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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10)
11、党支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管理制度……………(10)
12、党务公开制度……………………………………………………(12)
13、校务公开制度……………………………………………………(14)
14、群众监督工作机制及运行方案…………………………………(15)
15、党支部工作会议制度……………………………………………(16)
16、行政会会议制度…………………………………………………(17)
17、领导干部学习制度………………………………………………(17)
18、教职工学习、会议制度…………………………………………(18)
19、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19)
20、党支部党员工作责任区制度……………………………………(20)
21、党员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1)
22、党员联系培养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制度………………(21)
23、党员考核条件……………………………………………………(23)
24、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制度……………………………(24)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建为“中心”工作服务,加强和改进党组织自身建设,围绕“中心”开展党建工作。
2.支持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参加“中心”重大问题的决策。
3.对“中心”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改革方案参与决策,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以及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做好“中心”的各项工作。
5.领导“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群团组织工作,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石景山区教育系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中层干部考察、任免等工作,“中心”副主任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教育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主持支部全面工作,开好支委会、支部大会。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中心”的领导作用,以主要精力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努力加强党员、干部、教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素质。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
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好干部的学习,主持召开支委会和领导干部生活会、评议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4.与“中心”各级领导保持密切联系,紧密配合并支持其工作,协调“中心”党、政、工、团、民主党派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尊重和支持“中心”主任正确行使其相应的职权,维护行政领导的统一指挥,保证“中心”主任任期责任目标以及“中心”各项工作的完成。
7.督促检查对“中心”计划、上级指示执行的情况。
干部廉政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区教委、教育工委制定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定期分析“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每学期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部署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和考核目标。
3.经常性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廉政规定,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
4.针对本单位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防止腐败现象滋生。
5.党员要履行监督职责,对“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向党支部反映。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办法
按照中央纪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要求,根据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单位重大决策,包括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安排、重要规章制度等的出台,须分别经行政会、教代会、全体教教职工大会集体讨论研究,征求意见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单位对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须由校长办公会提出名单,交党支委会讨论,后向行政会通报,报组织部门备案。
对部长的任免须由行政会研究、讨论后决定。
第三条基建和“中心”大型新设备的购进、修缮,购买专控商品、单位效益奖金的发放等都须经由行政会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对“中心”财务预、决算、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经济合同的签订、改善办学条件、较大资金投入、教职工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及福利资金的使用均须向行政会通报,公开账目。
所有大额资金必须经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方可使用。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四大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纪律。
要求党的每一个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任何党员绝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绝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绝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党的组织纪律:
主要是指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个服从是它的具体内容,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反对个人专断和分散主义。
党的经济工作纪律:
经济工作纪律是党员和党员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在经济活动中,党员既要遵守一般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又要遵守更高要求的规定。
包括严格遵守国家维护经济秩序的各项法规、财政和金融等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规范。
党的群众工作纪律:
这是党为保持党组织和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而制定的行为规则。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和维护党的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不许侵犯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和权利等,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强迫命令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遵守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的五点要求:
1.要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
这是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的。
在党的纪律中,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要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在学校就是要认真执行好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完成好党委和行政的任务,做到言行一致,令行禁止。
在遵守政治纪律的同时,还要遵守好党的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有大局观念,服务和服从于学校工作的整体。
干部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是干部政治上成熟的标志。
2.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
