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制度doc 6页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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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加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加分,加分总共不超过30分:
1、荣誉奖励加分
组织单位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个人
10
7
4
2
集体
6
1
各级荣誉奖励均应由该级组织批准,有正式表彰文件和荣誉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同一荣誉称号限加最高分一次。
军训、社会实践的荣誉加分减半。
2、各类德育比赛加分
奖项﹨级别
国家以上级
下沙高教园区
一等奖、第一名
5.5
二等奖、第二、三名
5
3
1.5
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0.5
团体一等奖、第一名
团体二等奖、第二、三名
参赛奖(鼓励奖等)
0.75
0.25
注:
(1)同一学年同一比赛项目,限加最高分值一次。
集体项目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项目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校院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请赛、友谊赛)。
3、对积极参加团学活动、校院讲座、班级活一级
8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1)同一学年担任多项职务限加最高分值一次,担任半年职务加分减半。
(2)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在任职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其他干部再加0.5分。
(3)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生干部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加分。
第九条德育方面,达不到标准者,根据下列行为减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减分:
1、违纪处分减分
类别
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2
-5
-6
-8
-10
遵循院级减半原则。
2、集体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所在集体的学生干部均按任职合格分值相对应给予扣分,其它学生均扣0.5分。
各级通报、处分的扣分年限以相对应各级组织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在当年测评时减分,多次违纪按当年处分之级别累计减分。
3、违反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学工办、团工委视具体情况确定减分值,减分值为每事件0.5—1分。
旷课每次0.5分。
第十条智育测评分=学习平均成绩+智育加减分。
第十一条学习平均成绩={∑(每门课程成绩×
学分)}÷
总学分
其中课程指该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任选两门选修课,不含体育课)。
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算,补考仍不及格课程取两次考试高分计算,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按零分计算。
五级记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如下: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95分
85分
75分
65分
40分
课程成绩以当学年学业成绩表记载为准。
第十二条智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进行加分:
1、各类智育比赛的加分标准和注意事项比照第八条第2款的德育比赛加分标准和注意事项执行。
2、其他类的智育加分如下
英语
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不含)以上者加3分
中级口译:
笔试通过加1分,口试通过加1分
高级口译:
笔试通过加2分,口试通过加2分
商务英语:
初级通过加1分,中级通过加2分,高级通过加3分
计算机
计算机二级考试优秀者加2分
计算机三级考试通过者加3分
CPA
注册会计师单科通过一门加1分
其它
CIA、资产评估师单科通过一门加1分
(以证书、成绩单或网上公布成绩为证,以考试时间纳入学年进行加分,同一考试限加一次)
未列入的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级讨论决定,单本证书加分不超过3分。
3、各类科研成果加分,省级以上以校科研处认可为依据,校级、院级以学院认可为依据,同一作品只加最高分一次,具体加分如下:
(1)各类论文加分:
级别
标准
国家一级A
国家一级B
国家二级
4000字以上
16
12
4000字以下
(2)各类课题加分:
级别
省部级
市厅级
立项
结题
(3)各类著作、专利、美术或摄影作品集每册加6分,在学校认定的刊物上发表美术或摄影作品每页按同级别的论文的30%加分。
两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按总分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40%计分,两人以上的第一作者按总分的5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30%计分,第三作者按总分的20%计分
第十三条智育方面,有下列行为者进行相应减分:
1、一门课程补考不及格者减2分。
2、受学业警告者在原有不及格课程减分的基础上减2分。
3、受退学警告者在原有不及格课程减分的基础上减4分。
第十四条体育测评分=体育课成绩+附加分
第十五条体育课程成绩:
一、二年级为体育课程成绩,三、四年级根据体质测试成绩,体能免测的学生按65分计。
第十六条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进行加分:
1、各类体育竞赛奖励加分
15
三等奖、第四至八名
(1)同一学年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值一次,团体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各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
第四章实施程序
第十七条综合测评每学年一次,于每年的九月开始,实行校、院、班级三级管理体制。
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处负责制定综合测评办法和每年综合测评的审核监督。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
班级成立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二人(学生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测评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计算出德育、智育、体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
第十八条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结果予以公示,尤其要保管好加减分依据等原始材料,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公示无异议后将各班综合测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各二级学院在此办法基础上,可根据本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综合测评细则,但内容不得与本办法的原则精神相抵触,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9-2010学年开始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补充部分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二○一○年五月十日
备注
学生干部任职加分各级包含职务有:
级数﹨主管部门
团委
学工办、团工委
宣传部
二级学院
一级
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和社联正、副主席
生活园区团工委正、副秘书长
校学生委员会和社联委员会委员
生活园区各楼楼长
校广播台正、副台长,浙财新闻网站站长
分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
校学生会和社联正、副部长,校青协正、副会长,校艺术团正、副团长,菜园论坛管理员
生活园区团工委正、副主任,生活园区各楼副楼长
校广播台正、副部长,浙财新闻网站编辑,校记者团团长
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学生社管中心正、副主任,学院共青团、学生委员会委员,各班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
校青协正、副部长,校艺术团正、副队长,社团会长
生活园区各楼层长
校记者团组长
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正、副部长,学生社管中心正、副部长,社团正、副会长,学院艺术团正、副团长,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站负责人,各班班委、团支委、心理联络员、学生党支部委员
社团副会长,校学生会、社联、青协干事,菜园论坛版主,校艺术团成员
园区团工委秘书处干事,生活园区寝室长
校广播台、浙财新闻网干事,校记者团成员
社团正、副部长,社团干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干事,学院艺术团成员,支部入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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