.2.4物资供应部门必须向供应商索要所购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表(MSDS),MSDS应包括紧急事件、泄漏遏制及清理处理程序,并根据最新产品及时更新。
6.2.5所有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及其安全管理常识,严禁无关人员或违禁物品进入仓库,并对库房和库存品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6.2.6根据危险物品性质及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放。
6.2.6.1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安全距离、储量等应符合规定;
6.2.6.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6.2.6.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6.2.6.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6.2.6.5挥发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加盖,并定期进行检测。
6.2.7对于用来暂时存放危险物品的贮藏柜,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6.2.7.1保持贮藏物品整洁和摆放有序;
6.2.7.2应保持最少的存货量;
6.2.7.3柜门上应贴有每月最新的存货清单及负责人员的资料,以供参考。
6.2.8未经许可人员不允许进入危险化学品库房,任何人不得在危险化学品库房内饮食、吸烟。
6.2.9物资部门应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危险品存储的审查,以确保存储的合理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有效性,对发现的不符合事项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6.2.10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6.3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及使用
6.3.1危险化学品领用由使用单位经过危险化学品操作培训的人员凭《危险化学品领用单》领取,《危险化学品领用单》应盖有单位专用章或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内容字迹清楚;使用单位必须将失效或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及时退库,并填写《危险化学品退库单》。
6.3.2仓库管理员应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按批准量和先进先出原则发放,并将物料安全数据说明表(MSDS)或使用说明书一并交领用单位,说明注意事项,保留《危险化学品发放和退库记录》。
6.3.3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和库房应贴有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使用日期、使用人、用途、用量和剩余品的处置等内容。
6.3.4使用单位应按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表(MSDS)或使用说明书的注意事项正确使用;未完全明确化学性质的物品不得混合使用。
6.3.4工作人员作业前必须按照要求使用个体防护,现场负责人对安全措施、紧急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认其可靠、可行、可用。
6.3.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管理和储存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6.3.6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6.3.7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
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6.3.8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
6.4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
6.4.1为单位运送运输危险物品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质和应急处理方法,应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以及运输单位具有合法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
6.4.2装卸危险化学品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6.4.3运输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
6.4.4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人货混载,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6.4.5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必须装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
车头应悬挂“危险品”标记,罐车要挂静电接地导链。
6.5安全教育培训
6.5.1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设备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化验人员、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等方面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6.5.2企业应在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中,至少安排一次危险化学品全面或桌面应急预案演练。
6.5.3企业应每年应定期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
6.6危险化学品现场管理
6.6.1企业应明确危险化学品场所动火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6.6.2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有关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建档和备案等工作。
6.6.3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理
6..6.3.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
6.6.3.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6.6.3.3包装容器必须在设备管理部专业人员监护下销毁。
6.6.3.4剧毒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经过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同意,报请主管生产副职批准,由安全监察部门联系地方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6.6.3.5凡需报废的承装危险化学品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6.6.3.6生产中的各类有害废渣、污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6.6.4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6.5维修、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等不产生火花工具。
6.6.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6.6.7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设备间、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必须按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证好用。
6.6.8 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必须防火安全规定。
6.6.9对剧毒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7应急管理
7.1发生危险化学品伤害事故在积极进行自救同时,必须向值长、部门主任通报,造成人员伤亡或有事故扩大危险时,应及时通报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7.2吸入毒物(有毒气体)的急救:
应立即切断毒源,对有窒息性、刺激性毒物现场应加强通风,抢救者戴正压式呼吸器或防毒面具,做好自身防护方可施救,将中毒人员迅速救离现场,搬至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领,以保持呼吸道畅通,有条件可以吸氧。
伤者失去知觉进行心肺复苏术抢救。
7.3清除皮肤毒物:
迅速使中毒人员救离中毒现场,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皮肤和毛发彻底清洗,常用流动清水或温水反复清洗身体,清除沾污的毒性物质。
有条件者,可用1%醋酸或1%-2%稀盐酸、酸性果汁冲洗碱性毒物;3%-5%碳酸氢钠或石灰水、小苏打水、肥皂水冲洗酸性毒物。
7.4清洗眼内毒物:
迅速用0.9%盐水或清水清洗5-10分钟。
酸性毒物用2%碳酸氢钠溶液清洗,碱性毒物用3%硼酸溶液冲洗。
然后可用0.25%氯霉素眼药水或0.5%金霉素眼药膏护眼,以防感染,无眼药时,只用微温清水冲洗即可。
7.5误服毒物急救:
对于明确误服毒物且神志清醒的,应马上采取催吐措施,使毒物从体内排出。
除有催吐禁忌症外,都可采取催吐方法对口服毒物中毒患者急救。
催吐方法:
在患者清醒状态,可用手指、羽毛、棉棒、纸卷刺激口腔软腭,、咽后壁及舌根部进行催吐,有条件时可先服牛奶或蛋清加水混合液200毫升,然后进行催吐。
7.6伤口进入毒物处理方法:
先采取阻止毒物从伤口由血液进入静脉措施,如伤口在肢体部位,迅速在伤口近心端用止血带或软布条等绑扎,以阻止血液回流为度,此后,每隔15-30分钟松开1分钟。
局部进行伤口清洗、冷敷(湿毛巾用冷水或冰块),限制活动,并拨打120送医院急救。
8考核
8.1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9附则
9.1本规定解释权归属本公司安全监督部门。
9.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厂 危险 化学品 管理 标准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