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基本规程(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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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基本规程(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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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海南省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基本规程
(试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05
前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2013〕18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3〕9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海南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绿色低碳岛”的目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国家和海南省的相关专家,经过多次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完成了本规程。
本规程以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一星级要求和《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最低分要求为基础,本着“因地制宜”和“控制增量成本”的原则,规定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基本技术与管理要求。
本规程共分2章,主要内容是:
总则、施工管理规定。
本规程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参编单位:
海南省建筑设计院
海南城建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中心
中元国际(海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海南雅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海南南方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海南华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海南民生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
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海口市建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海南省农垦设计院
清华大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梁俊强马欣伯吴薇张焦宏宫玮李红潘兢
李长孟向东李立新齐洪威张水弟何四元袁红
葛睿婷卢家慧孙吉良胡家僖朱松林飞张碧阳
腾久阳胡远琨黄向东宋洪林吴坤顺徐光勇刘长安
林波荣鹿勤王昌兴赵锂
主要审查人:
林明泉蒙少群杨胜先任崇华陈德钟国红邓新兵
陈军吴润年
目录
1总则 1
2施工管理规程 2
附表 10
1总则
1.1为全面推进海南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绿色低碳岛”的目标,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海南省新建居住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学校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以及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的施工管理。
1.3建设项目除满足本规程的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施工管理规程
2.1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施工过程中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且施工单位应保留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供应量证明书、供货单、总用量清单等资料。
2.2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
建设、施工单位应保留工程决算材料清单,并编写高强建筑结构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见附表1)。
2.3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其质量之和占建筑材料总质量的比例,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对于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
建设、施工单位应保留工程决算材料清单、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产品的检测报告等材料,并编写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见附表2),其中对于部分既可以直接再利用又可以回炉后再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如标准尺寸的钢结构型材等)不得重复计算。
2.4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施工单位应依据以下原则和要求建立绿色建筑施工管理体系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1)成立专门的绿色建筑施工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担任第一责任人,并将绿色施工总目标和监管责任进行分解,制定施工计划,在施工全过程进行考核,实现目标和过程双控;
(2)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该方案既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也可独立成文;
(3)保留绿色施工过程中各种主要活动(包括重点施工工艺和工序、隐蔽工程、自检与自评、宣传培训等包括宣传培训、重点施工工艺工序、自检、自评等)的可证明记录(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的纸质和和电子版文件、以及影像资料等)。
2.5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计划书”,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检查核实落实情况,并保留相关实施记录文件(包括责任人签字的检查记录、照片或影像等)。
“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坑边坡保护计划和防止场地内水土流失的施工计划;
(2)防止土壤污染的施工计划、废弃物集中处理措施和有毒有害物资隔离存放方案;
(3)防止扬尘的施工计划,主要包括各类防尘施工工艺,防尘布使用方式与要求以及有效降尘方法(喷雾降尘、绿化防尘墙等);
(4)防止噪音的施工计划,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采用相应降噪措施,并由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检测和记录;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3)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严禁鸣笛,且在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5)减少污水排放的施工计划,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产污水管网应设置沉淀池,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进行沉淀,并由施工人员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
2)严禁将油漆、油料等倒入排水管网;
3)施工现场各用水点应标有节约用水标识,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4)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厨房应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6)防止光污染的施工计划,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置活动屏挡,封闭围栏;
2)焊接加工集中入房,避开人员集中时焊接;
3)采用工装模具固定焊接;
4)对居民房有影响场所的辐射面搭设挡光壁。
2.6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书”,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检查核实落实情况,并保留相关实施记录文件(包括责任人签字的检查记录、照片或影像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作业危险源(包括易燃易爆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土方及管沟开挖作业、有刺激性挥发物的作业、受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清单及其控制计划;
(2)食堂管理制度(包括食堂卫生许可证办理要求、炊事员持证上岗要求以及相关操作行为规范);
(3)生活设施与有毒有害物质的隔离设置要求;
(4)消暑措施设置要求;
(5)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的定期消毒制度;
(6)现场各类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以及配备和发放情况登记制度,台帐建立要求;
(7)现场医务室、医药箱和必要急救用品的配备要求。
2.7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会审。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组织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对设计文件中的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进行专项会审,充分、细致地向项目参建单位介绍绿色建筑设计的主导思想、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确定的抗震设防烈度、防火等级,以及基础、结构、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要求,并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选用要求,所采用的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专项说明,同时,应保留相关记录文件。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可通过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充分沟通为绿色建筑施工出谋划策,为项目最终实现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8采取洒水、覆盖、遮挡等降尘措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降尘计划书”,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检查核实落实情况,并保留相关实施记录文件(包括责任人签字的检查记录、照片或影像等)。
