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测算及分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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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
16
0.201
海南
0.184
4
0.041
7
0.142
5
甘肃
0.153
-0.012
18
0.165
新疆
0.151
6
0.012
11
0.139
内蒙古
0.134
0.079
0.055
9
四川
0.128
8
0.049
黑龙江
0.116
0.058
江西
0.023
10
0.039
-0.015
13
陕西
-0.001
-0.017
19
0.016
12
北京
-0.003
-0.038
21
0.035
福建
0.028
-0.043
17
吉林
14
0.024
广西
-0.024
15
-0.073
安徽
-0.029
-0.048
23
0.019
湖南
-0.054
0.003
-0.057
浙江
-0.078
-0.075
湖北
-0.088
-0.026
20
-0.062
河南
-0.090
-0.064
28
山东
-0.093
-0.061
27
-0.032
广东
-0.107
22
-0.106
宁夏
-0.113
25
-0.059
辽宁
-0.115
24
-0.011
-0.104
26
河北
-0.139
-0.066
29
天津
-0.153
-0.049
-0.103
江苏
-0.160
-0.074
30
-0.087
重庆
-0.194
-0.196
上海
-0.204
-0.161
山西
-0.316
-0.257
注:
1.本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指标体系,依据各指标2008年数据测算而得;
2.本表各省(区、市)按照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指数值从大到小排序。
资料来源:
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10》、《中国统计年鉴2009》、《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08》、《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09》、《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09》、《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9》等测算。
从表10-1可以看到,排在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
青海、云南、贵州、海南、甘肃、新疆、内蒙古、四川、黑龙江、江西(参见图10-1)。
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
青海、内蒙古、云南、黑龙江、四川、广西、海南、江西、福建、吉林。
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
青海、贵州、云南、甘肃、海南、新疆、四川、黑龙江、内蒙古、北京。
图10-1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排名地区比较图
图10-1是根据表10-1中各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指数值绘制出来的,其省(区、市)的顺序与表10-1中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排名顺序是一致的。
该图中,横轴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值,其中0点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平均水平。
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用绿色条框表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值越高,其绿色条框就越长;
相反,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则用白色条框表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值越低,其白色条框就越长。
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地理分布见下图(图10-1),其中排在前十位的省份用“深绿色”表示;
排在第11-20的省份用“中度绿色”来表示,排在后十位的省份用“浅绿色”表示。
不同颜色代表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不同程度,颜色越深,表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越好。
从地理区域来看,用“深绿色”代表的省份集中在我国的西部地区,“中度绿色”省份集中在我国的中部地区,“浅绿色”省份则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
图10-2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排名地区分布图
根据表10-1制作。
结合表10-1和图10-1,我国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特点可归纳为:
(一)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地域差异明显,总体上呈西部较好、东中部较弱、东北居中但分化明显的格局
为了比较不同地区间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我们将30个省(区、市)按照东部、中部、东北、西部划分成四大区域,可以看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具有西部较好、东中部较弱、东北居中但分化明显的地域特点。
在西部地区的11个(西藏未参评)参评省(区、市)中,青海、云南、贵州、甘肃、新疆、内蒙古、四川7个省(区、市)位列前10位。
其中,青海、云南、贵州列前3甲;
青海更以0.664的高分居全国第1位,从二级指标的得分来看,青海在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上的得分均排在全国首位,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相对最好;
陕西、广西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居第11和15位;
宁夏、重庆排名较后,列第23和28位。
东部地区10个省(区、市)中,仅海南列第4位;
北京和福建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排名在第12和13位;
浙江省位列第18位;
而山东、广东、河北、天津、江苏、上海等6个省(区、市)排名相对靠后,在第21-29位之间。
中部地区6个省(区、市)中,江西最靠前,列第10位;
安徽、湖南、湖北、河南处于中下水平,分别列第16、17、19和20位;
山西列第30位。
东北三省的整体水平居中但分化明显,其中黑龙江的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相对最好,列第9位;
吉林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列14位;
辽宁相对靠后,列第24位。
另外,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二级指标来看,也存在西部较好、东部和中部较弱、东北居中的特点(请参见图10-3)。
图10-3中国四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对照图
上图中数据为四大区域中各省份指标值的算术平均值。
下同。
相比之下,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比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的地区差距大。
由于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包含的三级指标多于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因此,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的权重(本章后面有详细权重说明)较大,占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的80%,该项得分对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最终排名影响较大。
