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消防设计专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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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消防设计专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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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青岛中心A塔32层
室内装修工程
精装修消防专篇
审核:
工程主持:
设计:
天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4年6月
设计文件目录
工程概况………………………………………………………3
设计依据………………………………………………………3
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4
工程原已设置的主要消防设备及产品概况…………………4
装修专业………………………………………………………6
通风排烟………………………………………………………7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7
灭火器配置……………………………………………………8
为顺应青岛装饰行业的发展趋势,规范装饰行业场和满足场需求,为小型装修、装饰公司,提供高水准的设计与施工管理支持,为广大不具备相关行业实体,无资质或资质不全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以及装饰材料生产供应厂商等业内同行的人士提供发展平台。
欢迎方大业内同行与我们合作共赢。
天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注册资金600万,具有建委和规委颁发的设计与施工双资质,通过了iso9001系列认证,是全国信用3a企业。
可承担1200万元以下工程设计施工。
189、5322、3233
公司主营:
消防手续办理、消防改造,消防工程总承包、喷淋系统施工消火栓系统施工报警系统施工气体灭火系统施工防火涂料系统施工防排烟系统施工消防图纸设计装饰图纸设计工程预结算消防工程疑难问题咨询消防图纸审核。
消防检测消防验收。
办理各区市消防证。
一、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为青岛市青岛中心3201-3203室内装修工程。
1.2本工程为改建工程。
1.3工程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
1.4设计阶段:
室内装修设计图。
二、设计依据:
2.1依据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现场状态。
2.2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年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DB01-612-2002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建筑装修防火设计材料手册》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005年版)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33-9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T15-42-2005)
2.3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对设计单位指定之面材需做一套样板供业主与设计方认可,方可备料施工。
2.4本次消防申报仅为内部装饰的消防申报。
三、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青岛市青岛中心3201-3203室内装修工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地上32层,建筑面积共计1033㎡;防火分区延用原设计,每层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防火分区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规定要求。
四、工程设置的主要消防设备及产品概况
1、本设计未对原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暖通、电力配电系统作任何改变。
2、消防系统:
2.1、设计范围:
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采用公共区域不做改动。
3.1、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由建筑消防水泵房水泵加压直供,地下消防水池贮存600立方米的消防水量(包括自动喷淋用水量)。
初期消防水由屋顶18m3消防水箱供给。
供水系统将保证各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0m,最不利点消火栓处的静水压不应低于0.07Mpa。
3.2、系统共设主给水泵两台(一用一备)供水,本系统管网从消防水泵房引来,由附设在消火栓旁的消防按钮启动。
3.4、室内消火栓均采用SN65单出口消火栓,保证各层各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均有两股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并保证其间距不大于50m。
3.5、当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超过0.5Mpa时,在该栓处采用减压措施(在消火栓接入支管上加设减压孔板)。
3.6、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制,火灾初期10分钟由塔楼屋顶消防水箱供水,火灾时打破玻璃按钮,信号传送到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指令消火栓泵加压启动,并使消防电铃报警。
3.7、消火栓管道管材均采用国标普通镀锌钢管。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采用原大楼系统,不做改造。
4.1、自动喷淋系统供水由本建筑旁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加压直供,地下消防水池贮存600立方米的消防水量(包括室内消火栓、)。
初期消防由本建筑屋顶消防水箱供给,在泵房内设自动喷水系统给水泵两台,一用一备,平时管网压力由天面消防水箱保持恒压。
4.2、喷水强度为8L/min.m2,作用面积为160㎡,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不小于0.05Mpa。
4.3、自动喷淋管道管材均采用国标普通镀锌钢管。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
采用原系统不做改造。
在每个消火栓处均设置有消火栓手动按钮,按下按钮即可联动警铃以及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当任一防火分区内发生火灾,切断相邻防火分区、本楼上下层其它部位非消防电源,联动本防火分区内需要启动的相关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泵、自动喷淋泵、机械防排烟风机等。
五、装修
1.吊顶工程:
本工程所有吊顶材料及基层龙骨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
2.墙面工程:
本项目所用墙面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刷乳胶漆,为A级装修材料。
3.地面材料:
本工程中所用地面主要材料为塑胶地板,部分为地毯,性能等级A级。
4.我方非专业消防单位,本项目图纸须经消防部门和专业消防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本项目的装修材料清单如下:
六、通风排烟
本工程采用机械排烟采用原系统不做改造,符合《高规》的相关规定。
七、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1、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处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和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并符合以下的规定:
(1)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安装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
(2)沿疏散走道处设置单(双)向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3)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应急照明灯自带储电池型,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
八、灭火器配置:
遵照国家现行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222140-2005)执行。
在每个消火栓箱下的灭火器箱内均设两具MF/ABC4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每具充装量为4Kg,灭火器级别为5A,具体详见图纸。
编制单位:
天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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