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安全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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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设施所在单位必须对新增设备设施或新到岗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等方面的学习。
7.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8.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质量管理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3-2010
1.使用电气设备时,应先检查是否有停电告示牌,凡有停电告示牌的,严禁合闸通电。
2.临时用电气线路必须在不妨碍设备,人员行动条件下方可进行。
3.所有电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适用。
4.电源保险丝,断电器等一律不准用铁丝或不合格的保险丝代替,其闸刀或熔断器不许随便连结电线。
5.不经电气负责人允许一律不准拆除电气设备及其它安全保护装置。
6.各种电源不能放置在有水,油或潮湿的地方,并不准许有重物,硬物挤压,以免损坏漏电。
7.电线接头和保险丝必须牢固连接,防止松脱发生电火花。
8.电气设备及线路严禁挂放其它无关用品。
9.电动机具必须安装接地线,停机维修时,要悬挂警示牌。
10.在潮湿地方和雨天进行电气作业时要注意安全。
质量管理部高压钢瓶安全管理及使用制度
Q/CHALCO-QH15A4-2010
1.钢瓶气体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应定期检漏,发现漏气应及时进行处置或更换。
2.开启钢瓶时,应遵循先开主阀,后开二次阀,关闭的次序相反。
3.钢瓶在搬运时,应戴好钢帽和防震胶圈,要轻拿轻放。
4.严禁在氧气、乙炔气附近吸烟,钢瓶应避免日晒,远离热源和明火,钢瓶要直立放置,并固定稳妥,严禁用纯铜管连接乙炔导气管。
易燃(乙炔)与助燃(氧气)气体要分开存放。
5.钢瓶内气体不应用尽,应留下不少于两个MPa的剩余残压,以免充气时进入杂质,造成气体不纯或发生危险。
6.氧气、乙炔、PR气体等钢瓶气体属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和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7.各种钢瓶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并盖有检验钢印,不合格的钢瓶不能使用。
8.钢瓶不准放在热源附近,距离明火至少五米,距离暖气片至少一米。
9.钢瓶要直立放置,用架子、圈环固定。
10.高压钢瓶及减压阀严禁粘附油脂。
11.开启钢瓶阀门时要小心,应先检查减压器螺杆是否松动,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严禁敲打阀门,关气时应首先关闭钢瓶阀门,放尽减压器中气体,再关闭减压器阀门。
12.钢瓶规定的颜色表
钢瓶名称
外表颜色
字样
字样颜色
横条颜色
氧气瓶
天蓝
氧
黑
氩气瓶
灰
氩气
绿
蓝
乙炔气瓶
白
乙炔
红
氮气瓶
氮
黄
棕
CO2气瓶
二氧化碳
PR气瓶
上红下灰
氩甲烷混和气
质量管理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5-2004
1.各车间、科室设立兼职劳保管理员,负责本车间、科室劳保台帐的管理、季度计划的申报、规格号码的统计、旧劳保用品的收齐以及领取发放工作。
2.各车间、科室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上旬向生产技术科上报下季度的劳保计划,计划必须注明规格号码,以便准确申报和领用。
3.小劳保用品若无特殊变动可予以省略,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部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转交生产技术科。
4.各车间、科室如需配置周期领用外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则详细列出计划,经部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转交生产技术科。
5.生产技术科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上旬做出部劳保用品季度总计划,并与各车间、科室的劳保计划核对后,形成完整的季度计划,并上报至安全环保部。
6.各车间、科室在每季度的首月中,将该季度旧劳保用品收齐完毕,并交至生产技术科。
7.生产技术科根据部里的成本费用情况以及本科工作安排,到安全环保部做好登记上帐工作,并适时到物资仓储中心领取劳保用品,领取时两个车间予以搬运等方面的配合。
8.各车间、科室到部里领取劳保用品时,现清查数量、质量及规格号码,确认无差错后,在生产技术科出具的明细表上签字,然后生产技术科予以发放。
9.各车间、科室领取劳保用品后及时登记上帐,并于当日或次日向生产技术科上交领料单。
10.生产技术科要仔细核对车间上交的领料单,确认发放无误后及时登记上帐。
11.各车间、科室严格执行上述规定,遵守几个时间要求,如果因特殊原因未按时上报或上交的,生产技术科有义务提醒,如仍不能及时上报或上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劳保领用,其后果由各车间、科室自己负责。
质量管理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6-2010
1.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执行公司防火、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消防重点部位的职工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
3.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发现火灾应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
4.未经安全、防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非动火部位动火或生电炉.以生产为目的的需临时动火者,必须提前申请,经部领导和安全部门签字同意后,取得防火准火证后方可动火,动火现场必须有可靠的防火措施,有现场防火责任人,有灭火器材。
5.不准堵塞消防通道,保证消防器材周围道路畅通。
6.对防火、消防器材要做到“四定”,既:
定部位、定专人负责、定棚架、定期检查保养。
灭火器的挪动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同意,方可挪动。
7.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车间科室每月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器材是否完好,是否有火险隐患,做好交接班记录。
8.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火灾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登记,认真研究,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9.维护保管好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完整好用,不得玩弄、挪用消防器材。
