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案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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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电器设备的更换和故障的排除,必须由电工进行,电机长期未
运转,在起动前应由电工进行检查后,方准起动。
1.2.2.6更换传动皮带和传动部分时,应断开电机开关或拿下保险。
1.2.2.7设备轴头顶丝、销子,不得外露,避免转动时挂住伤人。
1.2.2.8在清洗设备、打扫地面时不得将水喷向电线、电闸和电机。
1.2.2.9在设备运转中,操作人员要精神饱满的坚守工作岗位,并不得乱动非本人负责的设备。
1.2.2.10在离电气或线路近的地方工作时要多加小心,在有可能停电和必要停电时,可停电进行,以防触电。
1.2.2.11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工具、零配件及原材料应放置有序,以保证操作中的安全方便。
1.2.2.12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抢救。
1.3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伤亡事故,指在砖厂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轻伤、重伤和意外死亡情况,对于重大死亡以上事故报告处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3.1报告
1.3.1.1轻伤事故发生后,由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上报厂长。
1.3.1.2重伤,除履行上述轻伤上报程序以外,厂长还应报告当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
1.3.1.3死亡事故,厂长除履行上述轻、重伤上报程序以外,还应报告公安局。
1.3.2调查及处理
1.3.2.1事故调查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厂长和有关班组长及技术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厂领导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3.2.2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在事故调查清楚之后,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严肃处理。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伤事故的均应追究当事人和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操作;
(2)违章指挥工人作业;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和劳动纪律;
(4)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伤事故的,应当追究事故单位领导人或
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1)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职工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
(2)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作业环境不安全,或安全装置不安全;
(3)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不健全;
(4)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
(5)设计有错误,或在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和削减安全、卫生设施;
(6)对已发现的隐患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在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由事故调查小组提交,工伤事故的鉴定、受伤人的经济损失(如受伤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等)遵守砖厂有关规定执行。
1.4材料领用制度
1.4.1材料领用必须执行班长领用制,每星期一次,如其他人员领用签名,此材料费将由保管员,领用班班长工资中如数扣出。
1.4.2领用材料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以备旧件修复后再次使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如当时无法交旧可打欠条,等换件后交旧,如有丢失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1.4.3必须做到用多少领多少,防止材料的流失,贵重件的领用,必须有厂领导签字和专人认定才可领用,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1.4.4领用材料时必须在材料后面注明使用机型机号,以便于今后设备管理登记进行综合分析,如登记与实体不符将对材料领用人给以处罚,如保管员登记失误将对保管员进行处罚。
1.5交接班制度
砖厂由于它生产过程的连续性,除开采和砖机组采用白班制外(每
班8小时),烧窑工为三班制。
因此在进行交接班时,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5.1交接班时,下一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工作现场查看设备,查看交接班记录。
1.5.2设备如有故障,上一班若能处理的必须处理,并作好设备周围的卫生工作,然后交班。
1.5.3设备有故障,上一班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完的,交班时应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并主动告知下一班,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1.5.4交接班时,接班人员不负责任,随意接班,出现故障和发生事故,责任一律由接班人员承担。
1.5.5设备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情况、设备的故障隐患、设备的运转状况,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并作好记录。
