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省芦山县城区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7077175
- 上传时间:2023-05-07
- 格式:DOCX
- 页数:164
- 大小:115.37KB
川省芦山县城区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川省芦山县城区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川省芦山县城区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6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新建堤防护岸,河道清淤疏浚长度,综合治理河道长度。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13个日历天;
监理工期为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招标范围:
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
近三年(2011年至今)完成过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不小于1500万的堤防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1年至今)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无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
00时至12:
00时,下午14:
00时至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下列材料(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2楼)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
邮 编:
625600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传 真:
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传真:
2014年4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
1.1.4
项目名称
四川省芦山县城区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施工招标。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3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014年11月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近3年无亏损。
业绩要求:
近三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2011年以来单项合同不小于1500万的堤防工程,且该项目至少通过完工验收。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财产未被接管或未被冻结。
项目经理:
(建造师,下同)资格:
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资格:
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造价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人员等)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水利造价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人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件,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外建设类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09]126号)要求办理入川备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2)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3)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5)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6)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1
踏勘现场
自行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十六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十五天前
分包
不允许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注:
本项为单项选择。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月日时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说明
(3)省外建筑企业须具备入川备案证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万元人民币整;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
帐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
联系电话:
6520185
(此电话仅用于投标人联系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事宜)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在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科换取收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缴纳方式未按要求办理或未换取收据,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拒签合同”是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0年~2012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1年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
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
(2)的要求办理。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纸,表格及证件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的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目录次序装订;
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按本要求办理。
4.1.1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应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电子文档包装单独封装,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4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2楼)本项目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开标顺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5人。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
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7.3.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
(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
(3)差额履约保证金=3×
【(投标最高限价×
85%)-中标价净价】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整;
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100%,保函担保占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已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编页码和小签
(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
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
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招标代理
服务费
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理合同》(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浮动幅度(下浮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关于“报价唯一”相关问题的解释: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之“
(一)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元(人民币)。
大写不按规定格式书写的,违反了“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规定,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能通过形式评审。
(一)投标人在每一空格(下划线)处都必须分别填写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不得空格不填或用其他数字、符号等代替。
例如某投标人的报价为: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零拾(亿)零亿壹仟(万)贰佰(万)叁拾(万)零万肆仟伍佰陆拾零元(¥……
(二)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人民币)。
低于成本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
(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
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
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投标人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按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招标人选择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
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
建设资金拨付
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一般不少于建设项目当年投资额的10%;
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
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
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款和专用条款处理。
■不可以调整。
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1)本项为单项选择。
(2)价格调整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30号)
“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
(3)即使是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所带来的风险。
(4)即使是价格不可以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也应承担停工、窝工等损失以及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损失。
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
压证施工制度
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增加工程量的管理
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的10%的,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
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
合同备案
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
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
(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
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
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3)的原则处理。
招标文件
的解释
(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
(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的注
《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的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
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芦山县 城区 玉溪 河防 治理 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