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气象局台风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命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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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气象局台风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命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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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气象局台风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命令
信息种类:
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09-09-0718:
37:
32
发布日期:
2009-09-0718:
34:
56
发布机构:
北海市气象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北海市台风防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升北海市台风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2原则
1.2.1台风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1.2.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台风应急工作。
1.2.3台风应急工作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1.2.4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分预案》
1.3.4《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5《北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6《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7《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
1.3.8《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置办法》
1.3.9《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业务服务规定(试行)》
1.3.10《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1.3.1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12《台风业务和服务规定(第三次修订版)》(2001年)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海市行政区域及其管辖的海域内台风监测、预警预报等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台风”专业上称“热带气旋”,按照中心强度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
2应急响应体系及职责
北海市气象局台风预警应急响应机构和工作职责按《北海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执行。
3预防机制
3.1预防准备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进入预防准备状态:
(1)国家气象中心编报的热带气旋进入15°N以北、120°E以西,且有可能影响我市;
(2)17°N以北、120°E以西区域有热带低压生成,且有可能影响我市。
3.2预警预防行动
(1)北海市气象局将有关预报预警信息,采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到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体成员和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各个负责人手中,并继续严密监测天气,收集有关资料(包括国内外的路径、强度预报等信息),局领导每天两次(上午、下午)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最新动态(包括定位信息、国内外主导分析意见等);
(2)指挥部成员、应急办负责人在责任区待命;
(3)必要时,由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北海市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或分管副市长汇报;
(4)应急办随时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实施准备。
4应急响应
4.1分级应急响应标准
按照登陆热带气旋的强度、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区域的热带气旋强度,以及热带气旋预计(或已经)造成的风雨影响等因素,台风预警分为以下四级。
4.1.1Ⅳ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24小时内,热带低压登陆我市或穿越本责任区;
(2)热带风暴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的区域;
(3)达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受热带气旋影响,本责任区预计或已经出现≥1站24小时雨量≥50毫米或者达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1.2Ⅲ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24小时内,热带风暴登陆我市或穿越本责任区;
(2)强热带风暴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的区域;;
(3)达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受热带气旋影响,本责任预计或已经出现≥2站24小时雨量≥50毫米或达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1.2Ⅱ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24小时内,强热带风暴登陆我市或穿越本责任区;
(2)台风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的区域;
(3)达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受热带气旋影响,本责任预计或已经出现≥3站24小时雨量≥50毫米或达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1.2Ⅰ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24小时内,台风登陆我市或穿越本责任区;
(2)强台风及以上的热带气旋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的区域;
(3)达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热带气旋中心已经或预计进入桂南(21°N以北),本责任区预计或已经出现≥3站24小时雨量≥50毫米降水或≥1站1小时雨量≥30毫米降水。
4.2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办根据应急响应的标准,及时向指挥部提出达到启动预案等级的建议。
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县气象局应急响应机构在上级指导下,具体分级负责本责任区应急响应工作。
4.2.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4.2.1Ⅳ级响应
⑴指挥部
——值班领导和相关成员(应急办、预报预警组、气象服务组)到位,值班领导向指挥部领导汇报情况;
——指挥部领导签发并宣布北海市本级的台风Ⅳ级响应命令(格式见附件1);
