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事故及紧急情况应急预案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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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事故及紧急情况应急预案范本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事故及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消防法》、《建筑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CISDI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包括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工作的公司员工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业人员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情况。
1.4工作原则
CISDI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遵循“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充分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危险性分析
CISDI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在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执行地开展并完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多位于CISDI外部的宝钢、攀钢、本钢等各大中型钢铁企业,项目性质多为建设工程。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潜在的事故及紧急情况主要有:
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车辆伤害、中毒窒息、自然灾害等。
3机构、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负责事故及紧急情况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为: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事故及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成员:
中冶赛迪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各部门、单位第一负责人、物业公司第一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事故及紧急情况应急救援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组织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2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CISDI工程总承包项目应组建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工程项目现场突发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应对工作。
项目经理任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项目施工经理、行政经理、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等有关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等任成员。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车辆伤害、中毒窒息、自然灾害等造成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应急救援分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应急救援分工如下:
1)事故抢险组: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以及行政部、施工部等成员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供电供水、传达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项目施工部、行政部参加,必要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等参加,结合应急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方案制定、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以及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等工作;
3)安全保卫组: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参与协调,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定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项目行政部参与协调,负责抢险物资装备供应,保障救援过程中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
5)善后处理组: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参与协调,必要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质量安全部等部门参与,善后处理组负责处理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与医疗救护单位关系等善后事宜。
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的分工及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6)信息新闻发布和事故调查机构
必要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信息发布工作由新闻信息中心牵头,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部等参加,负责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事故及紧急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事故调查工作由质量安全部牵头,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监察审计部、工会等部门参加,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事故及紧急情况报告程序
1)为及时掌握事故情况、传递信息,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火灾事故应先报119火警;
2)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工程项目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质量安全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
3)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按照要求填写“事故报告表”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质量安全部。
当事故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续报。
5应急启动
工程总承包现场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项目经理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通知应急救援各专业组到位,立即组织实施救援,积极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当事故性质较严重或有蔓延态势时,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及时通知相应国家救援机构。
火警电话:
119
医疗急救电话:
120
交通事故电话:
1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事故及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响应流程见图5-1。
图5-1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事故及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图
6应急程序
6.1高处坠落事故应急程序
6.1.1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高处坠落事故可能存在的主要环节有:
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搭设不牢靠,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等。
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高处作业的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2)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临边、洞口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并设制警示牌;
3)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4)加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5)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6)遇6级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6.1.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各事故救援专业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组实施抢救,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进行医疗救治;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疗机构到场或协同安排车辆送伤员到医院救治;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3)安全保卫组应将附近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
4)抢救伤员同时,应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他危险源存在,若存在发生二次事故的险情,则应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组排除;
5)受伤人员出现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情况时的现场紧急处理方法:
⑴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硬物;
⑵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一般可用止血带包扎在干净衣服外面加压包扎即可止住;
⑶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伤员的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尽量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⑷疑有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伤员切忌作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⑸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去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同时松解伤员的颈、胸部钮扣;
⑹复合伤要求平仰卧位,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衣领扣;
⑺有条件时迅速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
快速平稳地送医院救治;
⑻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6)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对事故发生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
如因抢救工作确需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记,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6.2坍塌事故应急程序
6.2.1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坍塌事故可能存在的主要环节有:
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坍塌事故的预防措施包括:
1)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实施;
2)工程土方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确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土方坍塌;
3)模板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计算设置模板的支撑系统;
4)严格控制施工荷载,集中荷载不能超过设计要求;
5)工程土方施工时,应设置专人监护,加强监控;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杜绝“三违”现象。
6.2.2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事故救援专业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若发现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在确认不会发生二次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进行抢救被困人员;
3)安全保卫组应将附近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
4)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
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
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
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对被埋人员进行抢救时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在急救中应先清除伤员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对于坍塌事故中造成呼吸功能衰竭和颅脑损伤的人员,事故抢险人员要及时采取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心肺复苏等急救手段;
5)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6)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疗机构到场或协同安排车辆送伤员到医院救治;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7)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对事故发生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
如因抢救工作确需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记,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8)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行动中要注意自我保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
6.3物体打击事故应急程序
6.3.1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可能出现物体打击事故的主要环节有:
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作业等。
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主要包括: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2)严禁高处作业中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3)易滑动或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
若必须垂直进行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临边”、“洞口”等部位应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6)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应按照规范要求,搭设双层防护设施。
