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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集团总裁办负责对集团总部各部门、地区公司、下属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
第四条公司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
资产界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能独立使用的物品。
二、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下,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
2.低值家具类、工艺装饰品、办公用品(主要指U盘、计算器、SD卡等)、娱乐用品、技术图书资料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
印刷品(如销售宣传单张等)、清洁用品(如清洁剂、清洁工具等)、日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帽等)、文具、办公耗材(如硒鼓、墨盒、复印纸等)等。
第五条不纳入本制度资产管理范围的物品
一、用于促销和接待所购置的物品、其它单位赠予公司的纪念品,虽不纳入资产管理范围,但使用部门应做好物品明细登记,以备检查。
二、楼宇竣工后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园区公建配套设施。
第三章资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资产管理制度和细则,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负责资产购置、验收、调拨、维修、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的审核及处理。
3.负责建立公司资产台账,并监督指导各部门资产台账的建立及管理。
4.负责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并出具相关的报告。
5.负责公司员工岗位变动的资产交接监督及资产变更登记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1.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业务的审核及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处理固定资产时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3.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并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的报告。
第八条资产购置部门(主要指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各单位采购部)主要职责:
1.负责资产的购置,物品及资料验收和移交。
2.负责资产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维修、更换、退货的联络和办理。
3、负责所购置资产的送货时间、货物质量、货物数量的保证。
4、负责待报废资产的变卖处理。
第九条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资产需求和报废计划、配置、验收、使用、保管、保养、维护、移交的实施。
2、负责资产档案、台账、报表、标识的管理。
3、负责资产登记、保管、自查、盘点,并出具相关的报告和报表。
4、负责本部门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时,落实其使用资产的移交工作,并报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5、负责本部门资产在保修期外出现故障的报修。
第四章
资产审批权限和流程管理
第十条资产审批权限
1、购置、报废与处理:
固定资产购置及报废的审批按照《恒大地产集团总部管理办法》、《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和《恒大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条款执行。
2、调拨:
集团系统跨单位的资产调拨必须经集团总裁办同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
集团总部各部门之间的资产调拨必须经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内部资产调拨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十一条资产申购流程及要点
1、资产申购流程:
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附件1-1)→主管领导审批→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购置部门询价议价、招标→按权限报公司领导审批→购置部门购买。
2、对单次购置能够实现的资产申购不得化整为零购置。
3、申购办公设备等资产时,资产使用部门按照《资产共享标准表》(附件1-2)的要求填报数据。
资产管理部门须严格审核,杜绝随意申购资产造成浪费的行为。
4、单次申购资产在2万元(含)以上,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已签批的《资产购置审批表》、《买卖合同》、供货方资质材料等资料,办理合同立项流程后,再联系供应商安排送货事宜。
第十二条资产验收报账流程及要点
1、验收报账流程:
购置部门组织联系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收取发票→依据资产购置审批表、送货单、明细及保修卡核对实物→财务部门提供资产编码并登记台账→公司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购置审批表、送货单、发票办理《资产直拨单》(附件2)手续并登记台账→使用部门粘贴资产实物卡、登记《恒大地产集团资产管理台账》(附件3)→使用部门根据资产购置审批表、发票、直拨单进行请款。
2、对于由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转入的新增资产,要完善资产直拨和验收手续。
第十三条资产盘点流程及要点
1、盘点流程:
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参加盘点→核对帐、物、卡→出具资产盘点报告→报公司相关领导→依据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2、固定资产盘点必须根据公司资产台账和财务资产明细账、资产实物卡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部门台账与实物对照检查。
盘点结果应是账、物、卡三者统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周内查清原因并在报告中说明。
3、集团总部各部门、地区公司和下属公司资产盘点结束后,形成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并根据公司领导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集团总部各部门、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须同时将《半年资产盘点报告》及资产台账上报集团总裁办、财务中心和财务审计部。
《半年资产盘点报告》应如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部门)的资产管理状况,特别是有否存在资产被盗、损坏、遗失等资产流失的现象,严禁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如有本单位涉及资产管理工作的发文,应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十四条资产调拨流程及要点
1、调拨流程:
需求部门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与调出部门协调→报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同意→资产管理部门开具《资产调拨单》(附件4)→资产调配双方更新资产台账→财务部门更新财务资产明细账(地区公司内部不同项目的调拨和下属公司内部不同项目的调拨除外,跨单位之间的调拨完善税务发票手续)。
2、集团总部、地区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的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集团总裁办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对集团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第十五条资产报废和报废资产处理流程及要点
1、资产报废流程:
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附件5-1)→专业技术部门给予检测意见→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固定资产填写)→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按权限报公司领导审批→实物交回资产管理部门。