——必要时,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北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分管副市长汇报。
⑵应急办
——值班人员通知指挥部及应急办成员、各应急响应工作小组负责人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其他人员待命,上述人员手机全天候开通;
——及时向各组传达部署指挥部的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北海市应急指挥中心(北海市应急办)报送《台风Ⅳ级预警应急报告单》(格式见附件2);
——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预报预警组
——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本过程技术负责人,其他业务人员做好应急待岗准备;
——加强天气形势、实况信息等分析,全面收集掌握国内外主导意见,并做好上述材料存贮,并将有关材料送气象服务组;
——每天定时收看中央气象台天气会商;
——在常规会商的基础上,加强内部会商,加强与上下级气象台站、台风可能影响气象台站(含周边气象台站)的针对性天气会商并做好记录;
——及时发布台风预报预警(包括台风消息、台风预报、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升挂风球信号)和实况等信息;
——及时发布和上传每天08、20时(北京时)台风路径客观预报;
——及时指导下级气象台站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
——及时向指挥部、应急办汇报台风的最新动态;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⑷气象服务组
——全面及时掌握本责任区前期天气气候状况和当前防汛工作动态,做好制作和发布《重大气象专报》、《气象服务信息》等相关决策服务材料的准备工作;
——做好在相关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声讯等)防御台风专题资料刊播的准备工作;
——做好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4.2.2Ⅲ级响应
完成Ⅳ级响应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⑴指挥部
——指挥部领导和相关成员(应急办、秘书组、业务管理组、监测网络组、预报预警组、气象服务组负责人)到位,签发并宣布北海市本级的Ⅲ级响应命令;
——研究部署重点防区,并视情况召开动员会议(动员会通知单样式见附件3);
——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分管副书记,必要时直接向市长、书记汇报。
⑵应急办
——指挥部及应急办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班;
——及时向各组传达部署指挥部工作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北海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办)报送《台风Ⅲ级预警应急报告单》;
——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秘书组
——做好开展业务服务动态和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
——随时做好摄影、摄像、录音、文稿整理及发送工作等;
——随时查看Notes信箱,及时收发传真、政务公文,并报应急办等部门,必要时直接报送指挥部领导;
——按要求做好指挥部、应急办领导批示、上级有关部门指令的下达,做好相关材料上报;
——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安排;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⑷业务管理组
——全面掌握各业务岗位工作动态;
——根据应急办或上级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协调相关业务工作;
——加强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对下级的应急工作指导;
——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本局业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府防御措施、预报服务等动态信息;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同Ⅱ级监测网络组工作。
⑹预报预警组
——过程技术负责人坚守岗位,负责过程预报技术把关;
——加强天气形势、实况信息等分析,全面收集掌握国内外主导预报意见,继续做好历史相似路径台风资料检索分析,并做好上述材料存贮,并将有关材料送气象服务组;
——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分析实况资料,并及时提供给相关小组(指挥部、应急办、服务组);
——在常规会商的基础上,每天至少进行3次台风会商,随时与上下级气象台站、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气象台站(含周边台站)开展针对性天气会商;
——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预报预警(包括台风警报、紧急警报和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升挂风球信号等)和实况等信息;
——及时发布和上传每天08、20时(北京时)台风路径客观预报和综合(主观)预报;
——做好短时临近预报发布工作;
——及时指导相关台站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
——动态向指挥部、应急办汇报台风最新;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⑺气象服务组
——及时制作《重大气象专报》等决策服务材料,经指挥部或应急办审核后报送相关部门党、政部门值班室和市应急办,防汛抗旱、国土、民政、海洋、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同时在5分钟内完成内部业务网络共享(notes网传输和上载);
——根据指挥部和应急办要求制作相关决策服务汇报材料,并提供台风实况信息(含雷达定位等信息)、风雨影响情况,灾情信息,以及未来几小时内等台风动态预报信息,针对性的提出小流域洪灾、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建议等;
——在常规天气预报栏目中增加台风信息,与相关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声讯等)联系做好相关防御台风专题资料的刊播,在相关媒体中滚动播出台风最新信息;
——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决策服务用户)、专业警报预报服务、气象门户网站、气象信息声讯电话等开展台风专题服务;
——随时做好灾情的收集续报工作,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产业),继续跟踪做好台风影响预评估;
——做好突发灾害的现场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⑻装备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同Ⅱ级装备保障组工作。
⑼后勤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同Ⅱ级后勤保障组工作。
⑽纪律检查组应急响应行动
同Ⅱ级纪律检查组工作。
4.3应急响应分级变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应急办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等级升降级或终止的建议。
4.3.1应急响应等级升级
应急响应标准升到相应等级时,指挥部领导宣读应急响应等级升级命令,各应急小组自然进入新应急响应等级工作状态(程序)。
跨级升级时,应同时做好低级别应急响应相关工作。
指挥部可以根据前期天气气候状况和防灾工作动态,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若遇法定休息日,视情况可以适当提前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4.3.2应急响应等级升级请求
根据当地台风影响情况,下级应急响应机构书面请求提升应急响应等级时,本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应在30分钟内决定是否升级应急响应等级。
