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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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六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或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50000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六万五千元以上八万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50000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规定,第三次被行政处罚,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取消种子质量检验资格。
2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且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第五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一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3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且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货值金额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九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00元以上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九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4
假冒授权品种且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第六款:
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5
假冒授权品种且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6
生产经营假种子且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000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货值金额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并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7
生产经营假种子且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三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十三倍以上十六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货值金额100000元以上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十六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8
生产经营劣种子且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9
生产经营劣种子且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九倍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九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三次被行政处罚,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0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且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三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有效期限、有效区域等事项。
前款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货值金额3000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九千元以上一万八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一万八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11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且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罚款。
12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九千元以上一万八千元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一万八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3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4
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且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三)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15
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且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16
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三
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
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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