2、报废资产处理流程:
每半年度资产盘点时,资产管理部门依据《资产报废审批表》填写《报废资产处理登记表》(附件5-2)→资产购置部门多方询价、议价→按权限报公司领导审批→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实施变卖或丢弃处理→上缴变卖款项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签署确认意见→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同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3、经审批后未交回/已交回资产管理部门的报废资产,如出现遗失、损坏、被盗,则视同丢失同类资产论处,须追究资产原属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的责任。
第十六条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1、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如有资产遗失、损坏、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集团总裁办通报遗失、损坏、被盗情况,并视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如有隐瞒不报或延时报告者,一经查实,将按遗失、损坏、被盗资产购入时单价三倍进行处罚,同时对当事单位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进行问责。
2、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必须填写《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附件6)。
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相关责任人除按资产净值的1-3倍赔偿外,还将进行失职问责处理。
3、出现公司固定资产被盗的情形,第一次对当事单位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进行失职问责,第二次对当事单位分管行政人事部的领导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加大失职问责力度,第三次及以上对当事单位董事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领导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给予更加严厉的失职问责。
4、属自然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坏等,其损失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资产日常管理及要求
第十七条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本部门(项目)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部门(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选择责任心强、岗位稳定的员工担任部门(项目)资产管理员,人员名单需报集团总裁办备案。
地区公司和下属公司设立至少一名专职资产管理员,专项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除因调动、离职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专(兼)职资产管理员。
第十八条每项资产落实使用人,部门内公共使用资产的使用人为该部门资产管理员。
第十九条资产使用部门必须妥善保管所属资产的相关资料,以备日后保修、维修。
资产在保修期外出现故障时,由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安排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工料费用由资产使用部门申请支付。
第二十条各部门须建立部门资产台账,粘贴资产实物卡,并根据资产购置、验收、调拨、闲置、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情况及时更新并核对。
第二十一条员工发生岗位变动(包括调动、离职、退休等)时,资产使用部门必须落实其使用资产的移交,并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原则上不能将原工作岗位的资产一同调拨至新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资产使用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并于该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自查盘点表(包括资产汇总表、资产台账)原件及电子版交公司资产管理员,复印件自留存档。
第二十三条公共办公区域资产的管理,原则上以存放地点远近、使用率高低划归到部门管理(资产调入时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指定接收部门的除外),每件资产明确到部门、责任到人。
第二十四条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搬迁、借用其它公司(部门)资产,因工作需要调拨的,须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若违规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
第二十五条各地区公司须加强现场售楼部(包括样板房、示范单位)、外展场所以及安全性较差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点等)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须协调现场物业或建筑公司确保资产的安全。
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必须坚持每日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六条售楼部样板房、示范单位不能二次使用的资产,由营销部门列出资产明细并提出随楼拍卖或附送建议,报公司领导批示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实施拍卖或附送工作,拍卖或附送资产的资料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第二十七条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必须建立台账(附件7、附件8),新购实物及时登账,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核销,核销后的账目必须保留一年以上。
第二十八条每半年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资产盘点小组进行全面盘点(特殊情况需临时盘点除外)。
盘点小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十九条因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合并、拆分或名称变更的,新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三十条各部门不得把闲置资产作为后备库存,闲置资产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并填写《资产移交单》(附件9)。
第三十一条集团总裁办每年6月和12月会同集团财务中心组织一次对集团总部各部门、地区公司、下属公司资产管理状况的抽样检查,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将在OA上发布。
同时,限上述检查中出现的各类资产管理工作缺失的情况在15日内整改完毕,并向集团总裁办提交包含文字和图片的《资产管理工作专项整改报告》。
凡是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地区公司、下属公司,其负责人、分管行政人事部的领导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均将被失职问责。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二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地区公司、下属单位资产管理遵照本制度执行并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集团总裁办负责解释。
附件1-1:
《资产购置审批表》
附件1-2:
《资产共享标准表》
附件2:
《资产直拨单》
附件3:
《固定资产台账》
附件4:
《资产调拨单》
附件5-1:
《资产报废审批表》
附件5-2:
《报废资产处理登记表》
附件6:
《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
附件7:
《低值易耗品台账》
附件8:
《物料用品管理台账》
附件9:
《资产移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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