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诉讼建立宪政民主体制上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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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1996年,工业产值里国有工业仅占28.8%,集体工业占40.4%,个体、私营及合资、外资等工业则占30.8%。
显然,非国有经济的增长大大超过了国有经济。
1996年,全国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2,700多万户,私营企业81万多户;
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达5,900多亿元;
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6,100多万人;
个体、私营经济的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30%以上;
它们向国家交纳的税金占全国工商税收的7%左右。
这些数据从侧面反映出经济非国有化的趋势。
另一变化是市场化趋势,它出现于八十年代、在九十年代明显加快成形。
目前在商品市场上,90%以上的生产资料和95%以上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已由市场决定;
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已开始出现;
技术、产权、房地产、期货等市场交易也都陆续形成了规模。
可以说,中国经济的微观基础已经市场化了。
改革前国有企业95%的经济活动是依据国家指令性计划安排的,现在这一比例已降到5%以下;
今天,国有企业主要是面向市场组织其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的,再也不是完成国家计划的“机器”了。
而那些在计划体制之外生长起来的非国有企业,则一向是按照市场规则运行的,随着市场化趋势的出现,它们的活力也越来越强。
再次是国际化。
1978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仅占GDP的10%左右,而1996年这一比例已上升到36%,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正在大幅度提高。
至1997年中国吸收的外资已超过3,20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近2,000亿美元。
这些都表明,中国的经济愈来愈国际化、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愈来愈紧密。
社会的五大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也发生了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首先是两层型社会结构转化为三层型结构。
改革前中国的社会呈现典型的“国家──个人”两层型结构,国家通过单位(工厂、公社、机关、学校等)制度直接统治个人。
改革以来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在国家直接控制的组织之外,出现了一个民间社会,如民营企业、民间社团、各类中介组织、民办媒体、民办学校、城镇社区组织等。
结果原来的两层型结构转化为“国家、民间社会、个人”三层型结构。
这样的结构变化相对地减弱了国家对个人的控制能力,而个人的选择机会则日益多样化、对行政机构及其衍生物的依赖性大为降低;
同时,也形成了广阔的公共生活空间及个人生活空间,也因此大大地激活了人的潜能与活力。
其次是出现了中产阶层。
改革前的中国只存在着官僚特权阶层和工人、农民、城市平民等下层社会,根本没有中产阶层。
改革以来,随着非国有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民间财富的迅速积累,一个收入丰裕、生活富足、资产殷实的中产阶层正在形成。
据保守的估计,全国个人金融资产超过100万元的人数远远超过100万,而资产超过千万元和上亿元的也大有人在。
如将他们的家属计算在内,这个阶层已有相当可观的人数。
尽管他们目前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还不大,但由于他们掌握着大量财富、主导着市场的发展趋向、控制着广泛的社会资源、并且日益积极地参与经济和社会生活,因此,他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必将对社会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
第三,知识阶层的独立性逐渐增强。
以前毛泽东视知识分子为附着在国家机器这张“皮”上的“毛”,既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故而从整体上看,改革前知识分子根本没有任何独立性,只能被动地听凭对他们的“改造”。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大批知识分子脱离了旧体制的羁困,既在经济上自立,也在观念上日趋独立。
即使仍留在国有体制内的知识分子的观念也都保有一定的自由领地。
这种变化既有助于知识阶层整体智识水平的提高,也使得知识阶层有可能作为社会进步的思想前导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四,社会中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
一方面,社会中的富有或中产阶层的人数正在逐步增加;
但另一方面,贫困化的人口仍为数巨大,城市里的下岗、失业人数还在不断上升。
据官方数字,1996年全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为6,000万人,城镇里生活水平低于贫困线的人口为1,176万人。
到1997年1季度末,全国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中停减发工资的职工人数为1,096万人,停减发离退休金的离退休人员227万,下岗职工已达900多万,仅此三项合计就已超过2,000万人,达历年来的最高点。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复关入贸进程的加快,下岗待业的职工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
