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文中的文学文化常识选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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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媵(yì
ng)”,古代统治阶级嫁女时随嫁的人(陪嫁的侍女),也可能成为嫔、嫱。
2.锱铢:
古代重量单位,一锱等于六铢,一铢约等于后来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
锱、铢连用,极言其细微。
《六国论》
1.先:
对去世的尊长的敬称。
2.故事:
先例。
除此之外,在古文中一般也有“旧日的制度,例行的事”以及“掌故,典故”等意思。
《伶官传序》
1.从事:
官名,源于汉武帝时期,有刺史属吏之称,分为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等,主要职责是主管文书、察举非法,到宋代时被废除。
2.太牢:
即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牛、羊、豕(shǐ,猪)三牲全备为“太牢”。
古代祭祀所用牺牲(古代祭典用的猪、牛、羊等),行祭前需先饲养于牢,故“牢”本为养牲畜的圈,在这里指祭祀用的牲畜;
又根据牺牲搭配的种类不同而有太牢、少牢之分。
少牢只有羊、豕,没有牛。
由于祭祀者和祭祀对象不同,所用牺牲的规格也有所区别:
天子祭祀社稷用太牢,诸侯祭祀用少牢。
古代祭祀用牛、羊、猪各一头叫太牢,用羊、猪各一头叫少牢。
古人又把牛叫“太牢”,羊叫“少牢”。
3.告庙:
天子或诸侯出巡、遇兵戎等重大事件而祭告祖庙。
4.忽微:
微小的事。
忽,一寸的十万分之一;
微,一寸的百万分十一。
5.俳优:
以乐舞谐戏为业的人即古代演滑稽戏杂耍的艺人。
6.杂戏:
古代娱乐形式之一,包括百戏、杂乐、歌舞戏、傀儡戏等。
《祭十二郎文》
1.十二郎:
唐代习惯以行第、郡望、官职称呼别人,这里以行第称呼韩老成。
“郎”,唐代口语,对年轻男子的称呼,又称郎子。
2.季父:
叔父。
古代兄弟排行以伯、仲、叔、季为序。
古代常用伯(孟)、仲、叔、季来表示长幼之序,如伯夷、叔齐,再如孔子字仲尼,是因他排行第二,故字中有“仲”。
孟者,《说文》:
“孟,长也。
”即孟在排行中指最年长的。
仲,《说文》:
“仲,中也。
”仲,在排行中指居中的。
”季,《说文》:
“季者,少称也。
”如季叔,后引申为最后、末尾,如季军。
3.孤:
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
鳏寡孤独:
泛指没有劳动力而又没有亲属供养、无依无靠的人。
鳏:
年老无妻或丧妻的男子。
寡:
年老无夫或丧夫的女子。
孤:
年幼丧父的孩子。
独:
年老无子女的人。
4.所怙:
指所依靠的父亲(其实也包括母亲)。
语出《诗经》:
“无父何怙?
