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化考核方案111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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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组人员出现徇私舞弊,人为出现错误,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6、如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
南沙河中学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方案
一、教学人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满分1000分)
项目
考核要素
分值
评分参照标准及方法
责任科室
一、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量化
200
按《教学常规量化细则》执行
教务处
二、特色工作140分
课题
教科研课题
10
承担国家、省、市、县、学校教科研课题研究,通过鉴定的,分别记10、8、6、4、2分。
教科室
教学教研
教育系统逐级推荐的论文、公开课、优质课、骨干、能手、标兵等业务评选。
30
按以下等次计分:
国家级一等20分,二等18分,三等15分。
省级一等15分,二等12分,三等10分,
枣庄市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
滕州市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镇校级4分。
说明:
市教研室安排的评选若获奖,教研组其它教师加一半的分,若完不成任务,教研组教师每人减5分,期末累计满30分止。
教案评选
市教研室组织的优秀教案评选
优秀教案评选每篇获滕州奖记5分,获枣庄奖记15分,同一篇获奖记最高,累计20分止。
完成任务记10分,被教育局通报,完不成人均任务的教师不得分。
学生活动
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及组织学生活动
20
①辅导学生参加创新大赛、实验大赛、信息技术大赛获奖:
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10分,滕州市级8分;
②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国家、省级5分,市、县级4分;
③学校安排教师组织学生活动,按完成的主次和效果,每次分别记3分或2分;
期末累计,同一奖项记最高。
团委
论文
学校安排的课题论文
按上交的时间和质量,每次分两档分别记5分和3分,不交不得分。
期末累计。
校报
编排《南中教科研报》
教师每发表1篇论文记2分,最高记4分;
根据各学科组完成时间和报纸的质量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学科教师分别记6、5、4分。
特长
开展特长教育活动
按学校要求正常开展特长教育活动记10分,期末根据特长教育展示效果分别记10、8、6分。
三、教育教学效果300分
考试学科教师
1、全体学生平均分得分
2、全体学生及格率得分
3、优秀生平均分得分
50
联考各班均按中考分值折算后取总分前40%学生为优秀生
4、优秀生优秀率得分
60
5、对口率得分
20
YY表示对口率,对口率就是每班单科前10名中学生对应班级总分前10名的学生数与10的比率。
如带多个班级,则教师的对口率为各班级的平均值。
6、合作培优
教师所任班级学生在联考中总分(按中考分值折算)前10名平均每班每人记30分,11-40名平均每班每人记10分,41-100名平均每班每人记6分,101-200名平均每班每人记3分,201-400名平均每班每人记1分,最高记60分。
7、基础成绩
新接班的学科和理化等新任学科,若上年四次考试该科班级平均成绩低于我校本年级教师平均成绩,则每次加相应的分差。
8、课堂教学效果
学生课堂测评10分。
测评教师是否按模式上课。
9、巩固率
教师任课班级的平均巩固率在98%以上记20分,在94%-98之间记18分,在90%-94%之间记16分,87%-90%之间记10分,86%以下记0分。
政教处
10、德育成绩
政教处每学期对班级进行量化考核,其成绩满分折为20分,作为所有班级任课教师的德育成绩,任教多班级教师的成绩取所任班级的平均值。
说明
①期中、期末成绩分别统计量化,语、数、英、理、化按4:
6的比例记入学期量化,其它学科按3:
7的比例记入学期量化。
②为发扬团队精神,体现配合与协作,同级科有1人以上课任的,若在联考中全部进入前1/3名次(按同级科教师1—7项成绩的和排序确定名次),则每人在原量化成绩中加20分;
若在联考中全部进入前2/3名次,则每人在原量化成绩中加10分;
若有人在联考中未进入前2/3名次,则按原量化成绩记分。
同级科1人的,按以上减半记分。
计算名次时四舍五入。
③学生名次计算办法:
按中考成绩比例折算后(语数英各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政史地生各50分,体育50分)排名。
评分参照标准及办法
教育教学效果300分
非考试学科教师
辅导活动小组
活动计划
15
按上交时间和质量分别记15分、10分和5分,不交记0分。
活动记录
按上交时间和质量分别记10分和5分,不交记0分,多次检查记平均值。
活动考勤
每次按时组织活动记1分,最多折算为20分,其他按此比例折算。
活动效果
期末学校组织考核验收,按验收成绩折算。
其他材料
其他需上交的材料每次完成并及时上交记5分,最高记15分。
组织大型活动
承担或组织大型活动的次数和效果
80
组织全校学生大型活动、成果展示,按承担任务的主次、承担的责任、效果分等次记分,每次分别记20分、15分、10分。
第二学期重点高中专业过线人数一中每人得10分,二中每人得8分,五中、新二中每人得5分,每生不重复记分。
学科能力测评
工作情况
测评
70
期末组织全体教师和干部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测评,综合评定。
教学
课堂教学效果
巩固率
学生巩固
情况
德育
效果
德育成绩
四、
师德考核
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等
按师德测评成绩满分折为80分
办公室
五、
工作量
履行岗位职责目标情况
按《工作量计算办法》,一学期总工作量最高者计200分,其它人员按此比例折算计分
六、
考 勤
出勤情况
按《考勤制度》由办公室提供,满分折为80分。
七.
