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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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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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上虞万达广场项目监理部
2015年11月
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5
二、监理依据和规定 5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及内容 6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7
4.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7
4.1.1.材料设备进场 7
4.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7
4.1.3.建筑给排水、采暖工程与各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验收并形成记录; 7
4.1.4.给水系统 10
4.1.5.排水系统 23
4.1.6.室内热水系统 29
4.1.7.卫生器具安装应符合下列条件 30
4.1.8.游泳池水系统 30
4.2.进度控制要点与目标值 31
4.3.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1
4.4.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 31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32
5.1.事前控制措施 32
5.1.1.图纸会审 32
5.1.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32
5.1.3.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
33
5.1.4.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33
5.2.事中控制措施 33
5.2.1.承包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34
5.2.2.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34
5.2.3.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34
5.2.4.工程变更的控制 34
5.2.5.见证点的监理实施程序:
35
5.2.6.计量工作质量控制 35
5.2.7.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35
5.2.8.实施停、复工令的方法 35
5.2.9.施工过程中巡查工作 36
5.3.事后控制措施 39
5.5.影像资料的管理 69
六、旁站监理工作 69
6.1.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下列工序进行旁站控制 69
6.1.1.室内给水系统 69
6.1.2.室外给水系统 70
6.1.3.室内排水系统 70
6.1.4.室外排水系统 70
6.1.5.室内热水供应系统 70
6.1.6.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70
6.1.7.卫生器具安装 71
6.2.监理旁站工作内容 71
七、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监理检查记录表单 71
7.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谈记录; 71
7.2.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明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71
7.3.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71
7.4.隐蔽验收记录表; 71
7.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71
7.6.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1
7.7.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71
7.8.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71
7.9.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71
7.10.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71
7.11.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72
7.1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2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监理细则
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工程简介:
上虞万达广场项目位于上虞市高铁新城区高铁新城南路,称山北路以南,四环路以西。
临近上虞高铁北站,与规划中的客运站毗邻。
是一座集购物中心、公寓、写字楼、住宅、商铺、酒吧街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
J4-A1地块总规划建设用地为38881.2m2,总建筑面积为:
123000.00m2。
地上建筑面积为90000.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33000.00m2。
建设单位:
绍兴上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监理依据和规定
2.1.监理工作依据
2.1.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1.2.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2.1.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1.4.监理规范。
2.2.验收依据
2.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
2.2.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2.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2.2.4.《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PVC-V)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4-99);
2.2.5.《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1-99);
2.2.6.《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7:
2000);
2.2.7.《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
2001);
2.2.8.《建筑给水铅塑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05:
2000)。
2.2.9.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2.10.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2.2.11.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等。
注:
规范、标准等均须执行最新版本
2.3.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2.3.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划分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3.2.建筑建筑给排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如1个30层楼的室内给水系统可按每10层或5层为1个验收批。
又如1个5层楼的室内排水系统,可按每单元1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检查;
2.3.3.建筑给排水工程实测实量质量检验采用全数(或者××%)的检验方案。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及内容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1.材料设备进场
4.1.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同时要符合上海市卫生许可的条件。
建筑给水、排水管道管件采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埋地硬聚氯乙烯应有上海市进场材料现场使用备案证明、验证单等;
4.1.1.2.所有材料进场品种、规格、外观等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4.1.1.3.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4.1.1.4.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1个。
