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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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代表队允许冠名。
七、竞赛办法
(一)各竞赛项目按照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的残疾人体育项目竞赛规则执行。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1个大项(不含展示项目);
小
项限报情况按各单项规则执行。
(三)项目立项原则必须有2个单位(含)3名运动员(含)以上。
第一次报名后,主办单位将公布立项情况及测
试达标成绩。
如运动员所参赛项目未立项的,则允许参赛单位第二次报名时在立项范围内调换运动员1次。
(四)第二次报名后,如运动员所参赛项目未立项,将
采取合并级别、达标测试等方式参赛,具体按各单项规程执行。
(五)运动员在报名前,应取得经确认的参赛项目级别。
(六)报名后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后续所有项目比赛。
)乂、奖励办法
(一)各竞赛项目中每一小项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6
人(队)以下(含)减1录取。
(二)获得各竞赛项目比赛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
获得其它名次的将颁发获奖证书。
(三)展示项目设一、二、三等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公布比赛成绩。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均由主办单位委派。
十、经费
(一)各代表团往返差旅费(赛会期间不安排接送站)、
服装、装备、保险、医疗等费用自理。
赛会期间,各代表团
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食宿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超编人员及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行解决。
(二)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及大会其他指
十一、报名事宜
(一)第一次报名。
1.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5日。
2.报名提交材料:
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报名汇总表、各单项第一次报名表。
3.报名方式:
电子文档。
(二)第二次报名。
2018年10月22日。
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报名汇总表、各单项第二次报名表;
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本省外地户口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残联同意报名证明)。
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材料1份;
汇总表、报名表另需提交电子版及扫描版。
(三)《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各
单项竞赛规程、报名汇总表、各单项报名表可从省残联“残疾人在线”网站()下载。
(四)各代表团应严格遵守报名时间,认真填写各项报名资料,如有错报和漏报,责任自负;
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十二、报到
(一)时间
田径、乒乓球、羽毛球项目:
11月13日上午报到,11
月14日至15日比赛,11月16日上午离会。
游泳、飞镖、轮椅健身操项目:
11月6日上午报到,11
月7日至8日比赛,11月9日上午离会。
(二)地点:
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报到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体检材料、人员保险复印件。
十三、团旗
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X3米,除规
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外,团旗上不得出现其他标志。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易曙滨
联系电话:
0591-********
传真: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一号楼二层218室
邮编:
350001
邮箱:
xwb@1203.org
十五、本规程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比赛
竞赛规程
2018年11月13-16日。
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组成代表队。
四、竞赛分组
(一)视力残疾组。
(二)智力残疾组。
(三)肢体残疾组。
(四)听力残疾组。
五、竞赛项目
见附件1。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第五条中有关规定。
(二)每队参赛运动员不少于5人,智力残疾组运动员
不超过2人;
其他工作人员、运动员人数按竞赛规程总则要
求执行。
参加100米-1500米的T11级运动员每人最多可报
