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1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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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1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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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开展覆盖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院感、病例报告与处置等技术培训;
加强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的规范化管理,开展以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技术培训,以及人员、床位、技术与药械应急储备与扩展能力等为重点的督查工作;
建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紧急救援中心的协调、沟通与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的识别、处置、诊断和救治能力,严防遗漏病例。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还要统筹当地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当地疫情变化及时启动和增加后备医院,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救治能力,合理分流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医学留观病例,确保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3.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同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医疗机构。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医疗机构应张贴、发放呼吸系统发热患者就医指南等宣传资料,引导呼吸系统发热患者到设有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的医院就诊。
要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版)》的要求规范设置和管理发热门诊、分诊点和隔离留观病房,制定工作流程和患者处置程序,并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专门培训的高年资内科医师,负责对发热病人的甄别和鉴别诊断,并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
2.定点医院。
省卫生厅指定成都市传染病院作为省级定点医院,各市州级定点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定点医院应当成立本单位的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要求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患者和首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的收治、会诊等医疗救治工作。
各市州可根据当地医疗救治实际情况增加定点医院,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3.后备医院。
后备医院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指定,以应对可能扩大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后备医院的选定应参照定点医院标准设立,在疫情出现暴发或流行迹象,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开始大量增加时,立即动员和启用后备医院。
省卫生厅指定四川省人民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作为省级后备医院。
后备医院启动后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备新的后备医院。
4.哨点医院。
哨点医院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版)》的要求,积极配合当地的疾病控制与预防部门,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工作。
5.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病房。
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是识别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前哨。
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满足需要、分级实施、布局合理、符合条件、工作规范的要求指定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和隔离留观病房。
原则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县级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病区)应设置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同时要设置隔离留观病房;
其他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应设置分诊点,切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三、诊疗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等部、省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诊疗工作。
(一)预检分诊。
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开展预检分诊工作。
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入口处等明显的位置设立分诊台,仔细询问发热病人的流行病学史,对于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应立即让患者和接触人员戴上口罩,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并做好可溯源的登记记录;
其他科室发现有上述发热病人并有可疑流行病学接触史的,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其他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临床表现的病例要立即报告所在县(市、区)疾病控机构,并应当立即转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不得滞留病人;
对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报告所在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用专用救护车就近送至相应定点医院,同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
要积极引导发热病人到设有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的医院救治;
要做好患者处置工作和可溯源的登记记录。
(二)隔离留观。
医疗机构应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版)》,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或临时隔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标本采集和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可疑病例后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疾病防控机构或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标本采集工作,并做好标本交接工作。
医疗机构要做好送检标本的登记工作和核酸检测报告登记管理工作,建立信息登记库,要详细记录病人基本信息、诊断、采样时间、送检时间、检测报告返回时间、标本编号、检测结果等信息,为临床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四)诊断治疗。
定点医院对收治的疑似患者按照相关诊断程序进行确诊后,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积极治疗,并注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的作用。
对于病情复杂的,应及时进行会诊。
(五)重症救治。
重症病例的诊断治疗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尤其对于老幼体弱、持续高热、有慢性基础疾病、出现并发症等的患者,要高度警惕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在常规救治的基础上,及早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加强专家组会诊,及时确诊重症病例,积极处理并发症,提高治愈好转率。
重症病例按定点传染病医院、后备三级综合医院、后备二级综合医院的顺序集中收治。