也就是说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我们的干部既是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也是单位部门党风廉政的责任人,特别是正职干部,是单位部门的第一负责人,也是单位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负总责。
大家工作岗位变动了,除了要尽快熟悉业务工作外,要及时了解掌握所到岗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总体要求,各个单位部门涉及人、财、物的情况不同,党风廉政建设的侧重点和要求有所不同。
正职对总体负责,对副手负责,既要管好财和物,也要管好自己的副职干部。
副职干部要管自己分管工作的人和事。
3.要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要求。
廉洁从政主要是对工作而言,要求有很多,但主要把握好两个重点。
一是要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干部和大额资金,要履行好决策程序,集体研究。
凡是重大问题都要经部(处)务或院(系)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任何干部都不能不经决策程序个人说了算。
这是中央规范干部权力运行的制度要求。
个人分工的事项是指就所分工的事提出设想和建议,或在会议决策后按要求去落实完成,个人负责对重大问题不能替代决择程序,任何个人也不能强调个人的工作能力代替规定的组织程序。
廉洁从政的另一方面就是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
制度不全的首先建立制度,大家都要遵守制度。
廉洁自律主要是对干部个人的要求,除了按规定履行个人礼品登记、收入申报、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外,要遵守科工委党组要求的七个不许。
另外建议大家学习一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虽然是处分条例,但条例中规定的内容,学习一下可以了解掌握哪些不能做。
4.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自己,还要按胡总书记今年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倡导的八个良好作风要求自己。
特别是新任干部要自觉养成好的作风,多学习、多办实事。
所有干部除了工作交接外,不要搞相互之间的宴请,更不得借工作变动变相分发钱物。
5.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纪观念。
这是作为干部抵御不良倾向的思想根基,在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拓宽思路,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不要忽视自己思想道德的历练。
大家在工作中走到今天,既是组织上培养、教育的结果,也包含着同志们自身的努力,不能因为一时的杂念,毁掉自己。
不该要的不要,不该贪的不贪,不该做的不做。
这些靠制度、靠纪律、也靠自己思想的坚定。
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使我们在工作中业绩和思想都取得进步。
总之,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
要正确对待监督,监督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提醒。
不但要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还接受群众的监督,过好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做好办事公开。
党风廉政责任制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准则,将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的出台、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落在实处,我“中心”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学期依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加以落实和执行。
2.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工会作用,党政一把手每年要对所管辖的工作进行述职,由教代会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上级领导反馈。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对“中心”的重要规划、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投入、较大资金的使用、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单位的奖惩制度、效益奖金发放等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4.干部的任免要在大多数群众认可的基础上,支委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主任办公会通过,并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5.严格财经制度,凡属专控物品必须按相应的审批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可进行。
6.每年向教职工大会汇报“中心”内财政收支情况和大额度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7.减少开支,厉行节约,不随意请客吃饭,必要的工作餐按规定数额执行。
8.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尤其在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贪污受贿、收受单位或个人送的“好处费”、“提成费”、或其它好处,做到“不受礼”、“不吃请”,严格工作程序,重大工作决策集体研究决定。
9.自觉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教育并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干部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是检验干部组织观念,衡量干部基本素质的重要依据。
请示、汇报是关系到政令是否畅通、政策把握准确与否的关键。
各级干部均须树立及时请示、汇报的意识,不断增强自身的组织观念。
为此建立此制度。
1.管理架构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下的副主任分工责任制。
副主任要对所负责的部门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行管理,实现最佳管理效能。
副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落实主任布置的各项工作;
对管辖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计划、协调、反馈、总结;
对本部门的发展和财务支出提初步意见。
各部门在工作中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副主任与主任的关系。
副主任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主任的工作意图,负责一个或几个部门的计划、组织、协调工作。
部门负责人由副主任直接领导,在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任要充分尊重并听取副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及建议,部门负责人及副主任须按要求履行请示、汇报手续,对所管辖的工作负全责。
“中心”整体规划与部门规划的关系。
“中心”整体规划是“中心”发展的全局性规划,部门的规划必须服从于“中心”总的发展规划,部门的规划应为“中心”总的发展规划提供专业性、超前性发展的参考依据。
部门管理与“中心”管理的关系。
“中心”管理与部门管理的共同目标均为管理好人、财、物、事,使“中心”发展形成一致性、统一性、规范性。
部门的管理必须与“中心”管理在标准上同步一致,避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
“中心”与部门的关系。
“中心”由各级部门组成,“中心”工作离不开任何一个部门。
部门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不存在“谁比谁重要”之说。
各部门间必须在“中心”发展大局的基础上,进行协调与合作,不能出现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顶牛的现象。
副主任、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所属教职工的关系。
副主任有管理、指挥、协调各部门关系的权利。
部门负责人对下属有管理、指挥、培训、谈话等管理权。
部门负责人属下的教职工必须服从各部门负责人的管理、指挥,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行使管理权,充分尊重教职工,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呼声、要求,使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得以发扬。
2.请示、汇报的内容
请示,指下级部门在计划之后,工作开展之前向上级领导的请求程序;
汇报,指下级部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之后以及就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向主任或主管主任的报告程序。
主要内容包括:
外出会议的精神、会议文件及相关情况。
每项工作的计划、组织、设想、过程、结果。
部门所属人员的思想动态、要求、意见。
部门内部的问题、现象、苗头及不良事态的隐患。
各项财务收入、支出及人员变动情况。
其它重大事项。
3.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及复杂问题的请示、汇报
