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情况与我行信贷政策取向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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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情况与我行信贷政策取向研究报告
信贷决策参考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情况与我行
信贷政策取向研究报告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包括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
本报告中的城市基础设施为工程性基础设施,所涉及行业(客户)范围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业、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等4个国标行业大类,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业等3个国标行业小类,以及土地储备贷款。
一、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情况及风险分析
(一)近年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速较快,未来受到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因素的影响可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整体较快,增速变化与财政政策的“松紧”密切相关,且早于经济增速变化
1998年至2007年,我国共累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38979亿元,平均年增幅20.7%。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变化与财政政策的“松紧”密切相关,且早于经济增速变化:
经济增速下滑→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大幅上升→宏观经济政策逐步显现→经济增速恢复上升→经济过热→政府实施偏紧的财政政策→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下滑→宏观经济政策显现→经济增速下降。
详见下图。
图1: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与GDP增速变化
数据来源:
1991-2007年数据为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统计公报,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未剔除通货膨胀因素;2008年及2009年为预测数据。
今年以来,受美国次级债危机等多方面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趋紧,出口下滑,房地产市场低迷。
为应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国家财政政策由稳健转向扩张,11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因此预计今后几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初步匡算,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主要包括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城市电网改造,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等。
2.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进一步加大,据测算,2008-2025年城市基础设施的年投资规模约为9250亿元
根据美国城市地理学家纳瑟姆研究提出的城市化进程规律(即诺瑟姆曲线,见下图)和世界各国城市化的经验:
城市化水平在30%以下时,处于农业社会,城市人口增长缓慢;城市化水平超过30%以后,进入工业社会,城市人口迅猛增长;城市化水平超过70%后,进入后工业社会,城市化进程趋于平缓或略有下降。
我国2007年城市化水平达到44.9%,已经处于曲线的第一个拐点位置,已经进入高速城市化阶段。
图2:
城市地理学纳瑟姆曲线
根据2008年3月麦肯锡公司发布的《迎接中国十亿城市大军》报告,中国的城市人口将于2025年达到9.26亿,按照该预测结果,2008-2025年我国年平均增长城市人口约1850万人。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年度城市新增人口人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额度也在逐年上升,我国“九五”期间为人均0.75万元,“十五”期间为人均2万元,2006-2007年为人均4.34万元。
根据城市化率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均投资额的相关性分析(图2),按照人均5万元的保守估计,2008-2025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年投资规模约为9250亿元(1850万人×5万元)。
图3:
城市化率与城建人均投资额的相关性
数据来源:
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性差异明显,东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及投资规模高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城市所处的经济区域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联合国社会发展部曾建议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占其GDP的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15%(资料来源:
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1994年)》)。
众所周知,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之一是东西部差距明显,东部地区的GDP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高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另外,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GDP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与联合国的社会发展部建议比例尚有一定差距,但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已超过联合国建议比例,例如,2007年北京、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当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9.6%、32.9%,而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则明显低于建议比例。
因此,东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明显高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高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
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区域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不同:
东部地区将侧重以城市功能提升和完善为目的的投资,例如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现代管网等;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将侧重以提高城市基本功能为目的的外延式投资,例如满足城市人口水、电、气、热等基本需要的项目建设。
(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及其融资特点
在《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出现预算赤字,也不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主要做法就是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此作为融资平台,负责筹集城建资金并进行投资建设。
根据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项目运作特点,分为以下几类:
1.综合性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综合性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是政府城市建设的融资、开发和资产运营管理的综合性平台,主要有各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开发区开发公司。
其中,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所在城市的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主要投资于道路、桥隧、地铁、环境整治、供排水、燃气及动迁房和重大配套工程,对其贷款主要采用“项目资产抵押+收费经营权质押+政府还款承诺”的方式,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开发区开发公司主要负责特定的经济园区建设,如新城区、开发区、大学城、商贸城、中央商务区等,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和区域性,对其贷款主要采用“土地抵押+政府担保”的方式,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向企业转让土地收益或地租收入和政府财政支出。
2.单一项目投资公司
单一项目投资公司负责某一特定项目的资金筹措、施工及管理,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地铁建设公司等,对其贷款主要采用“收费经营权质押+政府性公司担保+政府还款承诺”的方式,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经营收入。
3.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统一负责当地土地的收购、开发及出让,对其贷款主要采用“土地抵押+政府还款承诺”的方式,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主要类型及行业发展方向
1.旧城改造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主要包括:
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改善城市环境,净化大气和水体,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旧城改造是经济发展水平及政府财政收入提高后,对城市功能提升和完善的必然要求,是近几年大城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之一。
旧城改造在提升城市功能的同时,也能通过改造后的商铺出租等方式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旧城改造项目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而且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不仅大城市旧城改造需求较大,中型城市也将有旧城改造的需求。
2.新区建设
新区建设是指在现有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建设结构完整、规模适当的卫星式城市新区,主要涉及土地开发及配套水、电、气、热、路等项目建设,例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建设。
城市空间扩张是城市人口快速增加的必然结果,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必然需要,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化率的提高,新区建设规模将有较大提高。
3.供水
目前,全国供水产量/供水能力为0.543,供水设施的生产能力已经总体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
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滞后;大城市发展较快,中小城市发展滞后;水厂建设发展较快,管网配套建设滞后。
因此,当前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是供水水质的提高和供水覆盖范围的扩大。
“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城市和中小城市的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将作为国家的投资重点;东部发达地区及大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是改造和完善城市供水管网,提高供水设施利用率,该类地区外延式的供水能力扩大投资将被限制。
4.污水(再生水)处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获得较快发展,城市污水处理率由“九五”初期的23.62%提高到2007年的62.8%,但仍存在污水管道建设滞后、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等问题。
“十一五”时期将在保持一定能力扩大投资基础上,重点是内涵式的投资,对存量资产进行改造、完善,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行业的总体效果。
5.城市交通
2007年末,全国拥有城市道路24.6万公里、道路面积42.4亿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1.4平方米,比“九五”初期提高6.44平方米。
目前,我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仍然较低(仅相当于国外的三分之一),道路建设中存在只重视快速路和主干道网规划建设,忽视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网的规划建设的问题,导致我国城市道路网等级级配不尽合理,城市道路网密度低、系统性差,不能适应机动化发展和智能化交通组织。
“十一五”期间城市交通仍是各城市投资的重点,发展模式将由以外延增加为主,变为外延增加和内涵挖潜并重,发展重点将由主干道、快速路为主,变为主干道、快速路、支路和“微循环”系统并重;加快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在大城市逐步实现以地面常规公交为主体向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交通体系过渡。
6.城市燃气供应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优质能源,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坚持可持续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
目前,由于我国天然气气源分布不均且相对分散,远距离输送要做到输气管道和用气项目(城市、发电、化工等)同步建设,系统性较强;进口LNG受经济规模限制,达到一定的规模后才有规模效益、经济价值,登陆后要配之以接收站、管道运输,投资较大。
因此,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城市燃气仍遵循“多种气源,多种用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资源”的方针发展。
7.集中供热
目前,我国供热体制改革滞后,热价未理顺使欠热费问题日趋突出,部分供热企业面临生存危机。