定点传染病医院或后备二级综合医院收治重症患者时,可由三甲综合医院专家定期会诊或派出重症救治专业人员、设备予以支援。
定点医院要在传染病区设立专门重症监护室以救治重症患者,配备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必要设备。
(六)专家会诊。
医疗机构要建立院内会诊程序,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院际会诊程序,集中力量开展重症救治工作。
需要省专家组会诊的,由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向省医疗救治组提出申请,上报病历摘要,由医疗救治组安排相应省级定点医院和专家进行会诊。
(七)院感防控。
要严格执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等要求,开展全员宣传、教育和培训、院内自查和院外督查,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及时有效整改薄弱环节,全力防止医院感染事件发生,避免医务人员感染。
要做好发热门诊工作,制订发热感冒病人就诊及诊治检查流程图、个人防护及医院内感染控制制度、病人转送及消毒程序等,使各个环节的个人防护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医务人员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使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健康。
要加强医院内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杜绝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转院转运。
对于确需转院的患者,必须经所在地市级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方可转院。
确需转往省级定点医院的,需经省级专家组会诊、省卫生厅同意后转诊。
转院和转运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版)》及国家、省颁发的其他转运要求执行。
(九)出院管理。
定点医院收治的确诊患者经过积极治疗后,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的,经医疗机构专家确认后即可出院。
各市州首发病例出院要经省级专家组确定。
死亡患者应当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版)》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后火化,因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能进行火化的,应当经处理后,按照规定深埋。
(十)信息报告。
全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情况的发布,由省卫生厅统一负责,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向社会上散播全省的医疗救治信息。
各级医疗机构应做好确诊病例各种病历文书的保管工作,确保资料完整详实。
其中重症病例的治疗情况及转归要每日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将派出专家对重症病例治疗予以指导,并按要求上报卫生部。
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重症病例的治疗档案。
省内首例死亡病例诊断由市级专家组讨论、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后报卫生部确认死亡原因。
各市州首例死亡病例诊断由市级专家组讨论、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后确定。
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发布死亡信息。
四、应对社区暴发或流行
(一)应急准备。
各地要从床位扩展、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转运措施等方面做好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可能出现的暴发或流行的医疗准备。
要做好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间分工协调,明确启用和增加后备医院或临时医疗点的标准,制定病例分流标准与程序,确保病例能得到及时安置、有效治疗。
相关医疗机构要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应对方案,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分类救治。
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社区暴发或流行后,根据当地的疫情和医疗机构救治能力,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对病例可采取分类诊治与管理。
重症病人由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较重病人由综合医院的感染科负责收治,轻症病人鼓励居家或社区医疗机构收治,指定专人或医疗机构负责居家治疗的轻症病人的治疗工作。
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
(三)感染控制。
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社区暴发或流行后,医疗机构应启用红外体温监测,加强预检分诊,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四)沟通协调。
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作,及时沟通疫情、治疗、防护、流调等信息,推进防控工作;
定点医院要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强化技术支持与指导,确定转诊转院程序与要求,确保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商相关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
调集负压救护车,协助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的补充和改造。
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根据本地可能的疫情情况,储备一定的医疗应急物资。
所有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均需要及时补充。
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应做好负压病房、负压重症病房的建设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或补充呼吸机、监护仪等重症病房必需设备,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附则
本预案由四川省卫生厅制定、发布和解释,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修订或调整本地区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四川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2.四川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
四川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
梁宗安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
成员
丁涵露
四川省人民医院
肾内科
万朝敏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小儿感染科
教授
王荣丽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甘辞海
重症医学科
副主任医师
叶庆
成都市传染病院
中医科
代敏
医院感染科
冯萍
感染病科
刘亚玲
杜琼
临床检验科
主任技师
毛兵
中西医结合科
李熙鸿
小儿重症科
杨阳
余建群
放射科
张冲
陈小菊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陈红
吴佳玉
范红
林健梅
金晓东
陶于洪
小儿呼吸科
陶传敏
陶冶
黄永茂
黄晓波
康焰
葛颖
蒋瑾
曾义岚
曾跃
蒲丹
廖常志
四川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名单
成都市传染病医院(省级定点医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省级后备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级后备医院)
攀枝花市中心医院
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德阳市人民医院旌南分院
遂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遂宁市传染病医院)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传染病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泸州市人民医院(泸州市传染病院)
广安市人民医院
乐山市人民医院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眉山市人民医院
达州市中心医院
绵阳四〇四医院
雅安市人民医院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
巴中市中心医院
南充市中心医院
阿坝州人民医院
凉山州传染病医院
甘孜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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