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和随意损坏。
一旦发生丢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全体干部职工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工作场所和库房吸烟,以及不得流动吸烟。
11.所有化学危险物品,根据其物理和化学性质必须分别存放,以防发生火灾和爆炸。
质量管理部配电室(柜)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7-2010
1.配电室应保持干净整洁,配电柜各种指示灯、电器开关要正常好用。
2.电器设备要有安全的接线和良好的接地线。
线路及电器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应立即处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线路上擅自增加电气设备,电炉子,电热板等不经批准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4.电源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其刀闸或熔断器不许随便接电源。
5.电源、电机、配电柜等设备应保持干净清洁,电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使用电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用后立即切断电源。
质量管理部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8-2010
1.发生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安全员,由安全员报部领导,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2.轻伤事故,一小时内必须上报,如不上报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3.重伤和死亡事故半小时内必须上报,如不上报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视情节程度和发生的后果给予处理。
5.发生未隧事故,按事故处理。
6.发生事故不组织急救,使危险后果扩大,视情节程度和后果给予严肃加重处罚。
7.发生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责任人和责任车间科室进行加倍处罚。
质量管理部外单位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9-2010
1.加强外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监督管理。
2.外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本单位现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3.外单位施工作业时,影响本单位生产时,要有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应急措施。
4.作业前,要进行口头的安全教育,注意事项等,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5.发现外单位施工人员有“三违”现象,以及野蛮操作,影响本单位正常安全生产时,应要立即要求整改,必要时责令其停止施工。
质量管理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制度
Q/CHALCO-QH15A10-2010
1.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或不定期进行,由室经理,安全员及相关科室科长组成检查组。
部室每月至少一次,车间每周至少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2.安全检查要查人的不安全行为,查设备的正常运转,查现场卫生,劳动纪律,查安全隐患,查安全活动情况等。
3.检查要仔细认真,不能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责令其整改。
4.检查当中发现违章现象,要当场做出处理意见,杜绝讲情面,走关系,对违章人员按照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5.检查人员要指出各科室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6.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等现象,要做出教育批评,责令其改正。
7.检查人员查出问题,要就事论事,杜绝出现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的现象,切实做到查出问题,解决问题。
8.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车间处理不了的应上报,有主管经理,安全员做出整改意见,整改隐患应实行三定,即:
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
质量管理部安全互保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11-2010
一、互保基本原则
1.各科室、各岗位要有相应的安全互保对子。
2.安全互保对子人员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
3.安全互保人员要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共同完成生产任务。
4.在同一工作区域的人员自然形成安全互保对子。
5.互保对子随生产环境变化和生产任务变化随时变化,要机动灵活。
二、单人作业岗位互保措施
质量管理部单人作业的岗位普遍存在,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之间的互保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更好地落实互保制度,确保在岗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如下措施,部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炉修检查站炉修检查班
1.炉修站检查员与炉修厂筑炉车间当班班长形成安全互保对子。
2.检查员到达工作现场与当班班长签订炉、槽、窑检查现场安全互保确认表,明确安全互保的内容和职责,在现场工作时间内形成安全互保对子。
(二)炭素检查站阳极检查班
1.炭素检查站与组装车间、焙烧车间清理班、堆垛天车班、技术科共同对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达成共识,形成联保互保机制。
2.各班组检查人员在作业前要与现场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检查作业。
3.各班组检查人员在作业时,要有两人以上进行检查做好安全互保工作。
(三)计量车间1#轨道衡、2#轨道衡
1.1#、2#轨道衡上班人员自然形成互保对子,每班次不少于两次利用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的安全。
2.1#、2#轨道衡上班人员和运输部铁运科形成联保机制,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3.部室夜班值班人员和1#、2#轨道衡上班人员形成联系呼应机制,每班次至少两次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的安全。
