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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败血症编码时,假设无写明菌种,可将其归属到血液培养〔bloodculture〕注:
bloodculture检验出来的菌类不一定是引起该疾病的细菌,因此不可乱编。
2.HIV感染常见并发症:
卡波希氏肉瘤
ChapterII肿瘤(COO—D48)
1.肿瘤形态学编码的第五位数用来表示肿瘤的动态,它的含义如下:
①/0良性肿瘤D10—D36
②/1动态未肯定或未知D37—D48
③/2原位肿瘤D00—D09
④/3恶性肿瘤,被述或被假定为原发性C00—C76
⑤/6恶性肿瘤,被述或被假定为继发性C80—C97
⑨/9恶性,是否原发部位或继发部位未肯定C77—C79
2.形态学编码包括的应该是适宜于肿瘤组织学类型的动态编码,如果另有其他报告的信息适合改变动态编码的话,那么此动态编码应予以改变。
例如:
脊索瘤被假定为恶性肿瘤,其指定编码是M9370/3。
但是假设疾病名称为“良性脊索瘤〞,那么应编码为M9370/1。
编码时,有时会发现一个形态学诊断包含着两个具有不同编码的定性形容词,此时应采用较大编码。
移行细胞表皮样癌
移性细胞癌M8120/3
表皮样癌M8070/3
此时,应选择编码M8120/3
3主要疾病诊断的选择
①原发肿瘤伴有转移,如系首次就医,选择原发肿瘤作为主要诊断,否那么按治疗的情况选择;
②未指明原发部位的肿瘤,选择继发性肿瘤作为主要编码
③假设肿瘤病人入院是为了行特殊治疗,如化疗或放疗,那么应以Z51类目下的编码为主要情况,但须附加一个编码来说明肿瘤这个情况。
④假设肿瘤病人入院是为了随诊检查且无复发或转移情况发生,那么应编码于Z08,且应以该编码为主要情况,但须加编Z85中的情况来注明肿瘤个人史。
4.癌细胞最易转移至器官:
脑、肺、骨骼
5.T0-4——tumor侵犯程度、大小
N0-3——淋巴结有无转移
N——转移
任何癌,只要是N1,那么就是stage4。
6.一般情况下,有淋巴结转移,手术后都会做放疗。
7.术前放疗是为了通过放疗使肿瘤体积缩小,便于手术。
8.假设肿瘤仅描述为tumor,未作检验,形态未定,且非恶性,那么在编码时不需要编形态码,即不需要Mcode。
9.转移方式:
血行、直接侵犯、spread、invave〔侵犯到其他部位〕。
10.未根治的癌不管在多长时间后发生转移,原发部位都需要编,主诊根据入院目的来选择,假设判断不出主次,那么你原发肿瘤为主诊。
被切除部位癌复发,那么编回原发部位恶性肿瘤,除非形态异常,即在该部位出现不该出现的形态类型,那么考虑为转移性。
同时多发恶性肿瘤.8
11.假设是由于cancerpain入院,目的是controlpain,那么必须以cancer为主诊,controlpain为附加编码。
12.releapse复发〔状态〕
Remission缓解状态,多数会以C/T来治疗
13.随诊检查,术后防复发不能以癌为编码。
14.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即慢性骨髓性白血病
15.选择主诊时,强调医疗资源的消耗,假设既有检查也有C/T,那么强调tumor。
16.先做port-A再做C/T,那么不可以Z码为主诊,而应以癌为主诊。
〔通过port-A注射药物,使血管坏死,组织肿瘤部位的营养供给,使细胞坏死〕。
国外癌登网:
seer〔cancer〕
综合性:
wikipedia维基百科〔通过搜索〕
ChapterIII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某些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D50—D89)
本章节提供的星号类目如下:
D63﹡分类于他处的慢性疾病引起的贫血。
继发贫血—由于一些其他疾病引起的,如肿瘤,应分类于此。
