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机话费报销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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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机话费报销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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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天润供热有限公司员工手机话费报销制度
起草部门:
行政部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AD)
序号:
AD-001
版本:
002
起草完成日期:
2010-4-18
编写:
陈其龙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日期:
20010年5月17日解释部门:
行政部AD
员工手机话费报销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手机购置及话费报销制度,节约通信成本,简化报销手续,现做如下规定:
一、手机话费报销制度报销原则:
只允许本人报销工作中使用的手机号码相关费用,提供正规发票原件,每个员工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合计写在详单下角或正规发票正面,并标明所报话费月份,原则上应在话费发生后2个月内报销。
手机话费报销规定如下:
1.总经理办公室员工报销办法:
每月话费在240元以内的,实报实销,无需提供话费清单;如因工作需要报销超过240元的,应提供长话清单,减去因私部分,进入报销程序。
出差期间,业务话费实报实销,需提供长话清单,累计每月报销因私话费不超过30元。
2.员工报销办法:
公司在职员工每月话费标准120元。
在标准内凭发票实报实销,无需提供话费清单;如因工作需要报销费用高于规定标准,应提供长话清单,减去因私部分,经主管批准后报销。
出差期间,业务话费实报实销,需提供长话清单,累计每月报销因私话费不超过30元。
3.经理及经理以上员工报销办法:
话费实报实销。
公司鼓励员工在移动网络允许的前提下尽量使用能节省话费的各种通话方式,如加拨17951等IP电话方式,并尽量利用各地包月或套餐优惠政策。
本政策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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