6.3.2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事故救援专业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组实施抢救,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进行医疗救治;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疗机构到场或协同安排车辆送伤员到医院救治;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3)安全保卫组应将附近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
4)抢救伤员同时,应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他危险源存在,若存在发生二次事故的险情,则应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组排除;
5)抢救物体打击受伤人员时,尽可能不要移动伤员,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于不宜施救的场所时必须将伤员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
搬运时尽量采用担架或平板,同时观察伤员呼吸和脸色变化。
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伤员的颈部和身体。
如伤者有呼吸障碍,应进行人工呼吸。
如伤者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包扎,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
6)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对事故发生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
如因抢救工作确需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记,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6.4触电事故应急程序
6.4.1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可能出现触电事故的主要环节有:
临时用电线路搭设不符合安全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气专业人员开展电气作业等。
触电事故预防措施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2)电气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3)使用手持电动机械和其它电动机械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
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4)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5)高大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4.2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事故救援专业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组实施抢救,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进行医疗救治;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疗机构到场或协同安排车辆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3)安全保卫组应将附近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
4)对触电者抢救时的注意事项:
⑴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①立即拉下闸门或关闭电源开关,拔掉插头,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注意切勿试图关闭漏电电器用具的开关,避免因该开关漏电电击伤人;
②救援人员利用木棍、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皮制品挑开接触触电者的带电物,使其迅速脱离电源;
③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触电者腋下或腿部,把触电者拖离电源。
切勿用手触及触电者,且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接触伤者。
⑵脱离电源后的救护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救护,先救后搬;搬运中也应注意触电者的身体状况,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
如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呈一定的昏迷状态还未失去知觉,则应让其静卧,严密观察并迅速请医生抢救;
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和心跳还存在,应将其抬至空气通畅处,使其平直仰卧解开衣服,并用软衣服垫在其身下。
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严密观察并迅速请医生抢救;
如触电者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则应立即用口对口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迅速请医生抢救,医生到来之前,不应停止抢救。
对于触电者特别是高处坠落的触电者,除电伤外可能还有摔伤,要尤其注意搬运问题,避免搬运不当引起折断骨头刺入心脏造成死亡。
5)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对事故发生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
如因抢救工作确需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记,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6.5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应急程序
6.5.1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机械伤害事故可能存在的主要环节有:
机械设备安装、操作不当;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机械设备带病运作等。
机械伤害预防措施包括:
1)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上岗操作机械设备;
2)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有效;不准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
3)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性大的机械作业现场;
5)禁止违章操作机械设备,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6.5.2起重伤害预防措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起重伤害事故可能存在的主要环节有:
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搭设、验收;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失灵;违章使用起重机械吊钩升降人员等。
起重伤害预防措施主要包括:
1)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按照方案执行;
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起重机械;
3)起重作业前必须对电源供电、钢丝绳、制动器、安全装置、吊钩和架体的稳定性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工作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4)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铭牌规定,不得超载;
5)起重机械上不得遗留工具或其它物体,以免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
6)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7)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作业时,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8)6级以上大风以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械需特别处理。
6.5.3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应急救援措施
1)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事故救援专业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组实施抢救,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进行医疗救治;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疗机构到场或协同安排车辆送伤员到医院救治;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3)安全保卫组应将附近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
4)抢救伤员的注意事项:
发生机械伤害和起重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重伤者,不要盲目进行抢救,应及时通知医疗机构到场救护。
5)如受伤人员出现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情况时的现场的紧急处理方法:
⑴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硬物;
⑵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一般可用止血带包扎在干净衣服外面加压包扎即可止住;
⑶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伤员的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尽量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⑷疑有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伤员切忌作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⑸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去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同时松解伤员的颈、胸部钮扣;
⑹复合伤要求平仰卧位,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衣领扣;
⑺有条件时迅速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
快速平稳地送医院救治;
⑻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6)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对事故发生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
如因抢救工作确需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记,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6.6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6.6.1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火灾事故存在的主要环节是:
临时用电线路搭设不当;电气线路超负荷;电气设备使用不当;电焊机等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引燃周围物体;明火引燃施工现场使用的油漆、汽油等挥发性易燃性材料: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过小等。
火灾事故预防措施有:
1)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搭设临时用电线路;电气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使用焊机等明火作业时严格执行用火证制度,焊、割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需配备灭火器材;
4)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须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5)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
8)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及可靠的灭火水源。
消防设施必须完好有效,并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或随意拆除,要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6.6.2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救援工作,当火灾危及到现场人员安全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现场有人受伤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抢救伤员。
若火势较大容易蔓延,则应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医疗急救部门请求救援。
6.6.2.1紧急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应根据火灾发展趋势情况和蔓延范围划定警戒区域,指令安全保卫组在火灾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除消防、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2)人员疏散
安全保卫组应迅速将警戒区及火灾发生区与火灾扑救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人员伤亡。
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⑴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可能有被烟气中毒、窒息以及被热辐射、热气流烧伤的危险。
因此,发生火灾后,首先要了解火场有无被困人员及其被困地点和抢救通道,以便进行安全疏散;
⑵要选择与火源相反的方向按顺序迅速逃脱险境,现场有浓烟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应尽量降低身体或爬行,不应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
衣服被烧时,不要惊慌,可立即在地上翻滚以使明火熄灭;
⑶安全保卫组应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疏散时注意查清是否有人留在着火区。
3)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组织各应急救援专业组立即开展救援。
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外部支援。
6.6.2.2现场急救
事故抢险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救护烧伤、烟气中毒、窒息人员,对伤员应根据所受伤害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进行急救。
急救措施如下:
1)迅速将伤员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及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2)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伤员衣服脱去,尽快清洁创伤面并用清洁或已经消毒的纱布保护好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
3)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6.6.2.3火灾扑救
1)现场人员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若火势较小容易扑灭,应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进行扑救,切勿惊慌失措,不及时采取果断的救人灭火、疏散物资等措施,而延误了最佳时机,造成严重后果;
2)事故抢险组赶往火灾现场,视火灾情况采取对应措施进行扑救。
火灾初步扑灭后,事故抢险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已燃区域进行清理,防止复燃,并清扫现场灰渣至安全地点;
3)若火势扩大极易蔓延时,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安全保卫组派出人员到路口迎接消防救援人员并引导至火灾发生区域。
事故抢险组在消防救援人员抵达后撤离事故现场,协助开展警戒保卫工作。
6.7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程序
6.7.1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车辆伤害事故存在的主要环节是:
施工车辆如挖掘车、推土机、电铲等在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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