同时要有联系记录。
(四)二铸造前衡量、三铸造前衡量
1.二、三铸造前衡量夜班人员自然形成互保对子,每班次不少于两次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的安全。
2.二、三铸造前衡量夜班人员和铝检查站成品检查班形成联保机制,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3.部室夜班值班人员和二、三铸造前衡量夜班形成联系呼应机制,每班次至少两次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的安全。
4.二、三铸造衡量班夜班人员与铸造作业三区共同对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达成共识,形成联保互保机制,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监督。
(五)仪器室板带分析站
1.板带分析站夜班人员与计量车间板带衡量班夜班人员自然形成互保对子,每班次不少于两次利用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的安全。
2.部室夜班值班人员和板带分析站夜班人员形成联系呼应机制,每班次至少两次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的安全。
(六)铝检查站三铸造成品检查班
1.铝检查站三铸造成品检查班夜班人员计量车间三铸造前衡量夜班人员自然形成互保对子,每班次不少于两次利用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的安全。
2.部室夜班值班人员和三铸造成品检查班夜班人员形成联系呼应机制,每班次至少两次电话联系,确认对方的安全。
3.三铸造成品检查班夜班人员与铸造作业三区共同对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达成共识,形成联保互保机制,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监督。
(七)联保互保要求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一旦发上意外或事故,互保联保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部室值班人员。
3.所有联保岗位工作人员都要严格落实互保联保措施,如不按照规定执行,发上安全事故联保互保岗位人员有连带责任。
质量管理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Q/CHALCO-QH15A12-2010
1.对新分来职工要进行部室、车间科室、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要经生产安全部培训,拿到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2.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各科室要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
3.对调换岗位人员要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岗位操作教育,并且要有记录。
4.要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在工作之余要组织职工学习相关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5.每季度对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闭卷考试。
6.讲课培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工作。
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Q/CHALCO-QH15A13-2010
1.各科室必须完成安全目标指标要求,如未完成其中任何一条,处罚责任车间科室200元,处罚车间科室人员风险抵押金的20%,并按规定交齐风险抵押金。
2.发现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处罚责任车间科室和本人50元/每人次。
3.违章没有造成任何后果(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罚责任车间科室和责任人各50元,造成微伤,扣发责任车间科室和责任人各100元,造成轻伤,扣发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300元,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处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500元,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各种安全记录少一次,(记录每周一次)扣发责任科室50元。
5.登高作业未经本车间负责人批准,未安排监护人,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扣发责任车间科室和责任人各50元。
发生事故按照事故处理。
6.不按规定使用高压钢瓶气体,处罚责任科室50元;
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处罚责任车间科室200元,并按照公司安环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不按设备安全技术操作标准操作使用仪器设备属违章现象,处罚责任人50元,造成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按事故处理,处罚责任车间科室500元,并按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8.不按照规定处理危险化学品废液,处罚责任科室50元。
9.贵重器皿管理制度不齐全,不按照制度领用贵重器皿,处罚责任车间科室100元,如发生贵重器皿丢失,按照器皿的价值加倍处罚。
10.消防器材不按规定摆放,处罚责任车间科室50元,消防器材丢失(灭火器),处罚发责任科室200元。
11.在非允许抽烟的场所(规定允许抽烟的场所为各办公室,休息室),每发现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对屡教不改者,要加倍处罚。
12.下班后发现未关闭门窗、水电等,未造成任何损失的,处罚责任车间科室50元;
造成损失,根据损失大小,处罚责任车间科室50-300元。
13.未经许可擅自动火,扣发责任车间科室50元,由此而引发的事故,按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14.职工工作期间严禁喝酒或酒后上岗,一旦发现当日按旷工处理,并处罚100元,明知职工酗酒不但不制止反而安排其上岗按违章处理,处罚车间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各200元。
15.职工工作期间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他人工作的,处罚责任人50元/次,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交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16.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处理,处罚责任车间科室50元,造成后果,视情节程度,处罚责任科室50至200元,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7.部室值班人员未按时到岗值班,处罚当事人50元,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的大小加倍处罚。