“降尘计划书”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与要求: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和绿化等措施;
(2)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对运输车辆采取保洁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其中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7)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将其清运出场;
(8)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使用清洁能源;
(9)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9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
在施工场界测量并记录噪声,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
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降噪措施计划书”,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检查核实落实情况,并保留相关实施记录文件(包括责任人签字的检查记录、照片或影像等)。
“降噪措施计划书”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与要求:
(1)开工前应对工程降噪对象进行识别并建立施工机械清单,其中施工中主要降噪对象包括:
各类强噪音机械设备(如打桩机、运输车辆、混凝土输送泵、搅拌机等)和各类施工强噪音作业(如电锯加工、混凝土振捣、支拆模板、搭拆钢管脚手架、石材切割以及人为噪声等);
(2)针对识别后的降噪对象制定具体降噪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即要求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3)施工单位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降噪措施检查,并保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相关记录;
(4)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和特点,进行动态噪声监测,并保留相关场界噪声测量记录。
2.10制定、实施施工节能和用能方案,并分区监测、记录施工能耗。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节能和用能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检查核实落实情况,并保留相关实施记录文件(包括责任人签字的检查记录、照片或影像等)。
“节能和用能方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与要求:
(1)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2)施工现场应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作业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应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他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
(4)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5)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和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6)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转。
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
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7)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8)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
(9)临时设施的外墙窗设置遮阳措施;
(10)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耗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能耗;
(11)合理配置空调和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12)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具体要求为:
临时线路合理设计和布置,临时用电设备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13)采用声控、光控等方式节约照明用电。
施工区和生活区应分设电表,分别记录各区域的具体能耗。
其中,施工区能耗包括施工区施工各类作业、设备以及临建的用能;生活区能耗包括生活区人员生活、各类设施、设备、临建的能耗。
2.11制定、实施施工节水和用水方案,并分区监测、记录施工水耗。
(1)施工单位应制定节水和用水方案,提出建成每平方米建筑水耗目标值,预算各施工阶段用水负荷,合理配置用水器具,采用节水器具,并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
(2)施工单位应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别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水耗监测、记录,并汇总总用水量。
2.12减少预拌混凝土的损耗,损耗率降低至1.5%。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预拌混凝土的损耗量,将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
在施工过程中,应保留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混凝土工程量清单、混凝土用量结算清单和预拌混凝土进货单,并编制预拌混凝土损耗率计算书,具体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预拌混凝土损耗率=﹝(预拌混凝土的进货量-工程需要预拌混凝土理论量)/工程需要预拌混凝土理论量﹞×100%。
其中,工程需要预拌混凝土理论量为用于工程实体的混凝土理论用量,不包含定额损耗。
施工单位具有可采用以下措施对预拌混凝土的损耗量进行控制:
(1)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2)采用新型模架体系,提高混凝土施工质量;
(3)选择合格、优质的混凝土供应商,确保混凝土质量;
(4)加强施工质量控制,避免返工、修复;
(5)将施工多余的混凝土用于零星构件的浇筑,避免材料浪费;
(6)科学利用撒落混凝土。
2.13采取措施降低钢筋损耗,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降低至4.0%。
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现场加工钢筋的损耗量,具体可采用以下措施对钢筋的损耗量进行控制,将现场加工钢筋的损耗率控制在4%以下:
(1)优化下料方案,钢筋制作前对下料单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批量下料;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
(3)采用数控钢筋加工机械等控制钢筋成型质量;
(4)合理利用短钢筋。
在施工过程中应保留供货合同、结算清单和进货单。
工程完工后应编制钢筋损耗率计算书,具体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钢筋的进货量-工程需要钢筋理论量)/工程需要钢筋理论量﹞×100%。
其中,工程需要钢筋理论量为用于工程实体的钢筋理论用量,不包含定额损耗。
2.14实施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
(1)进行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
(2)施工过程中以施工日志记录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实施情况。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就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进行专项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绿色建筑设计要点、施工关键环节、关键做法和具体要求等,并保留各专业设计文件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明确绿色建筑的重点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有关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施工要求,并以施工日志的形式保留相关实施记录。
2.15严格控制设计文件变更,避免出现降低建筑绿色性能的重大变更。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若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整体建筑功能的要求,需对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变更,应不显著影响该建筑绿色性能,并保留完整的资料档案,坚决杜绝设计变更内容不明确或降低绿色建筑性能的重大变更。
绿色建筑相关变更应由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附表
附表1高强建筑结构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
建筑类型
材料名称
规格
用量(t)
混凝土结构
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用量(t)
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用量占总量的比例(%)
钢结构
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t)
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总量的比例(%)
混合结构
混凝土结构部分
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用量(t)
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用量占总量的比例(%)
钢结构部分
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t)
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总量的比例(%)
附表2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
建筑材料
质量(t)
地下部分
地上部分
合计
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
其他材料
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总质量
建筑材料总质量
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使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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