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16253148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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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专业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6.安全监理措施
7.附件(电梯检查细则、3C认证目录)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市消防局经济适用房工程
1.2工程地点:
天津市塘沽区新北路与河北路交口
1.3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消防总队
1.4设计单位:
天津建筑设计院
1.5地基勘察单位:
天津市勘察院
1.6监理单位:
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7施工单位: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1.8总建筑面积:
34747平方米
1.9总造价额:
9950万元
1.10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合格率达100%,无重大质量事故,做到无渗漏工程。
1.11工程进度目标:
按既定的施工合同工期竣工(总工期为550天)。
1.12专业工程概况:
1.12.1本工程4个单位工程,1、2号楼为高层住宅,地下1层,地上34层,建筑高度约99.05m,3号楼为高层住宅,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约52.62m,分号4为地下车库及地上土建黑号变电站,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074m2,功能为汽车库、自行车库、设备用房。
1、2号楼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3号楼为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地下车库为三类地下车库。
1.12.2低压配电系统,住宅的走道照明、消防用电设备、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安防监控设备、弱电、客梯、排水泵、生活水泵等为一级负荷。
住宅用电均由设于室外的黑号变电站供给;
1.12.3低压配电系统采用AC220/380V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一级消防负荷、重要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在末端设置互投装置。
水泵、排风机、送风机等控制箱采用自动及手动控制方式,与消防有关的控制箱内应预留消防控制接口。
1.12.4本工程3号楼、室外变电站防雷等级为三类,1、2号楼防雷等级为二类。
建筑的防雷装置满足防直击雷、侧击雷、防雷电感应及雷电波的侵入,在变配电室设置总等电位联接装置。
1.12.5用电节能本工程一般照明采用T8细管经直管型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等高效照明光源,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等选用LED做为光源,车库采用智能灯光控制系统,走道灯采用感应控制,生活泵中水泵等负荷波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变频控制,电梯应具有VVVF控制、睡眠模式、经济运行模式等节电措施。
风机采用定时通风控制,污水泵采用液位控制。
1.12.6消防联动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电梯监控控制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等。
消防联动控制: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应根据火灾情况控制相关的正压送风口及排烟阀、电动防火阀、并启动相应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风机应与相关的阀联动,阀、风机的动作信号要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在消防控制室,对消火栓泵、自动喷淋泵、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即可通过现场模块进行自动控制也可在联动控制台上通过硬线手动控制,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1.12.7有线电视信号由市政有线电视网埋地引入地下车库有线电视机房,安防监控室设于各楼座首层,内设视频监控主机及可视对讲等安防主机,监控室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地下车库设变焦带云台摄像机。
户内设彩色可视对讲系统、紧急按钮、被动红外探测器、门磁等安防设施,并与可视对讲系统联网报警出入口控制系统读卡器为感应式智能读卡器,电控锁每套门安装一个。
2.编制依据:
2.1监理规划
2.2施工组织设计
2.3本工程施工设计及说明
2.4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5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2.6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2.7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8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9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10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2.11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监理工作流程
参加设计交底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审核承包单位资格
审核开工报告
审核原材料
半成品,成品
退换
不合格
合格
整改合格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不合格
整改合格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不合格
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整改合格
竣工预验收
有缺陷
竣工验收
审核竣工资料
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根据本工程的监理合同,确定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目标值(概况中已反映)
4.2事先预控
4.2.1熟悉图纸,对设计说明和图纸中有疑问的地方或是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相互间不一致,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或其它形式向设计、业主等有关方提出。
通过共同努力,以求得一个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建筑功能要求、现场施工基本可行、设计意图不表达清晰、布局及系统基本合理的电气安装工程建设平台,为今后的电气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能更好地控制安全、质量、进度、成本。