无母何恃”失怙,指死了父亲;
失恃,指失去母亲。
5.省:
探望。
古代一般是看望父母、尊亲的意思
6.薨:
古代称候王死叫薨,唐代及以后二品以上官员去世都称薨。
古代对人死的称呼反映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严格的等级制度,《礼记•曲礼》:
“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
7.少年:
古代指青年男子,与“老年”相对。
8.孩提:
幼儿,儿童,一般指2-3岁。
9.尚飨:
亦作“尚享”。
希望死者的灵魂来享用祭品。
这是祭文结束时的常用语。
尚,表示希望。
飨,鬼神享用祭品。
《狱中杂记》
1.刑部:
又称秋官、宪部。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之一,掌管全国刑法、狱讼之事,是清代最高司法机关。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
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
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
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兵部:
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
其长官为兵部尚书。
兵部又称夏官、武部,兵部尚书又称夏卿。
类似今天的解放军总政治部或相当于今日的国防部。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工部:
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
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2.京兆:
汉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称,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对都城辖域的谓称。
文中指清朝包括国都在内的顺天府。
3.五城御史司坊:
即五城御史衙门的监狱。
清时京城设巡查御史,分管东、西、南、北、中五个地区,所以叫五城御史。
4.九门提督:
是中国清朝时期的驻京武官,正式官衔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设立于康熙十三年。
主要负责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实际为清朝皇室禁军的统领。
5.十四司正副郎:
清初刑部设十四司,每司长官,正职为郎中,副职为员外郎,总称为郎官。
6.大辟:
斩首。
古五刑之一,初谓五刑中的死刑,俗称砍头,隋后泛指一切死刑。
中国古代的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可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
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
奴隶制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种又叫做肉刑。
墨刑又叫做黥(qí
ng)刑,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后涂墨,伤好后留下深色的伤疤。
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经过魏晋隋唐,都没有此刑,但五代和宋又恢复,辽金元明清都有刺面刑,但有的轻罪则刺胳膊。
到清末光绪末期,彻底废除。
劓即割鼻子,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用笞三百代替,后来,又减少了笞数。
此后,该刑不再出现。
刖刑,夏朝称膑,周时称刖。
是指斩掉左脚、右脚或者斩双脚。
有的说称膑是去掉膝盖骨。
秦朝称为斩趾。
宫又叫淫刑、腐刑、蚕室刑。
开始是惩罚那些有通奸行为人,后来处此刑的人与通奸无关。
宫刑是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
东汉时曾经用这种刑罚来作为死罪减等刑。
隋朝法律正式废除。
大辟,即死刑。
秦汉以前的死刑种类很多,如戮、烹、车裂(五马分尸)、枭首(砍头后悬挂示众)、弃市(闹市斩首后暴尸于众)、绞、陵迟(也写作凌迟)等。
7.大决:
封建时代,对判死刑的人,在每年秋季行刑,叫大决,又叫秋决。
8.勾决:
皇帝在犯人的名字上画钩,批准立刻行刑。
清制,每年秋季,由刑部会同九卿各官,详审全国判死罪者的名册,一一详议,分别归入“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情实者奏请勾决。
9.梏:
古代木制的手铐。
10.木讯:
指用板子、夹棍等木制的刑具拷打审讯。
11.移关:
指移文、关文。
旧制,对不相统属的官署用“移”,百官互相质询用“关”。
清时“关”已不局限于质询。
移关诸部,发给平行各部的文书。
《陶庵梦忆序》
1.鹿鸣宴:
唐代乡试后,州县长官宴请考中举子的宴会。
因宴会时歌《诗经·
小雅·
鹿鸣》之章,故名。
明清时,于乡试放榜次日,宴请主考以下各官及考中的举人,叫鹿鸣宴。
2.漏尽钟鸣:
古代用滴漏来计时刻,又在天明时打钟报晓。
3.根:
佛家的说法,是能生之义。
人的眼、耳、鼻、舌、身、意,都能生出意识,称为“六根”。
4.舍利:
梵语“身骨”的译音。
佛教徒死后火葬,身体内一些烧不化的东西,结成颗粒,称为“舍利子”。
5.劫火:
佛家以为坏劫中有水、风、火三劫灾。
劫,梵语“劫簸”的略称。
劫簸是一大段时间的意思。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1.千乘之国:
有一千辆兵车的诸侯国。
在春秋后期,是中等国家。
乘,车辆。
春秋时,一辆兵车,配甲士3人,步卒72人,称一乘。
2.宗庙:
天子、诸侯供奉祖宗牌位的处所。
3.会同:
诸侯会盟,朝见天子。
会,诸侯相见。
同,诸侯共同朝见天子。
4.端章甫:
穿着礼服,戴着礼帽。
这是做小相时的穿戴。
端,古代用整副布做的礼服。
章甫,古代礼帽,用布制。
5.小相:
诸侯祭祀或会盟、朝见天子,替国君主持赞礼盒司仪的官。
相分卿、大夫、士三个等级,小相指最低的士这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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