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4.1.1.5.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
阀门试压的持续时间应不少于下表的规定:
表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DN(mm)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强度试验
严密性试验
金属密封
非金属密封
≤50
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
60
30
180
4.1.1.6.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相同。
4.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4.1.3.建筑给排水、采暖工程与各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验收并形成记录;
4.1.3.1.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验收合格后方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4.1.3.2.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4.1.3.3.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4.1.3.3.1.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4.1.3.3.2.管道或保温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4.1.3.3.3.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并水平安装。
4.1.3.4.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高度上;
4.1.3.5.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4.1.3.6.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6.1.位置正确。
埋设应平整牢固;
4.1.3.6.2.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4.1.3.6.3.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洞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间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1.3.6.4.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4.1.3.6.5.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4.1.3.6.6.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吊、支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4.1.3.7.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下列表规定:
表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支架的
保温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7
8
最大洞距(m)
不保温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4.1.3.8.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金属垫或套管;
表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的最大间距
管径(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最大间距
立管
0.5
0.6
0.7
0.8
0.9
1.0
1.1
1.3
1.6
1.8
2.0
2.2
2.4
水平管
冷水管
0.4
0.4
0.5
0.4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
热水管
0.2
0.2
0.25
0.3
0.3
0.35
0.4
0.5
0.6
0.7
0.8
4.1.3.9.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铜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支架的最大间距(m)
垂直管
1.8
2.4
2.4
3.0
3.0
3.0
3.5
3.5
3.5
3.5
4.0
4.0
水平管
1.2
1.8
1.8
2.4
2.4
2.4
3.0
3.0
3.0
3.0
3.5
3.5
4.1.3.10.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10.1.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4.1.3.10.2.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4.1.3.10.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4.1.3.11.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4.1.3.12.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
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4.1.3.13.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13.1.热弯:
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4.1.3.13.2.冷弯:
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倍;
4.1.3.13.3.焊接弯头:
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倍;
4.1.3.13.4.冲压弯头:
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4.1.3.14.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14.1.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表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
公称直径(mm)
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
插入深度(mm)
16
19
22
26
31
44
61
69
8
4.1.3.14.2.熔接连接的结合面应有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凹凸不匀的现象;
4.1.3.14.3.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4.1.3.14.4.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以接近螺检孔为宜。
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4.1.3.14.5.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
4.1.3.14.6.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作防腐处理;
4.1.3.14.7.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4.1.3.14.8.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一致。
4.1.3.15.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4.给水系统
4.1.4.1.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4.1.4.1.1.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
1)室内地下给水管道安装时,具备下列施工条件时,方能进行施工:
A.土建基础工程已基本完成,埋地铺设的管沟已按设计坐标、标高、坡度及沟基做过相应处理并已达到施工要求的强度;
B.管道穿基础或墙的孔洞,或穿过地下室、地下构筑物外墙处的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已按设计要求的坐标、标高和尺寸预留好,经检查准确无误,符合规范的规定;
C.施工应在干作业条件下进行,在施工中如遇特殊情况时,应做相应处理;
D.室内装饰工程的种类及地面、墙面的厚度已确定。
2)管道安装工艺要求应符合以下几点:
A.安装前应进一步核对管材、管件的规格、型号和检查质量、合格后清除管内污物;
B.依据施工图和土建给定的轴线及标高线并结合立管坐标,确定地下给水管道的位置,从引入管开始沿管道走向量出引入管至干管及各立管(立管甩至地面上500mm左右至阀门处止)间的管段尺寸,并做好标记;
C.在地沟内铺设管道时,应按事前选定的托、吊架种类固定,方法要求栽好支托架;
D.根据预制好的各管段长度和排列顺序,复核支、托架间距、标高、坡度和填塞用砂浆强度均满足要求时,可将管子放入沟内或地沟内的支架上,并核对管径、管件及其朝向、坐标、标高、坡度等正确后,由引入管开始至各分岔立管阀门上,按接口工艺要求连接各接口;