在凡设计图与国家规范及评定标准不符时,应按规范标准执行。
图纸会审和设计修改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4.2.2备齐设计和施工必须要用的规范和图集,以满足工程项目监理的需要;
4.2.3审查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质、工商执照、项目经理证书、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专业上岗证,特殊行业的施工许可证等,符合要求并在法定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等级与本工程内容、范围及等级相符,企业业绩中包含与本个工程相似项目。
并注意人员流动情况;
4.2.1.4督促电气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先报送电气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方案:
适时性(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提出方案)技术保证(方案中提出的施工工艺技术符合本工程设计及工管理措施有效)程技术难点的施工要求,施工技术个个并督促其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三检制度的质保体系和安保体系及电气施工技术交底(注意一定要其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④人力资源保证(施工单位的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目标要求)⑤施工机械保证(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配置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⑥安全保证(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及消防管理体系完整、组织网络完善、措施落实、手段合理满足不同气候、不同场所、夜间及多工种联合施工的安全要求)⑦质量保证(方案中提出的安装质量目标明确,管理措施到位)⑧物流控制及成品保护(电气安装材料设备储运应适时合理,成品保护措施落实)。
4.2.1.5审核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明确;技术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三级(企业、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网络完整;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及数量符合要求;技术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原始记录表格齐全,所用仪器仪表合格有效;过程质量控制计划合理;质量反馈及时到位,实施良性循环。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进场审核和认定
4.2.1.6审核及认定进场材料、设备⑴建筑电气施工中采用的设备、器材和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标明日期、批量并盖有质检公章),设备应有铭牌(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安全认证。
[进口设备和关键材料需经国家商检局检验合格。
]需要3C认证、型式检验报告及复试材料和设备见附页
⑵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⑶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2.1.7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⑴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措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
审核施工用电负荷,负载分配,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⑵参与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A.屋面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B.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C.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D.混凝土基础及构件支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⑶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
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
全部暗管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⑷依据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特点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协调、落实电气工程总体(大配套)和室内(小配套)供配电工程各专业工序及施工界面的衔接、交叉、预留、预埋等施工作业的工艺、质量措施及其成品保护手段;进一步落实电气安装工程与智能化、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及土建相关专业的衔接、交叉等施工作业的工艺、质量措施及其成品保护问题。
4.2.2事中监控
4.2.2.1接地装置安装
⑴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的材质应为热镀锌件,扁钢的厚度不小于4㎜,截面不小于100㎜2,接地线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当采用扁钢时,搭接长应≥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在室外露天或埋地场所应焊4边)。
当用圆钢时搭接长≥其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焊接处焊缝应平整饱满,无咬边、夹渣、焊瘤等现象。
焊逢严禁用砂轮机打磨,焊后及时消除药渣,并刷二度防绣漆,埋地刷二度沥青漆。
明敷接地线表面应涂15~100㎜宽度相等黄绿相间的条纹;当使用胶带时,应使用双色胶带,离地宜为250~300㎜,距墙宜为10~15㎜,支持件间距水平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宜为1.5~3m;转弯部分宜为0.3~0.5m,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曲弯等情况,过伸缩缝应设补偿器。
接地线引向建筑物入口处和检修用临时接地点处应刷白色底漆并标以黑色记号。
⑵接地干线的扁钢的连接可采用螺栓连接,但接地线的非镀锌触面均应烫锡处理、螺栓、螺母、垫圈等均应用镀锌件。
⑶接地母线穿墙楼板和地坪处应加保护管,采用金属保护管时,其保护管也应接地。
⑷高层建筑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体必须有可测量接地电阻的“测试点”。
测试点数量、轴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⑸接地装置的安装要求如下:
A.接地体顶面的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经人行道处理的深度不应小于1m当无规定时应大于0.6m。
圆钢、角钢与钢管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小于5m。
B.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应≥2.5m,间距不宜小于长度的2倍,距建筑物外墙为≥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沥青路面。
C.对接地体的埋入及电阻值测试需进行旁站监控。
⑹配电箱、柜、金属管、盒及金属支架均应与PE连接。
⑺采用TN-S系统(接零保护)时,规定如下:
A.零线上不应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B.在电流总进户箱处将零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即重复接地,之后分别引出N和PE干线。
C.接至电器设备金属外壳的保护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接,严禁串联连接。
⑻防雷引下线、接地体需要装设断接卡子或测试点的部位、数量、材料、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⑼防雷接地工程中隐蔽部分应在竣工图上注明接地体及连接的实际走向和部位。
⑽屋顶的避雷应符合设计规定,由柱主筋(2根)引至出墙面的引线应用与避雷带相同的材料,并有明显的搭接部位,搭接部位不应设在墙体内。
避雷带的高度宜为150㎜;一般支架水平间距为0.5~1.5m;支架垂直间距≤1.5~3m;间距应均匀,允许偏差30㎜,转角处两边的支架距转角中心不大于250㎜。
支架应平直,水平度为每2m,允许偏差3‰;垂直度每3m段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
避雷网圆钢的弯曲半径应≥10d,屋面所有金属物体外皮均应与避雷网焊牢。
⑾利用建筑物柱子主筋做引下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S主筋≥4Ф10㎜或≥2Ф16㎜圆钢。
B.主筋搭接处按接地的规定焊接,即搭接长度应≥6D,且应双面焊,每一个搭接处都应检查,不得漏焊、假焊或焊接长度不够。
C.从基础开始焊环状接地通路时,检查每个焊接点都应符合要求,然后顺柱子主筋向上引焊,为了避免焊错钢筋,须在每一层焊接处附近刷油漆标志。
D.当主筋连接采用压力埋弧焊、对焊时,其接头处可不再焊接跨接线。
E.主筋与屋面避雷带搭接方式采用90○立弯。
⑿接地体敷设完后,在回填土前需旁站进行接地阻值全数测试,并作好旁站记录,待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土。
回填土内不应夹有石块和建筑垃圾等,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⒀交接验收应检查接地网外露部分连接可靠,接地线规格符合要求,防腐层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避雷带、针安装位置高度符合设计,供连接临时接地线用的连接板数量、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工频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4.2.2.2配管配线
⑴钢管敷设
A.熟悉电气配管图,若在混凝土整体浇注的顶板、地板或砖墙内暗配电管,应沿最近路线敷设电管,并应减少弯曲,暗配管距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一定要大于15㎜。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B.明配管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即6D),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即应大于10D)。
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即不应大于0.1D)。
且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纹,同时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C.直埋地下的电气钢管和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簿壁钢管。
钢管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管内无铁屑、毛刺,钢管无折扁、裂缝,旁站抽检。
D.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
不应采用焊接连接。
螺纹连接的黑钢管,连接处两端应焊跨接地线。
旁站检查跨接地线的直径,焊接长度(抽查)。
E.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钢管应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管口高出盒内壁3~5㎜,暗配黑铁管可直接焊接,焊后涂防腐漆,明配管或暗配镀锌管应用锁紧螺母固定,管端螺纹外露2~3扣,薄壁管的跨接地线可以用卡子卡紧而不焊接。
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
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再引入接线盒内,管口应包扎紧密,室外尚应加防水弯头。
f.钢管防腐:
钢管的内、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
应特别注意检查内壁是否已作防腐处理,用灯光抽检并作记录。
明敷薄壁管应刷一度水柏油,明敷厚壁管应刷一度底漆,一度面漆;暗敷在砖墙内的厚壁管应刷一度防腐漆(红丹);但埋于混凝土中的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直埋土层中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水柏油)防腐。
G.配管和桥架等通过伸缩缝的质量监控要点:
通过建筑物沉降和伸缩缝处的任何配管、线槽、桥架和避雷装置等电气设施,应有补偿装置(过路箱),两箱之间应用软管连接,以防基础下沉不均匀会损坏管子和线槽、桥架等。
过路箱的大小应根据敷设管子的管径和根数决定,全数检查。
伸缩缝补偿装置的连接见图集。
硬塑料管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在直线段每30m处应装补偿装置。
H.明配管安装允许偏差及质量控制要点
水平和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和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在TN-S、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和金属盒(箱)必须和保护地线(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同一回路系统金属管盒和塑料管盒不可混用。
明配管硬塑料管穿过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00㎜。
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最大距离: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时,Ф20以下为1m,Ф25~40以下为1.5m,Ф50以上为2m。
明配硬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明配钢管管径在Ф50及以下的,必须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连接。