就业压力已构成当今中国最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此外,还有为数巨大的进城流民(一些城市居民称之为“盲流”),他们构成了社会的底层,生活十分艰苦,其权益基本得不到保护。
第五,城市化现象。
中国的建制市至1996年底已达666个,比十年前翻了一番,其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2%,建制市的城镇居民达为两亿人。
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生活方式的迅速传播,使愈来愈多的农村人口受到城市文化生活、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模式和社会心理的影响,向城市迁移,从而使得城市人口不断膨胀。
早在九十年代初,由农村流入城市、设法定居的人口即已超过五千万人。
文化变迁的三个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中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体现社会民族风貌的文化也有剧烈的变化。
首先,社会观念与正统意识形态日渐疏离。
文革结束以来,革命年代制造的政治神话一一破灭了,正统意识形态(如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一党专制、个人崇拜、计划经济、一大二公等)逐步走向衰败。
无论是精英文化、还是大众文化或流行文化,都显现出与正统意识形态疏离的趋向。
继社会中普遍出现的信仰危机、信念危机后,开始了社会观念的更新,功利主义、实用主义、自由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逐渐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但也同时出现了道德失范、拜金主义等观念畸形演变。
其次是“西化”思潮日益扩散。
作为先行的现代化范式的西方社会近年来对中国的影响已波及到文化的各个层面。
在思想文化如哲学、宗教、艺术、文学、政治等方面,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基督教宗教哲学、权力哲学、实证主义、现代派、后现代派的各种理论都被介绍到了中国;
文学艺术作品也受到了这些思潮的影响;
而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观念的影响则更是广泛深远。
在工具文化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科学、管理科学以及广告文化、营销文化、服饰文化等方面,西方的影响也十分深入。
例如,在大众文化方面,如电影、电视剧、古典音乐、流行音乐、社交礼仪中,西方的影响可谓无所不在。
以美国之音、英国BBC、法国广播电台的中文广播为代表的西方传媒的影响,也在逐步扩大。
第三是多元化的趋向。
由于正统意识形态的控制能力削弱了,改革开放中经济的多元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导致了文化上的多元化。
虽然社会主义文化仍在坚守自己日益紧缩的阵地,但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两大思潮正在异军突起。
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以及儒家思想在中国都有复兴之势。
各民族、各地域、各种人群的亚文化更是层出不穷、形式繁多。
可以说,多元化是中国社会转型期文化最基本的特征。
政治层面的三个转变
在转型期政治诸多变化中,首要的变化是政治制度从极权主义转变成威权主义。
所谓的极权主义是指政权对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包括人们的思维)实行无所不在的严密控制的政治制度。
所谓的威权主义或一般意义上的“专制主义”,指的是虽然不民主、但当局在未遇到社会的公开挑战的情况下往往不采用全面严厉管制手段的政治制度,即民间所称的“无民主、有自由”的政治状态。
在威权主义体制中,尽管自由是有限度的,但比起极权主义时代来,社会氛围要宽松许多;
在极权体制中人们不敢做、不敢说、甚至不敢想的事,在威权主义时代都变得可以做、可以说、可以想了,社会生产力也因之得以启动、获得活力。
当然,威权主义政治制度仍然存在着诸多弊端和矛盾,笔者将在下文中进一步分析。
政治上的另一个变化是革命家的统治转变成技术官僚的统治。
毛泽东时代是清一色的老革命家统治的时代;
邓小平时代是老革命家与行政官僚、技术官僚混合统治的时代;
而江泽民时代则是典型的技术官僚统治的时代。
现在,从中共的政治局委员到省市一级的主要负责人,几乎是清一色的理工科高等院校学历背景、同时又具备多年的从政经历。
这些人虽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承袭性,但大多较为务实,较具功利主义色彩,较重视操作技术、策略、权谋、手腕,较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和实际问题,较具有灵活性。
正是由于技术官僚执掌政权,才使得费边式的渐进改革道路成为可能,但也使转型期的中国政治显现出缺乏人文主义底蕴的局限。
政治上的第三个变化是逐渐地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
改革开始以来,立法机关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它们覆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国防、外交各个领域,奠定了依法治国的法规基础。
同时,民众的法治意识也显著增强,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已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共识;
用法律维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越来越成为人们的自觉选择,民告官的事例屡见不鲜;
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现。
执政党也开始强调“依法治国”,并在党章中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当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距离建立现代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很远的路程。
在本文中对转型时期诸项特征的概要描述是循着先经济、再社会、文化、最后涉及政治的顺序,这绝非随意的排列,而是反映了社会发展演变的实际进程。