1名盲人领跑员,盲人领跑员不占工作人员、运动员指标
(三)每人限报3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3人,接力比赛每单位每项限报男、女各1队,允许跨单位组队。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
按照国际田联(IAAF)和国际残奥田径委员会(WPA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执行。
(二)竞赛规定。
1.第一次报名后,运动员所参赛项目未立项的,可换人
换项;
运动员所参赛的部分项目未立项,如换人换项目,不得影响原立项情况。
2.第二次报名时,运动员所参赛项目未立项时,参赛单位应明确选择达标测验或合并级别比赛。
合并级别按重往
轻并原则,未立项项目为同类最轻级别,仅可选择达标测验。
3.报名截止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取消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并取消该运动员和所在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4.运动员在报到前因伤病请假,应提交书面材料并附医院证明;
在报到后因伤病请假,应有组委会医生证明及领队签字,并报技术代表批准同意。
5.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统一服装。
(三)技术规定。
1.比赛所用器材(如:
铁饼、标枪、铅球、投掷棒、链球、投掷凳、弓I跑绳等)统一由组委会提供。
2.投掷器材重虽规定:
见附件2。
3.11级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戴不透明眼罩(各队自
备,如裁判员检查不合格,则必须配戴组委会准备的眼罩)。
100米-1500米项目中,11级运动员必须配备引跑员;
12级
运动员如果在比赛中使用引导员,应执行11级引导员的比赛规则,犯规视同运动员犯规。
4.接力比赛时,T42-47接力采用触摸法,其他接力采
用接力棒交接法。
肢残T42-47级组接力时每队最多包括2
名T46/47级的运动员;
视力残疾T11-13级组接力时每队必须至少有一名11级的运动员参加;
脑瘫T35-38级组接力时每队最多只能包含两名T38级运动员。
5.F33-34、F54-57级别运动员在投掷比赛中必须采用坐姿。
坐姿定义如下:
(1)运动员的大腿后部(从膝盖后至屁股后)必须接触到座位表面。
(2)运动员在整个投掷过程,必须保持坐姿,直到裁判员标定好投掷器械落地点。
可以用绑带固定大腿。
(3)运动员必须以静止的坐姿开始试投。
(4)如运动员从投掷动作开始至裁判员标定完器械落地点整个过程中(移动)改变了坐姿,本次试投将被判为失败。
6.在田赛远度测验项目中,只进行三次试跳/投。
(一)各比赛小项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6人(队)以
下(含)减1录取。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前三名,将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
(三)合并级别项目按比赛成绩统一录取,不单独按级别和系数计算排名。
(四)测验成绩达标者,录取名次。
(五)公布比赛成绩。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田径比赛设项表
项目
设项级别
100米
T11,T13,T36,T37,T38,T44,T47,T60
200米
400米
T11,T13,T20,T36,T37,T38,T44,T47,T60
800米
T11,T13,T37,T38,T47,T60
1500米
T11,T13,T20,T47,T60
跳远
T11,T13,T20,T36,T37,T38,T42,T44,T47,
T60
跳局
T13,T42,T44,T47,T60
三级跳远
T11,T13,T47,T60
铅球
F11,F13,F20,F34,F36,F37,F38,F41,F42,
F44,F46,F55,F57,F60
铁饼
F11,F13,F34,F36,F37,F38,F41,F42,F44,
F46,F55,F57,F60
标枪
F11,F13,F34,F36,F37,F38,F42,F44,F46,
F55,F57,F60
4X100米
T11-13,T42-47,T35-38,T60
备注:
T/F12可报TF13,F33可报F34,F40可报F41,T/F43可报T/F44,T45、T46可报T/F47,F45可报F46,F54可报F55,F56可报F57。
投掷器材重量规定
级别
男
女
F11-13
7.26千克
4.00千克
2.00千克
1.00千克
800克
600克
F20
F33
3.00千克
F34
F35
F36
F37
5.00千克
F38
1.50千克
F40,F41
0.75千克
400克
F42
6.00千克
F43,F44
F45
F46
F54
F55
F56
F57
60
备注:
按分级级别对应投掷器材重虽参赛
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游泳比赛
2018年11月6-9日。
见附件。
(二)每队参赛运动员不少于2人,智力残疾组运动员
(三)每人限报4项,每项限报3人。
按照残奥委会游泳委员会制定的〈〈2014-2017游泳竞赛规则》和中国残奥委员会或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执行。
2.第二次报名时,运动员所参赛项目未立项的,参赛单位应明确选择达标测验或合并级别比赛。
5.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着泳装参赛。
男运动员泳装不得高于肚脐,低于膝部;
女运动员泳装可连体或分体,但不能覆盖颈部、延伸过肩部、不得低于膝部。
所有泳装材质为透气且不透明的纺织品。