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超常规的,可能带来较大影响的事件;
复杂问题,指管理中涉及多方面甚至关系到“中心”上级主管部门的问题,或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问题,或是超出部门权限的问题。
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要及时、妥善、果断,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须立即向主任请示;
主任不在,向书记、副主任请示。
根据领导指示的原则办理,处理后要及时汇报。
对突发性事件,在无法请示的情况下,可在稳定大局、控制局面的原则下先行处理,事后须及时将事件起因、经过、处理过程和结果及后期情况向主任汇报。
4.相关责任
主任对“中心”工作负全责,副主任对主任负全责,部门领导对副主任负全责。
未经请示、汇报的工作不记入领导工作的政绩。
未经请示、汇报,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心”以及主任不负任何责任,均由自作主张的人承担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
内容
主要任务和要求
落实处室
协办处室
分管领导
一
深入贯彻党风廉正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带头廉洁自律
2、带头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支部
各处室
相关各
处室
书记
主任
二
切实加强干部廉政自律工作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2、结合自己的业务和管理权限,每年总结中要有廉政方面的内容。
3、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务实、清廉,不说空话、大话,办实事、好事,做执行制度的表率。
负责人
中心级干部
纪检干部
三
增强廉洁意识,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工作
1、根据各处室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对新任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谈话制度,对违反责任制度规定及教师反映较大的干部实行戒勉谈话制度。
2、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教育引导,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的谈话制度。
3、依据个人风险防控的内容,积极落实防控措施,消除减少风险点。
杜绝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四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
1、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并要精通其中的条款。
2、对照《条例》查找各处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各主管
领导
及各处室
班子
成员
五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1、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以身作则,不做违纪违法之事。
2、发挥德育主渠道作用,自觉将廉洁教育渗透到每一个教育环节。
副主任
六
强化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工作
1、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申请报告制度,大额度支出坚持集体研究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来往帐目准确、清楚、及时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注意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财务室
各主管领导
七
认真做校务公开、党务工作
1、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管理,明确办事的权限、依据、程序、纪律、标准,加强对过程及结果的监督
2、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纪检、工会、支部的监督机制。
纪检
工会
八
坚决抵制教育乱收费的现象
1、严格按发改委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如有特殊收费,必须请示主管领导,不能自行决定。
2、加强对培训、招生工作的检查、监督、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收费标准办事,规范办事行为。
各部门
主管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石景山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中心”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意识,自觉构筑起防腐倡廉的牢固防线,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中心”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
副主任对主任、书记负责;
各处室主任对主管领导负责;
主任、书记对教委领导负责。
二、主任、书记要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五个亲自”,校级干部要做到“三个抓好”,牵头或落实的各处室要做到“三个必须”,所有各部门要实现“两个确保”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务实、为民、廉洁”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中易出的问题,各处室要进行自查、自纠,要采取有效措施,不为犯错误提供条件。
三、加强对负责招生、创收、培训、基建工程、及为“中心”采买工作同志的教育,自觉抵制交往中的不正之风,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和回扣作为己有,争取来的费用要上报纪检小组登记,并如实打入“中心”财务帐。
四、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制度,确保办事权限、依据、纪律、程序、标准、结果公开,特别要增加大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五、各处室不得以各种理由私设账外账,截留、挪用、私分公款,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等。
严格执行“中心”“资金使用申报”制度,坚持主任“一支笔”管理,出现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
此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
主任:
主管主任:
书记:
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工作联合下发的京教工〔2004〕15号《三个意见》的精神,特制定北京市黄庄职业高中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一、研究重大问题机构:
校长办公会,必要时中心组成员。
二、听取意见范围:
支部大会、必要时听取党外人士意见。
三、学校重大问题内容:
《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1.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2.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制定。
3.内机构的设置。
4.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
5.层行政干部人事安排方案。
6.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7.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安排。
9.重大基建项目、大宗购置和大额经费支出安排。
10.校产发展计划的制定。
11.教职工考核奖惩、收益分配、教育国际交流方案。
12.其他重大问题。
四、程序
1.党支部支委会对校长提出的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在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意见或建议。
2.党支部组织听取党员意见和党外人士的意见。
3.支部将决策意见或建议提交校务会讨论。
4.校长按照决策组织实施,党支部保证监督实施。
党支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管理制度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作出如下决定:
1.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学习和教育培训,每年要搞1---2次的廉洁教育讲座或案例分析,让大家时刻提高警惕,注重把握思想上的改造,防止思想上的放松和行为上得出格。
2.每学年党政正职、纪检干部分别找重点岗位上的同志谈话两次以上,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谈话,研究对策及时纠正,达到警钟长鸣的目的。
3.“中心”内所有的收费项目必须符合收费管理的要求,经过主管主任批准并“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
所有费用必须进入“中心”财务大帐,各部门及个人不得留存,各种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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