因此,解决供热行业存在的体制问题,将是决定供热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风险分析
由于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只是政府借款的载体,政府是银行贷款的最终还款人,因此,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贷款风险主要是政府信用风险及其派生的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及项目风险。
1.信用风险
大多数城建项目的经营收入只能是保本微利或无经营收益,因此,还款只能依靠地方财政的统筹安排,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一是部分地区财政结余较少,政府过度负债造成财政负担过重;二是由于政府领导班子轮换,“新官不理旧账”,新一轮“政绩工程”、投资冲动需要更大规模的财政开支等现实问题的存在,既定的还贷计划往往难以得到落实;三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先天性缺陷,公司产权及项目收入支配权不明晰,受到地方政府过多的干预,容易造成还款资金被挪用;四是受原有行政思想影响,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责任不清,只重视用款,不重视归还贷款。
此外,银行对政府财力及政府背景公司负债能力的评估体系尚不完善,难以准确评估其风险。
2.法律风险
一方面,政府还款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机关除了经过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不能作为保证人,各地政府或财政机关出具的还款承诺不具备担保作用;另一方面,项目特许经营收入权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权,收费资金属于财政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这些收费权作为质押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3.流动性风险
我国财政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收入上缴当地财政,再由当地财政统一安排支出,资金流转时间过长容易造成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
例如,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出让所得收入必须直接上缴财政专户,经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或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财政部门根据所审核的土地储备机构的项目成本报表,核拨相关成本费用给土地储备机构,受上述行政程序时间影响,有可能出现贷款本金或利息临时性逾期。
4.政策风险
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仅是改善城市功能的自发性需要,还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投资规模、发展速度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因此银行贷款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在宏观经济下行阶段,政府为刺激经济,往往增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同时也有较大幅度增加;在宏观经济过热阶段,政府为抑制经济过热,通过土地政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公用事业收费政策等的变动与调整,部分工程可能面临下马、停工,给银行贷款带来较大风险。
5.项目风险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政府规划设计,且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无直接经营收益或低收益性,对其贷款存在项目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资本金不足的风险、建设超前风险、采购风险和建设风险。
二、我行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情况
截至2008年10月底,全行除西藏分行外37家分行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客户2118个,贷款余额3090.39亿元,占全部公司类贷款11.42%,比年初增加634.17亿元,贷款增速达25.82%,高于公司类贷款平均增速15.3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41.69亿元,比年初增加4.01亿元,不良率1.35%,比年初下降0.19个百分点,不良率低于全部公司类贷款不良率0.85个百分点。
(一)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增长较快,在全部公司类贷款中占比逐年上升
2005年以来,我行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快速增长,年增速均高于同期全部公司类贷款平均增速,在公司类贷款占比从2004年的8.31%提高到2008年10月的11.42%,提高3.11个百分点。
表1:
2004-2008年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情况表
单位:
亿元
时间
贷款余额
占公司类贷款比例
贷款增加额
贷款增速
全部公司类贷款增速
2004年末
1481.92
8.31%
-
-
-
2005年末
1703.55
8.64%
221.63
14.96%
10.57%
2006年末
2023.94
9.12%
320.38
18.81%
12.52%
2007年末
2456.22
10.03%
432.29
21.36%
10.35%
2008年10月末
3090.39
11.42%
634.17
25.82%
10.49%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92.67%集中在中心城市行,68.94%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地区,重点地区贷款质量较好且基本稳定
1.92.67%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集中在中心城市行
截至2008年10月底,中心城市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余额2863.99亿元,占比为92.67%,比中心城市行全部公司类贷款的平均占比(81.34%)高11.33个百分点,分别比2007年底、2006年底提高9.01、27.99个百分点。
不良额20.55亿元,不良率0.72%,比全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不良率低0.63个百分点,不良额、不良率分别比年初减少4.31亿元、下降0.49个百分点。
2.68.94%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地区
截至2008年10月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客户贷款余额2130.61亿元,占全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余额68.94%,比重点区域全部公司类贷款的平均占比(57.82%)高11.11个百分点,其中长三角地区贷款余额1175.53亿元,占比达38.04%,比该地区全部公司类贷款的平均占比(24.79%)高13.25个百分点。
从分行情况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余额排名前5家的分行为上海(448.23亿元)、江苏(297.83亿元)、天津(266.41亿元)、浙江(253.02亿元)、四川(191.47亿元),上述5家分行贷款余额合计1456.96亿元,占比47.14%。
3.长三角、西部及环渤海地区的一级分行,其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占公司类贷款的比例高于全行平均水平