例如,在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排名前十位的贵州(列3位)、甘肃(列5位)、新疆(列6位),它们的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均处于中等水平,但其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得分相对较高。
(二)资源环境承载潜力与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负相关关系
从排名来看,各省(区、市)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负相关关系,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其资源环境承载潜力较低;
而资源环境承载潜力较高的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
人均生产总值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最主要的指标。
2008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前五位是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它们之中没有一个是位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北京列第12位;
浙江列第18位;
其余三个地区排在第26-29位。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排名末十位的地区:
青海、湖南、海南、江西、四川、广西、安徽、云南、甘肃、贵州,其中有7个地区位列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前十名,并且包揽了前五名,青海更是位列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首位。
这与青海省丰富的水资源量、广袤的自然保护区,以及较好的人均森林覆盖率等资源生态方面相对最为优越的条件分不开;
同时,虽然青海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排第21位,但由于本身有的广袤的土地,社会经济对当地的环境污染相对较轻,青海具有相对最好的资源环境承载潜力。
(三)资源环境承载潜力与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变动的地区差异显著
在测算中我们发现,各省(区、市)绿色发展指数排名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排名有显著变化,两者位次差异值在10个名次以上的地区多达12个,请参见表10-2。
表10-2绿色发展指数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排名差异比较
绿色发
展指数
资源环
境承载
潜力排名
位次变化
北京
-11
河南
天津
-20
湖北
河北
湖南
山西
0
广东
-13
内蒙古
广西
辽宁
-1
海南
吉林
重庆
-3
黑龙江
四川
上海
-25
贵州
江苏
-19
云南
浙江
-15
陕西
安徽
甘肃
福建
-6
青海
江西
宁夏
山东
新疆
根据表0-3和表10-1计算。
这一现象正好说明绿色发展的模式差别。
西部地区,大都是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较东部要好,但由于产业层次较低,效率明显较低,导致经济发展绿化度不高,同时,由于资源环境压力并不大,应对环境和气候变化所需的政策支持力也不突出,从而导致总指数值明显较低。
而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增长的绿化度及政府的支持度明显较大,因此,弥补了在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测度上的不足。
这一差别,突出了绿色生产和政府支持作用的重要性。
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到绿色发展指数的排名提升最多的是东部地区的上海市,变化了25名。
作为中国大陆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上海在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全国排名位列30个测算地区的倒数第二名。
在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测算中,上海市的人均当地水资源量、人均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单位土地面积二氧化硫排放量、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人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氮氧化物排放量、人均氮氧化物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氨氮排放量、人均氨氮排放量均排名非常靠后。
但是,上海具有优越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政府政策条件。
由于土地、劳动力成本日益升高,加之市政府经济政策导向等原因,目前重污染、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逐渐迁往外埠地区或关门停业,上海整体产业结构进步明显,无论从三大产业的生产效率还是环境治理方面的投资力度都在全国是遥遥领先的,由此弥补了其自身发展中客观存在的资源环境的缺陷,并通过自身的发展,不断的改善资源生态条件和环境与气候状况,使其发展处于一种资源友好、环境友好的良性发展模式之中。
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指标体系中可以看到,本报告主要从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和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两个方面来评价一个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是对各省(区、市)测度年份(本报告中为2008年)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综合评价。
二、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比较分析
为了全面比较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差异,我们对其两个分指标,即:
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进行分析。
(一)各地区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比较分析
资源与生态保护是人类生存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支撑,包括水资源、草地资源、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资源。
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由人均当地水资源量、人均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辖区面积比重等四项分指标构成。
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及其指标属性请参见表10-3。
表10-3资源与生态保护三级指标、权重及指标属性
指标序号
指标属性
人均当地水资源量
2.25%
正
人均森林面积
森林覆盖率
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辖区面积比重
在对三级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基础上,根据上表中的权重,计算得出了各省(区、市)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的指数值,排名情况请见下表(表10-4)。
表10-4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指数值及排名
同表10-1。
从上表可以看出,30个省(区、市)的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中,西部省份得分相对最高;