钢管管径在Ф63及以上的,可以使用套管焊接,明配钢管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应处在两管对口的中心,长度为管外径的1.5~3倍,焊接应严密。
配管采用螺纹连接的,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其圆钢跨接接地的直径必须﹥6㎜,焊接长度大于6D。
检查焊接质量应牢固、平整、饱满,不点焊或不焊穿钢管。
50V以下配线的管、槽可不跨接。
明配管路不得在锅炉、烟道和其他发热表面上敷设;在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管口,管子连接处及不进入盒(箱)的垂直敷设的上口,穿线后都应密封处理。
⑵PVC塑料管的敷设
A.PVC刚性塑料管的材质必须符合具有阻燃自熄的性能,外壁应有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氧指数在40%及以上,应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和有关部门准予在本市工程上使用的许可证书。
敷设塑料管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上专用胶合剂粘接。
配管工程中塑料管敷设应使用相应规格的阻燃自熄型塑料附件。
B.硬塑料管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装设温度补偿装置,塑料管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露出地面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在混凝土内的部分应有防机械损伤措施。
C.硬塑料管采用插入法连接时,插入深度为管内径的1.1~1.8倍;采用套接法连接时,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口外径的1.5~3倍。
用胶粘剂粘接接口,须牢固、密封。
半硬塑料管套管粘接法连接时,套管长度不小于连接管口外径2倍。
⑶吊顶内配管
A.吊顶内的配管一般应使用钢管,吊顶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
B.吊顶内设置的线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施工,应有单独的吊挂或支撑装置。
不得固定在顶棚的吊架或龙骨上,或者其他管道的支架或吊架上,吊顶内的电线管一般离吊顶20~30㎝,管卡、支架等金属附件应镀锌或刷防锈漆、面漆。
C.半硬塑料管、塑料波纹管不宜在吊顶内敷设;在活动吊顶内接线盒与电气设备接线盒之间应采用金属或可挠金属软管,但其长度宜≤1m。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接地导体。
D.固定吊顶内一般不另设接线盒,如必须设时,应留检查孔。
活吊顶内装的接线盒、灯头盒必须单独固定,其朝向应便于检修和接线,并要加装接头和护口(一般朝下面或侧面,盒有盖板)。
E.吊顶内敷设的配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
钢管与金属支架、龙骨等应有统一接地线,去灯头线管可采用金属软管,其外皮应接地,且其长度≤1m,顶内不许有裸露导线,监理应在封吊顶前组织各方检查整改到位后方准封吊顶。
⑷管内穿线
A.监理首先应事前验收材料。
检查其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B.管内穿线宜在建筑物抺灰、粉刷初装修完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C.不同回路和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以及相互干扰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当设计有特殊规定的或电压为50V及以下的回路、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D.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入同一钢管内。
E.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F.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载面积的40%。
G.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后应将管口密封。
H.从供电部门设置的熔断器出线起至电表箱、配电箱及各回路配线均应按色标要求标色:
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PEN线为淡蓝色,PE(保护线)为黄/绿双色线。
I.配线时应根据负荷的容量、用途进行回路分配,尽量保持各相负荷平衡。
J.导线应按不同用途使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至少应在各接线端处用色标区分开。
K.截面大于或等于2.5mm2的多股铜芯电线应采用相应规格的铜接头压接,截面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电线应先拧紧采用搪锡或压接端子,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单股铜芯电线应采用安全型压接帽连接,也可采用电线绞接缠绕后搪锡,搪锡部位应均匀、饱满、表面光滑,剥去绝缘的电线不得损伤或截断线芯。
L.导线的预留长度按以下考虑:
接线、开关、插座盒内导线长度预留15㎝;
配电箱内导线预留长度为箱体周长的1/2;
出户导线预留长度为1.5m。
M.电气线路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
与暖气管、热水管平行敷设(在管道上)穿管配线应≥0.3m,明配应≥0.3m,裸配≥1.5m。
与暖气管、热水管交叉敷设穿管配线间距应≥0.1m,明配应≥0.1m,裸配≥1.5m。
与通风管给排水及压缩空气管,平行敷设穿管配线间距应≥0.1m,绝缘线明配≥0.2m,裸配≥1.5m。
与通风管给排水及压缩空气管,交叉敷设穿管配线间距应≥0.05m,绝缘线明配≥0.1m,裸配≥1.5m。
4.2.2.3线槽、桥架敷设
⑴敷设导线的线槽,按其材质分为金属和塑料等几种制品。
线槽内敷设的导线应按回路绑扎成束,其间距不大于2m,导线不得在线槽内有接头。
桥架或托盘内不得直接敷设导线。
⑵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且槽盖板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⑶金属线槽应作镀锌或者其他防腐处理。
塑料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固定或连接线槽、桥架、托盘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桥架等内表面光滑相接,且螺母应位于外侧。
槽板敷设严禁用木楔固定,穿过梁、墙和楼板处应有保护套管。
⑷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⑸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大于线槽面积的60%。
⑹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线。
镀锌金属线槽可不做跨接接地,但防松装置应在明显部位,且在连接部位的两端不少于二处。
4.2.2.4塑料护套线敷设
配管配线交接验收应检查各种规定的距离,各支持件的固定,管弯曲半径,箱盒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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