如应急响应等级升级时,按4.3.1处置。
4.3.3应急响应等级降级与终止
当热带气旋明显减弱,并预计灾害影响程度不会继续扩大,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降级指令,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如实况或预报灾害影响程度可能超过现有的等级标准时,指挥部可再次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命令。
5.其他说明
本预案涉及的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奖励和处罚等按照《北海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执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北海市气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
台风预警应急响应命令(样单)
北海市气象局
台风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命令
编号:
(如2006—001号)
[台风动态描述]
[预报意见]
根据上述情况,现在宣布:
1、[地区名]、…等地区进入台风╳级预警应急响应状态;
2、其他地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北海市气象局应急响应指挥部成员小组各单位和上述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气象台站按照对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签名)
年月日时分
内容概述: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保证北海市台风防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升北海市台风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2原则1.2.1台风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1.2....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北海市台风防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升北海市台风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2原则
1.2.1台风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1.2.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台风应急工作。
1.2.3台风应急工作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1.2.4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分预案》
1.3.4《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5《北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6《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7《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
1.3.8《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置办法》
1.3.9《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业务服务规定(试行)》
1.3.10《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1.3.1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12《台风业务和服务规定(第三次修订版)》(2001年)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海市行政区域及其管辖的海域内台风监测、预警预报等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台风”专业上称“热带气旋”,按照中心强度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
2应急响应体系及职责
北海市气象局台风预警应急响应机构和工作职责按《北海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执行。
3预防机制
3.1预防准备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进入预防准备状态:
(1)国家气象中心编报的热带气旋进入15°N以北、120°E以西,且有可能影响我市;
(2)17°N以北、120°E以西区域有热带低压生成,且有可能影响我市。
3.2预警预防行动
(1)北海市气象局将有关预报预警信息,采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到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体成员和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各个负责人手中,并继续严密监测天气,收集有关资料(包括国内外的路径、强度预报等信息),局领导每天两次(上午、下午)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最新动态(包括定位信息、国内外主导分析意见等);
(2)指挥部成员、应急办负责人在责任区待命;
(3)必要时,由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北海市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或分管副市长汇报;
(4)应急办随时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实施准备。
4应急响应
4.1分级应急响应标准
按照登陆热带气旋的强度、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区域的热带气旋强度,以及热带气旋预计(或已经)造成的风雨影响等因素,台风预警分为以下四级。
4.1.1Ⅳ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24小时内,热带低压登陆我市或穿越本责任区;
(2)热带风暴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的区域;
(3)达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受热带气旋影响,本责任区预计或已经出现≥1站24小时雨量≥50毫米或者达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1.2Ⅲ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24小时内,热带风暴登陆我市或穿越本责任区;
(2)强热带风暴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的区域;;
(3)达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受热带气旋影响,本责任预计或已经出现≥2站24小时雨量≥50毫米或达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1.2Ⅱ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24小时内,强热带风暴登陆我市或穿越本责任区;
(2)台风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的区域;
(3)达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受热带气旋影响,本责任预计或已经出现≥3站24小时雨量≥50毫米或达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1.2Ⅰ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24小时内,台风登陆我市或穿越本责任区;
(2)强台风及以上的热带气旋中心进入19°N以北、112°E以西的区域;