1.5.6本制度要求下班前必须规范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必须先认真
查看交接班记录,并全方位检查工作现场,收集问题开班前会,布置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1.6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6.1全员安全教育
1.6.1.1砖厂对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厂技术和业务培训。
1.6.1.2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20小时。
1.6.2三级安全教育
1.6.2.1新工人培训
1.6.2.1.1入厂教育,对新入厂的工人,招聘的临时工,由砖厂主管领导讲述砖厂各项法规制度,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概况。
砖厂安全员对其进行初步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定,砖厂基本安全知识。
1.6.2.1.2岗位教育,由所在班组长进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培训。
1.6.2.2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按新岗位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教育和培训。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到工作现场之前必须进行自身安全保护及相关内容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1.6.2.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工等)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每月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学习。
1.7安全生产质量奖惩制度
1.7.1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质量指标,对提高产品质量有创新的给予奖励。
1.7.2对一贯遵守安全条例法规、维护工艺纪律,按工艺规程操作,保证产品质量的应给予奖励。
1.7.3对安全、质量工作一贯积极负责,无安全、质量事故的应给予奖励。
1.7.4厂专业人员,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损失大的,且已构成质量事故者,应停止生产进行整顿,严惩责任人。
1.7.5在砖坯生产中,出现合格率在70%以下仍继续生产的,严格追查质检人员、大组长的责任,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7.6制坯和烧窑大组,实行安全、质量、产量、成本与收入挂勾。
1.7.7不合格产品装运出售,造成用户不满意退货,均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
1.7.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制度,工艺纪律,操作规程及不服从质检管理,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及安全、质量事故的按情节轻重处理。
1.7.9经常出现废次品,质量达不到标准的按情节轻重处理。
1.8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佩戴制度
1.8.1、厂方应根据不同工种的需要,足额配备手套、口罩、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
1.8.2、厂方必须按时给职工发放各岗位所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1.8.3、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岗位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劳保用品,不佩戴劳保用品的不得随意上岗,产生意外的后果自负。
1.8.4、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应时刻对职工的佩戴情况进行监督。
1.8.5、厂方应定期为进窑及出窑人员发放白糖、菊花茶等降温泄火食品。
2.1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1.1厂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是砖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同时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令,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砖厂的安全生产水平。
2.1.3根据本厂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健全本厂各级安全组织机构、配备适当安全人员,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2.1.4组织制定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其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砖厂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安全检查。
2.1.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以及制定和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的同时,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组织领导制定和审定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6制定安全检查制度,针对砖厂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编制砖厂安全技术管理措施计划。
按国家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计划的完成。