中国的改革始于经济领域,然后又逐步放射到社会、文化、政治领域。
当改革使得社会的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之后,则政治改革就不可避免地会随之到来,这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不因人们对它的好恶而改变。
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只有进行相应的政治改革,才能建立新的政治秩序,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制度化,以保证经济、社会、文化在良性轨道上持续进步。
其实不独中国如此,先行的现代化国家如欧美诸国也是如此,后发的现代化国家和地区如东亚“四小龙”、前苏联、东欧各国亦莫不如此。
认识这一普遍现象,对于理解政治改革的动因、条件、时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会转型时期的主要矛盾与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病
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主要矛盾
虽然改革开放改变了经济体制、给中国社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促成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但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也存在着许多突出矛盾和消极现象。
江泽民曾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上作了题为“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谈到了中共高层时下最为注重的十二大关系,其行文的风格酷似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只是显得更为空疏。
其实,这十二大关系完全可以被解读为中国社会中现存的十二项矛盾,它们确实令当政者左右为难、进退维谷。
但是,这些矛盾都还不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主要矛盾。
笔者认为,中国在转型期中面临着两对主要矛盾:
一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二是发展中的经济、社会、文化与落后的政治体制之间的矛盾。
可以说,转型期的所有其他的矛盾或问题无不与这两对主要矛盾有关,并受到这两对主要矛盾的影响和制约。
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一方面应当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另一方面也要相应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治架构──宪政民主体制。
中共领导层囿于一党之私,只愿承认前一对主要矛盾,而刻意回避后一对主要矛盾。
实际上,这两对矛盾紧密相关的,如果只实行经济改革,不推行政治改革、不建立宪政民主体制,就不可能建立公正、高效、公平竞争、充分保障财产权和经济自由的市场经济体系,也不可能杜绝现行体制产生的一系列弊端。
就人民最为痛恨的腐败现象而言,执政党年年高喊“反腐败”,然而腐败现象不但屡禁不止、反倒愈演愈烈,这与现行政治体制有着密切的关连。
腐败现象涉及公职人员出于私人目的而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各种行为,如贪污、索贿受贿、弄权勒索、任人唯亲、结党营私、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
通俗地讲,腐败就是“以权谋私”,它也被称为“政治之癌”。
西方的政治经济学曾用“寻租”理论来描述腐败现象。
在该理论中,“租金”泛指政府干预或行政管制市场竞争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即超过机会成本的差价。
既然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差价收入,即“租金”,自然就会有追求这种“租金”的活动,即“寻租”活动。
“寻租”活动的特点是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如游说、疏通、走后门、找后台、行贿等)得到占有“租金”的特权。
通俗地讲,“寻租”就是“权钱交易”,即权力与货币的交换。
腐败现象蔓延扩散的制度根源在于,现存的政治经济体制为持续广泛的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行为创造了机会。
十九世纪的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说过一句十分精辟的话: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地腐败”。
这句话点出了腐败现象的要害,问题虽然出自权力,而根源则出自“绝对的权力”,即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如果掌握权力的人不受监督和制约,就无法保证权力不被滥用,无法制止以权谋私,腐败焉能不滋生蔓延?
同样地,社会不公正、尤其是民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正现象的普遍存在,也与现行政治体制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在现行体制下,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掌握着各种生杀予夺的权力,这些权力原本来自人民,但现在人民却无权过问权力的使用。
于是,在许多场合,权力异化为统治人民、鱼肉百姓的工具,而体制内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如党纪、政纪、法制)却相当薄弱,体制外的监督和制约形式(如大众传媒、政党、社团)更是基本被禁止。
这样的制度环境遂使官官相护、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甚至草菅人命的恶行得以横行无忌;
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即令敢言也无处言、言之而无官理,切身权利受到侵犯却得不到保护、也不敢声张。
各级党政官员、司法官员既握有权力、享有种种特权,又不受实质性的制约,焉能保证其不滥用职权?