D77﹡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血液和造血器官的其他疾患。
本章不包括的情况:
C00—D48肿瘤。
所有血液肿瘤,如白血病。
P00—P96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
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血液和造血器官的情况。
B20—B2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R00—R99病症、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归类到他处者。
然而,如果血液疾病以此诊断结果为依据作出的诊断,那么可分类于此。
D50—D53营养性贫血。
包括:
继发于失血的缺铁性和原因不明的贫血、维生素B缺乏性,叶酸盐缺乏性和其他营养性的贫血。
D53.2坏血性贫血,但坏血病那么分类于“分泌、营养和代疾患〞中的E54。
单纯性营养性贫血分类于D53.9,营养性贫血,未特指。
出血性贫血,慢性。
D50.0继发于〔慢性〕失血的缺铁性贫血。
D64.9贫血,未特指。
只适用于无任何其他特指信息可用来指明该贫血的类型。
D57镰状细胞疾患。
当镰状细胞疾患为特指是否伴有危象时,应假定为不伴有危象。
镰状C特性不伴有镰状C贫血分类于D57.3。
D65—D69凝血缺陷、紫癜和其他出血性情况。
D70—D77其他血液和造血器官疾患。
脾的疾患除先天性情况和由于创伤造成外,都编码于此。
D80—D89某些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
D89.9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未特指。
但不包括HIV疾病〔B20-B24〕。
ChapterIV分泌、营养和代疾病(E00—E90)
本章涵盖了对分泌疾病的分类,包括甲状腺、副甲状腺、垂体腺、胸腺、卵巢和睾丸的疾患;
同时还对营养不良、维生素缺乏和代疾患进展了分类。
1.发生于胎儿和新生儿或并发于妊娠期的分泌和营养疾患分类于P00-P96、O00-O99。
如:
产后甲状腺O90.5
2.当肿瘤具有功能活性或由于异位分泌组织所致的功能活性时,本章编码作为附加编码使用。
库欣综合症,由于垂体腺恶性肿瘤
编码C75.1垂体腺恶性肿瘤
E24.9库欣综合症
3.假设分类于本章的疾病是由于药物或外因所致,应以本章的编码为主,再以第二十章的编码作为附加编码来标明原因。
4.本章有两个星号类码E35*和E90*两者都是相关于他处的情况引起的分泌、营养和代疾患。
5.E00-E07甲状腺疾患
①不包括甲状腺肿瘤
②先天性碘缺乏综合症E00,包括地方性呆小病NOSE00.9
③甲状腺肿的分类
④E06甲状腺炎〔急性和慢性情况〕
糖尿病E10-E14
E86血容量缺失
脱水分类于该类目,但新生儿脱水P74.1例外.
ChapterV精神和行为障碍(F00—F99)
一、〔1〕本章中的类目标题和亚目标题下通常都是附有定义,它是供医生诊断是参考。
假设医师诊断与定义之间出现冲突,也以诊断为主。
〔2〕不包括,病症、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归类到他处者〔R00—R99〕
二、F00—F09器质性〔包括病症性〕精神障碍
F00﹡阿尔兹海默病性痴呆。
还要加编原发病变码G30↑阿尔兹海默病。
F02﹡分类于他处的其他疾病引起的痴呆。
还要加编其他病因,如Parkinsion’diseaseG20↑,Pick’sdiseaseG31.0↑.Eg,dementiaduetohypercalcemia:
E83.5↑Disordersofcalciummetabolism,andF02.8﹡Dementiainotherspecifieddiseasesclassifiedelsewhere.