2.1.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砖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1.8对砖厂发生的伤亡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并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和落实整改措施。
2.1.9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职能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执行职能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
2.1.10经常深入砖厂现场,检查和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2.1在砖厂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厂的安全工作。
对全厂安全工作实施厂内检查并记录。
2.2.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非金属矿山技术规范》。
2.2.3根据《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砖厂实际情况制定全厂安全管理细则和安全管理奖罚条例,同时应担负监督、检查、落实、反馈职责,并记录。
2.2.4根据砖厂生产变化情况,每年初负责编制砖厂全年安全生产计划,每月初负责编制砖厂安全生产计划,并上报厂长批复实施,监督检查落实,并记录。
2.2.5定期组织砖厂安检小组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总结和评比,并记录。
2.2.6加强电器设备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设备进行抽查,鉴定绝缘、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性能,购置的矿用设备,不经检查、鉴定,不准进入砖厂工作。
2.2.7负责对特殊工种工人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坚持“四禁止”上岗原则,并记录。
2.2.8协助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不论大小事故都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教育处理。
2.2.9每天审核、检查砖厂各生产、维修点与日生产计划相匹配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整改、落实、记录、确认。
确保砖厂生产在安全条件下高效运作。
2.2.10每月、季、年底向厂长递交全厂月、季、年安全工作总结。
2.3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2.3.2带领全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条例,并积极组织学习。
2.3.3优化组织,调整劳动力,做到新老搭配,以老带新,技术熟练的带生产技术差的工人。
2.3.4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查找在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找出问题并及时纠正解决。
2.3.5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作处理,发现事故隐患现场解除,不能解除的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避免事故的发生。
2.3.6做好交接班制度,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好安全工作。
2.4装载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4.1负责剥离覆盖层,并把剥离下来的覆盖层推至排土场。
2.4.2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如发现违章者应检举揭发。
2.4.3应熟知设备的各项性能,对设备进行全面的保养检修工作。
2.4.4合理操作、安全使用设备,是所操作设备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2.4.5禁止在危险点作业,剥离过程中不停地观察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撤出。
2.5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5.1工作时必须有高度的纪律性,严格遵守一切规定,根据指示进行工作。
2.5.2工作地点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
2.5.3所有使用的量具及仪表,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2.5.4修理交流电线必须切断电源进行工作,修外线、上电杆必须穿戴可靠的保险用具,否则严禁操作。
2.6煤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新产品的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烧结普通砖GB/T5101-1998的标准。
2.6.1煤场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如发现有徇私舞弊现象,处以罚款或调离工作岗位。
2.6.2对煤质要把好质量关,每车必须复磅,有三家工厂的过磅单,以复磅单结帐,并在复磅单上注明实收数,由两人签字验收为准。
263烧砖的煤必须过筛,粒度要求在20mm以下,其中5~10mm应占总数的60%,供应要及时,数量必须发够,并由当班烧窑工签字,双方记帐,以便准确核算,耽误一次罚款2~50元。
2.6.4未筛过的煤不得往窑顶上拉,煤场的煤不能堆积过高,高度一般以2m为宜,煤场人员应注意观察险情,如因不负责任,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按其损失价值进行处罚。
2.6.5供暖煤的供应,煤场人员见提单发货,数量要发够,不应多发或少发,不得徇私情,不准打白条,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煤车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3.1制坯作业规程
3.1.1供料
(1)开工前检查原料的干湿度,确定是否生、熟。
(2)调整给料机粘、砂土的配合比。
(3)给料过程中要保证生产用土的质量,土中的砖、石、草等杂物随时捡出。
3.1.2搅拌
(1)生产前应清理现场,检查搅拌叶、绞刀的角度。
