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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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井下单项工程和突击性工作,根据工作量大小,核定每工单价,平摊到班组或个人;
5)当班因个人原因造成机电设备损坏,责任人罚款100元,当班出勤人员分摊设备原价,工资中列支;
6)发生安全事故,除按矿规定进行处理外,严格落实实行联保互保,当班职工每人承担50元罚款,工资中列支。
金晖荣泰煤矿综掘队
篇二:
某公司工资分配方案
xx公司xxx年工资分配方案
按照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为充分发挥分配激励机制对公司管理的促进作用,实现企业薪酬具有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本着公司效益有增长、员工收入有提高、人才发展有环境的指导思想,参照《集团薪酬分配方案调整通知》(附件1)、结合本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效率优先,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原则;
3、坚持以岗定薪、岗动薪动、体现岗位差别的原则;
4、坚持向关键的管理岗位、技术岗位、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倾斜的原则;
5、坚持效益工资与员工所在单位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安装专业分公司、土建专业分公司及其新开项目。
其他实体单位参照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公司总部工资总额构成一、工资总额的构成及分配方式
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执业)津贴等各种补贴构成。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按照员工在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服务等岗位的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本岗位对员工技能的要求等情况按月支付的工资报酬。
公司总部岗序岗位工资标准:
公司董事长同集团副总经理岗位工资。
公司正、副职、部长、副部长分别执行相对应的岗位工资。
3、无职位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供参考)
(1)一级主办:
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满8年,能积极协助上级领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独立完成工作和具有协调能力、协作精神,且能指导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2)主办:
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满4年以上,其他人员在本岗工作满12年以上的,能独立完成工作和具有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帮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3)一级科员:
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2年以上,其他人员在本岗工作满6年以上的,能独立完成工作和具有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帮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4)二级科员:
大专毕业工作满1年,其他人员在本岗工作满3年以上的,能独立完成工作和具有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帮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5)其他:
公司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其他员工。
(6)新入员工:
结合集团新入员工标准或本单位任职标准的下一档执行。
(7)确定:
员工岗位工资,由总经理组织主管领导结合集团、公司规定的任职条件、员工工作经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能力等共同确定,填写《机关员工岗位工资备案表》(附表1)作为造册依据。
二、考核兑现工资
公司总部效益工资考核办法另定。
三、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劳动积累的补偿,是调节新老员工工资关系和鼓励员工长期、稳定为企业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员工收入逐年递增的激励措施。
工龄工资标准确定为:
1、2008年及以后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工龄工资每月按100元作为基数发放,工龄满三年后,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
2008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工龄工资基数按下列标准执行,即工龄在五年内(含五年)每月基数为100元,工龄满五年后,2000年12月以前为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由原5元调整为10元;
2001年起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20元。
2、2006年、2007年参加工作的员工从2010年开始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加30元。
3、调入员工:
调入前属本行业的人员,三年内按每月100元计发,在本企业工作满三年后,原工龄予以承认;
调入前不属于本行业的人员,三年内按每月100元计发,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五年后则开始将其调入前的工龄视同本企业的工龄,计发其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同上。
4、因事假导致当月出勤不满15日的,按当月工龄工资总额及日历满勤天数计算日工龄工资,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应发工龄工资;
出勤天数满15日的,月工龄工资不作调整。
四、各种津贴
各种津贴是为鼓励专业人员钻研业务知识取得更高层次的专业知识而设置的对应岗位职称的津贴。
执业津贴按晋建六人发(2010)86号文件执行(在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注册的),根据集团审核后明细,由用人单位随工资造表发放(公司总部、分公司)。
五、各项补贴
1、职称补贴:
职称以国家或企业承认的相关证书及集团公司聘任文件为准。
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其中:
中级职称补助150元/月,高级职称补助300元/月,正高级职称补助350元/月(机关、分公司已取得相应职称并交予集团或公司使用的)。
2、通讯费补贴:
公司正、副职的通讯费补贴已在移动话费中统一考虑,标准另定。
3、午餐费补助标准为:
公司机关管理人员4.5元/人.天(出勤满22天按100元/月执行)。
4、其他:
女工卫生费、冬季取暖补助费和夏季福利费等按集团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司总部加班1、加班报批:
各部门员工加班必须提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
本周加班后下周伊始到企管部口头备案,企管部负责核实。
由员工自己如实填报《机关员工当月加班审批表》(附表2),详细写明加班时间及事由、地点,经加班部门主管领导、本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后,随考勤报至企管部。
提前未在企管部备案或经查与实际有出入时,企管部有权进行调整,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造册依据。
2、计取加班原则:
(1)星期日加班,6小时以内按0.5个加班计算;
满6小时以上按1个加班计算(半天加班,只计0.5个);
(2)下午班后2—4小时计0.5个,满4小时以上计1个;
(3)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含春节),机关人员加班或值班人员值班可报(经核实未到岗的不计);
(4)各部门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4个/人(当月加班不得移至下月考虑)。
3、总部副总及以上人员不计加班。
其余员工不论职务高低一律按50元/个计算;
见习员工加班后可由部门适时安排轮休,不计取加班费。
4、下列情况不得计取加班:
(1)午间加班一律不计,下午班后加班2小时内不计;
(2)核算部、市场部加班另行考虑;
(3)考勤及主岗工资在分公司的机关员工,一律不计算加班。
5、分公司全员加班在效益工资中综合考虑,不再计入。
第三章分公司工资构成
一、工资总额:
由岗位工资、工地补助、产值效益工资、职称(执业)津贴、女工卫生津贴等相关补贴构成。
按照员工在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服务等岗位的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本岗位对员工技能的要求等情况按月支付的工资报酬。
(1)土建专业分公司岗序岗位工资档位标准:
定其岗位标准。
(4)岗位工资确定:
项目员工由分公司根据工程规模、人员配置、员工业务、技能水平、工作年限等综合考虑,填写《项目人员岗位工资备案表》(附表3)报企业管理部,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并作为工资审核依据。
(5)岗位工资调整:
由于所在用人单位、工程、岗位等发生变动,分公司应在当月工资表审批前予以重新调整核定备案,否则不作调整。
(6)岗位工资降级:
如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除按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所有项目人员岗位工资自发生当月起全部降低一档,执行1年。
2、补助(以出勤为准):
(1)分公司机关:
每人每天补助5元。
(2)项目补助:
综合考虑各项目部施工环境因素,根据距太原的远近而设定。
1)100公里以内:
每人每天补助10元;
2)100公里—500公里:
每人每天补助20元;
3)500公里以外:
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其它补贴:
凡机关工资中补贴条款后标注有“分公司”的子项,均可执行。
4、产值效益工资(安装):
根据分公司各项目的产值完成情况按季、按项目预提,经生产管理部考核,并经财务把关确保预提后当季项目成本不亏损。
(1)提取依据:
当年经营产值累计值(n)及相应提取系数按以下标准对应执行:
(2)效益工资预提:
1)每月累计产值包括项目当月财务列收产值额及相对应的甲供材料(甲供设备除外),分公司有权依据项目成本情况适当下调
提取系数。
季末由分公司填报《产值效益工资计提审批表》(附表4),并附相应预算等附件,经核算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
2)经生产部主管领导依据考核办法签字确认核减金额(考核办法由生产副总组织制定),并附相关考核依据或说明。
3)确保项目计提效益工资后,项目季度末全年累计成本不亏,经财务部长签字确认允许分配总额(递企管部1份)。
(3)发放规定:
季末,分公司根据最终确认的允许分配总额及公司的考核结果,并结合分公司内部考核办法,进行分公司内部员工效益工资的合理分配。
《分公司员工效益工资分配明细表》(附表5)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报企管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企管部、财审部、分公司各1份)。
(4)分配参考:
分公司根据员工学历、职称、岗位、能力、业绩、出勤、工作量、工程特点、工龄等综合因素,同岗实行差额分配,避免平均主义,体现多劳多得原则。
项目无产值或停工,并且无预留时,即无产值效益工资。
(5)其他规定:
分公司经理分配的产值效益工资按月或逐季累计,财务挂账,年终与经营责任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发放(办法另定)。
(6)余额处理:
分公司年内已计提,且满足分配、发放后的发放余额,分公司年末充回项目成本。
5、产值效益工资(土建):
根据分公司各项目的产值完成情况按月、按项目预提,经核算部核定、生产管理部考核,并经财务把关确保预提后当季项目成本不亏损。
(3)分配参考、其他规定、余额处理同本办法安装分公司产值效益工资内约定。
第五章请假
请假须提供书面假条作为考勤附件。
请假3天以内须经用人部门主管领导或分公司经理审批;
请假4-7天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人事主管领导审批;
请假超过7天的,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企管部负责抽查考勤(部门每周至少1次,分公司及项目每月至少1次),无假条的或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请假前必须做好沟通及工作交接,并保持电话畅通。
造成工作延误或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与考核效益工资挂钩。
一、病假、事假、带薪休假
(一)病假:
七日内应出具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的书面假条。
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书。
病假医疗期内,能够用日常加班或带薪休假天数补齐病假缺勤天数的,不扣发工资。
不能补齐病假缺勤天数的,病假一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的70%,扣发相应天数的效益工资;
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的60%,扣发相应天数的效益工资;
病假三个月以上的,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的50%,扣发相应天数的效益工资;
医疗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若支付的岗位工资低于当年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年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二)事假:
职工事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
事假期间,能够用日常加班或带薪休假天数补齐事假缺勤天数的,不扣发工资;
不能补齐缺勤天数的,扣发相应的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天,事假十五天及以上者,须报公司企管部及集团公司人资中心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严禁旷工:
有旷工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程度作出停发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各项保险、管理费等处理。
(四)带薪休假:
由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人同意,或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带薪轮休,也可将事、病假抵顶。
假期天数按集团《带薪休假制度》规定执行。
由公司及分公司劳资人员做好过程记录,员工全年累计请假超出带薪休假天数的请假(除有有效假条外),一律按事假规定执行。
二、关于婚丧假、产假
1、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带薪);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个月(含3天法定婚假加7天晚婚假,共计10天带薪假,其余天数只发工龄工资)。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必须在结婚半年内休完。
2、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带薪);
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带薪)。
3、产假:
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并属于晚育(24周岁)者可享受6
个月产假,多胞胎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女工生产后务必在5个月内到集团人资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工资及报销费用由社保中心承担;
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
产假到期需申请延休的,须经用人单位及公司领导同意,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部分、人才管理费等全部由个人承担,并停发一切福利待遇。
公司要求复岗,但仍不按期复岗的,按私自脱岗处理)。
第五章外聘人员工资
公司急需的高素质人才(含正式外聘人员),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外聘审批备案手续。
外聘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备案执行,工资组成原则上同同岗位自有职工工资(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试用期内执行低一档工资)。
外聘毕业未满三年的员工,见习期及实习转正后原则上参照集团新员工工资标准执行。
一、机关/分公司外聘管理人员工资:
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聘任并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的:
(一)岗位工资标准:
1、机关人员:
核定岗位工资=同岗岗位工资+适当工龄工资+适当保险津贴;
2、分公司人员:
核定岗位工资=同岗、业务水平相近的自有员工岗位工资。
(二)总部工龄工资参考:
1、退休返聘管理人员工龄一律按300元基数执行,每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
2、其他人员参照本方案第二章第三条执行。
(三)效益考核工资:
参照所在部门、单位同岗位标准经考核后发放。
二、外聘二线人员工资:
1、相关规定:
外聘二线工人由用人单位选用,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参照外聘管理人员备案,签订临时协议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息表、操作证复印件等)。
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到企管部备案,作为造册依据。
项目须严格考勤,按日计发工资,一律实行实名造册,手续不全不予审批。
所有人员离开项目或用人单位,分公司应安排办理交接签退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企管部。
2、工资参考标准厨师工资根据做饭的顿数、人数以及工地所在地区综合考虑执行35-45元/日;
门卫、下夜根据人数及工作时长一般执行40-50元/日;
维修电工60-70元/日;
塔吊司机75-85元/日;
电梯司机50-60元/日。
三、其他:
外聘人员无备案手续(个人信息、拟用人员审批表、岗位工资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或审批程序未完善,工资一律不得造册。
工资造册实行实名制。
按规定出勤天数倒算日工资(各项工资组成)计算实际出勤工资。
第六章见习员工、实习生工资
一、见习期人员:
指集团公司当年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
当延长见习期。
3、新招聘的未正式进入本单位的员工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七章公司其他规定
一、凡当年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员工,一年后,经过考核合格后再列入本岗位工资。
1、缺勤在30天以上、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
2、由于工作失职被停职在30天以上的;
3、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被经济处罚在1000元以上的;
4、取得职称任职资格后未被集团公司聘用的;
5、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未经集团公司同意而注册他处的;
6、其它被认为不符合要求的。
二、新调入及复岗员工
1、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执行拟定岗位的下一档,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后再列入定岗工资序列。
2、所有新入员工均需由用人单位会同企管部填写《新入员工工资申请备案表》(附表6)并完善其他相关手续,经人事主管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备案。
三、脱岗
未经公司同意,私自脱岗在7日以上的,自脱岗之日起,停发一切工资、福利等,且五险一金、人才管理费等全部由其本人承担。
并自脱岗之日起,其本人的自身安全、给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等由其本人承担。
办理调离手续时,除执行集团规定外,须交清在本单位一切应自行承担的费用,并交纳3000元以上人才培养费,每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应缴纳的人才管理费增加1000元。
四、待岗及放假
1、待岗:
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司同意的待岗人员按用人单位要求到岗如实考勤,按太原市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倒算当月日历天数的日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
2、放假:
公司、分公司统一长假期间,春节三天加四天(合计7天)法定休息日,可按当月岗位工资日历天数计算日工资执行。
其余放假天数统一执行太原市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倒算当月日历天数的日工资,按实际放假日期支付。