奖励
宣传报道
5
发表关于学校的新闻报道省级每篇记3分,市级每篇记2分,县级每篇记1分,期末累计,最高记5分。
八、
扣 分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影响较坏,除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外,每人次扣量化分10—50分。
二、非教学人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满分100.5分)
非教学人员的考核根据本人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技术含量、管理育人或服务育人实效、出勤与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考核。
1、师德20分。
按师德测评成绩满分折算为20分。
2、工作实绩40分,按《南沙河中学非教学人员工作实绩过程考核方案》考核,满分折为40分。
3、工作量20.5分。
岗位工作量17分;
兼课工作量0.6分(按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办法,兼课人员中最高折0.6分,其他按此比例折算);
兼课工作质量0.5分(联考前1/3名次记0.5分,联考前2/3名次记0.3分,联考后1/3名次不记分);
教学常规检查0.5分(按教学人员教学常规检查办法检查记分,最高折为0.5分,其他按此比例折算);
特色工作0.5分(按教学人员特色工作考核办法记分,最高折为0.5分,其他按此比例折算);
听课0.3分(听课达15节记0.2分,不足15节不计分,超过每节记0.02分,记0.3分止,以教科室公示为准);
担任各项活动组织及评委0.3分(每次活动记1分,累计最高折0.3分,其他按此比例折算,每次活动后分管校长签字,报办公室存档,期末办公室汇总);
宣传报道0.3分(发表关于学校的新闻报道省级每篇记3分,市级每篇记2分,县级每篇记1分,期末累计,每2分折为0.1分,满0.3分止,团委统计汇总);
特长教育活动小组辅导0.5分(按学校要求正常开展特长教育小组活动记0.2分,特长教育小组活动材料不全或未正常开展活动记0.1分;
期末组织特长教育活动效果展示,依据展示情况分别记0.3分、0.2分、0.1分)。
4、考勤20分。
按考勤制度满分折为20分。
三、说明:
1.考核成绩按学期统计,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发放期末考核奖的主要依据。
2.教学成绩中学生人数的界定,以学年初核定人数(本年级班额差达5人以上,含5人,班额超过平均人数的班级按平均人数算,四舍五入,低于平均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算)为依据,考虑到因病请假,休学、自行转退等情况,和其它联考学校一起,取核定人数的90%(四舍五入)统计成绩(一学年不变),优秀生人数为90%╳40%(四舍五入)。
在“班级成绩量化”中也按此做法。
3.特色工作中学科竞赛辅导奖以学科教师实际任课情况核定计分。
论文评选须是教研部门或教科所评选有效。
教研课题在教科所登记在册有效。
特色工作各类可累加记分,同类中最高记满分。
教师组织的学生活动须经分管校长审批,相关科室备案报团委存档有效。
4.非考试学科教师组织大型活动,须经分管校长审批,相关科室备案有效。
5.非教学人员兼课,学期初自主确定量化考核类别。
若随非教学人员量化考核,按非教学人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计算成绩;
若随教师量化考核工作量按岗位工作量加实际任课工作量计算,但最高记220分,其他按教师系列量化。
6.教学人员休产假,考核成绩由学期末或期中成绩折算成全年。
7.本量化成绩作为下年度聘任岗位的重要依据。
8.如与上级文件不符,经学校研究后可进行修订。
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可比较性、公平、便于操作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量计算范围
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早读、晚自习、辅导、两操、兼职工作均纳入工作量计算范围。
二、系数的设置
1、年级系数(Wa):
年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含初二结业学科)
系数
1.0
1.05
2、月工作量计算方法:
(单位:
节)
(1)备课工作量Xi:
同级科两人以上要求集体备课,设备课系数。
3人系数为1,2人系数为1.1,1人系数为1.2。
(2)上课工作量Yi:
(3)作业、单元检测卷批改工作量Zi
Zi=每周按要求完成批改记2分+人数分(以30人为基数,每超5人记0.1分,四舍五入)
(4)早读、晚自习工作量Di
Di=月总出勤节数(早读节数×
0.5+晚自习节数)
(5)各类活动小组(特长教育小组辅导、智力兴趣小组辅导)工作量Ei(按满45分钟一节计不满45分钟进行折算)Ei=月总出勤节数
(6)其他兼职月工作量Fi
教研组长6;
班主任8;
备课组长2;
夸学科或年级任课4;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2。
(7)临时工作Gi:
按实际课时计算(调课按教导处统计记分,其它临时性工作由科室负责人安排或个人申请,分管校长审批。
阶段检测出题、制卷记3课时工作量,迎检时安排的备课每节记1课时,其他按课时记分。
理化生准备学生实验工作量,按准备实验次数计,每次每人记1.5课时工作量,期末统计)。
月总工作量:
Mi=Xi+Yi+Ci+Di+Ei+Fi+Gi
1、计算Mi的节次时备课、上课以学校规定的数量为准,特长教育小组辅导以特长教育检查记录为准,早读、带操、晚自习以值班记录为准。
2、因请假由学校安排他人上课,凭“调课通知单”,相关人员在临时工作量一项中增减,公差调课不减工作量。
3、早读按0.5课时算。
4、体育教师带操按0.2节课时算。
5、学期工作量为各月工作量之和,按《教师教学工作量化办法》的规定折算。
6、非教学人员兼课或兼特长教育辅导,也按本办法执行。
7、级部主任工作量记220分,其他最高折算为120分加基础分80分共200分。
南沙河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考勤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出勤的界定
1.职工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履行岗位职责的活动均为出勤。
2.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实行办公坐班制。
二、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及调课单。