截至2008年10月底,长三角、西部及环渤海地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占公司类贷款的比例高于全行平均水平(11.42%),其中长三角区域最高,为17.52%,比全行平均水平高6.1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比例最低,为4.53%,比全行平均水平低6.89个百分点。
从分行情况看,12家分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占辖内全部公司类贷款的比例高于全行平均水平11.42%,其中7家为城市行,比例较高的5家分行是天津(34.47%)、重庆(25.63%)、上海(24.2%)、厦门(21.24%)、四川(18.05%)。
4.环渤海、长三角地区分行贷款增速较高,珠三角地区增速最低
2008年前10个月,环渤海、长三角地区分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增速分别为39.49%、33.31%,分别比全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平均增速(25.82%)高13.67和7.49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增速最低,仅为5.86%。
从分行情况看,贷款增速排名前5家分行为青岛(101.88%)、山东(94.59%)、厦门(91.48%)、江苏(63.19%)、江西(51.19%)、新疆(36.62%),深圳、三峡等8家分行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
5.除西部及东北地区外,其他四类区域不良额、不良率比年初均实现双降
截至2008年10月底,六类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不良率均低于辖内公司类贷款不良率,其中,长三角地区不良率最低(0.52%),东北地区不良率最高(5.74%);除西部及东北地区不良额、不良率双升外,其他四类区域不良额、不良率比年初均实现双降。
表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区域情况表
单位:
亿元
区域
贷款余额
不良余额
不良率
10月底
占比
比年初
增速
10月底
比年初
10月底
比年初
合计
3090.39
100.00%
634.17
25.82%
41.69
4.01
1.35%
-0.19%
中心城市行合计
2130.61
68.94%
506.80
31.21%
14.66
-7.78
0.69%
-0.69%
重点区域合计
2863.99
92.67%
809.11
39.37%
20.55
-4.31
0.72%
-0.49%
长三角
1175.53
38.04%
293.73
33.31%
6.13
-3.83
0.52%
-0.61%
珠三角
326.95
10.58%
35.24
12.08%
2.70
-3.70
0.82%
-1.37%
环渤海
628.14
20.33%
177.83
39.49%
5.83
-0.25
0.93%
-0.42%
中部地区
292.75
9.47%
46.39
18.83%
6.24
-1.36
2.13%
-0.95%
西部地区
589.79
19.08%
76.70
14.95%
16.35
10.45
2.77%
1.62%
东北地区
77.24
2.50%
4.27
5.86%
4.44
2.70
5.74%
3.36%
从分行情况看,四川(主要受震灾影响)、辽宁等6家分行不良额、不良率双升,浙江、深圳、广东等24家分行不良额、不良率双降,厦门、青岛等5家分行不良额、不良率均与年初持平,天津分行不良额与年初持平、不良率下降,江西分行不良额增加、不良率下降。
表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不良贷款变动情况表
单位:
亿元
分行
贷款余额
不良余额
不良率
10月底
占比
比年初
增速
10月底
比年初
10月底
比年初
四川
191.47
6.20%
37.31
24.20%
10.51
9.79
5.49%
5.02%
辽宁
49.42
1.60%
4.82
10.80%
3.61
2.03
7.30%
3.76%
云南
100.45
3.25%
-4.59
-4.37%
3.59
1.17
3.57%
1.27%
黑龙江
5.87
0.19%
-2.31
-28.24%
0.83
0.80
14.15%
13.78%
重庆
137.80
4.46%
33.24
31.79%
0.30
0.13
0.22%
0.05%
山西
9.69
0.31%
-1.09
-10.09%
0.04
0.03
0.43%
0.36%
(三)综合性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贷款占比较大、增速较快、资产质量较好,单一项目投资公司贷款不良率最高,部分行业不良贷款较为集中,土地储备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资产质量向好
根据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分类,结合我行客户行业归属的实际情况,将我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客户分为三类:
一是综合性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此类客户为政府城市建设的融资、开发和资产运营管理的综合性平台,承担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所涉及的路桥、水务、环境、置业等多个项目,主要分布在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等2个国标行业小类。
二是单一项目投资公司,此类客户负责某一特定项目的资金筹措、施工、管理,一般有一定的经营收入,主要分布在城市公共交通业、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3个国标行业大类,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业以及公共设施管理业中除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外的城市绿化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公园管理及其他游览景区管理等6个国标行业小类。
三是土地储备中心。
1.综合性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贷款占比最高(59.15%),增速最高,资产质量最好
截至2008年10月底,综合性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贷款余额1827.84亿元,占全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的59.15%;增速较快,达45.14%,比全部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平均增速高19.32个百分点;不良率0.51%,比全部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平均不良率低0.84个百分点,不良额、不良率分别比年初减少4.4亿元、下降0.58个百分点。
2.单一项目投资公司贷款增速较低,不良率最高,部分行业不良贷款集中在少数客户
截至2008年10月底,单一项目投资公司贷款余额797.63亿元,占比25.81%,增速16.13%,比全部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平均增速低9.69个百分点。
单一项目投资公司不良率为三类客户中最高,达3.62%,不良额、不良率分别比年初增加9.5亿元、上升0.8个百分点,不良额增加主要是四川分行受地震灾害影响,6个风景名胜区管理业客户风险分类下调为不良类,涉及贷款余额9.8亿元,以及辽宁分行2个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客户受煤价上涨、供热费收取不到位等因素影响风险分类下调为不良类,涉及贷款余额2.36亿元。
不良率较高的公共设施管理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环境管理业不良贷款集中在少数客户,其中:
公共设施管理业的93.97%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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