1.11级运动员参赛,必须配戴黑色的眼罩(各队自备,如裁判员检查不合格,则必须配戴组委会准备的眼罩)。
使
用提示棒的引导员,须在赛前填报,100米及100米以上距
离的比赛,每名运动员可填报两名引导员,提示棒由运动员自备。
2.比赛使用50米标准池。
(一)各比赛小项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6人(含)以下
减1录取。
游泳比赛设项表
50米自由泳
S1-10S11-13S15
100米自由泳
S1-10S11-13S14S15
200米自由泳
S1-5S14S15
400米自由泳
S6-10S11-13S14S15
800米自由泳(女子)
S15
1500米自由泳(男子)
50米仰泳
S1-5S15
100米仰泳
200米仰泳
50米蛙泳
SB1-S3SB15
100米蛙泳
SB4-9SB11-13SB14SB15
200米蛙泳
SB15
50米蝶泳
S3-7S15
100米蝶泳
S8-10S11-13S14S15
200米蝶泳
150米个人混合泳
SM1-4
200米个人混合泳
SM5-10SM11-13SM14SM15
400米个人混合泳
SM15
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二)肢体残疾组。
(三)听力残疾组。
(二)每队参赛运动员不少于2人,其他工作人员、运动员人数按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三)单打项目每单位每级别限报3人。
双打项目男女
每级别各限报2对,团体赛每单位每级别限报1队;
允许跨
单位配对。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
按照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比赛规则》和中国残奥委员会最新审定印发的《残疾人体育项目竞赛规则》中乒乓球项目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执行,视力残疾组按照《盲人乒乓球竞赛规则》执行。
1.第一次报名后,运动员所参赛项目均未立项的,可换
人换项。
2.第二次报名后,运动员所参赛项目未立项的,组委会采取合并级别给予参赛。
未立项项目为站姿、坐姿最轻级别或者听力、视力类别不予参赛。
5.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穿着短袖运动衫,运动短裤(下
肢障碍运动员穿着长裤比赛需经裁判长同意);
运动服主要
颜色应与比赛用球的颜色明显不同,双打配对选手着装颜色
应一致。
6.比赛用球采用红双喜白色40+塑料球(赛顶三星)。
球拍、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一)各比赛小项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6人(队)以
(三)合并级别项目按比赛成绩统一录取,不单独按级另U计算排名。
乒乓球比赛设项表
男子组
女子组
单打
双打
团体
TT1
TT2
TT3
TT4
TT5
TT6
117
TT8
TT9
TT10
TT12(视力残疾组)
TT13(听力残疾组)
混双
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一)肢体残疾组。
(二)听力残疾组。
(三)单打项目每单位每级别限报3人;
每级别各限报2对,允许跨单位配对。
执行国际羽联制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印发的《残疾人体育项目竞赛规则》中的《羽毛球项目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未立项项目为站姿、坐姿最轻级别或者听力类别不予参赛。
肢障碍运动员穿着长裤比赛需经裁判长同意),双打配对选
手着装颜色应一致。
6.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使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批准的正式比赛用球。
球拍、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八、奖励办法
(一)各比赛小项录取前六名,6人(队)以下(含)减
1录取。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前三名者,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
获得其它名次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羽毛球比赛设项表
残疾类别
混合
肢
体
残
疾
WH1/2级(轮椅)
O
SL3/4级(下肢残疾)
SU5级(上肢残疾)
SS6级(肢体矮小)
听力残疾组
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飞镖比赛
(一)肢体残疾站姿组。
(二)肢体残疾坐姿组。
(一)肢体残疾站姿单人赛(男、女)。
(二)肢体残疾坐姿单人赛(男、女)。
(三)听力残疾单人赛(男、女)。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第五条中有关规定。
(二)每队参赛运动员不少于2人,其他工作人员、运动员人数按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三)单打项目每单位每级别限报3人。
(一)竞赛规则。
参照中国飞镖协会审定的最新《中国飞镖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3年出版)执行。
1.第一次报名后,运动员所参赛项目均未立项的,必须
换人换项。
2.报名截止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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