三、F10—F19使用精神活性物质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提供统一的第四位数亚目:
.0急性中毒,.1有害性使用,.2依赖综合征,.3戒断状态,.4伴有谵妄的戒断状态,.5精神病性障碍,.6遗忘综合征,.7残留性和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8其他精神和行为障碍,.9未特指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Eg,Alcoholicpsychosis:
F10.5。
四、F32抑郁发作。
亚目按照抑郁发作的严重度来分。
DepressionNOSandDepressivedisorderNOS都归类F32.9。
Eg,Atypicaldepression:
F32.8otherdepressiveepisodes。
五、F40—F48精神症性、应激相关的以及躯体形式的障碍
六、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0无,或轻微的行为缺陷,.1显著的行为缺陷,需要加以关注或治疗,.8其他行为缺陷,.9未提及行为缺陷。
假设病历中没有相关记录,第四码不能用;
如果有不完全的信息,应放入.9中。
小结:
1.精神病分类要注意它的类型,如是否为紧型或其他类型。
2.在出院诊断中,对于一些描述型诊断如“经济问题影响〞、“感情问题影响〞也要编码。
如经济问题:
索引problem→economy→sign/symptom〔病症〕
3.SOAP的定义:
S—subjectivs主观观察〔病人的主诉〕
O—objective客观看到的〔通过各种检查〕
A—assessment评估〔通过上两项容来评估〕
P—plan方案〔经评估后制定治疗方案〕
4.编码时,假设某种病症的出现是某一疾病必然出现的结果,那么该病症不需要编码,只需编病因。
但假设诊断描述为abdomenpainr/ogastritisorpancreatitis,那么编码abdomenpain为主,其他为次。
笔记:
1.Ⅰ型糖尿病〔IDDM胰岛素依赖型〕幼年型
Ⅱ型糖尿病〔NIDDM非胰岛素依赖型〕成年型
急性糖尿病引起的疾病:
DKA糖尿病酮酸中毒、HHNK高血糖高肾性非酮症性昏迷
ChapterVI精神系统疾病(G00—G99)
1.本章不包括:
起源于围生期的神经系统的某些情况
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并发症
由于损伤、肿瘤造成的后果
2.本章提供了16个星号类目码,详阅ICD-10第一卷P321-P322
3.中枢神经系统炎性疾病G00-G99
通常,脑膜炎是由于感染引起的,因此,它被分类到一个来自于第一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或来自于G01或G02的合并码中,以提供与该疾病有关的更多讯息。
G00不可归类在他处的细菌性脑膜炎,其亚目下的第四位数用来说明细菌的种类。
G03其他脑膜炎,包括慢性和非化脓性脑膜炎及未特指原因的脑膜炎。
G09中枢神经系统炎性疾病的后遗症,应作为次要情况来编码,后而遗症本身作为主要情况。
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全身性萎缩G10-G13
这一局部包括:
亨廷顿病G10
遗传性共济失调G11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全身性萎缩G13*
锥体外束和运动疾患G20-G26
这一局部包括原发和继发性帕金森病及分类于他处的帕金森病;
肌力障碍和其他运动疾患的亚目是根据类型和造成原因来分的,假设是由于药物引起的,应使用第二十章〔疾病和死亡的外因〕的编码作为附加编码来标明外因。
神经系统的其他变性性疾病G30-G32
这一局部有一个重要的编码G30〔阿尔茨海默病〕,该病是根据发病年龄段来细分的〔65岁以前或65岁以后〕。
与阿尔茨海默病有关的精神和行为问题应分类到第五章“精神和行为疾患〞。
中枢神经系统的脱髓鞘疾病G35-G37
这一局部包含G35多发性硬化,该类目无亚目。
