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风电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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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9年第72号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风电建设项目安全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于2009年12月1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签发人:
刘政权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风电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
制度编号
CPIMDNY-07-08-2009-12
版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2009
2009.12.10
2010.12
崔晓辉
谷俊和
王同明
刘政权
否
此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本办法明确了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及所属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及内容,并对相关管理程序及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解释
部门
发电管理部工程管理处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发电管理部工程管理处质量安全主管
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电力板块风电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加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所属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和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蒙东能源全资、控股的新建、扩建的风电工程项目。
3职责
3.1蒙东能源安生部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规定。
3.1.2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年度安全目标,制定所管辖建设工程的年度安全目标并组织贯彻落实。
3.1.3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要求,组织对所管辖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进行安全考核。
3.1.4组织开展对所管理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及总结报送工作。
3.1.5根据有关规定配合上级部门进行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蒙东能源发电管理部
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电投集团公司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规定。
3.2.2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所管辖的风电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3监督、检查与考核蒙东协和新能源公司所管辖的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2.4配合安全生生产与科技环保部,开展对所管理建设工程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3.3蒙东协合新能源公司
3.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电投集团公司、蒙东能源公司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规定。
3.3.2监督、检查与考核所管辖的建设工程的项目公司工程安全管理状况和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3.3.3监督、检查与考核所管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3.3.4负责所管辖建设工程安全报表的汇总、审核并上报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和发电管理部。
3.3.5配合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发电管理部,开展对所管理建设工程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3.4风电项目公司
3.4.1项目公司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承担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督责任。
具体承担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3.4.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电投集团公司、蒙东能源公司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规定。
3.4.1.2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整体策划;制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和监督体系并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3.4.1.3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目标和蒙东能源公司的要求,制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
3.4.1.4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与有关建设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考核。
3.4.1.5负责组织、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3.4.1.6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培训,推行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制度。
组织或监督对进入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4.1.7负责对工程建设承包方相关安全施工资质的审查,并承担审查责任。
3.4.1.8负责在开工前对工程建设承包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完整的记录。
3.4.1.9负责在危险性施工区域和关键点的作业前对施工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3.4.1.10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中电投集团公司和蒙东能源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
3.4.1.11负责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危险源和危险点的辨识和控制工作。
3.4.1.12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1.13负责安全报表统计、分析并上报蒙东协和新能源公司。
3.5风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风电项目公司行政正职任主任。
有关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发动、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
3.5.1组织、发动、执行、协调、检查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电投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安全管理的合理要求,组织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令。
3.5.2组织、发动、协调、实施由项目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整体策划方案、安全管理制度。
3.5.3组织、发动、协调完成项目公司确定的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3.5.4讨论工程建设的重大安全事项,由项目公司决定后,组织、发动、协调、检查、落实。
3.5.5讨论安全措施补助费的方案,由项目公司决定后实施。
3.6风电项目公司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事机构
3.6.1负责项目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3.6.2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6.3负责紧急情况下现场安全事件的处理等。
3.7风电项目公司要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3.7.1资质管理。
在进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要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
承包方的资质必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安全管理状况和业绩要作为选择承包方的重要依据。
安全资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建筑安装企业安全资格证书;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施工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资质情况;安全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的业绩等。
3.7.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要将安全生产的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7.3风电项目公司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目标和责任。
承包方按照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
3.7.4监督、检查承包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原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发电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所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有关职责,监督各单位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3.7.5对承包方的人员和招用的劳务人员情况进行监督。
对违反规定私招乱雇的人员、不合格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辞退。
3.7.6监督承包方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建设工程现场的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7.7对承包方分包行为进行监督。
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已分包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
主体工程和重要的辅助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其它项目分包必须报项目公司批准。
违反规定转包、分包的,转包、分包队伍立即清理出场,并对承包商给予处罚,包括中止合同、清理出场。
3.7.8监督承包商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承包方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其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严禁以包代管。
3.8风电项目公司要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的规定,在工程现场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包括:
3.8.1设立安全副总监,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3.8.2履行《发电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的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职责。
3.8.3负责制定监理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
3.8.4负责对危险点和危险源的评估,提出控制措施。
3.8.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提出意见,报项目公司或项目部批准后,监督实施。
3.8.6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重大事故预案,报项目公司或项目部批准。