大量社会不公正、司法不公正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即由此而生。
再如,国有企业普遍陷入严重困境的局面更是与现行政治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国家机关本应是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机构,不应直接管理企业。
但各级国家机关时至今日仍在管理着数以百万计的国有企业,干预这些企业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干部任免乃至于技术改造。
在国有企业内,厂长、经理还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大多数企业的厂长、经理与党委、书记之间关系紧张,这种现象严重地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而下岗与失业工人的社会救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就业机会、进行再就业职业培训等工作,本应由政府承担起管理职责,现在政府部门却经常将这些责任推给企业,使得许多现实困难难以有效地解决。
因为,很明显,抓企业、抓经济、抓物质建设,就有油水、有实惠、有利益,也容易出政绩;
而组织下岗职工培训之类的事,是吃力而又没“油水”的,所以各级官员就兴趣索然了。
这种政企不分、党企不分、以政代企、以党代企、政府职能严重错位的现象,正是现行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要的集中表现。
过去二十年来,虽然政府数度试图改变这种状况,但始终未见成效,其根本原因是只在经济管理体制上“作文章”,而不触动政治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
现在,多数人都看得很清楚了,如果再不从根本上改革现行政治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真正走出困境的。
至于其它方面,诸如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教育与科技发展、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人事干部管理与公务员制度、所有制问题、分配问题、财政问题、新闻媒体问题等,无不与政治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
笔者不在此逐一论述,读者尽可举一反三而思之。
中国政治制度的历史回顾
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有其悠久的历史渊源,可上溯到两千多年前的秦王朝。
秦朝首次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相当于今之省),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实行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
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军事等各种权力都操于皇帝一人之手,“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
又实行严刑峻法,任何对皇帝和专制统治的不满和非议,都会遭到残酷的镇压;
且“焚书坑儒”,毁灭文化,大批消灭知识分子,取消学校,以强制力量和铁血手段垄断意识形态。
秦以后的历朝历代之统治形式虽不断变化,但秦朝创立的大一统式君主专制政体却一脉相传,至清朝可以说臻于完备。
1911年的辛亥革命结束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政体的统治,但由于军阀割据、战乱不已,中国一直未能建立现代民主政体。
孙中山先生虽有此志向,倡导民族、民权、民生之“三民主义”,惜不幸英年早逝,壮志未酬。
此后,蒋介石率北伐军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一再宣称要继承中山先生的遗志,经由军政、训政、最终实现宪政,建立民主政体。
但相继爆发的国共战争、抗日战争加之国民党一党专政统治的腐败,使得国民党政权很快土崩瓦解。
毛泽东和中共正是抓住了国民党统治的专制、腐败与忽视底层民众利益的弊端,发动了以“打土豪、分田地”为号召的农民革命,采取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并最终把国民党统治者赶出大陆,建立了植根底层、植根乡村的中共政权。
令人遗憾的是,毛泽东和中共领导人也未能摆脱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传统,毛本人即以超越“秦皇汉武”自诩,又以明朝正统继承人自居。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实行的仍然是高度中央集权的一党专政统治。
历史学家黄仁宇在其所著的《中国大历史》一书中评论道:
“中国的当代史可以简明的条例:
国民党和蒋介石制造了一个新的高层机构。
中共与毛泽东创造了一个新的低层机构,并将之突出于蒋之高层机构之前。
现今领导人物继承者的任务则是在上下之间敷设法制性的联系,使整个系统发挥功效”。
这段评论颇具史家之慧眼与洞见。
政治发展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在政治上至少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第一,这个国家必须是统一的;
第二,这个国家必须是真正独立的,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挟制;
第三,这个国家必须克服个人独裁专制,不能由一个人决定国家的一切;
第四,这个国家应该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适合经济发展的法制体系和政治架构。
若不具备这几个基本条件,则一国即使实现了工业化,或依赖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国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仍只能算作“畸型现代化”,发动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意、日就曾是这种“畸型现代化”的范本。
也因此,“二战”后德、意、日都重新制订了宪法,采行了宪政民主政体。
中共夺取政权后,应该说在中国大陆上述之一、二项条件即初步具备,若能在三、四项条件上努力一番,则中国大陆的经济起飞、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政治发展的进程早已发端,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会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今日之中国断不至于落后如此许多。
实行改革以来,虽发生了从极权主义向威权主义的转变、在法制建设方面也有了一些进步、社会摆脱了意识形态的禁锢之后亦日趋开放,但从总体上来看,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政治改革严重滞后已构成了社会生产力继续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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