因此播散性硬化和全身性硬化使用同一个编码。
发作性和阵发性疾患G40-G47
这一局部包括G40癫痫,其亚目是根据癫痫的类型〔局限性、特发性、全身性、小发作、大发作〕和发作类型来分的。
类目G40不包括癫痫状态〔G41〕,需指出的是,发作和未特指的惊厥分类于R56.8,不考虑为癫痫除非有特指。
偏头痛G43,偏头痛状态G43.2,其他头痛综合征G44,非典型性面部痛G50.1,未特指的头疼分类于R51,假设头痛综合征或偏头痛是由于药物引起的,那么需加编第二十章的编码作为附加编码来注明药物。
G45短暂性大脑缺血性发作和相关地综合征
不包括:
新生儿大脑缺血P91.0
G46*脑血管疾病引起的脑血管综合征〔I60-I67+〕
某些睡眠障碍分类于G47,但梦魇、睡惊症、睡行症分类于第五章“精神和行为疾患〞。
神经、神经根和神经丛疾患G50-G59
当前创伤性神经、神经根和神经丛疾患-见按身体部位的神经损伤
神经痛
NOS〔M79.2〕
神经炎
妊娠中的周围神经炎O26.8
脊神经根炎NOS〔M54.1〕
多神经病和周围神经系统的其它疾患G60-G64
遗传性和特发性神经病、炎性多神经病
神经痛NOSM79.2
神经炎NOSM79.2
妊娠中的周围神经炎O26.8
神经根炎NOSM54.1
肌神经接点和肌肉疾患G70-G73
重症肌无力和肌营养不良分类于这一局部
大脑性麻痹[瘫痪]和其他麻痹综合征]G80-G83
G81偏瘫,G82截瘫和四肢瘫,G83其他麻痹[瘫痪]综合征
神经系统的其它疾患G90-G99
这一局部包含多种神经疾患,但不包括所有的神经疾患。
G91脑积水不包括先天性脑积水Q03.-和由于先天性弓形体病〔P37.1〕引起的脑积水。
中毒性脑病G92,需要时,使用附加外因编码〔第二十章〕说明毒性物质。
ChapterVII眼和附器疾病(H00—H59)
眼的大多数疾病分类于本章,但不包括由于感染损伤和先天性异常引起的情况。
本章由12个星号类目码〔不可作为主要编码使用〕
白障H25-H28
老年性白障H25
.0初期
.1核性
.2莫尔加尼型
.8其他
.9未特指
②H26除先天性以外的其他白障都分类于此处
③对于创伤性和由于药物引起的白障,需加编一个来自第二十章的编码来注明外因
④糖尿病和白障疾病患者,只有在被指明白障为糖尿病性时,才能分类于E1-.3+H28.0*。
Ⅱ型糖尿病伴糖尿病性白障E11.3+H28.0*
Ⅱ型糖尿病伴老年性白障E11.3+H25.9*
脉络膜和视网膜疾患H30-H36
视网膜脱离伴断裂H33.0
视网膜脱离不伴断裂H33.2
视网膜断裂不伴脱离H33.3
编码H36.0*糖尿病性视网膜病是作为一个附加诊断来使用。
盲和势力低下
类目H54的第四位数用于说明盲的情况〔即涉及双眼还是单眼〕盲和视力低下的合并情况
分累于类目H54下的疾病不应作为主要情况,除非来院治疗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治疗这个疾病。
视觉障碍如复视和盲H53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视觉障碍H58.1*
色盲H53.5(色觉缺陷)
注:
短暂性损伤造成的盲S05.9
尿毒症性盲N19
1.玻璃体出血之常见处置
TPPVtranspansplanevitrectomy14.74
Membranepeeling14.9
Endo-laserphotocoagulation14.24
2.白障治疗之常见处置
超声乳化手术伴白障抽吸术13.41
With眼水晶体植入术〔IOLimplantation〕13.71
3.玻璃体出血处置代码:
PPPV14.74
4.白障ECCE囊外摘除
ICCE囊摘除
13.71同次手术完成玻璃体摘除与〔假体〕植入
13.72非同次手术完成
5.具有眼晶状体〔pseudophakia〕Z96.151。
6.继发性白障:
指由于以前的外伤引发的后遗症
7每只眼睛有六条外肌:
上直肌、下直肌、直肌、外直肌、上斜肌、下斜肌。
两条同种肌肉都做了ressection或resection,编码15.11,15.11或15.13,15.13。
8.两条同种肌肉分别做ressection和resection,编码15.3
同一只眼睛不同条肌肉分别做ressection和resection,编码15.3.