捎假、电话请假应补写假条,否则,按旷工(课)处理。
及时消假,不批补假。
2.请假4节以下由科室(级部)主任审批;
4节课以上1天以内,由科室(级部)主任签字,分管校长审批;
1天以上2天以内,由校长审批;
领导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2天以上向镇教委请假。
以上假条均交办公室并告知当日值班领导,无假条按旷班处理。
3.除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假、较长期病假除外,教师请假须自行调课,若有缺课,按原课程表安排的统计。
4.2天以上(含2天)请病假,必须有镇级以上医院的门诊证明及付款单据,方可批准为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考勤办法
采取定时与不定时考勤相结合的方式,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实施,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一周一公布,一月一总结,一学期一汇总。
1.定时考勤:
每天两签到(早晨、午饭后)、两必查(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升旗、各种会议、业务活动、两操、早读、自习辅导、艺体辅导、班主任班会、查寝、值班、值夜、上课均定时考勤。
2.不定时考勤:
每天由值班领导不定时抽查不少于两次。
四、考勤记分与使用
1.考勤积分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量化、师德考核、实绩考核、年度考核。
2.每学期考勤满分50分,实行减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旷课
旷工
事假
病假
上课迟到、早退
其它迟到、早退
2
0.5
0.2
0.1
0.15
迟到、早退以次为单位,其它以节为单位。
五、请假期间的待遇
1.产假、婚假、丧假、进修(培训)假、特殊事假工资照发。
2.根据滕教字[2007]56号文件要求,病假按下列标准发工资。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
工作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工作满10年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
工作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工作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病假期间的人员把工资卡上交镇教委办,由镇教委办统一扣除,上交财政统一管理使用。
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3.一般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周,每超1天,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4.本年度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不含因工负伤休假、和按规定享受产、休假的时间)、事假超过3个月的人员,按照滕教字(2005)40号文件规定,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六、旷工的界定和处罚
(一)旷工的界定
1.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者。
2.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请人代课、代班者。
3.虽履行了请假手续,但未移交工作而离校或离岗,影响工作者。
4.本人虽提出请假或续假,但未获得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5.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上班者。
6.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交请假条或打电话请假且事后未履行请假手续者。
7.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义务劳动、集体活动者。
8.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虽在单位但不工作者。
(二)旷工的处罚
1.对旷工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2.矿工或擅离职守超过一个月的,按照滕教字(2005)40号文件规定,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3.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学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按滕组发[1998]15号文件规定报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七、其他
1.伪造假证,骗取病事假的,经查实,除扣发请假期间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外,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2.本制度中涉及时间的“以内”含本数,而“以上”则不包含本数。
1周为5天工作日,1工作日按8课时计。
各类假期不扣除节假日及星期天。
3.所有假期中,育龄妇女必须接受计生部门的例行体检。
不按时查体的,按计生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八、补充说明
1.旷课指教师有上课、早读、晚自习辅导任务时不请假缺勤,旷工为在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或承担某一项具体工作而不请假缺勤。
2.上课迟到、早退时间超过5分钟按旷课0.5节论处,其它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按旷工0.5节论处。
3.长期病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特定假期规定:
(1)婚嫁:
符合婚龄的男女青年婚假7天;
子女结婚给假3天;
弟妹结婚给假2天。
