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砼供应合同三方合同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8321140
- 上传时间:2023-05-11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1.95KB
商砼供应合同三方合同文档格式.docx
《商砼供应合同三方合同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砼供应合同三方合同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砼数量
备注
1
C20以下
M3
250
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
C20
260
3
C25
270
4
C30
5
C35
285
6
C40
300
7
C45
320
8
C50
340
9
C55
360
10
C60
380
4.1、以上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
4.1.1含润管砂浆(不予计价)和使用电泵的费用。
4.1.2原材料费与采购、加工搅拌、检验、试验、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费、运费、相应风险、为保证本工程的砼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所采取的措施和办法(除表2列出的费用以外)的费用等,即综合单价包括了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到混凝土入模的所有工序及全部费用。
表2:
外加剂、及其他相关费综合单价表
名称/型号
单价(元/吨)
数量
UEA
吨
根据设计配合比结算量
三圣
ZY
1200
早强剂
泵送剂(水剂)
巴斯夫
汽车泵送费
含电力及油料消耗等所有费用
拖式柴油泵送费
含油料消耗等所有费用
说明:
1、根据相关规定,当砼添加外加剂后可以减少水泥含量时,综合单价按配合比扣减,按实调整。
2、本合同砼从原材料采购运输到现场入模的所有费用除上述表1、2所列费用外,不得另计。
4.2、预拌砼供应有效期限:
从2015年6月1日起至该工程完工为止。
。
4.3、以上单价为重庆市特细砂普通混凝土单价,如设计对水泥品种(如低热、低碱等)或最低水泥用量有特殊要求;
以及时对用于路面的砼如有抗折等特殊要求或者砼中需要添加使用天然中沙、硅灰、纤维时,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单价另行商议,如甲(丙)方自行提供资料,乙方另行收取加工费。
4.4、细石砼单价按合同等级普通砼提高1个强度等级单价执行;
水下砼单价按同等级普通砼提高2个强度等级单价执行;
4.5、砼车到达现场后丙方(使用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如确因现场原因导致的超时等产生的砼质量问题和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具体由乙方和丙方另行协商。
2小时以上时间未浇筑,须另行按每小时200元支付砼车超时占用费,由丙方(使用方)承担。
掺有膨胀剂、硅灰、纤维等外加剂的特殊混凝土原则上不退料。
涉及费用(凡属为减少施工难度而采取措施的添加剂,诸如如早强剂等)的均由丙方(使用方)承担。
4.6、为配合浇筑砼,使用电泵浇筑的砼乙方按1元/m3向丙方缴纳水电使用费。
4.7、本工程混凝土供货周期较长,合同约定混凝土调价原则:
以上表一混凝土综合单价清单约定的价格和对应的重庆造价信息(2015年7月)公布的预拌混凝土价格为调价基准价,结算时以造价信息确定的涨幅比例为调整依据;
例如:
C30混凝土合同约定基准价为270元/m3,对应的造价信息公布价格为280元,若8月造价信息公布价格为285元/m3,则8月C30混凝土结算价格为(5/280+1)*270=274.82元/m3,以此类推;
4.8、本合同中预拌混凝土质量标准。
4.8.1水泥:
用于商砼的水泥必须符合GB1344及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各方约定为拉法基生产的旋窑水泥。
4.8.2泵送剂:
应符合JC473规定,且减水率≮20%;
4.8.3膨胀剂:
应符合JC476规定;
4.8.4砂子:
应符合JCJ52规定;
4.8.5石子(碎石):
4.8.6掺和料:
应符合GB1596规定;
4.8.7其它材料:
用于商砼的其它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与技术标准。
4.8.8商砼:
商砼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检验的数量、次数等,按照规范及质检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工程预拌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5.1本工程预拌混凝土计量办法:
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12规范执行。
5.1.1乙方(砼供货方)和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以乙方实际运至施工现场的预拌砼供货小票计算,丙方指派专人会同乙方现场人员对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砼随车送货单进行签证、抽查并签字确认。
丙方可随时对乙方砼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进行抽查。
如乙、丙方每批次预拌砼2次以上共同抽查结果超过供货小票标识量的-2%,则该批次(当次连续浇筑)供应的预拌砼结算量按抽检到的平均值折算。
5.1.2在乙方的预拌砼供应中若出现量差或争议,丙方须在2个工作日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以便双方共同对其计量进行复核,若有异议丙方发书面函告经乙方确认生效。
5.1.3因丙方模板未满足规范要求或发生的模板变形、爆模、浪费等,造成损失的混凝土数量丙方负责补偿给乙方;
因乙方原因堵管浪费的砼量,由丙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注明扣除。
5.2.预拌混凝土结算价差严格按照4.7条约定调整。
5.2、工程预拌混凝土结算:
5.2.1甲方(建设方)和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结算方式及原则:
按照经甲丙双方认可的竣工图计量结算。
5.2.2甲方(建设方)和乙方(砼供货方)结算方式及原则:
本工程混凝土为甲供材,以三方共同确认的每月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为付款依据,甲乙之间付款采用非现金付款,即每月只确定工程量,工程完工统一按照价差调整原则调整价差后汇总即为结算金额。
5.2.2结算管理办法:
混凝土供货及浇筑完成后,乙方与次月5日结算上月预拌砼供应量并填写结算单,由乙方、丙方指定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将当月双方签章确认的《预拌混凝土结算单》(详见合同附件一)于当月30日前送至甲方确认,甲方收到结算单后于5个工作日内确认备案,并以此作为甲供材料结算及付款依据。
5.2.2如果丙方和乙方结算量超过甲、丙方最终结算量,由丙方承担其多余的砼价款,并支付甲方10%的违约金及20%的管理费(以多余的砼价款为基数);
如供货量少于施工图设计量时,由甲丙两方各按50%分享节约的砼价款。
5.2.3不属于甲方付款的其他情况(如果有),如7.3.9条,由乙、丙方另外签订协议明确。
5.3付款办法:
5.3.1甲乙之间付款办法:
本工程混凝土为甲供材,以三方共同确认的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为付款依据,甲乙之间付款采用非现金付款,即每月只确定工程量,工程完工统一按照价差调整原则调整价差后汇总即为最终结算金额。
若最终结算金额超过或少于甲乙方抵押标的价,则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在甲丙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供货款。
5.3.2甲丙之间付款办法:
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支付方式结算付款。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应按照国务院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为邻近地区的其他施工单位和人员提供便利,保护现有的永久与临时设施,如:
道路、人行便道、路边石、栏杆等。
合同各方对自己的设备要设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和设施。
凡属自身的原因引发的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均自行负责,对其他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害、损失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6.2如果现场使用乙方设备时,乙方应保证现场乙方的机械设备整齐停放在指定位置,施工设备如商砼罐车、拖泵、汽泵要清洁,施工范围内场地要清洁卫生,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现场搭设临时设施;
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降低由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以及其他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负责办理交通手续及费用。
在合同期间,乙方应保证现场地面无积水、无污水,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6.3乙方在现场的作业人员服从甲方、丙方的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三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协调乙方和丙方的关系。
