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 文档编号:7975165
- 上传时间:2023-05-12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68.50KB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JiangsuNantongNo.3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CO.,LTD智能机器人研发中心项目
智能机器人研发中心工程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JiangsuNantongNo.3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CO.,LTD
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B1地块项目部
二O一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总则
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确保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部署,确保农民工工资清欠措施的落实,特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章组织结构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陈宇东公司经理
副组长:
周建兵项目经理
成员:
财务:
蔡秀娟、陆乐、马丽华,现场负责:
安全科长:
黄启超、邱炳祥、生产经理:
姚德新。
二、设置应急处理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值班电话:
15863831315
第三章应急处理预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因拖欠问题而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潜在其中。
如遇事发生,应根据情况尽快处置,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1、重大群体事件的处理
(1)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堵街、堵路、闹事、严重堵塞交通、阻碍正常施工等重大群体事件,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处处置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报告。
(2)遇到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后,工程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
(3)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后,工程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领导处置。
(4)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后,项目部管理成员应做好相关准备,随时等待命令,听候领导调遣。
(5)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后,所有到场的处置人员,应保持清醒、冷静,处置工作以劝解、疏导、疏散闹事人员为主。
同时要尽快找当事双方负责人,协调、化解矛盾,积极解决相关问题。
(6)如遇发生恶性群体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所有负责人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江苏南通三建集团公司青岛分公司请求支持和援助。
必要时请求公安、司法机关支持和帮助。
2、一般群体事件的处理
(1)发生一般群体事件后,负责分管工作的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要尽快把情况向工程处领导报告。
工程处处置领导小组有关人员亦应及时到现场,协助领导现场组织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转化。
(2)领导小组人员赶到现场以后,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疏导、疏散现场人员,同时积极协调、帮助妥善处理相关的拖欠事宜,化解矛盾。
第四章保证措施
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工程处人员和车辆,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或拒绝。
二、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
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
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达,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财务人员必须应提前准备好足够的资金。
四、如遇突发事件、凡不按本预案要求,项目部管理成员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工程处将按规定给予罚款或记分处分。
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严格追究有关项目部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据工程处有关制度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附:
江苏南通三建博源名都小区工程项目部解决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组长:
陈宇东手机:
18663960130
副组长:
周建兵手机:
15863831315
成员:
蔡秀娟手机:
陆乐手机:
13901461066
马丽华手机:
黄启超手机:
15266528059
姚德新手机:
15864734959
南通三建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B1地块项目部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B1地块项目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文件通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如下:
1、各项目部职工到场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落实到每一个职工。
2、每位职工都要签订劳务合同并编号入册,合同使用公司统一文本,签订合同时要同工人讲清楚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等各项条款并要职工亲笔签名。
3、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提供本人身份证的职工不得上岗。
签订劳动合同,各项目部要统一建立职工花名册并且同劳动合同一致(花名册使用集团公司统一格式)。
4、职工上岗后要建立严格的职工考勤制度,每月月底要同每位职工进行核对签字,考勤表必须有项目经理、工长、记工员签字后,次月5日前上报总部汇总公布。
5、职工通过教育、考试合格、签订劳务合同上岗后可到项目部财务处领用就餐菜票。
6、职工工资的发放:
项目部按职工上个月出勤情况发放生活费1200元,同时职工可向项目部财务处领取菜票200~300元。
职工如有特殊情况,可向项目部申请借款或结清全部工资,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执行。
7、外地职工工作到年终的按劳务合同分配工资,保证在春节前15天内兑现现金,并补贴返乡路费。
8、为了保证职工工资安全,海门籍职工回海门分配,保证年前3~5天分配兑现。
9、职工分配时总部负责人进行协调和监督,保证每位职工都能领到自己的工资,不得代领他人工资,如职工提前回家可采用邮寄、电汇方式。
以上制度请各位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南通三建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B1地块项目部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指示,切实落实山东省及青岛市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制。
a)组长由工程处经理陈宇东担任,负责全工程处各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b)副组长由项目经理周建兵担任,负责项目部的工资发放、清欠、协调解释工作,并负责接待和向上级汇报工作。
c)成员:
会计蔡秀娟、陆乐负责对项目资金调配和职工预付款、菜票核对及工资审核工作,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发放所欠的农民工工资和发放工作。
d)成员:
预算员周瑜负责项目部职工劳务合同解释及工程量的核算工作。
e)成员:
安全员黄启超负责项目部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f)其他管理人员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时全部到场,共同协助领导做好工作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g)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所有人员,要保持清醒、冷静,处理工作以劝说、疏导、疏散闹事人员为主。
同时要尽快找到当事双方(或多方)负责人,协调、化解矛盾,积极解决相关问题。
要及时劝解、制止化解矛盾并注意工作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h)凡不按本制定要求、不及时处理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工程处、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
凡不及时处理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控制追究有关项目部人员的责任,并依据工程处有关制度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理。
南通三建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B1地块项目部
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解决 拖欠 农民工 工资 突发事件 应急 预案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