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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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井下主排水泵房位于副平硐底附近,水泵房同中央变电所联合建设,水泵房安装有3台MD25-30×
5型离心泵。
矿井正常涌水量时,水泵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
最大排水量时2台水泵同时工作,排水系统符合要求。
(四)防灭火系统
矿井在风井工业场地设黄泥灌浆站一座,安装一套ZFM多功能制浆机,管路沿回风斜井敷设至井下,为井下工作面进行黄泥灌浆防灭火。
综采工作面配备阻化剂喷雾系统。
配置井下自燃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对井下有害气体进行定期检测。
地面建设消防水池,保障井下防灭火需求。
(五)防尘系统
矿井在地面工业场地建有2座消防水池,保障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的喷雾降尘。
矿井采掘工作面配置了粉尘传感器各1台,对工作面进行实时监测;
并配备直读式粉尘测定仪,定期对井下工作场所进行测尘。
(六)供电系统
矿井按设计现有10KV变电站,采用双回路供电。
矿井井下、主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等负荷均双回路供电,一回路出现故障时另一回路能够完全满足矿常生产需求。
(七)运输系统
矿井主运输系统采用胶带输送机运煤至集中煤仓后转至防爆胶轮车,经由主运输大巷和主平硐运煤至地面。
辅助运输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实现人和设备材料的运输。
(八)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矿井避灾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严格按照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且各系统运行正常。
三、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
冯军伟(总经理)
副组长:
陈佃起(矿长)刘云锋(总工程师)许可茂(安全矿长)邓传义(生产矿长)杨海洋(机电矿长)
成员:
王海林(掘进副总兼生产技术科科长)刘德辉(地测副总兼地测科科长)卢长猛(采煤副总兼安全科长)李东海(通防副总兼通防科长)高云亚(机电科科长)张剑锋(调度室主任)王富军(机运队队长)程永军(综采队队长)魏俊杰(掘进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复工复产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安检科,由许可茂(安全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工复产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复工复产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组:
由刘云锋(总工程师)负责,成员为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防科长、通风技术员等。
采掘组:
由邓传义(生产矿长)负责,成员为掘进队队长、综采队队长、采掘技术员等。
机电运输组:
由杨海洋(机电矿长)负责,成员为机电科科长、机运队队长、机电技术员等
调度与地面设施组:
由许可茂(安全矿长)负责,成员为调度室主任、安检科科长、安全员等。
四、复工复产时间安排
全体职工体检时间:
2020年3月4日至12日
职工复岗培训时间:
2020年3月13日至15日
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时间:
2020年3月9日
隐患整改完毕时间:
2020年3月11日
五、复工复产工作安排
(一)复工复产职工体检
职工体检员工为全矿员工,职工体检由矿安检科组织,神木市交大医院进行体检。
(二)复工复产复岗再培训
复工复产复岗再培训人员为到岗所有职工,由安检科负责培训时间、地点、讲师、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安排。
(三)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
由矿委会牵头,复工复产办公室具体组织进行地面、井下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地面部分(厂区、机修车间、地面变电所、通风机房、公寓楼、环保卫生、用电安全、取暖安全问题等)、井下部分(一通三防、机电设备、采煤掘进、运输系统、六大系统、文明生产等)
六、事故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一)主要排查项目
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
2、是否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
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否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是否清楚;
4、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5、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6、职工安全培训是否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7、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煤矿是否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9、“五假五超”问题整治是否到位;
10、是否违规外包、转包、分包;
11、有无使用落后或非正规采煤方法;
12、是否有效退出使用非防爆车辆入井;
(二)煤矿生产系统自查如下:
1、矿井通风
(1)地面主通风机运行情况,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井下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风门开闭、反风设施是否灵活可靠。
(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按照规定实现了“三专两闭锁”,风筒是否有漏风现象等。
(4)综合防尘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5)井下各作业地点风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现场瓦斯检查方面
矿井通风系统检查;
瓦斯管理的检查;
采区瓦斯的检查;
其他作业地点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安全监测系统的检查
检查要点:
甲烷等传感器安装地点、运行情况、吊挂位置;
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以及监控室管理等。
4、防灭火检查重点
各皮带输送转载机机头、机电硐室、油脂存放处等容易燃烧物品的管理及防灭火器材配备情况,机电设备,电缆的管理等。
综合防灭火措施方面:
灌浆系统的检查;
注氮系统的检查;
阻化剂喷洒系统的检查;
束管监测系统的检查。
5、掘进工作面
(1)安全管理
①作业施工图牌齐全,施工符合规程、措施。
②作业规程贯彻落实情况。
(2)“一通三防”管理
①局部通风管理:
局扇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有无循环风和串联通风,瓦斯电闭锁可靠;
双风机双电源定期试验是否有记录。
风筒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②瓦斯检查:
是否有瓦斯检查牌版,牌版是否规范,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瓦斯是否超过规定;