18.发生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安全员处,由安全员报处领导,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1)轻伤事故一小时内必须上报,否则处罚责任科室200元,造成的后果自负。
(2)重伤和死亡事故半小时内必须上报,否则处罚责任科室500元、科室负责人一个月奖金,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车间科室自负。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处罚责任车间科室一个月奖金,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车间科室自负。
19.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急救,使危险后果扩大,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责任车间科室300元。
20.发生未遂事故,按事故处理,处罚责任车间科室一个月奖金。
21.发生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处罚责任人100元,责任车间科室200元。
22.安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本管理考核办法作为各车间科室和员工在安全方面评先评优的依据。
23.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质量管理部安全活动制度
Q/CHALCO-QH15A14-2010
1.为保证安全生产,切实提高职工是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各班组每周至少举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
3.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班组成员发言,安全员总结,并由该周安全值周员负责记录。
4.安全活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展的,需在本周内补上。
5.安全活动必须全员参加,如因特殊原因而缺席的事后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本人。
6.安全活动内容为总结、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7.车间主任及车间安员对个班组的安全活动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并作出评价。
8.活动结束后,参加人员须在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部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15-2010
1.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性能说明进行定期检查,不得使设备带病运行,更不得使其超检定周期使用。
2.除日常检修和故障维修之外,要对设备开展预知维修,一旦发现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时,就应考虑进行维修、改造。
3.维修、改造项目统一由车间上报申请,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其中必须包括安全方面的内容。
4.方案设计时必须提出该项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和大修、改造期间保证生产连续性的措施。
5.项目批示后,需与生产单位协商磋定施工时间,并作出工程进度表。
6.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7.实施完毕后,车间进行检查,若与设计方案有出入,责令改正,直至合格为止。
质量管理部标准间安全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16-2010
1.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标准间。
2.标准间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准把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拿进标准间。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标准设备的性能及安全指标,必须要有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
4.操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连线,核实接入的电压、电流是否与标准器具技术要求相符。
5.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6.操作时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或切断电源,细致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操作。
7.工作完毕后,认真填写标准设备使用记录。
8.关闭电源,将器具恢复原位,并细致检查,确信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质量管理部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17-2010
1.生产分析后产生的有机废液要集中回收、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
2.含重金属的废液不得倒入下水道,应集中回收处理。
3.对酸或碱的废液要进行中和稀释后才能排入下水管道。
4.生活垃圾和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有毒有机试剂废瓶严禁混放。
5.分析实验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系统排放。
6.分析生产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有毒有机试剂废瓶进行单独集中回收,上交有关单位或焚烧销毁处理。
7.专人负责。
并建立相关的回收、上交、销毁记录。
8.分析生产中产生的酸碱废液经中和稀释后排放。
质量管理部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
Q/CHALCO-QH15A18-2010
1.化学药品试剂应存放在规定的药品试剂柜中。
2.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标识明显,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分开放置;
易燃易爆品与一般试剂分开;
腐蚀性、挥发性物质与一般试剂分开;
液体试剂与固体试剂分开;
酸性物质与碱性物质分开存放。
3.化学药品试剂标签要齐全清楚。
4.存放化学药品试剂的房间要干燥,有良好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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