(3)达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的标准;
(4)热带气旋中心已经或预计进入桂南(21°N以北),本责任区预计或已经出现≥3站24小时雨量≥50毫米降水或≥1站1小时雨量≥30毫米降水。
4.2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办根据应急响应的标准,及时向指挥部提出达到启动预案等级的建议。
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县气象局应急响应机构在上级指导下,具体分级负责本责任区应急响应工作。
4.2.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4.2.1Ⅳ级响应
⑴指挥部
——值班领导和相关成员(应急办、预报预警组、气象服务组)到位,值班领导向指挥部领导汇报情况;
——指挥部领导签发并宣布北海市本级的台风Ⅳ级响应命令(格式见附件1);
——必要时,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北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分管副市长汇报。
⑵应急办
——值班人员通知指挥部及应急办成员、各应急响应工作小组负责人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其他人员待命,上述人员手机全天候开通;
——及时向各组传达部署指挥部的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北海市应急指挥中心(北海市应急办)报送《台风Ⅳ级预警应急报告单》(格式见附件2);
——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预报预警组
——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本过程技术负责人,其他业务人员做好应急待岗准备;
——加强天气形势、实况信息等分析,全面收集掌握国内外主导意见,并做好上述材料存贮,并将有关材料送气象服务组;
——每天定时收看中央气象台天气会商;
——在常规会商的基础上,加强内部会商,加强与上下级气象台站、台风可能影响气象台站(含周边气象台站)的针对性天气会商并做好记录;
——及时发布台风预报预警(包括台风消息、台风预报、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升挂风球信号)和实况等信息;
——及时发布和上传每天08、20时(北京时)台风路径客观预报;
——及时指导下级气象台站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
——及时向指挥部、应急办汇报台风的最新动态;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⑷气象服务组
——全面及时掌握本责任区前期天气气候状况和当前防汛工作动态,做好制作和发布《重大气象专报》、《气象服务信息》等相关决策服务材料的准备工作;
——做好在相关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声讯等)防御台风专题资料刊播的准备工作;
——做好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4.2.2Ⅲ级响应
完成Ⅳ级响应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⑴指挥部
——指挥部领导和相关成员(应急办、秘书组、业务管理组、监测网络组、预报预警组、气象服务组负责人)到位,签发并宣布北海市本级的Ⅲ级响应命令;
——研究部署重点防区,并视情况召开动员会议(动员会通知单样式见附件3);
——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分管副书记,必要时直接向市长、书记汇报。
⑵应急办
——指挥部及应急办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班;
——及时向各组传达部署指挥部工作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北海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办)报送《台风Ⅲ级预警应急报告单》;
——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秘书组
——做好开展业务服务动态和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
——随时做好摄影、摄像、录音、文稿整理及发送工作等;
——随时查看Notes信箱,及时收发传真、政务公文,并报应急办等部门,必要时直接报送指挥部领导;
——按要求做好指挥部、应急办领导批示、上级有关部门指令的下达,做好相关材料上报;
——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安排;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⑷业务管理组
——全面掌握各业务岗位工作动态;
——根据应急办或上级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协调相关业务工作;
——加强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对下级的应急工作指导;
——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本局业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府防御措施、预报服务等动态信息;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⑸监测网络组
——全面掌握各业务岗位工作动态;
——随时监控探测、传输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资料采集传输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发现设备、网络等故障,第一时间开展抢修,同时报业务管理组;
——组织协调全局(地面、自动站、高空、天气雷达)加密观测和资料传输工作;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⑹预报预警组
——技术负责人坚守岗位,负责预报技术把关;
——加强天气形势、实况信息等分析,全面收集掌握国内外主导预报意见,做好历史相似个例资料检索,并做好上述材料存贮,并将有关材料送气象服务组;
——在常规会商的基础上,加强内部会商,加强与上下级气象台站、台风可能影响气象台站(含周边气象台站)的针对性天气会商并做好记录;
——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预报预警(包括台风预报、警报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升挂风球信号等)和实况等信息;
——及时发布和上传每天08、20时(北京时)台风路径客观预报和综合(主观)预报;
——及时开展短时临近预报;
——及时指导下级气象台站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
——做好加密观测传输指令下发的准备工作,并同时通过Notes网、电话等方式适时下发;
——动态向指挥部、应急办汇报台风最新情况;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
——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⑺气象服务组
——视情况制作《重大气象专报》等决策服务产品,经指挥部或应急办审核后报送相关部门(党、政部门值班室和市应急办,防汛抗旱、国土、民政、海洋、农业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同时在5分钟内完成内部业务网络共享(notes网传输和上载);
——根据指挥部和应急办要求制作相关决策服务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含:
台风概况、最新信息、历史相似个例检索资料、预报情况、防御措施建议等;
——在常规天气预报栏目中增加台风天气信息,与相关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声讯等)联系做好相关防御台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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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 气象局 台风 预警 应急 响应 启动 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