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半托管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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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半托管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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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半托管合同书
超市半托管合同书
篇一:
超市托管合同
合作协议
甲方:
百惠生活广场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旗下的百惠生活广场县府路店和建设路店交与乙方托管。
并制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其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的原则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为三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至此20XX年12月31日。
第二条乙方担任甲方店长职务,负责该店全盘工作,具有绝对的人事权、采购权。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质量应达到甲方制订的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的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
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工作规范及其标准。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
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所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约定,每月向甲方上交纯利润元,剩余纯利润部分有乙方所
得,纯利润不足元的,可在下个月份给与补充,全年度所缴纳纯利润不得低于。
第七条乙方托管甲方店面以盘存实际库存为准,合同结束时乙方应交还甲方同等价值库存
(如因经营方向发生改变,可提前交接)。
第八条如有经营因素所造成再次投资,由甲方完成,乙方按照每年20%的折损率向甲方缴
纳折损费。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A:
包吃包住。
B:
根据公司的规定报通讯费用和差旅费。
(以上费用记入公司费用)
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的,经甲乙双方
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
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四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
将依据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在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二:
项目托管合同书
项目托管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委托方将其承有或承租的物业委托给托管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委托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管方:
(以下简称乙方)企业法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一章名词定义
第一条宾馆、旅舍本合同用的“宾馆、旅舍”一词内容包括:
(1)有供客户入住的房间及有卫生间的客房,面积不低于15平米一间;
(2
)有厨房、休息室及其它可以单独供餐的场所;
(3)具有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光纤、宽带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通风、观影设备、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4)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地砖、墙
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灶具、公共卫生设备;
(3)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银器及类似物品;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旅舍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旅舍正式开业日
正式开业日”是指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物业装修完毕后全面交付给乙方;
(2)物业内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物业内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甲方与乙方书面同意可以正式开业。
旅舍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试营业期”。
在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前,双方提前完成交付可以运营时,均属“试营业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
即委托方(甲方)与托管方(乙方)。
第五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物业及其物业涉及的附属设施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二章酒店管理第一条管理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项目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乙方及其代表可代表甲方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
第二条酒店的管理工作
乙方及其代表在管理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
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第三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一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二条乙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15%收取。
第三条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30%收取。
第四章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委托方(甲方)的责任:
1、完成所有物业的全部投资及装修,保证按照家庭宾馆或旅舍的标准装修和配置设备设施,并保证所有设备设施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使用。
2、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
3、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期间享有3个月的免费入住权利,除此期间段按照乙方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支付入住。
4、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二条托管方(乙方)的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负责项目运营;
3、按时提交委托方经营状况表(次月5日前上报);
4、按时支付委托方应得效益(次月10日前全额支付);
5、负责编制和健全旅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其他必须由乙方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五章维护与保养
从乙方接手管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属于免维护期,由甲方承担维护责任,涉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六个月后由乙方承担维护责任,涉及费用由托管方承担。
第六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一条乙方只涉及物业的托管经营,不涉及甲方的产权,有关甲方一切产权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物业的全部经营权属乙方所有,委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委托,涉及甲方产权的变更,需保证乙方有效期内的继续经营。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使用调配物业内部财产。
第四条甲方交付乙方的所有物品(以双方签署的清单为准)乙方无权利处置,有效期结束后乙方按照清单明细交付甲方。
第七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一条项目经营涉及的各项税收、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甲方负责运营过程中水、电、气费、光纤、宽带费用的支付,若此项费用超过甲方物业营业收入的5%,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监管
第一条甲方有权随时查阅所涉及物业运营明细表,财务账簿。
第二条乙方建立完善的账簿制度、日常经营支出清晰明了。
第三条乙方不得以运营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条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建议,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九章管理年限
委托管理年限暂定年,从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十章违约及终止
第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
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10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15天内付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0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
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三条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篇三:
超市托管合同
超市托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长沙海睿零售咨询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的原则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为一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9月1日至此20XX年8月31日。
第二条乙方担任甲方总经理职务,负责全盘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质量应达到甲方制订的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8小时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工作规范及其标
准。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所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按照纯利的肆陆分成(甲方提60%乙方提40%,按月提取;春
节当月的赢利平摊在12个月。
)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A:
包吃包住。
B:
根据公司的规定报通讯费用和差旅费。
(以
上费用记入公司费用)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
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
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
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根据本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
将依据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在合同期内乙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同或自行离职。
第十八条当事人应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月日
合同附件
1、现有的所有投入按每年捌拾伍万提取(包括房租、银行利息、固定资产投入、商品采购资金);以后调整所产生的费用按固定资产列入,五年分摊完毕。
2、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记入经营成本。
3、总经理具有绝对的人事权、采购权。
4、甲乙双方对财务实行双方控管,所有开支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在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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