五、兼职
杜绝本公司人员在外单位兼职,一经发现,给予3000—5000元罚款。
六、公司其他岗位
单位或部门的其他员工工资根据具体情况核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于企管部备案后执行。
七、考勤、工资、保险、人才管理费等造册规定1、考勤表
(1)报送时间:
考勤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各单位按照考勤表统一格式及符号认真如实考勤。
不得使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否则退回。
(2)考勤表经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于20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回公司企管部。
(3)各部门及各项目如有人员新增、减少或岗位变动情况,需在考勤表备注栏中标注考勤另一部分所在单位。
(4)各分公司每月如实填写《分公司人员分布情况表》,按时随考勤表报回公司企管部。
2、工资表
1、公司机关员工工资由企管部指派专人造表,分公司员工工资由分公司指定专人按公司统一格式及要求造表,并造表、审核签字齐全。
2、工资表造册以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为准,考勤表不得擅自修改。
企管部依据备案情况及考勤抽查情况对考勤表进行审核,认为考勤表有疑义的,与相关主管领导协商修改或批注。
3、员工工资标准按照本工资分配方案执行(本方案已报经集团人资中心审批),所有人员的岗位工资按规定审批后在企管部备案后执行。
凡未在公司企管部备案的人员,工资一律不得造册。
4、报送时间:
(1)各分公司工资表于每月20日前,经分公司经理认真审核签字后报至公司企管部;
(2)企管部负责对公司机关及分公司工资表进行全面审核,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企管部留存一份,转公司财务部一份,返分公司一份。
5、产值效益工资:
须按规定时间及程序完善审批手续,计提表审批签字后交企管部、财务部各一份,返分公司一份。
发放应符合本方案规定,发放明细交财审部、企管部各一份。
3、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表
(1)公司总部五险一金总表由企管部统一编制,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
按集团要求,当月保险汇总表于次月1-5日报送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2)分公司当月五险一金表由各分公司指定专人按公司企管部统一要求编制,经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2日前报至公司企管部。
(3)按当月实际出勤(周期同考勤周期),若同一人分别在两个及以上项目考勤,則将五险一金全部造至出勤天数较长的项目。
(4)员工办理内调(公司总部与分公司之间或分公司之间),以企管部出具的调令时间为准,五险一金由出勤天数相对较长的用人单位缴纳。
(5)员工未办理正式调离前,五险一金仍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擅自离岗、长期请假等情形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人员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催缴),截止日期以集团人资中心调函内标注的日期为准。
未经公司同意,分公司不得随意停造五险一金。
(6)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按集团公司文件及统一安排执行。
公司组织制定调整方案,经集团人资中心审批后执行。
因调增需补缴的企业承担费用原则上由历时缴纳保险单位补缴。
历时缴纳单位已撤销的,由调整时的用人单位缴纳。
4、人才管理费:
按集团规定标准执行,由当月人员所在的用人单位或部门交纳。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x年x月x日起执行,不适用本方案的单位或项目另行约定。
九、解释
本方案设备安装分公司、陆成公司、总承包八分公司的总部、分公司、项目均适用,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件1:
《集团薪酬分配方案调整通知》;
附表1:
《公司总部员工岗位工资备案表》;
附表2:
《公司总部当月加班审批表》;
附表3:
《项目员工岗位工资备案表》;
附表4:
《产值效益工资计提审批表》;
附表5:
《分公司员工效益工资分配明细表》;
附表6:
《新入人员工资核定备案表》。
篇三:
工资分配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分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所制定,旨在于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工资管理体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工资定义)本制度所称工资为我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支付原则)我公司在确定工资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我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范围内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二、我公司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职责及其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体能和工作条件等为依据确定员工的工资,使其工资与劳动的付出相对应。
三、充分发挥工资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第五条(工资结构)我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工资制度。
即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辅助工资,三项工资比例约为5:
4:
1。
第二章岗位工资的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的定义)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差确定的工资。
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约占工资总额的50%,用于月度分配。
第七条(岗位确定)公司每年年终根据现岗位开展岗位测评工作。
岗位测评的内容包括:
职责、知识、技术、体能和环境五个方面的内容。
岗位测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相对稳定,公司按照其测评结果确定岗位工资。
第八条(岗位变动)员工的岗位依据公司员工职系职级表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岗位基本工资,但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对现岗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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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工资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