(2)根据供土量,将水基本配够,每小时用干湿温度计调整测试一次。
(3)在确定了原料的成型含水率以后,尽量不要有大的波动,以保证湿坯强度的匀质性。
(4)保证水份合理配用,搅拌均匀,同时注意用土量不能过多,防止出现架空现象。
(5)掺配内燃料必须将原料土与内燃料按比例掺配,都要经过一道搅拌,使原料土混合均匀。
(6)机内物料的高度不得超过叶片,以确保搅拌质量。
3.1.3断条
(1)每条切坯19〜20块,泥条四面光滑
(2)泥条出现锯齿、花边、水纹等现象,不得上切坯台,及时推入回送带。
(3)检查龙口尺寸,断条钢丝吊勾是否符合要求,若有误差,应及时调整更换。
(4)定期向托辊表面涂刷柴油,一旦粘泥用毛刷沾水刷去泥料,然后用刷背刮去水分,再刷上柴油。
(5)毛毡磨损后要及时更换。
(6)大托辊顶部必须比小托辊顶部高出2〜3mm
3.1.4切坯
(1)生产前清理推板槽及坯板所残留泥物。
(2)检查切坯钢丝是否入槽及松紧程度。
(3)泥条到位后再切,推板要切一次刮一次,钢丝一次一打,防止出现掉角或齿状,确保坯体棱角完整,六面光滑,尺寸符合国家标准
(4)切坯送坯,撒灰人员在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合格的坯及时推入回送带,废次品不得出机上车。
(5)放坯要及时、平稳、准确,轻拿轻放,及时清除沾物。
3.2干燥作业规程
3.2.1坯场技术参数要求
(1)地面要有1.5〜2%坡度,有利于排水。
(2)要有排水沟,沟渠畅通,坯场不积水。
(3)每个坯场宽度为40m,分为四组垛(大架),每垛15~20条
(4)坯垛长度一般为40m,最长不超过50m(因地而宜,如过长可分节,间隔距离2~3m)。
(5)坯架方向,应与风向一致。
3.2.2运坯作业规程
(1)车辆行驶要平稳,防止出现断裂、掉坯现象。
(2)砖坯上完架后,及时将坯板,废坯带回坯场,不得掉在路中。
3.2.3上架作业规程
(1)在上架前,平整好场地,做好下坯的各项准备工作(如线绳、洒水等)。
(2)在卸坯中,一律用叉,决不许用手抱,一叉两块,轻拿轻放,平稳上架。
(3)架头要卸十字结头,保证数量。
(4)坯垛一定要放直、放稳,防止倒塌。
(5)做到不合格坯不上架。
3.2.4晾护作业规程
(1)上完架后应及时盖好塑料薄膜及架头边条的草帘。
(2)封顶薄膜上压土厚度≥5cm,做到厚薄均匀一致。
(3)坯体之间距上封口用损坯封盖严实,在表面压土。
(4)做到“三勤”“十放”的凉护操作,即:
勤揭、勤盖、勤检查,先放夜风、早晚风、背风,后放日风、正风、正阳风、大风,最后揭
盖放风晒太阳
(5)对边条、架头立足于防,但不能放过放风的机会,要充分利用夜间、阴天和微风、多云天气放风。
晴天中午、大风时要注意及时防护。
(6)砖坯残余含水率控制在6〜8%。
3.2.5花架、翻坯作业规程
(1)花架后,坯体高度8〜12层,坯体间距2〜4cm。
(2)砖架形式二顺一斜。
操作时上下互换,里外调头,轻拿轻放,受压均匀,保证安全。
(3)使砖坯上下、里外均匀干燥,严防出现人为损伤。
(4)花架完后,按晾护工艺晾护。
3.3码烧作业规程
3.3.1码窑作业规程
(1)码窑之前,应清除窑灰,刮平窑底。
(2)码窑时做到头对头,面对面,火道直,火眼正,坯垛前后畅通,上下垂直,左右平行。
(3)防止破碎,应轻拿轻放,坯垛稳定,不倒窑。
湿坯,缺角掉棱不合格坯不许入窑上大架。
(4)挡必须糊严不漏气,要求码好一个窑室糊一道纸挡。
3.3.2烧窑作业规程
3.3.2.1点火操作
(1)点火位置在出弯窑后的直窑窑室。
(2)先码好五个窑室,提4〜5个风闸,首闸略高,其余较低。
(3)点火初期为小火预热阶段,使火床上燃料缓慢烧至2〜3排时,
转入大火攻烧阶段,恢复正常用闸,大灶勤添薄烧,火眼向窑内加煤,尽量少加勤添,当有6〜7排火后转入后火保温,勤加少添。
大灶继续加煤,当有10〜12排底火后大灶停止加煤。
3.3.2.2预热带操作
(1)长度应在6〜8个窑室。
(2)严格控制升温,使它平稳,逐步上升,保证坯体完整。
(3)始端温度控制在60C以上。
3.3.2.3焙烧带操作
(一)焙烧带长度约占2〜3个窑室。
(1)外燃砖10排左右,若火行速度快可以适当延长,火情慢可酌情缩短。
(2)内燃砖,根据其掺配量的不同,焙烧带长度可在6〜9排范围内变动。
(二)焙烧操作
A、看火:
(1)看火动作要快,揭盖3/5,顺风站立看火,时间要短。
(2)正确掌握火度颜色标准,将看火与看砖相结合。
3)上班时注意火度,出窑时检查焙烧的火度、质量,以砖质量来
确定火度大小。
(4)掌握看火误差,同样火度白天比黑夜小,晴天比阴天小,当睡眠不足,疲劳时,易把小火看大,抽力大时易把大火看小。
(5)内燃砖看火比外燃砖看火略为低些;
外燃砖只看焙烧带。
B、加煤:
(1)外投煤的原则是量小勤添。
(2)烧窑前应将当班用煤量备够。
(3)外燃砖前段温度低,要少量投煤,中段增加投煤的频次和份
量,后段减少次数和数量,即引焙烧带前1〜2排火,做到养前火,
攻中火,停后火。
内燃砖,前火不加煤,后火适量加煤,中火不加煤,边火适当加煤。
(4)弯窑焙烧加煤要注意重烧位置,上弯前主烧外火,引外边火的同时,烧里火的后火,保持里火排数,下弯时重烧里火,向前引里火的同时,烧里火的后火力求增加里火的排数,不出欠火砖。
C用闸:
近闸严禁近用高用,近用空距焙烧带前火1〜1.5个窑室蹲死,使用高度以最高有效闸位一半左右为宜。
风闸要稳提稳落,各班要统一用闸形式,保持窑内火度平稳、正常、预热温度均衡上升。
3.3.2.4保温带操作
1)保温带占1〜1.5窑室
(2)给刚刚烧成的砖有充分的反应时间,保温带必须在600C以下
时,才能揭开火眼,逐渐降温冷却。
(3)控制进入焙烧带的空气、流量和参加燃烧的空气进行预热,一般情况保温带在10〜15排之间。
3.3.2.5冷却带操作
(1)冷却带占4〜5窑室,在保证制品质量的前提下,冷却带越短越好,一般15排。
(2)打窑门的时间要同制品安全冷却和调节进风量相适应。
(3)窑门分三次打完,第一次打一个洞约占窑门面积的1/6,位置根据焙烧情况决定,一次后打一半,再继续一小时后全部打完。
3.4出窑作业规程
3.4.1出窑
3.4.1.1成品堆垛形式:
每车按6层半装卸。
3.4.1.2出窑时应先拿架头,轻拿轻放,避免产生缺棱掉角,影响外观工艺。
3.4.1.3按产品标准分等堆放,堆放整齐;
严禁混等、次品,废品不准入垛。
3.4.1.4分部位出窑,对炕腿砖、窑门砖、火腿处砖以及靠两侧的砖墙,比较好的作为合格品,其余应作为等外砖。
3.4.1.5控制出窑速度,保持各带平衡,确保产品质量。
3.4.2装车
3.4.2.1按次序装车。
3.4.2.2装车时轻拿轻放,装紧装稳,装够数量
3.4.2.3严禁碰撞摔打;
严禁混杂不合格砖。
4.1制坯工操作规程
4.1.1砖机工操作规程
4.1.1.1开车前应全面、严格、仔细检查所有设备,消除不安全因素,检查各部位紧固件是否松动,各润滑点是否有足够的油脂,泥缸、搅拌槽、料斗中是否有异物。
4.1.1.2开车前检查电动机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调整三角带和输送带的松紧度,人工攀动带轮转动是否灵活。
4.1.1.3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完整无损,所有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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