两只眼睛都有不同的肌肉作了RandR,编码15.3,15.3
9.具有眼晶状体〔pseudophakia〕Z96.151。
一条眼肌:
做ressection15.11,做resection15.13。
ChapterVIIIDiseases
本章有五个星号编码,分别是H62*、H67*、H75*、H82*、H94*
H60-H62外耳疾患
H61.8外耳的其他特指疾患
这个编码不包括:
耳廓非感染性疾患H61.8
3.H65-H75中耳和乳突疾患
中耳包括:
鼓室、咽鼓管、鼓窦和乳突腔
慢性化脓性中耳分为三型〔分类时需注意区分中耳炎的类型和病变部位〕
单纯型H66.3
胆脂瘤型H71
骨疡型号
4.H80-H83耳疾患
常见疾病H80.2耳蜗的耳硬化症
H81.0梅尼埃(美尼尔)病
H83.2迷路机能障碍
5.先天性耳聋分类于H90,而非分类于先天性畸形。
6.对于“听觉丧失〞H90-H91,假设指出了原因,那么H90-91的编码不可作为主要情况来用,只能作为附加编码来说明听觉丧失的类型。
除非治疗本身就是为了医治听觉丧失这个情况。
常见疾病:
H91.1老年聋
H91.1耳流脓
H91.1听神经疾患
ChapterIX循环系统(I00—I99)
本章是身体系统章的代表因为代码由身体系统的部位组成。
本章包括心脏、主要血管疾患及其他循环系统包括淋巴血管和淋巴结的某些疾患。
本章不包括:
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P00-P96)和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疾患(O00-O99);
某些传染和寄生虫病(A00-B99);
损伤和肿瘤;
先天性畸形〔Q00-Q99〕;
系统性结缔组织疾病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本章提供的星号类目如下:
I32*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心包炎
I39*心膜炎和心瓣膜疾患
I41*心肌炎
I43*心肌病
I52*其他心脏疾病
I68*脑血管疾患
I79*动脉、小动脉和毛细血管疾患
I98*循环系统的其他疾患
⑴风湿性心脏病I00-I09
①急性风湿热I00-I02
I00未提级心脏受累
I01伴有心脏受累
I02.0风湿性舞蹈病,伴有心脏受累
I02.1风湿性舞蹈病,不伴有心脏受累
⑵慢性风湿性心脏病I05-I09
编码时,要注意区分是否为风湿性
I05风湿性二尖瓣疾病
包括:
可分类于I05.0和I05.2-I05.9中的情况,不管特指或未特指为风湿性。
未提及病因的心脏瓣膜关闭不全,二尖瓣、主动脉瓣和肺动脉瓣假定为非风湿性,三尖瓣假定为风湿性;
未提及病因的心脏瓣膜狭窄,二尖瓣、主动脉瓣和肺动脉瓣假定为非风湿性,三尖瓣假定为风湿性
急性风湿热I00—I02风湿热伴/不伴心脏累及;
风湿性舞蹈病伴/不伴心脏累及。
“急性风湿性〞或“急性风湿热〞,累及到心脏情况的,应编到I00,I01ORI02。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I05—I09
5.I10-I15高血压疾病
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高血压和伴有心脏病、肾疾病或同时伴有心脏病和肾疾病。
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O10-O11,O13-O16〕
新生儿高血压P29.2
累及冠状血管I20-I25
肺动脉高血压I27.0
在四位之亚目水平,高血压伴有肾和心脏疾病被细分为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衰竭。
高血压分类于I10特发性〔原发性〕高血压
单独的血压读数过高而不伴有诊断为高血压疾病R03.0血压读数异常,无诊断者
6.I20-I25缺血性心脏病
类目I21-I25中所使用的持续时间,对疾病来说,是指缺血发作起病和住院治疗之间的时间间隔;
对死亡来说,是指起病和死亡之间的时间间隔。
I20-I24包括同时提及高血压。
需要时,使用附加编码〔I10-I13〕标明存在的高血压。
7.急性心肌梗死I21
发病时间小于或等于4周,第四位亚目指明梗阻的部位
.0前璧急性透璧心肌梗死,.1下璧急性透璧心急梗死,.2其他部位的急性透璧性心急梗死,.3未特指部位的急性透璧心肌梗死,.4急性心膜下心肌梗死,.5未特指的急性心肌梗死。
心肌堵塞急慢性定义及编码:
急性发病时间小于等于四周I21.-
慢性:
发病时间大于四周I25.8-
旧性:
I25.2-
复发性〔四周〕:
I22.-
8.慢性缺血性心脏病I25
本类目也包括I25.0被描述为动脉硬化性心血管病和I25.1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9.肺源性心脏病和肺循环疾病I26-I28
肺栓塞I26,不抱括手术后并发症、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流产、异位妊娠或葡萄胎妊娠。
其他肺源性心脏病I27,包括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I27.0,未特指的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27.9,肺血管的其他疾病I28。
10.其他类型的心脏病I30-I52
包括未特指为分湿性的心脏病
I50.0充血性心力衰竭,包括继发于左心衰竭的右心室衰竭
11.I60-I69脑血管病
提及高血压〔在I10-I15.-中的情况〕,需要时,使用附加编码标明存在的高血压。
不抱括:
短暂性大脑缺血性发作和相关的综合征G45.-
创伤性颅出血S06.-
血管性痴呆F01.-
I69脑血管后遗症:
用于说明在类目I60-I67中的疾病是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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