③监控系统:
传感器的安设是否符合要求;
传感器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管理牌版(维护、标校和光学式检测器对照);
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6、采煤工作面
①作业施工图牌是否齐全,施工是否符合规程、措施。
②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③采区供电线路是否正常。
7、“一通三防”管理
(1)通风系统
风量是否合理。
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瓦斯检查
回风巷电机设备处是否设点检查瓦斯,传感器吊挂位置是否合理。
(3)防尘
管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三通安设是否符合要求,转载喷雾及净化水幕是否齐全、能正常使用;
采煤机内、外喷雾是否齐全,能正常使用;
两巷及时冲洗,管线上无积尘且吊挂整齐;
隔爆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监控系统
传感器的安设是否符合要求,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检测传感器(瓦斯、温度、一氧化碳、风速等)是否按规定安设;
是否有管理牌版(维护、标校以及和光瓦的对照);
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断电器的安装及断电是否符合规定。
(5)防灭火、内因火灾的防治
注浆、注氮气、喷洒阻化剂、束管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6)运输管理
8、设备管理
(1)由机电矿长和运输专职管理人员,机运队进行自查整改;
(2)检查各运输系统的供电线路情况和各转载点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3)皮带连接是否牢固。
9、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
(1)是否有入井许可证,有车辆年检合格证等;
(2)车辆制动系统、照明系统等是否完好可靠;
(3)防爆无轨胶轮车其他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
10、安全教育培训
由安检科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第92号令)规定,重点培训本矿安全生产现状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器、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有关事故案例;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事故防范措施等。
七、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1、复工前,安检科负责加强从业人员思想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开收心会或其他形式与渠道令作业人员迅速收回过节思想,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复工前,安检科必须按照规定做好新工人培训教育工作,
确保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入井作业,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全员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3、复工时,各区队认真组织开展班前会,并做好班前安全确认工作,确保从业人员身心状态良好,坚决杜绝酒后上岗,每班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的规定的组织结构配备各工种、不得缺岗。
4、复工时,严禁井下各区队单岗作业,瓦检员需做好瓦检工作,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5、复工时,当班区队队长必须亲自跟班,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对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6、安检科负责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杜绝带班领导迟下、早升井现象,同时要求带班领导加强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带班领导岗位职责,确保复工复产时各个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
7、安检科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安全员三班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及关键环节的监察、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超强度组织生产。
8、复工时,各专业组组长负责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调度室予以严格考核。
(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1、停产期间,井下各作业地点必须保证防灭火设施完好。
2、停产期间,每天必须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气体情况进行检测,若回采工作面C0气体浓度超过24ppm后,通风工区必须及时进行取气化验,若煤自燃标志性气体浓度超过标准要求,严格按照《矿井停产防灭火安全专项措施》要求,采取注氮、灌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灭火。
3、停产期间,井下除瓦检员外,其他岗位人员也应随时查看工作地点及沿途的情况,地面每天安排人员对地面煤仓的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井上、下各传感器完好准确,煤仓无发火征兆,发现有温度升高、散发煤油味的地点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
4、停产期间,上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脱岗现象发生。
5、复工复产后,采掘工作面人员必须于当班按照规定对巷道进行及时清洗,保证巷道积尘清理完善。
6、工作面人员应加强工作面喷雾、隔爆设施、防灭火器材的检查,发现喷雾堵塞应及时进行疏通,同时确保隔爆设施设置位置符合规定,隔爆水袋数量、水量满足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防灭火器材种类齐全,数量满足要求,灭火器无失效现象。
7、综采工作面生产期间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执行阻化剂喷酒工作,同时保证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工作,对采空区气体进行动态监测。
8、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作业区域的瓦斯检查工作,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严禁漏检、假检、少检。
9、复工复产后,通风工区负责对井下所有密闭进行一次全面的取样分析,以查明采空区自然发火及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发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及时采取注氮措施灭火。