3.8.7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报风电项目公司或项目部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
3.8.8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3.8.9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提出初审意见。
3.8.10组织重要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
3.9项目公司要监督设计单位履行工程技术设计有关的安全职责。
对设计单位的主要要求包括:
3.9.1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设计安全标准,确保建筑安装结构的安全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
3.9.2对施工安全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提出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负责技术措施的交底。
3.9.3按照项目公司的要求,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和设计服务。
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要求
4.1施工现场应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以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型设施、标志牌、旗帜等式样、标准和色标,以达到视觉形象统一、美观的整体效果。
4.2现场的各类建筑物,应制定统一标准,保持现场整体视觉效果。
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4.3进入现场的机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完好、整洁;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色标醒目。
4.4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区域封闭、定置化管理。
4.5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
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5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措施
5.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5.1.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与安全施工措施同时编制、同时审批、同时交底。
5.1.2风电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5.2安全设施
5.2.1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拆除安全设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并经过验收合格。
5.3高处作业
5.3.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必须得到有效落实,在各种工况下对人身都有保护措施。
5.3.2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5.3.3严禁高处抛扔物件行为。
5.3.4高处垂直交叉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
5.3.5对重要的危险作业工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
5.4脚手架
5.4.1脚手架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
5.4.2建筑专业脚手架搭设工作应满足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要求,脚手架的搭设要按施工方案进行,承载类脚手架要有计算和图纸说明。
施工方案编制要做到:
与工程主体结合施工的脚手架在《作业指导书》上说明搭设方案;大面积脚手架或专用架(如封闭架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零星使用脚手架根据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要求确定搭设方案。
5.4.3脚手架搭设验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5.4.4必须使用钢脚手管和木、钢脚手板,所有投入使用的钢脚手管、板、卡头等使用前均需除锈刷漆。
5.4.5安装专业脚手架搭设应满足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板铺满、有防护栏杆、上下梯档、挡脚板的要求。
5.5起重运输作业
5.5.1起重运输作业机械和人员按国家规定,全过程持证有效率应达到100%。
5.5.2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应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5.5.3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的机械其对讲机应使用指定的频率与频道。
5.5.4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准用证、机组人员名单、主要性能及润滑图表等,安装、拆除、操作、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资格证件。
5.5.5轨道式起重机的基础和轨道、独立接地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5.6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
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千斤绳不得打扭、绞使用。
5.5.7起重机械管理工作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建议总局和原劳动部、国家电力公司各项规定执行。
5.6施工用电
5.6.1承包商应在项目公司指定的地点接入施工用电系统,并全权负责连接点以下的电气设备保护和人身安全。
5.6.2电气工作必须由承包商专职电工进行。
5.6.3施工电源设施配套,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接线整齐、美观。
5.6.4配电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一、二次盘、柜门上锁。
5.6.5施工区域电源电缆走向布置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并标示清楚。
5.6.6施工现场严禁用接地代替接零保护。
5.7焊接作业
5.7.1遵守焊接安全规定,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进行焊接工作。
5.7.2各类气瓶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固定设施牢靠、美观。
5.7.3火焊皮管不得妨碍通道,工作完成后及时收回。
5.7.4除外围工程部分可使用瓶装氧气、乙炔气外,其余部分应使用管道集中供应气体。
5.8危险性作业
5.8.1进入坑井、孔洞、地下、金属容器、潮湿地点作业,必须使用行灯照明,并做好防止缺氧窒息措施。
5.8.2拆除作业、近电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等危险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5.8.3坑井、孔洞、陡坎、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必须设围栏(墙、网)、盖板,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
5.9土方开挖
5.9.1土方开挖应有合理的弃土方案和防塌方措施,并保证道路畅通。
5.9.2拉运土方的车辆应有措施尽量减少散落造成对路面的污染,并按照谁拉土,谁就得负责将散落的土块清扫干净的办法执行。
5.9.3现场应自始至终保持场地平整,临时堆放的土方必须经过整理。
5.10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
5.10.1承包商必须制订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和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10.2设备安装后应实施遮盖保护;对于设备上方或周围存在危及设备安全的作业时,须对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并重点对电气、热工仪表盘柜,设备、成品楼层地面、混凝土楼梯及其扶手、混凝土结构梁柱、土建施工结束后的柱与墙面实施保护。
5.10.3对于一个月以上的深基坑开挖,边坡应采取防护措施。
5.10.4油漆与保温、粉刷、起吊等工作应采取主动保护措施,防止对其它成品造成污染与损坏。
5.11现场清理
5.11.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面。
5.11.2严格控制领用设备材料,严禁将施工场所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
5.11.3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必须码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摊及堵塞通道。
5.11.4设备、材料开箱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5.11.5各种工器具、索具应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
5.11.6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5.11.7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应经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并使用专门工具施工。
5.11.8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场所。
现场执行垃圾、废料随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5.11.9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照明充分。
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
5.11.10制订并执行钢材、木料、电缆头、焊条头、包装品等工程废料回收制度。
5.11.11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应做到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清洁。
5.11.12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集中存放在封闭的垃圾筒内,每天清理运出现场。
5.11.13液体废料如油脂、废水等不得排入开口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
废油应盛放在废油桶内,统一按规定处理。
5.11.14严禁污染场地和建筑。
5.11.15施工承包商应自觉保持施工区、生活区以及公共区的清洁卫生。
6检查与考核
6.1各风电工程项目应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文明施工检查与考核标准,加大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实现文明施工总体目标。
6.2项目单位应组织对施工承包商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的,应对责任单位进行惩处。
监理承包商应对现场文明施工做好全过程监督工作,及时督促整改项目的落实。
施工承包商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文明施工应进行经常性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3项目单位应组织对施工承包商文明施工进行考核、评比,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对文明施工情况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等级评定,对文明施工情况差的单位予以处罚。
7支持性文件
7.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CPIYW-08-04
7.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办法》CPIYW-08-32
8附则
8.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本规定由蒙东能源发电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9.1风电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流程图
19
附件:
风电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流程图
蒙东能源公司
蒙东协合新能源公司
风电项目公司
监理单位
承包商
安全文明施工
现场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制定管理办法
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修订管理办法
向蒙东能源公司反馈
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风电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
制度编号
执
行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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