(2)产假:
女教职工凭准生证生育第一胎的,产前产后假期共3个月,产后实行节育措施,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再增加3个月。
凭准生证生育二胎的,产假为56天。
男教工配偶生育假期2天。
(3)丧假:
父母(公婆)及配偶去世,从去世起到安葬后的第二天为假期时间(最多10天);
祖父母、岳父母去世给假3天;
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去世给假2天。
(以上除产假外,请假自行调课的,不扣上课工作量,需要教导处安排给别人的,扣上课工作量;
以上假期均含法定的节假日,只记考勤,不计缺勤)
5.查堂、抽查以当时为准,不再补签,否则按旷工(课)处理。
定时点名,不许代签,替他人代签,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双方按旷工(课)论处,直至下一次考勤。
6.业务活动每次不足45分钟的按1节考勤,超过45分钟的累加。
7.本系统学历提高进修学习、培训、考试请假凭通知或准考证审批。
进修学习、培训、考试时间请假按出勤处理。
地点在枣庄市内的多给两节课,在枣庄市外省内的多给半天机动时间,按出勤处理,其它提前或拖后请假的时间按请假处理,因进修学习、培训、考试提前或拖后请假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8.特殊工作性质人员出勤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
9.考勤人员营私舞弊与缺勤人员同等对待。
10.监考、阅卷、集会、例会等集体活动,考勤按平时的3倍扣分,教务处、办公室准确及时提供信息。
南沙河中学非教学人员工作实绩过程考核方案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职员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本着科学、公平的原则,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100分)
(一)履行职责情况:
(60分)
1、工作记录(5分)
职员要如实记录本人每天做的工作,工作记录要写清日期,分清上午、下午。
如未写清日期、时段,记录内容与工作不属,内容不实在、杂乱,字迹模糊等。
每项扣1-2分。
无记录、抄袭、让人代写者,一律记0分。
2、卫生情况(10分)
办公室内外卫生实行包干,墙壁、地面、玻璃、橱、桌、椅无灰尘,物品放置有序,无杂物,每一处不合格者扣2分。
3、工作态度(10分)
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能够服从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及时到位,否则,每发现一次工作拖拉、没按时完成扣2分。
不服从安排的记0分。
4、履行职责情况(30分)
积极主动干好本职工作,能够按时完成领导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或消极怠工的,每次扣5分。
工作期间打牌、下棋、聊天、玩游戏、干私活等,每次扣10分。
学校领导或上级领导检查所属辖区工作,提出表扬,分别给予1-5分奖励;
提出批评扣5-10分。
检查不在岗时扣10分。
5、勤俭节约(5分)
节约水电、办公用品、卫生用品等物品,每发现一次浪费行为扣2分。
(二)民主评议(40分)
领导干部和课任教师评议打分。
二、考核方式
履行职责情况由学校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或查科室记录;
民主评议学校一月组织一次。
三、考核结果应用
学期末,取其平均值,折算后计入《南沙河中学职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工作实绩考核项目。
如与上级文件不符,经学校研究后可进行修订。
南沙河中学《班级管理量化细则》
(一)、校纪校规(20分)
1、学生必须按时上课学习,迟到一人,早退一人扣0.5分。
2、课间、课余时间不准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准学生高声怪叫、打口哨否则每发现1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
3、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上课时间任何人不准外出;
凡因病因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填写假条、经级部主任和宿舍管理科签字、登记,门卫工作人员见请假条方可让学生离校。
否则无故外出每发现1人次扣1分。
4、学生打架斗殴或行为野蛮,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
跨级部打架,每发现一人次除通报批评外,扣班级量化分4分。
5、学生在校偷盗他人财物、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勾结校外青年寻衅闹事以及诈骗我校学生者,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量化分4分。
6、严禁学生吸烟、喝酒,否则发现一人次扣4分。
7、严禁学生向学校带入火种,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或点燃其他照明设备,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量化分4分。
8、学生翻墙外出,就寝后外出过夜,每发现一人次扣量化分4分。
9、严禁学生以学校的名义向家长撒谎要钱要物,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
10、严禁学生去游戏厅、音像厅、舞厅、网吧,违者一人次扣2分,对大胆检举揭发的学生进行奖励,并适当奖励班级量化分4分。
11、私自涂改或涂抹违纪通报或撕掉张贴的布告等,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
大胆检举者奖所在班级量化分4分。
13、学生不准在校内随便扔果皮、纸屑等,否则1人次扣1分。
14、严禁学生在楼道内、楼梯间追逐打闹,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推桑,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量化分1分。
15、考试期间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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