10、复工复产后,由通防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各类通风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11、复工复产时,开启井下局部通风机及其电源前,必须检测其附近10m范围内甲烷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2、凡是测出各工作地点有甲烷、二氧化碳浓度超限的巷道、硐室、采掘工作面,调度指挥中心禁止安排人员入内工作。
以上地点必须由生产技术科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后,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入工作。
13、恢复生产后,井下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没有检查过的或只检查过但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或冒顶片帮及其它灾害而没有处理好的盲巷硐室。
14、复工复产前,由通防科组织开展一次全矿井测风工作,同时根据测风结果对井下各区域的配风量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各用风地点配风量满足实际需要。
15、复工前,必须先由通防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后,对风机等通风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通风设备正常,在确认工作地点瓦斯、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标准的情况下,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三)“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复工前,各部门要加强对已停运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开机前要检查设备绝缘和完好状况,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2、复工时,各区队班组长必须对自身作业区域内的安全情况及设备运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附近各类机电设备开展防护到位、设备运转良好、各项保护齐全,做到机电设备“三无四有”规定。
3、当工作面机电设备存在故障时,应及时予以排除方可启动。
设备应至少进行10min的试运转,发现设备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生产。
4、复工复产时,安检科负责加强井口入井车辆检査。
车辆不完好不得入井。
5、检修设备时,必须等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在设备未停稳时,不得进行拆卸工作。
在设备运转时,严禁修理转动部位或跨越转动设备。
6、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所带的工具和拆下的零件要放稳系牢,防止掉下伤人或损坏设备。
7、复工复产后,班组长必须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的动态观测工作,随时注意设备电流、温度、异响情况,发现异常时及时停机检修。
8、复工复产后,机运队应加强大巷及顺槽皮带运转的巡查工作,对胶带机跑偏、托辊短缺、保护故障及时进行停机检修。
9、复工复产前,各作业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防止机电设备伤人事故。
10、采掘工作面人员加强工作面压风、供水系统的检查工行,保证各生产系统完善。
(四)“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停产期间,必须每天安排专人对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进行补压,对工作面顶板下沉情况进行检测。
2、矿并停产期间,必须安排专人每天对井下备用工作面切眼、巷道交又处等大断面巷道顶板压力情况进行检测,避免出现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
3、复工复产后应加强掘进工作面巷帮支护检査,及时跟进,不得空帮距离超过规程规定。
4、复工复产后,各岗位人员在作业前应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保作业区域安全后方可正式投入作业。
5、综采工作面复工复产后,应对工作面支架初撑力进行全面检査,发现初撑力小于24Mpa时应及时伸紧支架。
确保支架接顶严实,端面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当工作面人员进入刮板内检修时必须对切顶线附近伞檐、片帮进行彻底清理,同时保证防护设施到位。
6、班组长加强工作面超前范围内的顶板支护检查,确保超前支架范围内空顶距离不大于50cm,超前支架立柱初撑力满足规定。
7、复工复产前对综采工作面上下两落山角的悬顶面积进行检查,发现悬顶面积超过10m2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措施,防止冒顶事故。
班组长对顺槽靠100m范围内的顶板离层仪进行观测,发现顶板离层时及时通知分管区队进行处理。
8、复工复产后,综采工作面班组长加强工作面顶板、液压支架动态观测工作,详细记录工作面支架初撑力变化、工作面顶板和煤壁压力情况、支架立柱伸缩量等内容,以促进工作面顶板动态安全管理水平。
9、复工复产当天,安全员负责对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顶板及片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并通知生产技术科安排人员进行巷道维护工作。
10、所有维修工作地点,严禁空顶作业。
所有施工地点的避免出工作人员,在开工前及工作中都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隐患未处理不得进行其他工作。
11、复工复产后,必须先对作业地点的巷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煤壁片帮及顶板离层、掉包、支护失效、底鼓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12、复工复产后,应加强掘进工作面顶板支护检查,发现顶板空顶现象时应及时跟进永久支护,同时在掘进过程中严格按照按照作业规程控制工作面控顶距,并按照要求架设临时支护,严防掘进工作面顶板冒落事故。
(五)“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矿并停采期间必须做好综采工作面采空区积水的抽排工作,避免因采空区积水过多引起密闭承压破坏,造成矿井巷道涌水事故发生。
2、复工复产后,机运队负责对水泵房主、副水仓进行检查,保证水仓有效容积不小于3/4。
3、防治水专业及机电专业负责加强对井下水泵、水管、间阀,排水用配电设备、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査和维护。
4、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相关技术措施备用足够的防排水物资,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水泵,以备工作面应急排水。
5、复工复产后,生产技术科防治水专业负责人对井下各涌水地点的涌水量进行一次全面的观测,并形成涌水量观测台账,分析涌水量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并采取措施以保证涌水抽排及时。
6、各掘进工作面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日常超前探放水,安全员加强超前探钻孔的质量检查,坚决杜绝少探、短探现象。
7、防治水专业组加强地面水体的水文观测工作,积极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综合防治水措施开展煤矿防治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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