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及农民工工资拖欠后的预案和措施1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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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较好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以保护农民工工资顺利发放:
首先在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之前普及《劳动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还是相当薄弱的,不知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自己应该怎么办,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维权。
有的人正因为不知道,所以采取极端的办法,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而事实上极端的办法不一定能奏效,有时候可能违法而受到处罚。
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目的是让他们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被用人单位蒙蔽,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时应该如何解决,让他们知道只有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才有可能成功地维权,拿回自己的工资。
二、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后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1、成立检查工作领导机构(该项目开工前)
集团公司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项目经理为副组,会计、农民工代表等成员组成的农民工资检查小组。
同时开通公司内部农民工工资投诉热线,并向农民工公布投诉热线和建设厅清欠办的联系方式。
2、检查阶段
在每月发工资之后的3天由检查组长带头对每个农民工进行走访确认,在确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之后让每个人签字确认。
3、整改阶段
如果在检查阶段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立即追查原因、责任人并将情况通报给农民工,同时实施工整改,在事后1天内补发给农民工。
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兴海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
注: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防政办发〔2016〕48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实施方案》、《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培育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参与工业扶贫开发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农村电商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旅游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教育帮扶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卫生计生帮扶实施方案》、《脱贫攻坚科技文化扶贫实施方案》、《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增加资产收益实施方案》、《脱贫攻坚贫困户小额贷款实施方案》、《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准识别脱贫摘帽实施方案》、《金融精准扶贫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等19个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6月17日市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6年8月11日
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2015〕15号),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贫困县(含享受待遇县)、81个贫困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行政村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推进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
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完善农村县乡联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提级改造,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改善建制村通班车条件,加快便民候车亭建设。
推动农村公路客运发展,优化农村客运线路网络,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
到2020年实现所有乡镇通客车、所有具备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5%以上。
督促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巩固公路建设成果。
二、具体目标及政策措施
(一)在通行政村公路全部实现硬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公路,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乡村旅游扶贫道路建设。
统计至2016年3月,全市4600个自然村(屯)中已有2931个通了沥青(水泥)路,920个通了砂石路,还有747个未通公路。
从2016年起,每年修建233公里通屯水泥路,每年新增151个自然村(屯)通水泥路,争取到2020年底,全市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公路,其中港口区和东兴市实现全部自然村(屯)通沥青(水泥)路,上思县和防城区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公路。
资金投入为:
总投资5233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40705万元,市级配套1348万元,县(市、区)自筹10282万元。
具体任务情况详见附表一《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任务表》〔牵头单位:
市扶贫办,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水库移民管理局、民宗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
实施约100公里县、乡道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资金投入为:
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15200万元,市级配套500万元,县(市、区)自筹14300万元。
(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二《县、乡道联网路提级改造项目表》)。
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消除现有农村公路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改善县乡道危桥。
到“十三五”期末,投入5177万元,完成14条县道、100条乡道总里程801公里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共治理隐患路段339公里,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十三五”期间检查发现新增农村公路的大、中、小危桥全部完成改造治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逐步建立城乡客运管理体系。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建立城乡客运管理体系,关键是构建完善连接县城、乡镇、行政村多层次的城乡客运网络。
“十三五”期间,城乡客运发展重点以乡镇为中心,创新客运经营模式,开辟农村区域客运。
加快建设以农村客运站为枢纽、以通村公路为线路、以行政村和学校为结点的农村客运网络。
协调农村客运和公交客运方式互为补充,优化发展,根据农村公路通行条件适时投放安全系数较高、符合国家有关营运技术标准的客车运营。
在管理上实行“三定、四统一”,即定区域、定站点、定班次;
统一车型、统一票价、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结算。
运营时间上结合农村群众出行的特点及农村集镇赶圩的习俗,在核定经营区域内灵活调度,灵活发班,逐步实现农村客运与干线客运有效衔接,形成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二级网络。
计划开通农村客运班线6条,拟投入营运客车12辆,总投资180万元。
(四)加强项目资金筹措与管理力度。
各县级人民政府按“广拓渠道、县级兜底”的原则整合资金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一切可能的社会资金来源,探索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资金投入形式,鼓励受益企业、机构参与投资,形成国家补助、地方筹措、社会捐助、部门帮扶、企业助力、群众参与的资金投入模式。
〔责任单位:
(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及与实施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防城港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分类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明确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施工图设计或项目审批表(以奖代补项目)等前期工作要求。
(六)建设标准。
因地制宜规范建设,注重工程建设与生态环保相结合,贯彻绿色、生态理念,重视对原有生态环境的保护。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原则上采用《公路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四级公路以上标准,其中:
县乡联网沥青(水泥)路、通建制村公路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
通自然村(屯)公路路面不小于3.5米,并合理设置错车道;
有条件的可建设停车场所。
建设公路,应同步建设及完善道路排水系统,合理设置安全防护及交通标志等设施。
便民候车亭统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标准及要求》建设。
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转变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观念,建立健全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防城港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理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机制,落实乡镇一级农村公路管理的人员机构,明确养护主体和责任,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护法律责任。
强化检查考核机制,制定农村公路管理的检查考核办法,指导和督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促进和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水平。
引导制定农村道路管理的村规民约,合理划分各村、屯的养护任务。
动员广大农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实现民路民建、民管、民养、民享。
县、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技术指导,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协调全面发展。
(八)创新项目建设方式。
充分挖掘当地人力资源,积极探索以专业队为主导、农民投工投劳,能人带头、村民参与,村民组建劳务队伍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三、检查验收
对道路硬化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县级验收、市级督查、自治区级绩效考核、量化考评。
(一)日常检查督导。
1.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督查机制,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负责本部门项目建设督导工作,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项目建设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内容。
项目督查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扶贫、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各县(市、区)的道路硬化项目建设程序、部门配合工作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办,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给予表彰。
2.在农村公路养护方面,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组织进行检查督导一次,并对检查督导情况进行通报;
县级交通运输局每月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对各乡镇政府进行通报。
(二)组织实施验收。
项目验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扶贫、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工程质量和数量按标准核验。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明确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落实养护责任。
(三)严格执行标准。
1.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规定要求进行公路交竣工验收工作。
2.农村公路养护执行标准:
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防城港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防政办发〔2015〕61号)等规定要求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项目验收合格后,县人民政府要签订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资金和责任。
符合四级以上公路技术标准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确定公路行政等级,县道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养,乡、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养,达不到四级以上标准的道路由乡镇政府负责管养。
(四)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项目建设与后续的道路管理。
附件:
1.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任务表
2.县、乡道联网路提级改造任务表
3.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基础库汇总表
附件1
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任务表
序号所在县区建设任务(公里)资金来源(万元)完成
时间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备注
水泥路砂土路总投资上级补助市级
配套县(区)自筹
屯数里程屯数里程
全市
合计7551163005233540705134810282
1上思县216475 2137516625 47502020年市扶贫办市发改委等部门20户以上通公路
2东兴市71400630490 1402017年市扶贫办市发改委等部门全部通水泥路
3港口区172148006660518029611842018年市扶贫办市发改委等部门全部通水泥路
4防城区360526 2367018410105242082020年市扶贫办市发改委等部门20户以上通公路
附件2
县、乡道联网路提级改造任务表
序号所在县区建设规模
(公里)资金来源(万元)完成时间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总投资上级补助市级配套县、区自筹
全市合计100300001520050014300
1上思县401200064002005400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上思县政府
2东兴市1030001600501350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东兴市政府
3港口区103000800502150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区政府
4防城区401200064002005400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防城区政府
附件3
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基础库汇总表
序号县(市、区)路线数量
(条)路线总里程
(km)隐患里程
(km)估算投资
估算总投资
(万元)中央及自治区补助(万元)地方自筹
(万元)
全市合计1148013395176.51652.33524.2
1上思县383281302242.5633.71608.8
2东兴市7366360.028.5331.5
3港口区158336445.4179.6265.8
4防城区543541672128.6810.51318.1
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根据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和《防城港市整市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方案》(防政发〔2013〕36号),进一步做好我市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广西”建设总体要求,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我市贫困县(上思县)、贫困村、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支持贫困地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节水灌溉,推进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显著改善农业生产用水条件。
到2017年解决约3000人贫困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左右,水质达标率达到60%左右。
实施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工程,推进一批“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升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灌溉条件。
到2019年再解决约1155人贫困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
完成上思县约9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建设。
实施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快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和贫困户增收。
二、扶持措施
(一)建立扶贫项目储备机制。
以全市81个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并延伸到非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水利项目建设,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库。
项目库要与《全国水利扶贫规划》、《广西水利扶贫“十三五”规划》、以及正在编制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衔接。
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调研,摸清当地贫困地区水利实际情况,确定水利扶贫具体项目。
项目库要以已经批复的当地水利发展规划、扶贫攻坚规划、水利工程各类专项规划等为依据。
入库项目应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根据国家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可能,加强滚动管理。
项目入库后,要扎实组织,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倾斜力度。
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水利扶贫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明显提高扶贫村、扶贫县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
建立水利扶贫投资计划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水利扶贫资金,在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要优先确保已入库的水利扶贫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尽早实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
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
启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通过提高供水保证率、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完善水处理工艺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实现“人人有水喝,喝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加快上思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建设,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田灌溉问题,倾斜安排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力争三到五年内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
探索合作共建、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发动受益群众自筹资金或投工投劳。
加快实施涉及贫困地区的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增强贫困地区防洪减灾能力。
完善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实施贫困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效益。
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农委、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贫困地区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科学调整并划定贫困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贫困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
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加大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改善贫困地区河流水生态环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五)强化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建后管护。
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和维修养护机制。
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通过财政预算、水费提取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和运行成本补贴。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标准化建设,改善检测监测条件,提升检测监测水平。
落实水质检测监测经费,进一步加强水质监管,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定期抽验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及时整改水质不达标问题,确保水质卫生达标。
加大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投入,保障区域农田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一)加强验收工作。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双高”糖料蔗基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扶贫水利项目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完善,及时组织复验。
(二)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脱贫攻坚水利建设分片督查联系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扶贫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通报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整改完善。
加强扶贫水利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按照“饮水净化率”绩效考评等要求,对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农田水利建设等情况进行考评,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贫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将绩效考评及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扶贫水利项目资金分配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保障农村贫困户有安全住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防城港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结合全区贫困县、贫困村脱贫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突出抓好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新提升。
危房指标优化先安排贫困户,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政策措施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每年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保证我市81个贫困村,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危房户,已列入整体移民搬迁计划的不予安排。
(二)严格程序,精准认定。
各地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优先安排已经建档的贫困危房户,分年度制定改造计划。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到2019年,全市完成贫困户危改工作。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评定技术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试行)》进行危房等级鉴定、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和建设,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平、公正、公开。
(三)明确标准,严控质量。
市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指导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开展危房改造工作。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进行抗震设防和建设,确保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强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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