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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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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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一、建筑工程混凝土试件的取样要求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和建筑地面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建筑地面混凝土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平方米时按1000平方米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试件(同养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4、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一组(6块)抗渗试块,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2、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试块
根据《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146-1990)的规定,粉煤灰混凝土取样检验按下列规定:
1、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m。
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二、建筑工程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要求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按下列规定:
1、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三块。
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
2、用于楼地面的砂浆,每一层建筑楼地面工程不应少于一组;当每层建筑地面工程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增做一组试件,不足1000平方米按1000平方米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作相应的制作事件组数。
三、水泥和矿物掺合料的取样要求
(一)水泥
1、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要求,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检查数量:
每单位工程按同一个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标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以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进行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试验。
4、对进场的袋装水泥,每批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分,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污染的容器中。
对于散装水泥,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槽形管式取样器,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取样总量至少6kg。
(二)矿物掺合料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粉煤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596-2005),矿物掺合料取样送检按下列规定进行:
矿物掺合料应按进场批次抽检,每批不超过200吨,不足200吨的按200吨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在10个以上不同部位得样品,总量不少于3kg。
四、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取样要求
(一)砂、石验收
根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及《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砂、石的检验取样按下列规定:
1、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取样送检。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立方米或600吨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吨为一验收批。
不足者亦为一批计。
2、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3、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碎石应进行强度试验,一般可进行压碎指标检验,配制C60及以上砼时应进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
(二)取样规定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5个不同部分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从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子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处理。
5、取样数量对于砂子,一般30kg,对于石子一般100~120kg。
6、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每单项试验,应不小于下表要求:
砂子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数量(g)
筛分析
4400
表观密度
2600
吸水率
4000
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
5000
含水率
1000
含泥量
4400
泥块含量
10000
碎石、卵石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的最小取样重量kg
试验项目
最大公称粒径(mm)
10
16
20
25
31.5
40
63
80
筛分析
10
15
20
20
30
40
60
80
表观密度
7
8
8
8
12
16
24
24
含水率
2
2
2
2
3
3
4
6
吸水率
8
8
16
16
16
24
24
32
堆积密度
40
40
40
40
80
80
120
120
含泥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泥块含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针片状含量
12
4
8
8
20
40
/
/
7、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加倍复验。
若仍有一个项目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五、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要求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按下列规定:
(一)减水剂、早强剂、终凝剂、引气剂
生产的同品种同编号为为一批,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50吨的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二)混凝土泵送剂
年生产500吨,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年生产50吨以下,每30吨泵送剂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JC473-2001《混凝土泵送剂》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裁定。
(三)混凝土膨胀剂
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时也作为一批。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年产500吨以上的,每50吨为一批;年产500吨以下的,每30吨为一批。
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2008)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五)混凝土防冻剂
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吨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六)混凝土速凝剂
每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g,将试样充分混匀。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喷射混凝土速凝剂》(JC477-2005)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5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六、钢筋、焊接件及连接件的取样要求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7),《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1991),《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1989),《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钢筋、焊接件及连接件的取样按下列规定:
(一)热轧钢筋
1、组批规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
拉伸检验: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两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冷弯检验: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样长400mm。
: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二)碳素结构钢
1、组批规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
拉伸检验: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两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弯曲检验: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两个试样,试样长400mm。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三)冷轧带肋钢筋
1、冷轧带肋钢筋每批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冷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两个试样,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400mm。
3、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样,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四)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钢绞线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2、从每批钢绞线中任取3盘,进行表面质量、直径偏差、捻距和力学性能试验。
如每批少于3盘,则应逐盘进行上述检验。
屈服强度和松弛试验每季度抽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根。
3、从每盘所选的钢绞线端部正常部位截取1根750mm的试样进行试验。
(五)钢筋焊接接头的取样
A、取样规定 根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取样规定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b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c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等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d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e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600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f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相同。
2、钢筋电弧焊接头取样规定
a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b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c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检查。
d模拟试件的数量和要求应与从成品中切取时相同。
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验应再从成品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时相同。
注:
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3、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取样规定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
注:
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4、钢筋气压焊接头取样规定
a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b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注:
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B、试件长度 根据《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1、拉伸试件的最小长度
接头型式 试件最小长度mm
电弧焊双面搭接、双面帮条 8d+Lh+240
单面搭接、单面帮条 5d+Lh+240
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8d+240
注:
Lh——帮条长度或搭接长度,钢筋帮条或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钢筋牌号 焊接型式 帮条长度或搭接长度Lh
HBP235 单面焊 ≥8d
双面焊 ≥4d
HRB335、HRB400、RRB500 单面焊 ≥10d
双面焊 ≥5d
切取试件时,应使焊缝处于试件长度的中间位置。
2、弯曲试件长度按下式计算:
L=D+2.5d+150mm
式中:
L—试件长度
D—弯心直径(mm)
d—钢筋直径(mm)
切取试件时,焊缝应处于试件长度的中央。
弯心直径D按下表规定确定。
钢筋焊接接头弯曲试验弯心直径
钢筋直径 ≤25mm >25mm
钢筋级别 弯心直径D(mm)
Ⅰ级 2d 3d
Ⅱ级 4d 5d
Ⅲ级 5d 6d
Ⅳ级 7d 8d
(六)机械连接接头
根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机械连接接头取样检验按下列规定:
1、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取样按以下进行:
a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b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2、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
3、接头试件尺寸
a试件长度如下所示
L1=L+8d+2h
L—接头试件连件长度
d—钢筋直径
h—试验机夹具长度,当d<20mm时,h取70mm,当d≥20mm时,h取100mm
L1—试件长度
在取有于工艺检验的接头试件时,每个试件尚应取一根与其母材处于同一根钢筋的原材料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
(七)预应力筋锚具、夹具与连接器
根据《预应力筋锚具、夹具与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02),预应力筋锚具、夹具与连接器取样检验按下列规定:
1、预应力筋锚具、夹具与连接器验收批的划分,在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条件下,锚具、夹具应以不超过1000套组为一个验收批;连接器以不超过500套组为一个验收批。
2、应从同批中取6套锚具(夹具与连接器)组成三对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进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当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另取双倍数量重做试验,如仍有不合格,则该批锚具(夹具与连接器)为不合格品。
3、应从同批中抽取5%但不少于5件的锚具,对其中有硬度要求的零件做硬度试验,对多孔夹片式锚具的夹片,每套至少抽5件。
每个零件测试三点,其硬度应在设计要求范围内,当有一个零件不合格时,应另取双倍数量重做试验,如仍有不合格,则不得使用或逐个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
七、墙体材料的取样要求
根据砌体《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粉煤灰砖》(JC239-2001),《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2003),《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8-199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蒸汽压灰砖》(GB11945-1999),墙体材料的取样按下列规定:
(一)烧结普通砖
检验批按3.5万~15万块为一批,但不得超过生产线的日产量,不足3.5万块也作为一批。
现场抽检按15万块为一批,用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15块,其中10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5块备用。
(二)蒸压灰砂砖
蒸压灰砂砖:
检验批按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也作为一批,但不得少于2万块。
强度检验的样品,用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3组共15块,其中2组进行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检验,1组备用。
(三)烧结多孔砖
检验批按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也作为一批。
现场抽检按15万块为一批,用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15块,其中10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5块备用。
(四)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检验批按5万块为一批,不足3万块也作为一批。
用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15块,其中大面抗压、条面抗压各5块,5块备用。
(五)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以用同一种原材料配成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用同一种工艺制成的同等级的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也作为一批。
用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5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六)粉煤灰砖
检验批按10万块为一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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