E.立管甩头时,应注意立管外皮距墙装饰面的间距,无特殊要求时,立管外皮到墙面间距应符合下表:
表立管管外皮距墙面(抹灰面)的间距(mm)
管公称直径
32以下
32~50
70~100
125~150
管外皮到墙面间距
20~25
25~30
30~50
60
3)埋入地下或地沟内给水管道的施工要求:
A.引入管直接埋入地下时,应保证埋深,其室外部分埋深由土壤的冰冻深度及地面荷载情况决定,一般埋深应在冰冻线以下20cm;
B.引入管穿越基础孔洞时,应按规定预留好基础沉降量(不少于100mm),并用粘土将孔洞空隙填实,外抹M5水泥砂浆封严;
C.在地下埋没或地沟内敷设的给水管道应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引入管入口处,引入管应装有泄水阀门,一般泄水阀门设置在阀门井或水表井内;
D.地沟内敷设的给水管道应布置在热水管道的下面,且管道与地沟侧壁与沟底净距不小于150mm为宜;
E.给水引入管与排水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
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铺设时,两管间最小水平净距为500m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为150mm;给水管道应铺设在排水管上面,如必须铺设在排水管下面时,应加套长度不小于排水管径3倍的套管;给水管与煤气引入管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
4)试压、防腐和检查:
A.已安装完地下给水管道,应按试压标准做水压试验。
水压试验合格后做好记录,并排空管内试压用水;
B.埋地给水管道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C.地下给水管道安装完成后,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员及有关人员,对地下管道的材质、管径、坐标、标高、坡度及坡向、试压、防腐和管沟基础等,做全面验核,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后,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并按标准要求,对管沟回填。
5)成品保护:
室内地下给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按以下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A.水压试验合格后,应从引入管上安装的泄水阀,排除管道内的试压用水,防止越冬施工时冻裂管道;
B.地下管道施工间断时,应用木塞或其它材料对各甩头管道口做临时封闭,防止管道堵塞;
C.甩至地面上的立管阀门,应临时拧上相同口径的丝堵或其它材料封堵,防止粉刷时掉入砂浆,损坏阀门;
D.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PVC-V)管道、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应符合以下要求:
E.建筑给水进户埋地管敷设宜分两段进行,先敷设由室内至基础墙150~200mm管段,待土建结构和外装修施工结束后再进行室外管道敷设;
F.室内外给水管道敷设应在土建工程回填土夯实后重新开挖管沟进行,严禁在回填之前或未经夯实的土层中敷设;
G.敷设管道的沟底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土壤的颗粒径不宜大于12mm,必要时可铺100mm厚的砂垫层;
H.埋地管道在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回填时在管道周围不得夹有尖物硬块;
I.给水立管的安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后,方能进行安装;
a.土建主体⑴施工已基本完成,现浇混凝土楼板,剪力墙的预留孔洞已按施工图要求的位置尺寸留出;
b.管道穿过室内的位置线,地面水平线已检测完毕,室内饰面工程的种类、地墙面的面层厚度尺寸已明确;
c.地下管道已铺设完,各立管甩头已按图纸和有关规定正确就位。
d.室内给水横支管安装时,必须具备下列施工条件,方能进行安装:
①土建主体工程基本完成,间隔墙应砌筑完;
②给水立管必须安装完毕,凡是立管连接的横支管及其管件位置标高及规格、数量和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③设有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的房间的地面水平线,必须按施工图要求放好,室内装饰工程的种类和地面、墙面的厚度已明确;管道穿墙的孔洞位置,标高和尺寸的留设,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e.室内给水横支管安装的工艺及技术要求:
①根据图纸设计的横支管位置与标高,结合卫生器具和各类用水设备进水口的不同情况,按土建给定的地面水平线及抹灰层厚度,测量找准横支管穿墙孔的中心位置,并用十字线标记在墙面上;
②按照穿墙孔位置标记,使孔洞中心线与穿墙管道中心线吻合,孔洞直径应大于外径20~30mm。
如发生偏移,需修整孔洞,遇有钢筋不得随意切割,应与土建技术人员研究,经制定措施后方可处理;
③根据管道预制图,量测管道预制后的实际尺寸,按管道安装排列的顺序要求,由底层到最顶层,按程序进行安装。
f.横支管安装要求及步骤:
①根据横支管设计排列的顺序,确定管道支(托、吊)架的位置与数量;
②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的坡度、坡向及管中心与距墙面距离,由立管甩头处管件底皮挂横支管的管底皮位置线,再根据(托、吊)架的结构形式,按照安装工艺要求,栽好固定管架,并找平、找正;
③按横支管的排列顺序,划准横支管上各甩头管件的位置与朝向,确保横支管安装后,与连接的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和各类用水设备等上短支管位置正确一致;
④待支(托、吊)架的填塞砂浆达到强度后,可将管段依次放在支(托、吊)架上,按接口连接工艺要求,安装固定管道;
⑤用水泥砂浆封堵穿墙管道周围的孔洞时,应注意不要将砂浆突出抹灰面;
⑥冷、热水管道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道应在冷水管道的上面,垂直安装热水管道应在左侧。
g.短支管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和各用水设备的短支管,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①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及各类用水设备的短支管,应从给水横支管用支管甩头管件中心吊线,再根据卫生器具进水口的标高量取给水短管的尺寸,并记录在预制图上;
②接到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和各类用水设备进水口,要严格控制短管的坐标,以满足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位置正确;
③卫生器具安装冷热水的支管时,冷水龙头面向右侧。
热水龙头面向左侧。
4.1.4.1.2.水表安装的施工条件、工艺和质量要求:
1)水表安装应在室内墙体砌筑和抹灰完成后进行;
2)室内给水干管、立管已安装完成,将水表安装位置的管接头按要求预留出;
3)安装时应在墙上标出水表、阀门、活节等配件安装位置及水表前后所需直线管段长度,再由前往后逐段测量,进行配管连接;
4)水表安装、水表箭头方向应与流水方向一致,对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8~10倍的直线段。
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支管除表前后需有直线段外,其它超出部分管段应按弯沿墙敷设,支管长度大于1.2m时,应设管卡固定;
5)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4.1.4.1.3.室内消防管道及设施安装应符合施工技术、工艺要求进行:
1)消防管道安装方法除按给水管道安装要求以外,还应按下述方法:
A.供水的主干管如设在地下时,应检查挖好的地沟或砌好的管沟,要满足施工安装要求;
B.按不同管径的规定,设置好需用的支座或支架,依设计埋深和坡度要求,确定各点支座(架)的安装标高;
C.由供水管入口处起,由前后逐段安装,并留出各立管的接头;
D.管道在隐蔽前应先做管道试压,待试压合格后再进行防腐与隔热施工。
2)分支立管安装应由下而上或由上而下逐层进行,并按设计要求的位置与标高,留出各层水平支管的连接;
A.各层消防设施由各层水平支管连接;
B.各环系统消防管道施工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或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全系统的水压试验,并填写水压试验记录。
3)消火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将消火栓箱按设计要求的标高固定在墙面上或墙洞内,要求横平竖直。
暗装的消火栓箱门预留在装饰墙面的外部;
B.消火栓的水平支管应从箱的端部经箱底由下而上引入。
消火栓中心距地面宜为1.1m,栓口朝外;
C.设计长度的水龙带与水枪的快速接头相互连接牢固,整齐的折挂或盘卷在消火栓箱内的支架上。
4)自动喷洒消防设施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计喷洒管道的平面布置,先安装喷洒水管的吊架。
吊架应设在相邻两喷头的管段上,吊架间距视喷头的间距而定。
为满足喷头的喷水效果,吊架与喷头的近距离应不小于300㎜,距未端喷头不大于750㎜。
当相邻喷头间距不大于3.6m时,可设一个吊架;当间距小于1.8m时,吊架可隔段设置;
B.安装管道坡度:
对充水系统的坡度不小于0.002;对充气系统坡度,要求不小于0.004;
C.自动喷洒管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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