对乙方和丙方的预拌预拌混凝土供货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7.1.2、按甲乙丙三方审核并签字完善的结算表,甲方及时支付乙方混凝土结算款。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必须持有重庆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预拌混凝土。
7.2.2、乙方收到甲方“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遇到交通管制和不可抵抗力情况除外),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7.2.3、乙方应按照甲方“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负责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丙方及质监部门提供混凝土、水泥、砂、石等材料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7.2.4、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供货时间。
如乙方供货不及时(2小时内不计),超过2小时乙方按1000.00元/小时支付给丙方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超过24小时乙方未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2.5、乙方在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我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检部门的质量监控要求,制作试块,并将试块检验的早期报告及有关资料提供给丙方。
7.2.6、如因乙方在生产、运输、泵送等原因引起的预拌砼质量不合格或预拌混凝土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2.7、负责混凝土输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及为保证混凝土正常浇筑的全部相关事宜。
7.2.8、乙方供应的砼质量及其他性能必须满足丙方施工使用和技术要求,并不得因此增加费用。
7.2.9、为了保障砼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乙方必须保证其设备的泵送能力为20m3/小时以上,否则应支付甲方500元/次的违约金。
7.2.10、乙方在预拌砼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市现行有关砼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砼强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7.2.11、乙方应派到施工现场与丙方共同协调预拌混凝土供应的有关事宜。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戴安全帽,应遵守丙方安全规章制度。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一切损失。
7.2.12、对自己的设施设备负保管和维护责任,对自己的工(操)作人员负安全责任。
7.3、丙方责任:
7.3.1、丙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月计划需求量。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丙方填写“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
如需要更改供应计划,丙方应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责。
7.3.2、因丙方模板未满足规范要求或者发生模板变形造成预拌混凝土损失由丙方负责承担。
7.3.3、对乙方实际送货量进行确认,并随时抽查供应量。
7.3.4、丙方提供现场输送混凝土所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和临时清洁车辆场地,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平整、畅通。
7.3.5、对混凝土运输车进出施工现场进行调度,协助乙方泵机的进出场、卸料等等。
协助乙方脚手架搭设,负总包管理责任。
因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丙方承担责任。
7.3.6、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丙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合物、注水,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丙方负责。
7.3.7、乙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运送预拌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后,丙方应及时组织浇捣。
丙方未能及时组织浇捣引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
7.3.8、丙方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我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因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丙方负责。
7.3.9、凡丙方自己采取的有利于施工或是弥补施工缺陷的措施(非设计原因),诸如早强、防冻、缓凝、微膨胀、自密实、以及其它特殊措施要求等需增加的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并就此与乙方签订有关的协议书,按照协议书中约定的条款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八、合同争议、违约与索赔
(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丙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三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争议未得到妥善解决前,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同意停止执行;
(3)一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
(4)调解要求停止执行,且为双方接受;
(5)法院要求停止执行。
(二)、违约与索赔
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二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供应预拌混凝土或不能保证现场连续浇注施工,乙方应按丙方通知的该批次工作量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因其它原因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3、乙方因其所供的混凝土等级质量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和质检站要求,所发生的检查、探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如乙方所供砼经质检站认定有质量问题(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应按3万元/天分别支付甲方、丙方违约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另行委托其他混凝土供应商进场供货。
乙方退场的,甲方扣除乙方给甲、丙方造成的损失后,结算后的余款(损失金额须甲、乙、丙三方认可)将在本工程全部竣工后方能支付。
5、因一方违约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因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违约方承担。
6、因违约而索赔时,索赔方应提供索赔的有关证据并在14天内向违约方发出索赔书面通知,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7天内必须给予书面答复,如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对方索赔要求。
九、丙方负责混凝土验收签字的人员为。
十、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预拌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丙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其中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副本九份,由甲、乙、丙三方分送有关部门。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预拌混凝土结算书
附件二:
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表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2010年月日
合同附件1:
年月预拌混凝土结算书
砼实际浇筑数量(m3)
乙方(供应单位)确认签章:
丙方(使用单位)确认签章: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欢迎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供应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