东北地区得分一般;
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相对最低,且得分差距较小。
排在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前10位的是青海、内蒙古、云南、黑龙江、四川、广西、海南、江西、福建、吉林。
其中,青海位居第一,且指数值远高于第二名的内蒙古。
从三级指标来看,青海除森林覆盖率指标外,人均当地水资源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辖区面积比重均为各地区之首,人均森林面积位列第2位。
内蒙古人均森林面积排名第1位,这与其“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有一定关系。
排名前3位的均位于西部地区,第4-10位的省(区、市)区域分布则较为均匀,东北地区、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各有2个,中部地区1个。
排在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第11-20位的地区,得分在全国平均水平附近。
在地域分布上,西部地区占到一半,且排序较为靠前,分别为新疆(列11位)、重庆(列13位)、贵州(列16位)、甘肃(列18位)、陕西(列19位);
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各有2个省;
东北地区1个省。
排在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后10位的地区有6个省在东部地区,分别是北京(列21位)、上海(列22位)、天津(列24位)、山东(列27位)、河北(列29位)、江苏(列30位);
有3个省位于中部地区;
1个省(区、市)位于西部地区。
东部地区,如北京、上海、江苏等地,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辖区面积比重指标稍微靠前外,其他三个指标(人均当地水资源量、人均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均排在全国倒数的位次,反映了东部地区面临的巨大资源压力。
而西部地区的宁夏在资源与生态保护指标排名中居第25位,与位居首位的青海相差较大,这反映了西部地区在资源与生态保护中存在较大的内部差异,这是值得关注的。
政府在西部地区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当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二)各地区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的比较分析
环境污染与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也是绿色发展指数测算的重要内容。
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主要从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所带来的对环境和气候变化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测度。
由于不同地区的人口情况和地域面积相差较大,为了避免测度的不公平,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采取了人均指标和地均指标的方法。
具体而言,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由14个三级指标构成,分别是:
单位土地面积二氧化碳排放量、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二氧化硫排放量、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人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氮氧化物排放量、人均氮氧化物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氨氮排放量、人均氨氮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人均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和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
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和指标属性请参见表10-5。
表10-5环境与气候变化三级指标、权重及指标属性
单位土地面积二氧化碳排放量
3.00%
逆
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土地面积二氧化硫排放量
2.50%
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
单位土地面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人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单位土地面积氮氧化物排放量
人均氮氧化物排放量
单位土地面积氨氮排放量
人均氨氮排放量
单位土地面积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人均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
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
在对三级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基础上,根据上表中的权重,计算得出了各省(区、市)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的指数值,排名情况请见下表(表10-6)。
表10-6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指数值及排名
从上表可以看出,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排名前10位的省(区、市)分别是:
从地域上看,西部地区有7个地区地区位列前10名之中,分别为青海(列1位)、贵州(列2位)、云南(列3位)、甘肃(列4位)、新疆(列6位)、四川(列7位)、内蒙古(列9位)。
从三级指标得分来看,青海、贵州、云南等西部地区的单位土地面积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氮氧化物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氨氮排放量等地均指标得分较高,而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人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人均氮氧化物排放量、人均氨氮排放量等人均指标的得分相对较低,这与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的特点是分不开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部地区面临着产业结构转型的形势,其节能减排的绿色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排名前10位的省(区、市)中有2个来自东部地区,分别是海南和北京。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北京在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得分中表现较好,列第10位。
北京曾是中国环境较差的地区之一,但不可否认,近年来北京在环境保护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8年北京市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全国30个地区中列第2位,人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列第2位,人均氨氮排放量列第3位,这些直接影响到北京在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中的排名。
环境与气候变化指标排名位于第11-20名的地区分别为安徽、陕西、江西、河南、山东、吉林、福建、湖南、宁夏、湖北,得分均在全国平均水平附近,各地区的得分相对差异不大。
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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